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京東高管都有哪些人
摘要 劉強東: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Ⅱ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人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Ⅲ 董事會 監事會 高級管理層三者有哪些區別,各自的職責是什麼
1、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
2、監事會是由全體監事組成的、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3、高級管理層是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高級管理層與董事會嚴格劃分職責許可權,根據董事會授權,決定其許可權范圍內的經營管理與決策事項。董事會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評價,作為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其他激勵安排的依據
拓展資料
1、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一般由股東會選舉的董事組成,對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依法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業務活動,對內管理公司的生產和經營.也就是說公司的所有內外事務和業務都在董事會的領導下進行。
2、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監事會的職責是對董事會和經理的活動實施監督,但對內它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業務決策和管理,對外一般無權代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3、對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公司的關系,普通法系國家視之為信託關系,大陸法系國家視之為委任關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其特殊身份,知悉公司的經營狀況乃至商業秘密,為防止其利用身份優勢謀取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無論哪一種法律體系,基於平衡利益沖突、保護公司利益的目的,均肯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對公司承擔忠實義務。
Ⅳ 公司高管包括哪些職位
高級垍管頭理人樤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
注意事項:
至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
上述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符合本法第六章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並履行法律和章程規定的義務。
Ⅳ 企業高管包括哪些職位
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一般而言,他們負起公司例行公務的種種責任,也擁有來自董事會或主要股東所授予之特定的執行權力。
有部份企業為強化他們的職權等,會另外授予他們執行董事的職銜。而如果他們本身就是合夥人或股東,執行董事也是他們另一個重要的職稱。雖然他們要負起例行公務的責任,然而主要職司實是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政策的執行等。
(5)西王集團高管管系擴展閱讀:
根據新《公司法》第六章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Ⅵ 公司高管人員包括哪些
公司法高管包括以下人員: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主管等。且高管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Ⅶ 公司高管有哪些
公司高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事需要對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高管的變更是需要到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Ⅷ 高管包括哪些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Ⅸ 高管是包括哪些人哪些職位
高管,即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
在我國,企業規模與國家股比例正相關,最大的企業往往就是國家、政府幹預度最大的企業。受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不同規模的企業可能行政級別也不同,往往規模大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也高,工資級別也高。
抗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貸款詐騙罪等等都是最近幾年企業高管們常犯的經濟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