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的條件
1、在中國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所具備的條件是股本5000W以上,連續3年盈利,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現象.公司對外發放的股數必須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 。
2、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㈡ 上市公司要設立全資子公司,是不是利空
具體要分析因為什麼才成立的全資公司,如果的佔有市場,擴大規模,戰略轉型等就是利好,說明公司在發展,在進步。
㈢ 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任用企業中層擔任法人,對個人有影響嗎
現代企業風險的防範和控制,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風險對企業生存發展的影響也愈來愈大,現代企業必須充分了解財務風險的成因,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防範和化解企業發展中的各種財務風險,確保企業向著合理、科學、健康的方向發展。最大程度降低公司企業風險,聘請公司法律顧問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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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軍安律師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法人包括兩種基本類型,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是由50個以下的股東設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採取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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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強律師
2019-05-27 20:17:32解答
獨立法人資格證書是取得單位營業執照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 具體可參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完成獲取法人資格的法定程序,開展活動時,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作為法人身份的合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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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准登記:(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㈣ 注冊義大利公司的流程以及時間
義大利公司年檢
義大利公司年檢根據政府規定繳納。
義大利公司稅務包含年度基稅、營業稅及增值稅,義大利公司稅金按稅單繳納。
義大利公司報稅資料
在報稅方面,企業無須提供其他材料,只需要每月向自己公司的專屬會計師提供相關經營發票,包括各種賬目進出單。會計師每三個月會做一次報稅單,並將報稅表交給相關單位,年終會計師會做企業前一年度的年審報稅單給義大利稅務局。
義大利公司報稅時間
納稅人必須向稅務當局報告其年收入。義大利居民公司必須在相關會計年度結束後10個月以內提交納稅申報。義大利居民個人必須在納稅年度結束後10個月以內提交納稅申報。對納稅人通過銀行或郵局以書面形式提交的稅收申報,截止期限為7月底。
義大利公司報稅渠道
在義大利企業需主動到稅務部門申報各項稅款,除了關稅在海關申報以外, 義大利公司報稅手續
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為注冊地在義大利或國外的公司制企業。按照規定,公司需要有自己的會計師,報稅手續一般由會計師負責,無需企業主自身申報。
注冊義大利公司的優勢及注意事項
義大利公司的品牌深受中國人的歡迎,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到義大利注冊商標或注冊義大利公司。義大利政府對公司的要求非常嚴格,所以注冊程序一定要合法正規。
注冊義大利公司大體可以分為SRL和SPA兩種,SRL注冊手續比SPA簡單,注冊資本較低,適合中國人經營。
㈤ 內地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公告嗎有沒有相關規定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需要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先成立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然後才才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呢
其實公司上市與有沒有子公司及合營公司等沒有必然的聯系的。這只是公司自己行為。
㈦ 上市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對股價的影響是好是壞
可以根據以下兩點來判斷影響的好與壞: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如果是一家盈利能力很好的分公司,當然對上市公司是影響是好的,但如果是窗口式經營的分公司,那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不會太大的。
然後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子公司的影響好與壞主要是看的是盈利能力的強弱。
㈧ 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定設立子公司 在上市取得執照設立,需要公告嗎
需要的,應及時作出公告,公告一下營業執照的主要內容,如營業執照號,法人代表,注冊資本,公司性質,經營范圍等
㈨ 上市公司設立多個子公司好嗎
在1到2年裡設立多個子公司,公司的用意很有可能是轉移資產,因為,每設立一個子公司,大多是以前一個子公司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形成一個公司鏈,如果母公司經營不善,則完全有可能將母公司注銷或申請破產,但其子公司則仍繼續運營,如果該公司是上市公司,股東利益就會受損,其資產已悄然轉移至各子公司。發現此類現象就應該引起高度警惕。最後再重申一下,這類操作在目前是完全符合現行《公司法》。
㈩ 一個公司上市後,再設立子公司,子公司能不能叫上市公司
不明白LZ所謂的「叫上市公司」的含義?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論是全資還是控股)在對外進行宣傳的時候,當然可以把自己也稱呼為「我們是上市公司」。因為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組成部分。
但是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不可能替代上市公司(股東)行使上級公司的權力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