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股東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非股東法定代表人連帶責任的承擔情形有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構成共同侵權的、公司有虛假出資、注冊不實或者是抽逃資金等行為時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以及合同里約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擔連帶責任並且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簽字同意的,不是公司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與公司共同擔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㈡ 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法人是公司本身,是一個組織;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法定代表人是否作股東可由其自主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㈢ 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
首先明確告訴大家,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也有董事擔任經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
法人代表與股東的區別有哪些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1、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由股東構成股東會,而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股東會機構,但外商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規定只設董事會,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的權力,國有獨資公司也不設股東會,重大問題由董事會請示國家授權的機構決定。股東會不是公司的常設機構,股東因故不能參加股東會時,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2、法人:生活中人們說到法定代表人時總說成法人。但在法律上,兩者是完全不同的主體。
法人是指民法賦予權利能力的基於成員或者獨立財產所形成的團體,不是單個的自然人。民法學將基於成員的團體稱為社團,其成員相應稱為社員;基於捐助財產以財產為成立基礎的團體稱為財團。但我國《民法典》將法人定義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並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後者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各類公司都是企業法人,但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是法人。
法人作為團體,要像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樣以自己名義參與生活、介入市場,必須設有法人機關。法人機關由意思機關、執行機關、代表機關和監察機關構成。法定代表人實際上是法人機關中的代表機關的擔當人,是一個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對外活動的當然代表,其行為即為法人的行為,所以《民法典》規定:法人對代表機關及其他經授權代表法人者實施的行為,負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代理人也不同。除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進行對外活動,必須有法人合法授權,否則其行為不能視為法人的行為。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法人代表和股東,一個是公司的經營者,一個是公司的投資人,法人代表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經理擔任。
㈣ 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嗎
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
一、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嗎
1、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夥企業可以有法人代表嗎
合夥企業沒有法人代表。合夥企業和一般的公司存在區別。公司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而合夥企業代表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合夥協議委託部分合夥人執行事務而不參加執行的合夥人外,每一個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外部都有權代表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合夥人共負盈虧,合夥人個人的財產也需要還企業的債務。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法律規定作出決定。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㈤ 不是股東能當公司的法人代表嗎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無論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於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都存在並非公司股東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並非公司股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㈥ 不是股東能不能當法人嗎
【法律分析】
可以。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許可權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但一個法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㈦ 不是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法律分析:非股東法定代表人連帶責任的承擔情形有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構成共同侵權的、公司有虛假出資、注冊不實或者是抽逃資金等行為時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以及合同里約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擔連帶責任,並且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簽字同意的,在這三種特殊情形下,不是公司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與公司共同擔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㈧ 非股東是否可以當法定代表人
非股東能否當法定代表人?答案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而公司章程由股東會制定。如果股東會決議公司的董事長可以不是股東,也是可以的。所以非股東能否當法定代表人的關鍵在於股東會決議制定的公司章程如何約定。需要明確的是,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但一個自然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像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土豪老闆,名下掛了很多公司,是很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㈨ 法人代表不是股東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許可權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定代表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定代表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㈩ 非股東能否當法定代表人
非股東只要符合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條件,也能當法定代表人。由於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的,只要非股東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經公司的股東會議選舉通過,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