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潛股份上市前景如何
因為公司屬於目前兩市的稀缺標的,兩市唯一一家做潛水設備的公司,結合近期對新股的炒作力度,應該不會小到哪裡去,但是同樣,需要注意炒新風險哈。
⑵ 股票中的整體上市是什麼意思它將對這只股票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整體上市指的是公司所有資產全部投入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完成上市。歷史上國有企業的經營業績往往達不到上市標准,因此往往是母公司剝離出其最為盈利的優質資產組建股份公司並募股完成上市,而將盈利能力差乃至虧損的資產留在母公司,這樣會產生很多遺留問題,如控股母公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上市公司為母公司擔保貸款等等。而整體上市能夠有效地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當然,在募股之前,公司一般須完成主輔分離的改制,即通過剝離輔業的方式形成主業突出盈利能力強的公司。
1、整體上市就是集團公司直接上市;2、整體上市就要收購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3、收購一般要溢價;4、對大多數投資者有利。
⑶ 公司上市的目的和意義
第一:公司上市能改善財務狀況,簡單說上市就等於融資,當公司有財務問題的時候,可以融到投資者的錢,而不需要去銀行貸款;
第二:我們國家資本市場要逐漸轉化成股份制,公司上市符合國家股份制的政策;
第三:上市之後能給公司帶來溢價。沒有上市的公司,公司價值只是估值。但上市後,股價上漲,公司就會溢價,假設套現得到的就是價值;
第四:公司上市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比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目的就是想要員工和公司共同創造,所以當員工也是股東的時候,就會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公司上市之後,有利於提升品牌形象,這樣就能增加競爭力。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定義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我國《證券法》第50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5)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素質、較大的規模、股權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聲譽。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⑷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是國企,但是為什麼能夠上市集資
因為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不是100%國家控股的企業。在中國,凡是上市的公司都是公眾公司 ,國企上市也要先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多元化的股東結構,然後因為上市發行是面向公眾的。所以又有一部分社會公眾股,像中石油這樣的原國企上市,一般都會在上市公司之上保留一個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集團公司一般是國有獨資的,這樣既滿足上市的股權結構要求,又保證國家的控制權。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石油」)是中國油氣行業佔主導地位的最大的油氣生產和銷售商,是中國銷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截至2013年初,總資產達3478億美元。中國石油自成立以來,根據《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該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獨立有效運行。
⑸ 股票上市對企業有何現實意義
公司上市的好處:
1、新的直接融資通道;
2、上市有利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理清公司自身發展戰略,務實企業發展的基礎;
3、提升企業的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提升公司在客戶、供貨商和銀行心目中的地位;
4、上市使得公司對員工更有吸引力;
5、增強公司的競爭優勢。
溫馨提示:
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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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N中設股票發行價是多少
中設股份(002883);上市日期:2017-06-20;發行價格(元):15.67
⑺ 股票中的整體上市是什麼意思它將對這只股票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整體上市,就是集團公司將整個集團的全部資產或者與某項產業相關的所有經營性資產通過資產注入或兼並收購的方式全部放入一家上市公司上市。企業為了避免大股東占款、實際控制人侵佔上市公司利潤、關聯交易導致的利潤流失,選擇整體上市,讓實際控制人也加入進來上市,是保全企業利潤的最優策略,全流通時代的到來,使得整體上市得以實現。從這個意義上說,非整體上市公司由於存在利潤流失的隱性缺失,在估值上較整體上市的公司低,也就是說存在一定的「打折」。投資於整體上市概念,就是一方面鎖定企業從非整體上市到整體上市過程中的估值提升,另一方面,尋求個股自身的發展機會——比起其他的個股來 ,整體上市概念更勝一籌 !
⑻ 央企整體上市的模式比較
2007年,國資委提出把央企整體上市作為「做大做強央企」的一個戰略措施,並制定了央企整體上市的初步框架,即「兩個階段、四種模式」。
「兩個階段」是指先剝離託管,後整體上市。
「四種模式」分別為A+H模式、反向收購母公司模式、換股吸收合並模式、換股IPO模式。目前,「四種模式」在資本市場上均有所運用。 即國有集團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後,直接IPO同時發行A股、H股上市,屬於法人整體上市。這一模式要求集團公司主業明確集中、資產質量良好,在先對少量非經營性資產和不良資產進行適當處置,並進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後,就直接IPO上市。採取此種模式在不同市場同時上市,公司依託的市場更為規范、監管更為嚴格,有利於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A+H整體上市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中國銀行。為順利整體上市,中國銀行進行了一系列的重組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2003年12月,我國政府向中國銀行注資225億美元,中國銀行隨後進行了大規模財務重組;2004年6月底,不良資產的處置基本結束,不良貸款率從年初的16.29%下降到6月末的5.46%;2004年8月,改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整承繼了中國銀行的資產、負債和所有業務,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國家依法對中國銀行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2005年,引進蘇格蘭皇家銀行、新加坡淡馬錫公司、瑞銀集團等海外戰略投資者,出售25%的銀行股權。這一系列改革明晰了中國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使經營性資產質量不斷提高,為發行A股和H股實現整體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06年6月1日和12日,中國銀行在香港和上海分別發行H股25 568 590 000股和A股6 493 506 000股,實現了A+H模式的整體上市。 即通過被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反向收購母公司的資產和業務,實現母公司主業的整體上市。主要有兩種類型:定向增發反向收購模式和自有資金反向收購模式。
定向增發反向收購模式的代表是武鋼集團。其增發方案可以概括為「定向+公募」。2004年6月,武鋼股份(上市子公司,全稱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向武鋼集團(母公司,全稱為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定向增發國有法人股12億股,向社會公募增發社會公眾股不超過8億股,之後利用增發募集資金收購集團公司尚未上市的全部鋼鐵經營性資產,從而實現集團鋼鐵主業整體上市。如圖1所示,武鋼集團整體上市可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母公司把經營性資產剝離出來;第二步,上市子公司向母公司定向增發國有法人股和向社會公募增發社會公眾股;第三步,上市子公司利用增發募集資金收購母公司的經營性資產實現主業整體上市。
自有資金反向收購模式的代表是中軟集團(全稱為中國計算機軟體與技術服務總公司)。中軟集團首先將自身的不良資產及其他不適合進入中軟股份(全稱為中軟網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連同相關負債剝離給母公司CEIC(全稱為中國電子產業工程公司),並將其所持中軟股份的41.83%股份劃轉給CEIC。 2006年3月,中軟股份以自有資金收購中軟集團資產(當時中軟股份的凈資產為4.596億元,被收購的中軟集團凈資產僅為0.548億元,不再需要向證券市場募集資金)後,中軟股份更名為中國軟體與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軟體),中軟集團注銷其法人資格。 是將同一實際控制人的各上市公司通過換股方式進行吸收合並,完成公司的整體上市。該模式適用於同屬於一家集團公司且橫向同業或縱向上下游產業鏈業務關系密切的兩家(或兩家以上)兄弟上市公司實行吸收合並或新設合並。
這一合並模式的代表是百聯集團。為減少旗下上市公司間的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百聯集團採取吸收合並的方式,將旗下上市公司第一百貨(全稱為上海第一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和華聯商廈(全稱為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合並。第一百貨將華聯商廈的全部資產、負債及權益並入旗下,華聯商廈的法人資格因合並而被注銷,合並後存續公司更名為上海百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百聯股份)。具體合並方案為:2004年11月,華聯商廈的全體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東將所持有的股份分別按 1∶1.273、1∶1.114 的折股比例換成第一百貨的非流通股份和流通股份。同時,公司在合並方案中還賦予股東現金選擇權,即可以將手中的股票直接換成現金。 採用集團公司與所屬上市子公司的公眾股東以一定比例換股,吸收合並所屬上市子公司,同時集團公司發行新股。其操作可以分改制、吸收合並、首發三步實施,其中吸收合並和首發同時進行,互為前提。
該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上港集團。上市子公司上港集裝箱(全稱為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母公司上港集團(全稱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並上港集裝箱的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同時,通過IPO實現整體上市,換股與上港集團IPO同時進行,互為條件。上港集團換股吸收合並上港集裝箱的換股價格為每股16.50元,每一股上港集裝箱股票換取4.5股上港集團新發行的股票。同時賦予所有流通股股東以等同於換股價格的現金選擇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約有60%~70%的上市公司是由國企轉制而來的,且多是將原國企的生產環節、流程中的一部分剝離後包裝上市,這使得上市子公司對集團母公司產生嚴重的依賴性,成為上市公司的戰略隱患。筆者認為,作為大中型央企股份制改革的手段,集團公司整體上市的四種運作模式各有所長,集團企業在整體上市過程中,應根據各運作模式的特點,並結合自身特點進行綜合考慮。
1、引入市場機制應是整體上市的目的。集團公司整體上市的最終目的是讓公司經營和運行處於市場化的關注和監督下,這對於改善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集團公司股權流動性、提高集團公司資產經營整體質量、提高股東資本的回報率等都有好處。A+H模式是四種模式中綜合效果最好、最迅速的,但這種方式對原集團公司的資產質量等有較高要求。如果集團公司主業突出、經營規范、能夠被市場迅速認可且旗下沒有上市公司,並符合IPO和整體上市的條件,建議採用A+H模式實現整體上市。
2、突出主業應是整體上市的精髓。通過對武鋼集團和中軟集團整體上市模式的分析比較可以看出,整體上市模式的現實意義在於實現了集團公司主業的上市,建立了一個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持續融資和資本運作平台,為其長遠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如武鋼股份通過收購武鋼集團鋼鐵主業資產實現了一體化經營,成為具有綜合生產能力的大型上市鋼鐵聯合企業,為其在鋼鐵製造主導產業領域適時尋找兼並重組與合資機會提供了雄厚的支持。同樣,百聯模式中其上市子公司間橫向合並實現整體上市後,帶來的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更加顯著。
3、整體上市應兼顧中小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武鋼股份將定向增發國有法人股、增發流通股和收購大股東優質資產相結合,在利益關系的處理上大股東認購「定向增發」的發行價格與「社會公募」均為6.38元/股,而且做到全額認購。中軟模式的反向收購避開國有股如何定價的問題,不僅實現了中軟集團整體上市的目的,也避開了以往整體上市讓流通股股東買單的模式,沒有損害原有流通股股東的利益,為敏感的國有股退出問題提供了一個範例。百聯模式吸收合並最大的創新之處是區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確定兩個折股比例進行換股,充分平衡了合並雙方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四個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同時,換股吸收合並和換股IPO模式中,現金選擇權的使用也較好地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避免合並期間因市場因素導致股價大幅震盪使中小股東利益受損。
4、整體上市應是低成本的快速擴張。除了A+H模式外,其餘三種模式都是通過發股收購資產或吸收合並等方式上市,上市成本較低。中軟模式不涉及再融資的問題,沒有IPO也沒有增發,全部以自有資金進行收購。因此,中軟股份的反向收購可以看成是一次關聯交易,交易金額較小,只需股東大會通過。上港模式則是上市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實現整體上市的典範。由於被合並方上港集裝箱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上港集團換股合並無需考慮子公司的非流通股問題,待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後再與原先的流通A股一並和母公司發行的A股交換,大幅度地降低了合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