『壹』 董事長是不是就是股東
董事不一定是股東。股東是對公司負有出資義務並依法享有股東權利的單位或者個人。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貳』 董事是不是股東
法律分析: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並罷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叄』 企業做董事長可以是股東嗎
不是公司股東可以任董事長。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肆』 董事長一定是公司最大股東嗎
董事長一定是企業最大的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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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敦揚小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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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董事長一定是股東。董事長只不過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管理公司的是總經理,擁有公司的是股東。但不要以為董事長是擺設,他有權力解僱總經理。主要任務是執行股東決議。
拓展資料
董事長(英語:Chairman of the board,簡稱:Chairman,日韓稱會長),又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
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在日本和韓國的大型會社(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取締役會會長」和「理事會會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
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會,但至少需從股東選出一席董事(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至少要設三席董事。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在董事長與CEO之間或者更多的高層管理之間按照各自的長處進行分工,在分工的范圍內各自尊重預先設定的職權,但董事長保留或者不保留多於CEO與其他管理者的指導權。
『伍』 公司董事長必須是股東嗎
董事會成員不一定必須是股東,也可能是由公司職工擔任的職工董事。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股東董事的,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也可以有職工董事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來選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陸』 董事長是公司的大股東嗎
董事長並非必須是大股東,公司章程可以對此作出其他規定。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董事長的產生辦法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具體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但董事會中可以有職工董事,也可以有股東董事,所以不一定是由大股東來擔任董事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柒』 董事是股東嗎
董事可以不是股東的。即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職工代表,而職工代表一般不是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第四十五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捌』 董事長是股東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董事長不是股東會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由原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董事職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