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東有哪些權利
公司股東享主要有以下權利:1、查閱、復制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等資料;2、表決權,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者所持股份行使;3、分紅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4、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5、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七條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② 公司法規定股東的權利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法對股東股東權利有知情權、表決權、收益權及選舉權等。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公司股東參與利潤分配,是根據自己出資比例,也就是持股比例確定分紅數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③ 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有哪些權利
一、股東身份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證明書編號。
二、參與重大決策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有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等。
三、選擇、監督管理者權。現代企業制度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適度分離,公司法據此確立了公司治理結構。
四、資產收益權資產收益權。最直接的體現就是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紅利。
五、知情權。股東雖然將公司的經營權授予了董事會和經理管理層,但是,股東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
六、關聯交易審查權。股東有權通過股東會就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在作出該項決議時,關聯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該事項的表決。
七、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股東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按期開定期會議,以保障股東的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利。
八、決議撤銷權。公司法賦予小股東請求撤銷程序違法或者實體違法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④ 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有哪些
公司法規定股東的權利有:
1、公司法第四條,股東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第三十三條,股東享有查閱、復制權;
3、第三十四條,股東享有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4、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