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股東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中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制度保護自己的權利:
1、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2、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申請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當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時,該決議無效。當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時,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但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對股東大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經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雖未達到破產界限,但繼續維持會使股東利益受到更大損失;而因股東之間分歧嚴重,股東會、董事會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決議,處於僵局狀態。此時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❷ 小股東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小股東保護自己的利益的方式:
1、小股東擁有知情權。股東有權了解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信息,包括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股東派生訴訟。當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別是受到有控制權的股東、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的侵害而公司怠於行使訴權時,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以自己名義為公司的利益對侵害人提起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間接地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3、股東擁有股利分配請求權。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餘時,控股股東以各種理由不正當地拒絕派發盈餘或者過分提取任意公積金而損害股利分配權。大股東往往擔任公司高管,可以通過薪水、獎金獲得回報,小股東則被排除在管理層之外,無法獲得任何利益。小股東可以請求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但提起訴訟,要以股東會已通過分配決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中已約定的盈餘分配方案為前提。
4、小股東行使退股權。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若公司拒絕的,股東可以提起請求收購股份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由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❸ 公司大股東做假賬貪污,小股東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可以視情況採用下列方式維權。
一、如上市公司,可採取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等方式請求查處。
二、無論是否上市公司,均可提起股東訴訟維權。
沒有細節,因此只是解決思路,希望有幫助。
另,維權之路不是坦途,要有心理准備。
❹ 小股東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加強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保護,控制大股東的權利濫用是當代公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中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制度保護自己的權利:(1)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簿。(2)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申請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當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時,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但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對股東大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4)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訴訟。(6)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當公司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權益,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時,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和自身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❺ 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法律對小股東利益是這樣保護的:
1、小股東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權;
2、小股東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
3、小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股權;行使優先購買權;
4、小股東可以依法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5、小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❻ 小股東的權益該怎麼保護
法律分析:小股東的權益:1、危害行為的停止請求權。在公司法中賦予任何股東在他以為認為公司的經營不正當的侵害了部分股東不正當,侵害了部分股東的權益時,均有權請求法院對這種行為進行干預。一旦認定多數股東,公司董事,監事或者管理人員的行為構成對少數股東權益的不公正侵害時,賦予法院有權下令禁止公司為某種行為,對公司將來的經營活動施加管制。這樣,可一定程度上為小股東救濟其權益提供保障2、異議反對股東的股份股權收買請求權制度。異議股東股權收買請求權反對股東的股份收買請求權是指對於股東利益有重大關系的特定事項,在股東會的多數決議成立的情況下,持反對意見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價格收買自己所持有的股權股份,在公司拒絕回購時,法院可以根據股東的申請,強制公司收購該股東的股份。對有瑕疵股東會決議的訴訟制度。在股東會通過決議的程序或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時,該決議即為有瑕疵的股東會決議。對此,法律有必要作出規定,賦予受到大股東侵害的受害小股東一定的司法救濟途徑,對公司股東會做出的有瑕疵的決議有權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判決撤消撤銷該決議,或判定該決議無效和權利受損的賠償訴訟請求權之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
❼ 保護小股東權益有哪些具體措施
保護小股東權益的具體措施如下:
1、小股東可以通過單獨或者聯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小股東有權依法轉讓自己的股權;
3、股權優先購買權,這是所有股東享有的一項特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
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❽ 小股東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分析:小股東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較少、不享有控股權因而處於弱勢地位的股東。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中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制度保護自己的權利: 1、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2、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申請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當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時,該決議無效。當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時,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但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對股東大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 目前有的公司經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雖未達到破產界限,但繼續維持會使股東利益受到更大損失;而因股東之間分歧嚴重,股東會、董事會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決議,處於僵局狀態。此時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