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名下房產 在公司轉讓股權的時候 怎麼處理
股權轉讓是對權利的轉讓,不是對房產的轉讓,股權轉讓後,房產還是公司的。不需要繳納針對房產的稅負。但需要基於股權轉讓產生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
Ⅱ 公司經理未經股東同意私自出租公司房產合法嗎
這肯定是不行的,處置公司財產要經過股東同意。
Ⅲ 我公司股東有一向房產出租給我公司用於辦公,請問,按正常程序,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如何繳納的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所有者或使用者,房產稅按價計稅的用原價扣除10-30%再乘以1.2%的稅率\按租計稅的用租金乘以12%的稅率.土地使用稅是用納稅人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乘以定額稅率(根據城鎮大小而定額).具體情況詢問當地稅務機關.
Ⅳ 公司無償使用股東租憑的房屋作為辦公場所,還需要交納房產稅嗎
如果股東能提供完稅證明可以不交,否則也要交。
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房產稅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房產稅
第十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Ⅳ 股東將自己的房子租給自己的公司用,公司所繳納的給股東的租金可以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嗎
法律上沒有禁止這方面的行為,所以答案是可以的,問題是你必須與公司的董事會協商達成一致並形成協議,保證你的合法權益,而且出資必須進入公司的股份登記表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