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會計師做法人做股東,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的下列條件: 第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 第二,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第三,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三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第四,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五年在會計師.
B. 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條件
法律分析:1、履行了出資義務。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稱被公司章程所記載。
4、工商行政部門對公司股東的登記。
5、姓名或者名稱被股東名冊所記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C. 成為公司股東的三大條件
法律分析: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這是認定股權或股東資格的首要標准。由於出資行為是一種事實法律行為,當事人應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該真實意思表示,自然不應認定為股東。由於意思表示實為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缺乏直接判決和審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夠反映該真實意思表示的外在證據在認定股東資格的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此類證據主要有:公司設立前關於投資約定的內部協議、簽署的章程、相關股東的證詞等。
2、實際履行出資義務。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是必要前提和物質基礎,是確認股權和股東資格的重要標准。對於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補足出資,並且拒絕其行使股東權利或通過法定程序取消其股東資格。當然,未出資的股東在依法進行了補投資後,仍然可以恢復其股東權利。
3、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由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D. 成為公司股東的條件是什麼
成為公司股東的條件主要包括:1、以貨幣或者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向公司出資;2、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3、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確認或者股東名冊上有記載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 如何成為一個公司的股東
成為一家公司的股東有以下方式:1、原始股東。在公司設立時認繳出資額,履行出資義務,成為公司的股東;2、繼受股東。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股權,股權轉讓後,受讓人具有股東資格;3、公司增資擴股的,可以通過認購新增的資本成為公司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F. 注會的執業和非執業
拿到了本本不等於完事大吉了,進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沒有實踐經驗報酬也就是1000-1500元。
在事務所執業滿一年可以轉為執業注冊會計師,這時你就有簽字權了,一般所報酬可以達到1500-2000元。
離開會計事務所,要轉成非執業。
要想在事務所獲得較高收益,必須成為事務所的股東並佔有相當比例的股權。不過,當股東的門檻越來越高,現在已經很難,據說新的注冊會計師法近期要出台,門檻會更高。
G. 如何成為股東
法律分析:1.原始取得。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2.繼受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3.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怎樣成為公司股東
法律分析:主要有三種方式能成為公司股東:(1)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作為發起人參與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並實際出資或認購股份的人,是公司的原始股東。(2)繼受股東,在公司成立後,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東的出資或股份的,依法取得的方式包括:依法轉讓、繼承、贈與或法院強制執行等與原始股東相對應,我們可以稱為繼受股東。(3)新股東在公司成立後,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解決經營資金的需求,除通過銀行貸款等對外舉債的方式外,還可以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募集資金。公司增資可以向原有股東籌集,也可以向公司股東以外的投資人籌集。 這時,原股東以外的投資人可以通過向公司投資而成為該公司的新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I. 怎樣才能成為大股東
成為大股東的方式有:
1、在出資時達到一定的出資比例成為大股東;
2、依法受讓股東的股權成為大股東;
3、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通過認購股權成為大股東;
4、其他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三款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J. 怎麼成為股東
法律分析:在公司設立時,作為發起人參與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並實際出資或認購公司股份,就可以成為公司的原始股東。在公司設立後,可以通過轉讓、繼承等合法方式取得公司的股份,成為繼受股東。如果公司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募集資金,也可以通過投資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第七十三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