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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投集團審計報告

發布時間:2022-05-30 16:18:41

1. 企業內部管理審計中 審計報告怎麼寫 注意的地方 怎麼更好的 監督 檢查各部門的工作

保康縣審計系統行風建設自查自糾情況的報告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各位政協常委:
行風評議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對我們各項工作的一次全面檢驗和有力促進,對於我們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有效地服務我縣改革和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局對此高度重視,把行風評議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來抓。5月底以來,我們積極進行宣傳發動,採取多種形式虛心聽取社會各界對我局行風建設的意見、建議,全員行動開展自查自糾,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扎實整改。通過這次活動,使我局行業作風得到了進一步轉變,審計形象得到提升,為審計事業的縱深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 近三年行風建設取得的成績
近年來,我們把行風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圍繞中心強職能,以人為本強素質,健全制度強管理,增強了幹部職工「人人代表審計機關,一言一行都是審計形象」的主人翁意識,在全局基本形成了「工作賽實績,服務賽質量,執法賽水平,廉潔賽奉獻」的行業風氣和工作氛圍,有力推動了審計工作的發展,使審計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1、強化中心意識,機關政令暢通。我們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縣委、縣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安排,工作上不搪塞推諉、不敷衍應付,做到了令行禁止,保證了政令暢通。三年半來,我們先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20多項,參與全縣企業改革27家,開展群眾上訪專項審計5項。有力促進了企業改革的深化,維護了大局穩定。
2、認真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三年半來,我們深化財政審計,加強專項資金審計,拓展行政事業審計,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強化金融投資審計,共完成審計項目92個,審計單位194個(次),查出違法違規資金11800萬元,促使歸還原資金渠道1009,補繳稅款216萬元;我們對審計結果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出的建議有43條為縣委、縣政府及相關單位採納,促使出台制度、文件和採取措施32項,促進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500餘萬元。審計在地方經濟建設中做到了有為有位,先後榮獲「審計工作先進單位」、「優化經濟環境工作先進單位」、「企業改革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20多個(次)。
3、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我們始終認真貫徹《審計法》,堅持依法審計,嚴格執法程序,准確引用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使審計執法水平不斷提高。2001年來,我們做出的80餘份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基本做到了事實求是、客觀公正,沒有出現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沒有「三亂」現象。
4、加強隊伍建設,轉變幹部作風。我們以「五好」為目標,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使班子成員自覺帶頭學習,帶頭遵守機關紀律和審計紀律,主動深入一線工作,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我們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學習培訓提高人,以先進典型帶動人的思路,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政治、學理論、學法律、學業務。三年半來,共開展各類學習150多課時,使幹部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業務素質明顯提高。目前,在職幹部獲得初級以上職稱的達到7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達到85%;我們堅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加強廉政建設,使機關沒有出現重大不廉潔問題和嚴重背離職業道德的現象,沒有信訪案件。被縣委、縣政府授予「五好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基層黨組織」。
5、深化文明創建,塑造審計形象。我們從制度建設入手,規范機關管理,先後建立完善六大類58項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使機關大小事情都有規可依,有序進行;我們堅持「文明股室」、「文明個人」評選活動,努力塑造股室形象和個人形象,機關「文明股室」、「文明個人」均達100%;我們積極開展「抗『非典』,獻愛心」、「捐款助學」、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特別是2001年來,我們加強對九路寨村的掛鉤扶貧工作,先後投入(含爭取)資金近80萬元,加強該村基礎設施建設,使該村的「六難」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受到縣委、縣政府的肯定和當地群眾的歡迎,向社會展示了良好的審計機關形象。自1992年以來,我們已連續五屆十年保持了「省級文明單位」榮譽。
二、 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
只有找准問題、認識問題,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為此,6月上旬以來,我們集中精力、集中時間,狠抓「三問」搞自查。一是上門請問搞自查。我們在採取聘請行風監督員、發送徵求意見函、向社會公開承諾、開通電子舉報信箱、設立舉報電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誠心誠意地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同時,組織由班子成員帶隊的工作組,主動上門向部分被審計單位、鄉鎮主要負責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徵求意見;二是捫心自問搞自查。我們要求全局幹部職工把行評方案上的六條標准作為自身作風建設的一面鏡子,進行自我對照,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找問題,反省不足,並寫出了詳實的自查報告;三是不恥下問搞自查。7月上旬,局黨組分別召開局中層和一般幹部職工會,向幹部職工了解我局行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徵求他們對於加強行風建設的意見、建議。通過以上辦法共徵求到意見4條,建議17條。我們對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疏理,歸納起來有五個方面:
一重監督、輕服務的現象仍然存在,審計工作的審幫促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受過去審計工作模式的影響,加之對審計發展形勢的了解和探索不夠,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認為審計就是查賬、審計就是查處、審計就是揭露,宏觀意識、服務意識比較缺乏,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一是審計工作停留於查錯糾弊,尚未開展效益審計;二是對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的調查研究不夠,沒有從制度、機制上進行綜合分析,提出的意見、建議膚淺和流於形式,審計建議採納率勉強達到60%,有的審計項目甚至提不出一條有價值的審計建議;三是跟蹤服務不夠。注重了「查處」工作的落實,而忽視了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的落實。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解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等工作做得不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審計工作成效。
二審計工作安排不科學,被動審計得多,主動審計得少。
當前,我們基層審計機關工作多、任務重,每年各級安排的審計任務都在30項以上。再加之我們對審計資源沒有進行有效整合,對審計項目缺乏長遠規劃,主要圍繞省市指令性項目和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重點項目進行審計,「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突出,被動審計的多,主動審計的少。一是加強了對重點部門、單位、項目的審計,有時甚至是重復審計,而對一些非重點部門、單位、項目,以及群眾希望進行審計的單位、部門、項目(如鄉鎮事業單位、社會中界組織、領導幹部「三費」等),沒有及時組織審計。這些單位、部門、項目中很可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違法違規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國家和群眾的利益;二是經濟責任審計不及時,大都停留於事後監督,沒有真正起到預防作用;三是注重了部門審計,忽視了行業審計,使審計工作沒有全面覆蓋整個行業,一些行業的違法違規問題沒能得到充分揭示;四是對專項資金的監督不力,沒有及時進行跟蹤審計和年度審計。
三對《審計法》的宣傳不夠,相當一部分單位、群眾不了解審計。
過去,我們認為依法行政的關鍵在於執法人員懂法、不違法。因此,我們重視對內強化審計人員對《審計法》的學習貫徹,而忽視了在社會上對《審計法》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使相當一部分單位、群眾對審計部門的職能性質不了解,對審計部門對擠占挪用專款等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不理解。有的單位、群眾甚至不知道有審計部門存在。有利於審計工作發展的良好環境尚未完全形成。
四審計執法尺度適之過寬,使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屢查屢犯。
一是在行使審計執法自由裁量權時,過分考慮地方經濟利益和部門實際,除特別嚴重的違法違規問題外,大都是從輕不從重,留有較多餘地。如2002年,我們審計的26個項目中,應對相關單位處以罰款45萬元,實際罰款24萬元,實際處罰僅占應處罰金額的56%。二是對違法違規問題基本是在被審計單位內部消化處理,沒有按照《審計法》的要求,向社會公開披露和曝光,使審計結果缺乏透明度,違法違規單位沒有受到群眾監督和輿論譴責。以上情況使審計的震懾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助長了違法違規單位的僥幸心理,導致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屢查屢犯,不能得到及時解決。
五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幹部素質不完全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
由於審計業務工作忙以及對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使我們的學習不夠全面系統,不能持之以恆,閑時學的多,忙時學的少;用時學的多,不用時學的少;集中學習的時間多,分散自學的時間少。有的同志甚至倚老賣老,懶於學習;部分青年幹部不思進取,不願學習。因為學習不夠,使幹部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一是少數幹部從事審計工作多年仍不能勝任主審;二是一些幹部無法運用計算機開展審計工作;三是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工作方法陳舊單一,經驗主義突出,效率低下,效果不明顯,審計成本高。
六審計紀律執行不嚴,少數審計幹部在工作中存在「生冷」現象。
一是由於當前經費不足等客觀條件限制,《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八不準」紀律》沒有完全落實,審計過程中,有在被審計單位就餐、用被審計單位交通、通訊工具等問題;二是少數幹部自我修養不夠,在審計工作中態度生冷、說話不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形象。
三、 整改的主要情況
糾正錯誤,改進不足,推動工作,是行評評議的最終目標。為此,我們本著「邊自查,邊整改」的原則,痛下決心,堅定信心,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存在的六個問題進行了切實整改。具體如下:
一對於重監督、輕服務的問題,我們經過縝密研究,制發了《關於進一步提高審計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意見》,決定在今後的審計工作中做到服務與監督並重,寓服務於監督之中:一是要求各業務股室加強對審計結果的分析研究,注重從制度和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縣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把審計結果轉化為宏觀經濟監管決策和措施。並規定每個審計項目至少要拿出一條有價值的審計建議材料,全局每年至少有5條審計建議和審計情況反映材料進入黨政決策圈;二是從2005年開始,每年選擇1至3個審計項目,進行效益審計,揭露和反映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中的損失浪費等問題,促使節約財政資金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審計工作逐步由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到2007年投入效益審計的力量占整個審計力量的一半左右;三是加大跟蹤落實力度。每年有計劃地對上一年度所審計的項目,所做出的審計決定和提出的審計建議,以及領導對審計報告所做的批示等,進行跟蹤檢查,督促落實和整改到位;四是要在審計工作中,積極幫助被審計單位查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幫助其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促使其規范管理行為。
二對於審計工作安排不科學的問題,我們一是拿出了《2005至2009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本著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與中期滾動項目計劃相銜接,審計目標與經濟發展大局相吻合的原則,對今後五年的審計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明確了5大類11個方面的審計任務:1、在財政審計方面,我們要求對預算執行審計每年必審;對使用財政資金數額大的部門和重點執法部門每年必審,對其他部門每三年審計一次;對部門預算審計的覆蓋面達到50%以上;對財政資金投入大、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每年審計面不低於20%;對扶貧、水利、國土、農業、環保等資金每兩年審計一次,資金量大的每年必審;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市低保、救災等重點基金(資金),實行連續跟蹤審計;對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醫療保險、福利彩票等其他社會保障資金,每2—3年審計一次。2、在企業審計方面,加強對企業改制、重組、兼並、破產等情況的監督,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每年審計不少於2項;3、在金融和外資審計方面,根據上級授權,有計劃地對地方金融機構進行審計,加強國外援、貸款項目審計。4、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離任審計不低於每年離任領導幹部的80%。並爭取縣委、縣政府出台政策,對鄉科級黨政「一把手」實行年度審計和任中審計,達到五年一次輪番審計的目標;5、在審計調查方面,每年選擇1至2個黨政領導關心、群眾反映強烈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審計調查,進一步提高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到2007年,審計調查項目占整個審計項目的比重達到30%以上。二是積極完成好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臨時交辦的,以及群眾來信來訪需要由審計部門審計的事項;三是制訂了《審計項目立項管理辦法》,對審計立項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審計立項要量力而行,統籌協調、合理均衡,不留死角,避免重復、減少交差,保證審計立項的科學性。
三對於《審計法》宣傳不夠的問題,我們一是製作了《審計法》宣傳冊150本,寄送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以便各單位、部門進行學習了解;二是積極向普法部門提出了申請,力爭將《審計法》納入「五五」普法的學習內容,通過普法使全縣人民群眾學習《審計法》,使《審計法》深入人心;三是將充分利用每年的「法制宣傳日」,組織較大陣容的《審計法》宣傳咨詢活動,向社會宣傳審計;四是與各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密切配合,利用內部審計的力量宣傳審計。
四對於審計執法盡度過寬的問題,我們一是重申審計執法責任制,要求全局幹部職工在審計工作中要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作為第一要務,牢固樹立護法意識,嚴肅查處和遏制經濟領域里的違法違規問題,要確保審計結論落實率達到90%以上;二是出台《審計項目質量考核辦法》,將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股室評先評優緊密掛鉤,以促使各股室認真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糾正問題,確保審計效果;三是對無故超期不落實審計結論、拒絕推諉、軟磨硬纏的少數被審計單位,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進行落實,以樹立審計機關的威信;四是制訂了《審計機關公告結果辦法》,決定根據審計署的要求,從2005年起,採取廣播、電視播報、政府公告、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勢,對群眾關心的、影響較大的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讓群眾知情並監督被審計單位整改和糾正問題。
五對於教育培訓力度不夠的問題,我們提出了創「學習型機關」的目標,重新制訂了包括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法紀知識在內的《2004至2006年審計幹部綜合學習計劃》,規定每年開展各類集中學習不少於40課時,自學人平不少於80課時。要求通過學習,使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07年底,全局幹部職工均能勝任主審和開展電算化審計;到2009年底,副科級以上幹部達到大學本科學歷,副科級以下幹部全部達到大學專科學歷。按照計劃,6月份以來,我們已組織定期學習16課時,組織考試2次。部分同志報名參加了會計資格考試、學歷學習和審計署計算機操作技術中級水平考試。7月份,我們進行了計算機審計軟體專門培訓。8月上旬,我們組織幹部職工以《科學發展觀讀本》為教材,進行了系統的理論學習。同時,我們針對審計工作效率不高的問題,實行「審計項目限時制」,要求所有審計項目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對於沒有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的,將追究分管領導、主審人員的責任,以促使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杜絕審計工作的拖拉現象。7月份以來,我們開展的9個審計項目,全部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六對於審計紀律執行不嚴的問題,7月10日,我們召開全局幹部職工會,重申了《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八不準」紀律》和《黨組成員廉潔自律「十不」承諾》,要求審計人員在縣直開展審計一律不得在被審計單位就餐,不得使用被審計單位的車輛和通訊工具;在鄉鎮開展審計時,住宿、就餐一律從簡,並按報銷標准付費。並對少數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態度生冷等現象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我們大力推行三項廉政制度。一是實行審計組廉政反饋卡制度。印製專門的「審計組廉政情況反饋卡」,在審計進點時發送給被審計單位,要求在現場審計結束後,由被審計單位將審計組執行審計紀律的情況填寫入卡,反饋給我局,使我們隨時掌握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廉潔自律情況;二是強化局長參審制。要求分管局長跟著項目走,深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紀律情況進行跟蹤監督;三是堅持審計回訪制。每半年由局黨組指定人員組成審計回訪小組,到被審計單位走訪座談,了解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紀律的執行情況。通過三項制度,把幹部職工的行為置於領導和群眾的監督之下,使幹部職工不能違紀、不敢違紀。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各位政協常委,以上只是我們自查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圍繞自查所進行的整改情況。也許我局行風建設中還存在一些這樣或那樣,而我們沒有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懇請你們予以批評指正。我們將根據你們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扎實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實,確保行評工作收到預期效果。
四、 今後加強行風建設的主要措施
行風評議是階段性的,但行風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只有長抓不懈,才能鞏固成果,保持良好的機關形象。為此,今後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狠下功夫,把行風建設深入持久的抓下去:
一在轉變觀念上下功夫。我們將組織幹部職工認真了解世界審計發展的趨勢和我國改革發展的現狀,進一步消除就審計論審計、就事論事的思想現狀和思維方式,注重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站在審計事業發展的前沿,去洞察和把握經濟、審計事業發展的方向,並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審計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使審計緊貼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站在經濟發展的前沿,去分析經濟工作中存在的、黨委、政府關心的、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難點問題,為促進黨政決策和宏觀管理當好參謀。並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審幫促作用,為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當好顧問。
二在充分履職上下功夫。我們將繼續貫徹好「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審計工作五年發展規劃,改進審計方式方法,變被動審計為主動監督,變事後監督為事前防範,努力拓寬審計領域,擴大審計工作覆蓋面,依法加強對各項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監督。力爭通過幾年審計,使我縣行政部門規范財政財務管理,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各企事業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紀,逐步減少或消除違法違規問題,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誠信建設不斷加強,為我縣創造一個良好經濟發展環境。
三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我們將嚴格貫徹《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審計法》的規定和《審計署六號令》的要求,規范執法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對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實行四級復核,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及其追究制,確保我們的審計執法工作過得硬、經得起檢驗;另一方面,嚴格依法審計,對審計中查出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堅決依法上報、依法處理、依法移交,決不姑息遷就。
四在提高素質上下功夫。轉變作風必須提高素質。新形勢下,沒有高素質就談不上好作風。為此,我們將按照十六大關於「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型社會」的要求,認真落實學習規劃,採取「以機制促學,以培訓促學,以考試促學,以實踐促學,以競賽促學」等辦法,分專題、有計劃地組織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業務學習,提高人員綜合素質。
五在廉政建設上下功夫。廉政建設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直接關繫到審計機關形象和審計工作的成敗。為此,我們將以行風評議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綳緊廉政建設這根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強化學習教育,強化制度建設,從組織領導上、思想防線上、制度機制上預防和制止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二○○四年八月
b2042505

2. 哪位知道應該如何進行審計審計報告要怎麼寫

保康縣審計系統行風建設自查自糾情況的報告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各位政協常委:
行風評議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對我們各項工作的一次全面檢驗和有力促進,對於我們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有效地服務我縣改革和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局對此高度重視,把行風評議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來抓。5月底以來,我們積極進行宣傳發動,採取多種形式虛心聽取社會各界對我局行風建設的意見、建議,全員行動開展自查自糾,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扎實整改。通過這次活動,使我局行業作風得到了進一步轉變,審計形象得到提升,為審計事業的縱深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 近三年行風建設取得的成績
近年來,我們把行風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圍繞中心強職能,以人為本強素質,健全制度強管理,增強了幹部職工「人人代表審計機關,一言一行都是審計形象」的主人翁意識,在全局基本形成了「工作賽實績,服務賽質量,執法賽水平,廉潔賽奉獻」的行業風氣和工作氛圍,有力推動了審計工作的發展,使審計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1、強化中心意識,機關政令暢通。我們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縣委、縣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安排,工作上不搪塞推諉、不敷衍應付,做到了令行禁止,保證了政令暢通。三年半來,我們先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20多項,參與全縣企業改革27家,開展群眾上訪專項審計5項。有力促進了企業改革的深化,維護了大局穩定。
2、認真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三年半來,我們深化財政審計,加強專項資金審計,拓展行政事業審計,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強化金融投資審計,共完成審計項目92個,審計單位194個(次),查出違法違規資金11800萬元,促使歸還原資金渠道1009,補繳稅款216萬元;我們對審計結果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提出的建議有43條為縣委、縣政府及相關單位採納,促使出台制度、文件和採取措施32項,促進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500餘萬元。審計在地方經濟建設中做到了有為有位,先後榮獲「審計工作先進單位」、「優化經濟環境工作先進單位」、「企業改革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20多個(次)。
3、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我們始終認真貫徹《審計法》,堅持依法審計,嚴格執法程序,准確引用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使審計執法水平不斷提高。2001年來,我們做出的80餘份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基本做到了事實求是、客觀公正,沒有出現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沒有「三亂」現象。
4、加強隊伍建設,轉變幹部作風。我們以「五好」為目標,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使班子成員自覺帶頭學習,帶頭遵守機關紀律和審計紀律,主動深入一線工作,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我們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學習培訓提高人,以先進典型帶動人的思路,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政治、學理論、學法律、學業務。三年半來,共開展各類學習150多課時,使幹部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業務素質明顯提高。目前,在職幹部獲得初級以上職稱的達到7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達到85%;我們堅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加強廉政建設,使機關沒有出現重大不廉潔問題和嚴重背離職業道德的現象,沒有信訪案件。被縣委、縣政府授予「五好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基層黨組織」。
5、深化文明創建,塑造審計形象。我們從制度建設入手,規范機關管理,先後建立完善六大類58項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使機關大小事情都有規可依,有序進行;我們堅持「文明股室」、「文明個人」評選活動,努力塑造股室形象和個人形象,機關「文明股室」、「文明個人」均達100%;我們積極開展「抗『非典』,獻愛心」、「捐款助學」、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特別是2001年來,我們加強對九路寨村的掛鉤扶貧工作,先後投入(含爭取)資金近80萬元,加強該村基礎設施建設,使該村的「六難」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受到縣委、縣政府的肯定和當地群眾的歡迎,向社會展示了良好的審計機關形象。自1992年以來,我們已連續五屆十年保持了「省級文明單位」榮譽。
二、 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
只有找准問題、認識問題,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為此,6月上旬以來,我們集中精力、集中時間,狠抓「三問」搞自查。一是上門請問搞自查。我們在採取聘請行風監督員、發送徵求意見函、向社會公開承諾、開通電子舉報信箱、設立舉報電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誠心誠意地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同時,組織由班子成員帶隊的工作組,主動上門向部分被審計單位、鄉鎮主要負責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徵求意見;二是捫心自問搞自查。我們要求全局幹部職工把行評方案上的六條標准作為自身作風建設的一面鏡子,進行自我對照,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找問題,反省不足,並寫出了詳實的自查報告;三是不恥下問搞自查。7月上旬,局黨組分別召開局中層和一般幹部職工會,向幹部職工了解我局行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徵求他們對於加強行風建設的意見、建議。通過以上辦法共徵求到意見4條,建議17條。我們對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疏理,歸納起來有五個方面:
一重監督、輕服務的現象仍然存在,審計工作的審幫促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受過去審計工作模式的影響,加之對審計發展形勢的了解和探索不夠,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認為審計就是查賬、審計就是查處、審計就是揭露,宏觀意識、服務意識比較缺乏,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一是審計工作停留於查錯糾弊,尚未開展效益審計;二是對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的調查研究不夠,沒有從制度、機制上進行綜合分析,提出的意見、建議膚淺和流於形式,審計建議採納率勉強達到60%,有的審計項目甚至提不出一條有價值的審計建議;三是跟蹤服務不夠。注重了「查處」工作的落實,而忽視了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的落實。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解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等工作做得不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審計工作成效。
二審計工作安排不科學,被動審計得多,主動審計得少。
當前,我們基層審計機關工作多、任務重,每年各級安排的審計任務都在30項以上。再加之我們對審計資源沒有進行有效整合,對審計項目缺乏長遠規劃,主要圍繞省市指令性項目和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重點項目進行審計,「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突出,被動審計的多,主動審計的少。一是加強了對重點部門、單位、項目的審計,有時甚至是重復審計,而對一些非重點部門、單位、項目,以及群眾希望進行審計的單位、部門、項目(如鄉鎮事業單位、社會中界組織、領導幹部「三費」等),沒有及時組織審計。這些單位、部門、項目中很可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違法違規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國家和群眾的利益;二是經濟責任審計不及時,大都停留於事後監督,沒有真正起到預防作用;三是注重了部門審計,忽視了行業審計,使審計工作沒有全面覆蓋整個行業,一些行業的違法違規問題沒能得到充分揭示;四是對專項資金的監督不力,沒有及時進行跟蹤審計和年度審計。
三對《審計法》的宣傳不夠,相當一部分單位、群眾不了解審計。
過去,我們認為依法行政的關鍵在於執法人員懂法、不違法。因此,我們重視對內強化審計人員對《審計法》的學習貫徹,而忽視了在社會上對《審計法》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使相當一部分單位、群眾對審計部門的職能性質不了解,對審計部門對擠占挪用專款等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不理解。有的單位、群眾甚至不知道有審計部門存在。有利於審計工作發展的良好環境尚未完全形成。
四審計執法尺度適之過寬,使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屢查屢犯。
一是在行使審計執法自由裁量權時,過分考慮地方經濟利益和部門實際,除特別嚴重的違法違規問題外,大都是從輕不從重,留有較多餘地。如2002年,我們審計的26個項目中,應對相關單位處以罰款45萬元,實際罰款24萬元,實際處罰僅占應處罰金額的56%。二是對違法違規問題基本是在被審計單位內部消化處理,沒有按照《審計法》的要求,向社會公開披露和曝光,使審計結果缺乏透明度,違法違規單位沒有受到群眾監督和輿論譴責。以上情況使審計的震懾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助長了違法違規單位的僥幸心理,導致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屢查屢犯,不能得到及時解決。
五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幹部素質不完全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
由於審計業務工作忙以及對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使我們的學習不夠全面系統,不能持之以恆,閑時學的多,忙時學的少;用時學的多,不用時學的少;集中學習的時間多,分散自學的時間少。有的同志甚至倚老賣老,懶於學習;部分青年幹部不思進取,不願學習。因為學習不夠,使幹部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一是少數幹部從事審計工作多年仍不能勝任主審;二是一些幹部無法運用計算機開展審計工作;三是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工作方法陳舊單一,經驗主義突出,效率低下,效果不明顯,審計成本高。
六審計紀律執行不嚴,少數審計幹部在工作中存在「生冷」現象。
一是由於當前經費不足等客觀條件限制,《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八不準」紀律》沒有完全落實,審計過程中,有在被審計單位就餐、用被審計單位交通、通訊工具等問題;二是少數幹部自我修養不夠,在審計工作中態度生冷、說話不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形象。
三、 整改的主要情況
糾正錯誤,改進不足,推動工作,是行評評議的最終目標。為此,我們本著「邊自查,邊整改」的原則,痛下決心,堅定信心,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存在的六個問題進行了切實整改。具體如下:
一對於重監督、輕服務的問題,我們經過縝密研究,制發了《關於進一步提高審計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意見》,決定在今後的審計工作中做到服務與監督並重,寓服務於監督之中:一是要求各業務股室加強對審計結果的分析研究,注重從制度和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縣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把審計結果轉化為宏觀經濟監管決策和措施。並規定每個審計項目至少要拿出一條有價值的審計建議材料,全局每年至少有5條審計建議和審計情況反映材料進入黨政決策圈;二是從2005年開始,每年選擇1至3個審計項目,進行效益審計,揭露和反映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中的損失浪費等問題,促使節約財政資金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審計工作逐步由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到2007年投入效益審計的力量占整個審計力量的一半左右;三是加大跟蹤落實力度。每年有計劃地對上一年度所審計的項目,所做出的審計決定和提出的審計建議,以及領導對審計報告所做的批示等,進行跟蹤檢查,督促落實和整改到位;四是要在審計工作中,積極幫助被審計單位查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幫助其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促使其規范管理行為。
二對於審計工作安排不科學的問題,我們一是拿出了《2005至2009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本著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與中期滾動項目計劃相銜接,審計目標與經濟發展大局相吻合的原則,對今後五年的審計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明確了5大類11個方面的審計任務:1、在財政審計方面,我們要求對預算執行審計每年必審;對使用財政資金數額大的部門和重點執法部門每年必審,對其他部門每三年審計一次;對部門預算審計的覆蓋面達到50%以上;對財政資金投入大、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每年審計面不低於20%;對扶貧、水利、國土、農業、環保等資金每兩年審計一次,資金量大的每年必審;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市低保、救災等重點基金(資金),實行連續跟蹤審計;對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醫療保險、福利彩票等其他社會保障資金,每2—3年審計一次。2、在企業審計方面,加強對企業改制、重組、兼並、破產等情況的監督,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每年審計不少於2項;3、在金融和外資審計方面,根據上級授權,有計劃地對地方金融機構進行審計,加強國外援、貸款項目審計。4、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離任審計不低於每年離任領導幹部的80%。並爭取縣委、縣政府出台政策,對鄉科級黨政「一把手」實行年度審計和任中審計,達到五年一次輪番審計的目標;5、在審計調查方面,每年選擇1至2個黨政領導關心、群眾反映強烈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審計調查,進一步提高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到2007年,審計調查項目占整個審計項目的比重達到30%以上。二是積極完成好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臨時交辦的,以及群眾來信來訪需要由審計部門審計的事項;三是制訂了《審計項目立項管理辦法》,對審計立項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審計立項要量力而行,統籌協調、合理均衡,不留死角,避免重復、減少交差,保證審計立項的科學性。
三對於《審計法》宣傳不夠的問題,我們一是製作了《審計法》宣傳冊150本,寄送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以便各單位、部門進行學習了解;二是積極向普法部門提出了申請,力爭將《審計法》納入「五五」普法的學習內容,通過普法使全縣人民群眾學習《審計法》,使《審計法》深入人心;三是將充分利用每年的「法制宣傳日」,組織較大陣容的《審計法》宣傳咨詢活動,向社會宣傳審計;四是與各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密切配合,利用內部審計的力量宣傳審計。
四對於審計執法盡度過寬的問題,我們一是重申審計執法責任制,要求全局幹部職工在審計工作中要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作為第一要務,牢固樹立護法意識,嚴肅查處和遏制經濟領域里的違法違規問題,要確保審計結論落實率達到90%以上;二是出台《審計項目質量考核辦法》,將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股室評先評優緊密掛鉤,以促使各股室認真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糾正問題,確保審計效果;三是對無故超期不落實審計結論、拒絕推諉、軟磨硬纏的少數被審計單位,我們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進行落實,以樹立審計機關的威信;四是制訂了《審計機關公告結果辦法》,決定根據審計署的要求,從2005年起,採取廣播、電視播報、政府公告、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勢,對群眾關心的、影響較大的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讓群眾知情並監督被審計單位整改和糾正問題。
五對於教育培訓力度不夠的問題,我們提出了創「學習型機關」的目標,重新制訂了包括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法紀知識在內的《2004至2006年審計幹部綜合學習計劃》,規定每年開展各類集中學習不少於40課時,自學人平不少於80課時。要求通過學習,使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07年底,全局幹部職工均能勝任主審和開展電算化審計;到2009年底,副科級以上幹部達到大學本科學歷,副科級以下幹部全部達到大學專科學歷。按照計劃,6月份以來,我們已組織定期學習16課時,組織考試2次。部分同志報名參加了會計資格考試、學歷學習和審計署計算機操作技術中級水平考試。7月份,我們進行了計算機審計軟體專門培訓。8月上旬,我們組織幹部職工以《科學發展觀讀本》為教材,進行了系統的理論學習。同時,我們針對審計工作效率不高的問題,實行「審計項目限時制」,要求所有審計項目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對於沒有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的,將追究分管領導、主審人員的責任,以促使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杜絕審計工作的拖拉現象。7月份以來,我們開展的9個審計項目,全部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六對於審計紀律執行不嚴的問題,7月10日,我們召開全局幹部職工會,重申了《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八不準」紀律》和《黨組成員廉潔自律「十不」承諾》,要求審計人員在縣直開展審計一律不得在被審計單位就餐,不得使用被審計單位的車輛和通訊工具;在鄉鎮開展審計時,住宿、就餐一律從簡,並按報銷標准付費。並對少數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態度生冷等現象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我們大力推行三項廉政制度。一是實行審計組廉政反饋卡制度。印製專門的「審計組廉政情況反饋卡」,在審計進點時發送給被審計單位,要求在現場審計結束後,由被審計單位將審計組執行審計紀律的情況填寫入卡,反饋給我局,使我們隨時掌握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廉潔自律情況;二是強化局長參審制。要求分管局長跟著項目走,深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紀律情況進行跟蹤監督;三是堅持審計回訪制。每半年由局黨組指定人員組成審計回訪小組,到被審計單位走訪座談,了解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紀律的執行情況。通過三項制度,把幹部職工的行為置於領導和群眾的監督之下,使幹部職工不能違紀、不敢違紀。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各位政協常委,以上只是我們自查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圍繞自查所進行的整改情況。也許我局行風建設中還存在一些這樣或那樣,而我們沒有自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懇請你們予以批評指正。我們將根據你們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扎實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實,確保行評工作收到預期效果。
四、 今後加強行風建設的主要措施
行風評議是階段性的,但行風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只有長抓不懈,才能鞏固成果,保持良好的機關形象。為此,今後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狠下功夫,把行風建設深入持久的抓下去:
一在轉變觀念上下功夫。我們將組織幹部職工認真了解世界審計發展的趨勢和我國改革發展的現狀,進一步消除就審計論審計、就事論事的思想現狀和思維方式,注重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站在審計事業發展的前沿,去洞察和把握經濟、審計事業發展的方向,並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審計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使審計緊貼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站在經濟發展的前沿,去分析經濟工作中存在的、黨委、政府關心的、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難點問題,為促進黨政決策和宏觀管理當好參謀。並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審幫促作用,為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當好顧問。
二在充分履職上下功夫。我們將繼續貫徹好「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審計工作五年發展規劃,改進審計方式方法,變被動審計為主動監督,變事後監督為事前防範,努力拓寬審計領域,擴大審計工作覆蓋面,依法加強對各項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監督。力爭通過幾年審計,使我縣行政部門規范財政財務管理,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各企事業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紀,逐步減少或消除違法違規問題,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誠信建設不斷加強,為我縣創造一個良好經濟發展環境。
三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我們將嚴格貫徹《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審計法》的規定和《審計署六號令》的要求,規范執法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對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實行四級復核,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及其追究制,確保我們的審計執法工作過得硬、經得起檢驗;另一方面,嚴格依法審計,對審計中查出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堅決依法上報、依法處理、依法移交,決不姑息遷就。
四在提高素質上下功夫。轉變作風必須提高素質。新形勢下,沒有高素質就談不上好作風。為此,我們將按照十六大關於「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型社會」的要求,認真落實學習規劃,採取「以機制促學,以培訓促學,以考試促學,以實踐促學,以競賽促學」等辦法,分專題、有計劃地組織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業務學習,提高人員綜合素質。
五在廉政建設上下功夫。廉政建設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直接關繫到審計機關形象和審計工作的成敗。為此,我們將以行風評議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綳緊廉政建設這根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強化學習教育,強化制度建設,從組織領導上、思想防線上、制度機制上預防和制止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二○○四年八月

3. 年度審計報告必須包含哪些內容,附註過於簡單行不

會計報表附註是財務報告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與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有助於報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會計報表的重要信息。公司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1.會計制度。

2.會計年度。

3.記帳本位幣。

4.記帳基礎和計價原則。

5.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6.營業部的資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則。

7.外幣業務核算方法。說明發生外幣業務時採用的折算匯率、期末對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進行折算所採用的匯率,以及匯兌差額的處理方法。

8.壞帳核算方法。說明壞帳的確認標准、壞帳准備的計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壞帳損失的會計核算方法。

9.客戶保證金的管理與核算方法。

10.質押品的管理與核算方法。

11.實物交割的核算方法。

12.風險准備資產的管理與核算方法。

13.結算差異核算辦法。分別按平倉盈虧與持倉盈虧說明結算差異的確認與核算方法。

14.長期投資核算方法。對於長期股權投資,應說明其計價、收(權)益確認方法和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方法;對於長期債權投資,應說明其計價、收益確認方法以及債券投資溢價和折價的攤銷方法。

15.固定資產計價和折舊方法。說明固定資產的標准、分類、計價方法和折舊方法,各類固定資產的估計經濟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率和折舊率。

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包括利息資本化的核算方法和在建工程結轉為固定資產的時點。

17.無形資產、開辦費和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方法。

18.風險准備金核算方法。說明風險准備金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風險損失的確認標准及核算方法。

19.收入確認原則。分別說明公司手續費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確認方法。

20.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准。說明公司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確定現金等價物的標准。

21.如果本年度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生變更,應當披露變更的內容、理由和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的影響數。

注冊會計師應對公司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變更的理由予以適當關注。如果變更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注冊會計師不應當發表公司財務報告滿足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要求的審計意見。

(二)稅項

應披露主要稅種和稅率,如增值稅、所得稅等。若有稅負減免的,應說明批准機關、文號、減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三)會計報表主要項目注釋

公司至少應披露會計報表(匯總營業部以後的會計報表)的如下項目注釋(如兩個期間的數據變動幅度達50%以上,還應在該項目下明確說明增減變動的原因)。

(四)或有事項

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項(如涉及訴訟、仲裁等),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項目的性質、金額及對報告期及報告期後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五)承諾事項

對於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諾事項(如對外擔保金額等),應說明其存在情況、金額及影響。

(六)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的非調整事項。

凡涉及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的非調整事項(如巨額虧損、停業整頓、嚴重違規等),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要求予以披露。

(3)國家電投集團審計報告擴展閱讀:

內容格式:

(一)簡要介紹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稱,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總裁,注冊資本,注冊地址、辦公地址、電話及郵政編碼。

(二)簡要介紹公司的歷史演變情況、主要職能部門,以及職員人數和年齡、學歷、職稱結構。

(三)簡要介紹公司營業部情況,包括各營業部名稱、地址、負責人、職工人數、設立時間、營運資金及聯系電話等。若年度內增加或減少營業部,簡述其新設或撤銷的原因。

(四)公司年報負責人及聯系人的姓名、聯系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

二、經營情況

(一)經紀業務情況

(二)主要財務指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年度審計報告

4. 什麼是審計報告

我說個道理,你就懂了
小明想買吃的,於是跟爸爸要了10塊錢,買了回來找了3塊錢給爸爸,爸爸接過錢數了數,發現數目和小票上的一樣,OK。但是媽媽有點不放心,生怕小朋友把持不住偷偷的把錢眯了買玩具。後來她去了小票上的購物商店,按照小票上的內容逐個核實了吃的的品類、價格、標准等等,發現數額、品牌、名稱、規格都是一樣的,心想:恩不錯不錯,並開了發票,回來將每筆支出記錄登記在自己的記賬本里。
小明:企業
爸爸:會計
媽媽:審計
這個記賬本理解為就是審計報告,媽媽的整個過程就是審計。
但你要知道,很多企業的股東並不是一家人,或一條心,大家心裡都想著,我的錢不會被別人中飽私囊了吧?另外,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完成。所以,這就是出這個報告的必要性所在。
我們在審計搜shenjiso.com做的 1快 2便宜 希望幫到你

5. 審計報告分幾種啊

一、從審計報告的標准來劃分,審計報告分為標准審計報告和非標准審計報告。

二、從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來分,一共有保留意見、無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等4種基本類型。

三、從審計報告的性質和類型來分,有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年度審計)、專項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四種。

6. 請問做審計報告需要提供什麼

請貴公司於審計外勤進場前提供如下資料。
一、 基本資料(常年審計客戶僅提供期內變化資料)
1. 公司基本情況介紹(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及經營特點等)。
2. 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圖以及主要管理人員基本資料。
3. 公司財務部門機構設置圖、崗位分工及崗位職責介紹。
4. 公司成立時政府批文、合同章程及投資協議。
5. 公司歷史沿革及經歷的改制重組情況,主要包括:公司改制設立具體情況及方式、發起人、歷次股本形成及股權變化情況、發行前最大10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數量和比例、相關批復文件。
6. 公司發起人(應追溯至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名稱及其股權的構成情況、所持有的貴公司股權被質押或其他有爭議的情況、如發起人或股東為企業法人,則應披露其主要業務、注冊資本、總資產、凈資產、凈利潤,並標明這些數據是否經過審計及審計機構的名稱。若涉及自然人股東,應披露該自然人的姓名、簡要背景及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被質押的情況等。
7. 公司歷次驗資報告、評估報告、營業執照、章程、以前年度審計報告。
8. 公司分支機構設立情況及分支機構營業地點、營業范圍等基本情況介紹。
9. 公司子公司設立情況,子公司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章程合同、投資協議等。
10.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及內部控制制度,包括采購、生產、銷售、設備管理、財務會計等方面。
11. 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層會議記錄及會議決議。
12. 公司稅務登記證、納稅申報表,繳納稅種、稅率;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批准文件。
13. 行業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如有)、貸款證(如有)。
14. 公司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變更的情況。對公司業務及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商標、土地使用權、房產、專利與非專利技術、重要特許權利的使用及權屬情況。
15. 公司場地租賃協議及相關合同。
16. 公司員工及其社會保障情況,主要包括:員工人數及變化情況、員工專業結構、員工受教育程度、員工年齡分布、執行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醫療制度改革等。
17. 以方框圖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公司組織結構,包括發起人或股東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參股公司(或聯營公司)、發起人或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公司對外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合營企業,以及有重要影響的關聯方等。同時應標明組織結構的具體組織聯系。
18. 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行業管理體制、行業競爭狀況、市場容量、投入與產出、技術水平以及以上因素的發展趨勢。
19. 公司所在該行業是否國家優惠扶植政策,公司是否享有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扶植政策。
20. 影響本行業發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如產業政策、產品特性、技術替代、消費趨向、購買力與國際市場沖擊等因素,指出進入本行業的主要障礙。
21. 公司面臨的主要競爭狀況,包括自身的競爭優勢及劣勢,市場份額變動的情況及趨勢,同行業競爭的情況。
22. 公司前三年的主要產品(或服務)及其生產能力,每種主要產品或服務的主要用途,主要產品的工藝流程或服務的流程圖,主要產品(或服務)所需的主要生產設備、關鍵設備的重置成本、先進性及還能安全運行的時間等,每種主要產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應、定價政策、市場競爭及成本構成情況,存在高危險、重污染情況的,應披露公司對人身、財產、環境所採取的安全措施,
23. 公司每種主要產品的產量、銷售情況和產銷率、產品或服務的主要消費群體、產品或服務的平均價格及定價策略、主要銷售市場、國內市場的佔有率和銷售額等。前5名客戶的銷售額占年度營業額或銷售總額的百分比,如主要客戶所佔比重較大,需說明原因,並披露相關風險。
24. 公司產品出口的,需詳細披露各進口國對進口公司產品的具體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是否取得進口國的進口許可證或其他類似的證書,並予以提供。
25. 公司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的資料,主要包括:向前5名供應商合計的采購額占年度采購總額的百分比;如主要供應商所佔比重較大,需說明原因,並披露相關風險。
26. 公司核心技術的來源和方式,說明是否擁有核心技術的所有權。說明所擁有的核心技術在國內外同行業的先進性。
27.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主要關聯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在主要供應商或客戶中所佔的權益。若無,亦應說明。
二、 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
28. 審計期間所執行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變更的說明。
29. 審計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其他附表。
30. 審計期間的財務報表附註。
31. 審計期間及期後的總賬、各明細分類賬、備查賬及會計憑證。
32. 審計期間公司各稅納稅申報表、稅收匯算清繳及稅務局認定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認定文件。
33. 審計期間及期後公司的重大交易合同。
34. 審計期間及期後公司經批準的收購兼並及對外擴充計劃、投資計劃(含固定資產、大修理計劃)、融資計劃、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及各年度工作總結。
35. 提供審計期間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
三、 報表項目有關資料
36. 審計期間貨幣資金分幣種明細表(附表一)、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定期存單明細。抵押或凍結等對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潛在回收風險的款項應單獨說明。
37. 審計期間交易性金融資產明細表(附表二)、股票、債券、基金、期貨證券賬戶的開戶資料及對賬單、資金及交易流水單;外部單位代為保管有價證券的保管合同等。應說明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變現是否存在重大限制,以及相應原因。
38. 審計期間應收票據明細表(附表三)、提供截止日有追索權的票據背書明細表(附表四)、因出票人無力履約而將票據轉為應收賬款的票據,以及期末公司已經背書給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據。
39. 審計期間應收賬款明細表(附表五)、審計期間內已核銷的應收賬款明細及內部、稅務核銷手續。
40. 審計期間預付賬款明細表(附表六)、尚未結算的大額預付賬款相關合同協議。
41. 審計期間應收利息明細表(附表七)、提供相應的債券契約或其他債權合同。超過1年的應收利息未收回的原因和對相關款項是否發生減值所作的判斷。
42. 審計期間應收股利明細表(附表八)、提供相應的利潤分配方案。超過1年的應收股利未收回的原因和對相關款項是否發生減值的判斷。
43. 審計期間其他應收款明細表(附表九)、審計期間內已核銷的應收賬款明細及內部、稅務核銷手續。
44. 審計期間存貨及存貨跌價准備明細表(附表十)、生產成本明細表(附表十一)、製造費用明細表(附表十二)、主要原材料、產成品進銷存明細表(附表十三)、提供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產成品之間、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分配方法。
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委託代管存貨合同。
提供最近日期的存貨盤點的相關資料,包括:存貨盤點計劃、存貨盤點明細表、存貨盤點報告,殘次、毀損、滯銷積壓的存貨明細表及閑置的時間。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的依據及各轉回存貨跌價准備的原因、各轉回金額占該項存貨期末余額的比例。存貨期末余額中是否含有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
45. 審計期間待攤費用明細表(附表十四)、如包括土地、電力使用附加費,期初進項稅額等請復印上述合同及稅務局核定文件。
46. 審計期間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附表十五)、提供有關合同、協議等相關文件、存在持續減值情況的證據。
47. 審計期間持有至到期投資明細表(附表十六)、提供有關合同、協議等相關文件、存在持續減值情況的證據。
48. 審計期間投資性房地產明細表(附表十七)、提供有關合同、協議等相關證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合同等文件、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存在持續減值情況的證據、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證據。
49. 審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明細表(附表十九)、長期股權投資情況明細表(附表二十)、
提供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合同、協議、出資證明、驗資、審計、評估報告等文件;提供被投資單位審計期間業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如無法提供,請說明原因說明;提供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的依據。
50. 審計期間長期應收款明細表(附表二十一)、提供相關長期應收款發生的原始憑證、確認為壞賬損失的證明文件。
51. 審計期間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分類匯總表(附表二十二)、固定資產明細表(附表二十三)、提供審計期間固定資產出租、出售、報廢等的內部批准文件;報廢資產稅務備案情況;提供期末固定資產存在減值情況的證明文件。並請提供:
(1) 如有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請分開列出。
(2) 所有固定資產增加及報廢清單及相應的支持文件。
(3) 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及計算方法。
(4) 請提供抵押資產清單(項目\原值\凈值\公允價值\貸款額等)
52. 審計期間在建工程明細表(附表二十四)、提供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批文、預算總額及建設批准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現場監理施工進度報告、項目完工驗收保告(含消防/環保等)、竣工決算報告等業務資料、提供期末在建工程存在減值情況的證明文件。
53. 審計期間工程物資明細表(附表二十五)、是否存在無使用價值的工程物資。
54. 審計期間無形資產明細表(附表二十六)、提供期末無形資產存在減值情況的證明文件。
並請提供年內新增無形資產發生的依據,如合同協議、發票等憑證,如為購入土地使用權,並請註明是否分期付款,分幾期,每期付款的金額。審計期間內發生的單項價值在100萬元以上的無形資產,若該資產原始價值是以評估值作為入賬依據的,提供評估報告。
審計期間開發支出明細表(附表二十七)、提供重大開發項目的公司管理層可行性研究、立項、預算總額批准等文件。
商譽明細表(附表二十八)、對於通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應列示商譽的計算過程。
55. 審計期間長期待攤費用明細表(附表二十九)、
56. 審計期間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長期資產明細表,並請提供年內新增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長期資產發生的依據,如合同協議、發票等憑證。
57. 審計期間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附表三十)、
58. 審計期間長短期借款明細表(附表三十一)、提供長短期借款合同以及相應的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合同。
59. 審計期間交易性金融負債明細表(附表三十二)、提供證券賬戶交易流水單、有關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協議、合同等資料。
60. 審計期間應付票據明細表(附表三十三)、
61. 審計期間應付賬款明細表(附表三十四)、
62. 審計期間預收賬款明細表(附表三十五)、提供尚未結算的大額預收賬款的相關合同、協議等文件。
63. 審計期間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表(附表三十六)、
提供公司職工名冊、工資結構及支付等制度、有關部門確認的工效掛鉤認定證明、股份支付等管理層激勵實施方案、社會保險繳納政策、職工辭退計劃,提供辭退福利折現率選取的原則。
請提供中方工資性基金如醫療費、待業養老保險、房物價補貼明細表。說明公司在職職工福利政策並提供政府當局法定文件復印件。
64. 審計期間應繳稅費明細表(附表三十七)、提供公司目前正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說明及相關的批復。
65. 審計期間應付利息明細表(附表三十八)、
66. 審計期間應付股利(利潤)明細表(附表三十九)、
67. 審計期間其他應付款明細表(附表四十)、審計期間提供尚未結算的大額其他應付款發生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68. 審計期間預提費用明細表(附表四十一)、
69. 審計期間預計負債明細表(附表四十二)、
70. 審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附表四十三)、
71. 審計期間長期應付款明細表(附表四十四)、提供尚未支付完畢的大額長期應付款發生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72. 審計期間專項應付款明細表(附表四十五)、提供專項應付款有關撥款文件、撥款項目完工報告和批復資料。
73. 審計期間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附表四十六)、
74. 審計期間所有者權益明細表,包括實收資本(股本)明細表(附表四十七)、資本公積明細表(附表四十八)、盈餘公積明細表(附表四十九)、
75. 審計期間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明細表(附表五十)、
主營業務收入、成本明細表(附表五十一)、
主要產品、主要客戶明細表(附表五十二)、提供主要產品、主要客戶的銷售定價政策、銷售合同、結算方式;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的采購定價政策、采購合同、結算方式。
76. 審計期間營業稅金及附加明細表(附表五十三)、
77. 審計期間營業費用明細表(附表五十四)、管理費用明細表(附表五十五)、財務費用明細表(附表五十六)、
78. 審計期間投資收益明細表(附表五十七)、
79. 審計期間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明細表(附表五十八)、
80. 審計期間資產減值損失明細表(附表五十九)、
81. 審計期間營業外收入明細表(附表六十)、營業外支出明細表(附表六十一)、提供大額收入、支出大額發生額的相關合同、協議、授權批准文件。
82. 審計期間所得稅明細表(附表六十二),提供各項所得稅優惠政策(稅率優惠、國產設備抵免)的立項文件、批復文件。
83. 審計期間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方法和基礎資料,經營活動收到和支付的明細項目,投資活動收到和支付的明細項目,籌資活動收到或支付的明細;及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的數據統計。
四、 合並報表的相關資料
84. 財務報表的合並過程;(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85. 合並抵銷分錄。
86. 內部購銷未實現毛利計算表。
87. 現金流量表合並工作底稿。
88. 提供合並報表范圍內會計主體之間的內部交易的對方單位、交易類型,交易品種、數量、金額(附表六十三)、往來余額、資金收付的性質及金額等(附表六十四)、及上述數據核對是否一致。
五、 其他資料
89. 公司提供審計期間關聯方交易相關資料,包括:
(1) 關聯方及關聯關系明細表(附表六十五)、必要時需提供律師意見。
(2) 提供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的類別,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及相關審批程序,審計期間關聯交易占公司同類交易的比例。
(3) 關聯方交易明細表(附表六十六)、
(4) 關聯方資金佔用和往來余額明細表(附表六十七)、
90. 截至審計日有無正在進行或正在籌劃中的法律訴訟,請提供有關資料、所賠償(牽涉)的金額。
91. 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項,如對外擔保、未決仲裁等,如有,公司需說明項目的性質、金額及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如無,公司需提供聲明。
92. 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諾事項,如有,公司需說明存在金額及性質。如無,公司需提供聲明。
93. 公司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重大事項,需提供說明及對公司財務狀況的重大影響。

7. 怎麼看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的作用在於從法律的角度實施鑒證,證明會計報表的公允性、准確性,相對於會計報表而言,來自於公司外部的審計報告十分有助於投資者評判會計報表的質量,為投資者提供決策參考。

所謂審計報告,根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7號——審計報告》的解釋,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後出具的,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一般為簡式審計報告,有標准格式,分四種類型:(1)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即注冊會計師在順利實施了必要的審計之後,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合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審單位的財務狀況,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一貫性原則;(2)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即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之後,承認已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從整體來說,是公允的,但在個別的重要會計事項持保留意見;(3)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即注冊會計師認為被審單位會計報表嚴重失實或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嚴重違反有關法規;(4)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即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由於受到種種限制,不能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發表審計意見。

一般情況下,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表明公司報表的可靠性較高。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說明公司的報表無法被接受,其報表已失去其價值;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說明公司經營中已出現重大問題,報表基本不能用。這兩種類型的審計報告比較少見。而根據有關規定,存在下述情況之一的,應該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2)因審計范圍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依據;(3)個別重要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可以看出,被出具這種審計報告的公司報表有一定的問題。

8. 稅審報告和審計報告有什麼區別

1、作用不同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並實現公允反映發表實際意見的書面文件。

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在每年的3-5月份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年報時的一份報告,俗稱「年報」或「稅審報告」。所得稅在國稅繳納的就交給國家稅務局,所得稅在地稅繳納的就交給地方稅務局。

2、定位不同

稅審報告指的是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而審計報告指的是工商審計報告。

3、出具人不同

稅審報告是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

4、要求不同

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並非所有的企業都要出具的,一般是根據當地稅務局的要求,每年的年初稅務局會發出通知,要求哪些企業必須在申報年度所得稅的時候出具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哪些企業可以自行編制年報報表而不需出具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目前全國並沒有統一的標准。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於審計報告之後,以便於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並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9. 年檢通知書上沒有說要審計報告,但是我們是第一年年檢需要審計報告嗎

不用。 1:網上下載的年檢報告書(按規定蓋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2:企業年檢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經營范圍中有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文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審計報告原件
具體事宜可直接電話咨詢當地所屬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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