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是幹嘛的 能否具體介紹一下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年4月,是經國務院批准,為有效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推動國有銀行和企業改革發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整體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本公司引進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UBS AG、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銀行四家戰略投資者。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成為首家登陸國際資本市場的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信達注冊資本為362.57億元人民幣。主要業務包括:不良資產經營業務、投資及資產管理業務和金融服務業務,其中不良資產經營是本公司核心業務。中國信達在中國內地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33家分公司,在內地和香港擁有9家從事資產管理和金融服務業務的全資或控股一級子公司,集團員工約2萬餘人。
中國信達的戰略是進一步鞏固並擴大在不良資產經營領域的領先優勢,大力發展資產管理業務,並通過協同多元化業務平台,不斷發展和完善差異化的盈利模式,為股東提供持續且具有競爭力的回報。
中國信達的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核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1. 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2. 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3. 破產管理;
4. 對外投資;
5. 買賣有價證券;
6. 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
7. 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
8. 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
9. 資產及項目評估;
10.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⑵ 中國信達現在有多少家分公司
目前,中國信達設有33家分公司(包括合肥後援基地管理中心)。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央金融企業 [1] 。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追償本外幣債務; 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2020年7月,2020年《財富》中國500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05位
幸福人壽控股股東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現已經過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於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注冊資本為100億元人民幣。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追償本外幣債務; 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2010年6月29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完成商業化轉型。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獨家發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5,155,096,932元,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2012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UBS AG、中信資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戰略投資者,公司注冊資本為30,140,024,035元,四家戰略投資者合計持有公司16.54%股份。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核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破產管理; 對外投資; 買賣有價證券; 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 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 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 資產及項目評估;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⑶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簡介
1999年,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AMC在國務院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相繼成立,並規定存續期為10年,分別負責收購、管理、處置相對應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所剝離的不良資產。成立之初,除信達的人員較為整齊之外,其餘三家均臨時從對應的國有銀行抽調。
幸福人壽控股股東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現已經過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於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注冊資本為100億元人民幣。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追償本外幣債務; 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2010年6月29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完成商業化轉型。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獨家發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5,155,096,932元,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2012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UBS AG、中信資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戰略投資者,公司注冊資本為30,140,024,035元,四家戰略投資者合計持有公司16.54%股份。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核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破產管理; 對外投資; 買賣有價證券; 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 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 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 資產及項目評估;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⑷ 老大,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是國企嗎公司性質跟待遇怎樣啊省分公司級別的
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屬於國企。
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待遇在目前來說的話是非常不錯的,該公司在工資方面採取的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公司,相結合的發放方式,基本工資每個月在3000到5000塊錢之間,並且基本工資是根據不同的職位來進行確定的。
雖然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工資每個月都不是特別的高,但是如果您的績效非常的好,能夠完成公司每個月的現代任務的話,那麼能夠得到的工資也是非常不錯的,很多在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工作的員工,如果是績效非常好的話,那麼每個月的工資也能夠達到1萬多。
在休假方面,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對於我們國家的重大節假日也都會放假,如果是不放假的話,那麼也能夠享受到三倍的假日工資。
除了能夠享受到休假之外,在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的話,每年年底也都能夠享受到出遊的機會,而且如果是表現非常優秀員工的話,那麼也是能夠享受到出國旅遊的機會,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除了在年底的時候擁有旅遊的機會之外還發放年終獎,年終獎金根據個人的能力以及職位進行發放。
⑸ 信達資產管理是什麼性質
央企。
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獨家發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5,155,096,932元,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核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破產管理;
對外投資;
買賣有價證券;
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
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
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
資產及項目評估;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⑹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歷史
九十年代以來,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後,各國政府普遍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是籌措、融通和配置社會資金的主渠道之一,長期以來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銀行法》出台之前,國有銀行是以專業銀行模式運作的,信貸業務具有濃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經濟過熱的影響,以及處於經濟轉軌過程中,在控制貸款質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內部機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產生了一定規模的不良貸款。此外,在1993年之前,銀行從未提取過呆賬准備金,沒有核銷過呆壞帳損失。這樣,不良貸款不斷累積,金融風險逐漸孕育,成為經濟運行中一個重大隱患,如果久拖不決,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會安定,影響我國下一步發展和改革進程。
鑒於上述情況,在認真分析國內金融問題和汲取國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我國政府審時度勢,決定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貸款,並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先行試點。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於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注冊資本為100億元人民幣。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追償本外幣債務; 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2010年6月29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完成商業化轉型。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獨家發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5,155,096,932元,公司性質為非銀行金融機構。
⑺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業務有哪些
(一)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二)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三)破產管理;(四)對外投資;(五)買賣有價證券;(六)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七)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八)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九)資產及項目評估;(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⑻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1. 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2. 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
3. 破產管理;
4. 對外投資;
5. 買賣有價證券;
6. 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
7. 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
8. 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
9. 資產及項目評估;
10.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⑼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國資委還是銀監局
摘要 您好,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國資委,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屬國資委管轄的國有企業,董事長當然由國資委任命。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04月19日,注冊地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法定代表人為張子艾。經營范圍包括(一)收購、受託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二)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三)破產管理;(四)對外投資;(五)買賣有價證券;(六)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七)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託管和關閉清算業務;(八)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九)資產及項目評估;(十)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16家公司,具有21處分支機構。
⑽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背景
中國信達成立於1999年4月19日,是經國務院批准,為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國企改革,由財政部獨家出資100億元注冊成立的第一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2013年12月12日,中國信達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成為首家登陸國際資本市場的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