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人知道科順防水與大禹九鼎哪個牌子更好點
科順防水與大禹九鼎這兩個,科順應該更好點,上市公司,而且聽說在行業內排名第二,科順最近還收購了一家公司豐澤股份,感覺實力愈發雄厚了,非常期待科順防水以後的發展。
Ⅱ 豐澤股份業績什麼時候並表
豐澤股份將於2022年3月起並表。
公司瀝青儲存能力約為3-4個月用量,公司會根據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通過擇機低位儲備或簽訂遠期現貨合約等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購成本。
科順股份2021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56.83億元,同比上升31.07%;歸母凈利潤6.73億元,同比上升17.19%;扣非凈利潤6.24億元,同比上升7.47%;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19.22億元,同比上升14.64%;單季度歸母凈利潤2.03億元,同比下降28.6%;單季度扣非凈利潤1.91億元,同比下降30.56%;負債率52.97%,投資收益88.76萬元,財務費用3129.41萬元,毛利率30.85%。
該股最近90天內共有12家機構給出評級,買入評級10家,增持評級2家;過去90天內機構目標均價為19.78。證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顯示,科順股份(300737)好公司評級為3星,好價格評級為3.5星,估值綜合評級為3星。(評級范圍:1 ~ 5星,最高5星)
Ⅲ 誰能幫我做出答案,MBA《商法學》作業,萬分感謝!!!
(1)董事林凱用電話委託董事李政代為出席會議並行使表決權的做法正確嗎?
答案是:不正確。
因為沒有書面委託,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所以電話委託無效。依據是公司法112條。
第一百一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2)董事會能否作出決議,解聘公司總經理胡萊?答案是:可以。
原因是根據中國公司法113條的規定,總經理的聘任或者解聘是董事會決定的。解聘的依據,是根據148條的規定。豐澤公司的總經理胡萊卻基於個人私利,於2009年下半年擅自和杜林公司聯系,並將豐澤公司的許多客戶介紹給杜林公司並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五十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3)在解聘胡萊時,董事會的投票過程是否存在問題?
答案是:首先,此次董事會會議有效。七名董事,六名出席會議。
其次,關於解聘胡萊的議案。議案未能通過半數,解聘決定不成立。原因如下:六人投票,出現了3票同意,3票反對的局面,董事林凱缺席。議案未能通過半數。董事林凱缺席會議,並且沒有書面委託其他人,算棄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第一百一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第一百一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五十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4)董事會修改公司章程的投票是否存在問題?
答案是:有問題。
首先,根據中國公司法46條,董事會無權修改公司章程。必須根據公司法113條修改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