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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控股股東

發布時間:2022-06-17 08:22:21

A. 控股股東對管理人員的股份贈予.會計分錄怎麼做,會影響到資本公積吧

母公司為子公司的員工授予股份支付,母公司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支付的股票為乙公司的股票,站在甲公司的角度,屬於使用其他人股權進行股份支付,應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進行處理,所以會影響資本公積,會計分錄如下:

子公司作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母公司作以下分錄:

借:長股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股份支付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資本公積的分類核算

企業應設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

為了反映各類不同性質的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應按照資本公積的類別分別設置「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關聯交易差價」、「其他資本公積」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資本(或股本)溢價、撥款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可以直接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和股權投資准備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後可以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

關聯交易差價不能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和彌補虧損,待上市公司清算時處理。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一旦轉入其他資本公積,該部分資本公積就可以用於轉增資本。

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以及處置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如涉及所得稅時,還應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股權投資准備不可直接用於轉增資本,只有將其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後,該部分資本公積方可用於轉增資本。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的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它資本公積」 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股本溢價),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B. 為什麼控股股東向管理層轉讓股份的時候,會涉及股份支付

都是用公司錢買的股票,再送給管理層!!!

C. 股份支付的環節以及可行權條件包括哪些內容

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個環節:(1)授予;(2)可行權;(3)行權;(4)出售。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其中「獲得批准」,是指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達成一致,該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的批准。這里的「達成一致」是指,在雙方對該計劃或協議內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礎上,均接受其條款和條件。如果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在提交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則應履行該程序或滿足該要求。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有的股份支付協議是一次性可行權,有的則是分批可行權。只有已經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才是職工真正擁有的「財產」,才能去擇機行權。從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時段,是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因此稱為「等待期」,又稱「行許可權制期」。

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權的職工行使了以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日期即為行權日。行權是按期權的約定價格實際購買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權日之後到期權到期日之前的可選擇時段內行權。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國法規規定,用於期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應在行權日與出售日之間設立禁售期,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於兩年。

由於 授予日公允價值條件已經考慮,市場條件是否得到滿足不不影響企業對預計可行權情況的估計,所以。。只要職工滿足了所有其他非市場條件,企業就應當確認已取得服務。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作為對價進行結算的交易服務。最常用的工具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分為兩類: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識別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1.測量如果是在交易所支付職工服務的股份:授(1)的日期,而不是立即行使股份為基礎的支付:授予日至可行權日屬於等待期。授予日是沒有必要的治療。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的等待期需要處理: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權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貸:資本公積 - 其他資本公積演習日期:借:銀行存款(收付款)資本公積 - 其他資本公積貸:股本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2)對股份支付的補助立即可行權日:借:銀行存款(收到的錢)和其他貸款費用:權益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2.如果換取性服務(如技術,勞動力等)的股份支付會計處理的其他各方為過,但根據其他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確認入賬價值所提供的服務的公允價值。

D. 股權支付什麼意思

股份支付,是「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的簡稱,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對於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後的股份支付,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 號——股份支付》的規定,按照權益工具、其他方服務或承擔的以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將應計入首次執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費用金額調整留存收益,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特徵:
一是股份支付是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之間發生的交易。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可能發生在企業與股東之間、合並交易中的合並方與被合並方之間或者企業與其職工之間。只有發生在企業與其職工或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其他方之間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的定義;
二是股份支付是以獲取職工或其他方服務為目的的交易。企業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獲取其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費用)或取得這些服務的權利(資產)。企業獲取這些服務或權利的目的是用於其正常生產經營。不是轉手獲利等。
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股份支付交易與企業與其職工間其他類型交易的最大不同,是交易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在股份支付中,企業要麼向職工支付其自身權益工具。要麼向職工支付一筆現金。而其金額高低取決於結算時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對價的特殊性可以說是股份支付定義中最突出的特徵。

E. 股權激勵在什麼條件適用股份支付

股權激勵在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後適用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或商品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簽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
二、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對於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後的股份支付,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 號——股份支付》的規定,按照權益工具、其他方服務或承擔的以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將應計入首次執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費用金額調整留存收益,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三、股份支付主要類型:
(一)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性結算的股份支付又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
1、限制性股票是指職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企業獲得一定數量的企業股票,在一個確定的等待期內或者在滿足特定業績指標之後,方可出售。
2、股票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給予購買本企業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
(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1、包括模擬股票和現金股票增值權。這兩者都與股票掛鉤,但是不需要實際授予和持有股票。
2、現金股票增值權的運作原理和股票期權是一樣的。
3、模擬股票運作原理和限制性股票一樣。
四、股份支付四個環節

1、授予
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也就是說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經獲得股東大會的批准。
2、可行權日
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可行權日只是獲得權益性工具或者現金權利,而不是實際的現金!股份支付
3、行權日
指職工或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性工具的日期。比如說,持有股票期權的職工行使了以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日即為行權日。
4、出售日
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用於期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應在行權日和出售日之間設立禁售期,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低於兩年。
五、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一)授予日的處理
授予後立即可行權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應當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授予日後可立即行權的股份支付在實務中較為少見。除了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無論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或者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企業在授予日均不做會計處理。
(二)等待期內資產負債表日的處理
職工完成約定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行權數量變動等後續信息作出最佳估計,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確定成本費用和相應的資本公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不確認權益工具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完成約定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當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六、股份支付的賬務處理:

(一)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根據推算的股份支付額作如下賬務處理:
1、借:管理費用
2、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附服務年限條件或附非市場業績條件的權益結算股份支付)
3、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二)可行權日之後
1、如果是附服務年限條件或附非市場業績條件的權益結算股份支付
借:銀行存款(職工按承諾的價位交付的款項)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待期內累計的資本公積)
貸:股本(面值)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所授股權的公允價值-股本)
2、如果是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1)未兌付前的公允價值變動時:
①增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②貶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③兌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貸:銀行存款
(三)回購股份進行職工期權激勵
1、回購股份時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2、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取得的職工服務計入成本費用,同時增加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職工行權時
借:銀行存款(職工按承諾的價位交付的款項)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待期內累計的資本公積)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倒擠差額)
(四)企業集團內涉及不同企業的股份支付交易的會計處理
1、接受服務企業與結算企業不是同一企業
結算企業以其本身權益工具結算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1)結算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資本公積
(2)接受服務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
結算企業不是以其本身權益工具而是以集團內其他企業的權益工具結算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1)結算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接受服務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
2、結算企業與接受服務企業是同一企業
結算企業直接按照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七、股權激勵之股份支付特徵:
一)股份支付是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之間發生的交易。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可能發生在企業與股東之間、合並交易中的合並方與被合並方之間或者企業與其職工之間。只有發生在企業與其職工或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其他方之間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的定義;
二)股份支付是以獲取職工或其他方服務為目的的交易。企業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獲取其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費用)或取得這些服務的權利(資產)。企業獲取這些服務或權利的目的是用於其正常生產經營。不是轉手獲利等。
三)股份支付交易的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股份支付交易與企業與其職工問其他類型交易的最大不同,是交易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在股份支付中,企業要麼向職工支付其自身權益工具。要麼向職工支付一筆現金。而其金額高低取決於結算時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對價的特殊性可以說是股份支付定義中最突出的特徵。
八、股權激勵設計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點:
1、激勵模式的選擇
激勵模式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直接決定了激勵的效用。
2、激勵對象的確定
股權激勵是為了激勵員工,平衡企業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特別是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和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確定激勵對象必須以企業戰略目標為導向,即選擇對企業戰略最具有價值的人員。
3、購股資金的來源
由於鼓勵對象是自然人,因而資金的來源成為整個計劃過程的一個關鍵點。
4、考核指標設計
股權激勵的行權一定與業績掛鉤,其中一個是企業的整體業績條件,另一個是個人業績考核指標。股權激勵

F. 在什麼情況下須作股份支付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第二條的規 定,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 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① 一般情況下,下列交易不認定為股份支付:第一,公司實施虛擬股權計劃;第二,對股權進行清晰規范,解決代持;第三,取消境外上市計劃,將相關股權轉回境內;第四,繼承、分割、贈予、親屬之間轉讓;第五,全體股東的配股等。② 股份支付不僅包含公司對高管的股權激勵,也包含公司 與客戶、技術團隊之間的購買行為,如對第三方低價發行股 份,以取得對共同專利技術的獨家所有權,控股股東及其關聯 股東低價轉讓給高管人員,均被認定為股份支付。③ 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是指將企業因換取服務而給予的 對價作為成本費用。對高管股權激勵的對價一般是指高管獲取 股份支付的價款與股份的公允價值間的差額。擬上市企業股份 公允價值一般採用以下方法確定:第一,有活躍市場的,參考其市場價格;第二,有可參考PE的,在基準PE的基礎上根據可量化 調整因素、市場狀況、入股時間等進行微調;第三,無可參考PE的,應採取評估等方法確定。④ 擬上市企業進行股份支付會計處理形成的成本費用可作為非經常性損益。

G. 股份支付四個環節如何做

答案:
股份支付的四個環節:
(一)授予日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其中"獲得批准",是指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達成一致,該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的批准。這里的"達成一致"是指,在雙方對該計劃或協議內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礎上,均正式接受其條款和條件。如果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在提交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則應首先履行該程序或滿足該要求。
(二)可行權日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獲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只有已經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才是職工真正擁有的「財產」,才能去擇機行權。環球快問中級會計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從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時段,是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因此稱為「等待期」,又稱「行許可權制期」。
(三)行權日
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權的職工行使了以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日期即為行權日。行權是按期權的約定價格實際購買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權日之後到期權到期日之前的可選擇時段內行權。
(四)出售日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國法規規定,用於期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應在行權日與出售日之間設立禁售期,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於兩年。
關注環球網校股份支付四個環節如何做

H. 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股份支付怎樣計算

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中關於「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中國證監會於2014年6月20日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2014年8月1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賬戶開設辦理流程。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予以明確。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予以分析,並對實施過程中個別問題予以思考。

一、實施要素
根據《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二、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
1、案例統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各上市公司實施情況,分類統計如下:

2、實施特點
(1)資金來源方面,以自籌資金居多。多種方式並存,指通過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如科力遠、安利股份等)、自籌資金和業績獎勵基金(如星宇股份、科達潔能等),其中以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居多。
(2)股票來源方面,以二級市場購買居多。多種方式並存,主要指二級市場購買和股東贈與(如三六五網)或者草案出具時暫未確定採取何種方式(如龍凈環保、科達潔能等)。
(3)上市公司性質方面,以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實施方式比較和選擇

由於上市公司通過回購本公司股份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流程較為復雜、持續時間較長,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暫無採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採取二級市場購買、非公開發行和控股股東贈與等三種方式。上述三種方式綜合比較如下:
通過上表比較,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可作出以下選擇:
(1)如不希望稀釋控股股東控股權,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方式;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可通過資管計劃設置優先順序和劣後級,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資金,可以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通過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募集資金可作為一種現金支付方式,用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運作。如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
(3)如無需募集資金且員工無需承擔任何資金,在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較高情況下,可選擇控股股東贈送方式;同時可設置一定的員工持股計劃達成條件。

三、關於員工持股計劃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1、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是否可以同時實施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適用法律法規不同,兩者在參與對象、發行定價、資金來源、股票來源等多個方面存在差異。
但根據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兩者不存在排斥情形。目前,上市公司中大北農先後、上海家化同時推出了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

2、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2)非公開發行。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關於採取控股股東贈與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方式並無明確規定;同時,對是否適用《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09年第1期,證監會會計部函[2009]48號)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仍存在較大爭議。

3、員工持股計劃的稅務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公開發行。員工持股計劃因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而鎖定的股份應不屬於《關於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中規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屬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限售股,所得收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對於員工持股計劃無償獲贈股份是否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尚不明確。

4、集團員工是否可以參與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
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據《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08]139號),「職工入股原則限於持有本企業股權。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及其各級子企業改制,經國資監管機構或集團公司批准,職工可投資參與本企業改制,確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級改制企業股權,但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所出資各級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其他企業股權。」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不建議集團員工參與上市公司(包括國有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
對於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集團員工可參照陽光城(00067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公告「陽光集團及其附屬企業(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員工委託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資產管理計劃,擬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目前,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及集團員工增持均正在進行中。

5、新三板掛牌企業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並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等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相關規定,新三板掛牌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無法律障礙。
同時,根據《指導意見》中「法律禁止特定行業公司員工持有、買賣股票的,不得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而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發布),「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通過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權轉讓。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可以通過全國股轉系統探索股權激勵,建立、健全員工激勵與約束機制」。那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以及如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可作進一步的探討。

I. 控股股東將有限合夥企業股份低價轉讓給員工算股份支付嗎

股份支付是公司行為。這個是股份轉讓。

J. 股份支付有哪些環節求細解。。

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個環節:(1)授予;(2)可行權;(3)行權;(4)出售。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其中「獲得批准」,是指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達成一致,該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的批准。這里的「達成一致」是指,在雙方對該計劃或協議內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礎上,均接受其條款和條件。如果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在提交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則應履行該程序或滿足該要求。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有的股份支付協議是一次性可行權,有的則是分批可行權。只有已經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才是職工真正擁有的「財產」,才能去擇機行權。從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時段,是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因此稱為「等待期」,又稱「行許可權制期」。

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權的職工行使了以特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該日期即為行權日。行權是按期權的約定價格實際購買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權日之後到期權到期日之前的可選擇時段內行權。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國法規規定,用於期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應在行權日與出售日之間設立禁售期,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於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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