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東承擔哪些責任
法律分析:1、股東的權利主要規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條,包括:(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此外,股東還具有股東身份權、資產收益權、知情權、特定情形下的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對管理者的選擇和監督權等,還包括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具有的權利。
2、股東的義務:(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三)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四)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後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五)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於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並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力。(六)在公司存續期間,不得擅自抽回出資;(七)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 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應當承擔如下責任: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這是股東的主要義務股東出資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選擇認繳出資額,先實繳一部分,剩餘部分則按期繳納,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年限內,繳全注冊資本;遵守公司章程 ;公司注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的認繳額進行出資以外,還需對出資額進行追加。出資額低於公司評定額的股東需要進行填補出資的義務;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認繳范圍內對於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 法律規定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股東要承擔的責任包括: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造成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濫用公司法人獨立,逃避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失,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完成了出資義務,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獨立承擔,但在特殊情況下,股東除了對自己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外,也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成為股東後,需要擔負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1.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2.遵守公司章程;3.公司注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4.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5.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6.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5. 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承擔的責任有:
1.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2.遵守公司章程3.公司注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4.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5.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6.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6. 公司股東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
5、追加出資義務;
6、在公司存續期間,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公司變更法人和股東需要下列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經辦人身份證明。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人的變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續期間內,法人在組織機構、性質、活動范圍、財產或者名稱、住所、隸屬關系等重要事項上發生的變動。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7. 股東有什麼風險和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1)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承擔賠償責任。(2)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該股東與公司為連帶債務人。(3)股東不依法繳納出資的或者出資不實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4)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5)有限責公司成立後,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 公司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承擔下列責任:1、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誠實信用;2、按時繳納認繳的出資額;3、遵守公司章程;4、公司登記後,不得抽逃出資或者擅自抽逃出資;5、追加出資義務和補足出資義務;6、公司債務的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9. 做公司股東有什麼風險和責任
公司股東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擔作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 2、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4、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5、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6、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7、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10. 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股東作為企業的投資人應該承擔責任有哪些呢?總體來說,公司股東應當承擔如下責任:一、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這是股東的主要義務,股東出資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選擇認繳出資額,先實繳一部分,剩餘部分則按期繳納,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年限內,繳全注冊資本。三、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注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五、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的認繳額進行出資以外,還需對出資額進行追加。出資額低於公司評定額的股東需要進行填補出資的義務六、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認繳范圍內對於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七、其他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