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東有權進行公司財務審計嗎
股東無權要求公司審計賬目。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為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股東也可以要求查閱財務會計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B. 法人股東提出對公司進行審計,審計費要公司承擔合法嗎
摘要 一般是需要的,主要原因是需要對股東負責和對投資人負責。審計後的結果可以作為公司分立(財務分立)的記賬基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C. 作為小股東可以要求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
D. 股東可以對公司進行審計嗎
許多股東尤其是大股東,特別是國企大股東擅自對被投資企業進行內部審計,下達審計決定,已經成為習慣。從此看出官僚思維、權力執念有多重,法律意識有多淡。現代企業制度喊了幾十年,公司治理結構仍舊無法落實,國企改革的路還很漫長啊。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賬簿,但需要公司批准才可以。在公司章程沒有明確授權的條件下,任何股東甚至持股99%的股東都無權對公司進行內部審計,更別提出具審計決定了!這是基礎法律常識。股東對公司的管理,只能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進行,這不但是法定的,更是現代企業管理機制的基本要求。
內部審計,定義是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自身的治理機構,任何股東都無權越俎代庖。
E. 股東有權要求審計嗎
法律分析:不能。《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股東有權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解,但是否對公司財務賬簿進行審計屬於公司自治的內容,應當由公司內部協商確定,不屬於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范疇,因此,作為股東,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所有權利,但要求進行審計是不包括在內的,所以,其無權擅自提起對公司的審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F. 問: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許多股東尤其是大股東,特別是國企大股東擅自對被投資企業進行內部審計,下達審計決定,已經成為習慣。從此看出官僚思維、權力執念有多重,法律意識有多淡。現代企業制度喊了幾十年,公司治理結構仍舊無法落實,國企改革的路還很漫長啊。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賬簿,但需要公司批准才可以。在公司章程沒有明確授權的條件下,任何股東甚至持股99%的股東都無權對公司進行內部審計,更別提出具審計決定了!這是基礎法律常識。股東對公司的管理,只能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進行,這不但是法定的,更是現代企業管理機制的基本要求。
內部審計,定義是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自身的治理機構,任何股東都無權越俎代庖。
G. 公司小股東有權對公司進行審計嗎
小股權有權提議企業進行審計,要求公司給予經營業務和財務狀況的合理解釋。有權查看公司的賬簿及賬冊,這是法定的權利。
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H. 問:股東是否可以申請對股份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嗎有法律依據嗎
股東可以查閱公司的財務狀況,如果公司不同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I. 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審計嗎
法律分析:股東知情權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一種基礎性權利,應依法得到保護,但股東行使知情權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但沒有規定股東可以申請審計。在公司章程未明確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的前提下,股東個人不能要求對公司進行審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J. 我公司投資B公司,持股比例為26%,為第一大股東!請問,我公司有權對B公司進行內部審計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未授予大股東這一權力,是無法進行內部審計的。
內部審計是公司法人自治管理內容,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查閱公司賬簿的權力,但也要向公司申請,需要公司同意。
保障股東利益,要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進行,而不能侵犯其他中小股東利益。否則所有股東都要求派遣自己的內部審計,那公司還能開展工作么?
既然選擇合資,就有人合與資合的性質,沒有信任乾脆別搞。信任之後要靠制度來保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機制是首要任務,千萬不能只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