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解散注銷,股東出資未完成,債權債務剩餘利潤如何承擔責任
C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對外承擔責任。若C公司資不抵債,則由B公司在100萬的范圍內對外承擔出資不足的責任;至於分配利潤或剩餘資產,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按實繳比例分配。
『貳』 公司破產時發現股東出資不實在破產清算時該怎麼辦
在破產時發現股東出資不實,由管理人要求出資不實的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依據:破產法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叄』 急急急!!!如果工商局發現注冊公司的個別股東資本實際上根本沒有到帳,是否可以將股東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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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公司清算時未出資股東需要出資嗎
公司清算時未出資股東必須出資,即使未到認繳得期限,否則其他股東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沒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義務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伍』 實繳資金還未到位,股東可以撤資嗎
從公司法來說是沒有撤資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認繳資金就可完成注冊,實繳資金是後一步的事情。股東對其餘股東未到賬注冊資本承擔連帶出資責任,就是說,其中一個股東承諾的出資額未到賬,由其餘股東承擔出資責任。所以你的問題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公司還沒注冊完成,那隻要其餘股東同意(有共同投資協議),就可以在公司注冊時減少一個股東,你就形成了「撤資」
2。公司已完成注冊,則你只有轉讓出資,進行股東變更才能完成你的「撤資」意願。
3。如果你事實上「撤資」,也就是不履行出資義務,則可能會被其餘股東追究出資責任並賠償其餘股東由此產生的損失。
4。你應該與其餘股東協商同意後,發布減資公告,公告後變更公司章程,你的出資責任才能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