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認識"一股獨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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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獨大」一般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某個股東能夠絕對控制公司運作。包括:占據51%以上的絕對控股份額;不佔絕對控股地位,只是相對於其它股東股權比例高(Shleifer & Vishny界定為20%),但其它股東持股分散,而且聯合困難,使該股東仍然可以控制公司運作。
隨著ST猴王、ST幸福、大慶聯誼、濟南輕騎、春都、棱光實業等上市公司控股大股東利用關聯交易,拖欠上市公司巨額資金,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現象觸目驚心,上市公司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的現象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人們普遍認為,「一股獨大」導致第一大股東幾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形成一言堂,日常經營中一手遮天,產生造假、不分配、肆意侵吞上市公司資產等漠視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一股獨大」是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平衡、不徹底、不完善的主要根源,也是我國證券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等諸多弊端的源頭。
不少學者和人士對此憂心忡忡,有些人士舉證說,「在西方更為成熟的證券市場,很多大公司都是無人控股的,股權結構相當分散。西方國家的控股股東一般是相對控股,持股比例一般也不超過30%。」「美國上市公司最大的股東也不過擁有1%的股份,如果有誰擁有某一家上市公司1%的股票,就已經是大股東了,而且是相當大的大股東,大股東欺負小股東這種現象很少存在。」甚至說「美國公司之所以為全球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群體的一大因素,在於他們的股權結構具有足夠引起股東之間權力均衡的高度分散化所形成的合理的股權結構。」「企業上市後,股權結構仍然維持一股獨大狀態,會引發一系列影響企業優質、快速發展的問題。」
此外,隨著民營背景上市公司不斷增多,民營企業創始人「一股獨大」現象日益突出。2001年2月以來,已有4家家族持股高達50%~70%的企業上市。康美葯業家族持股66.38%,以2001年6月13日收盤價計算,市值20多億元;廣東榕泰67.19%,市值37億元;用友軟體大股東王文京直接持股比例為55.2%,市值40多億元,間接持股比例為75%;太太葯業大股東朱保國及其家族持股比例高達74.18%,市值82億元;潘廣通父子也持有天通股份24.9%的股份……。人們驚嘆這些創始人的「一夜暴富」。未來創業板上市公司中,類似的家族或民營創始人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將大量出現。由於亞洲金融危機,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所產生的公司治理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不少人士因此認為,民企上市公司「一股獨大」所引起的後果在某種意義上可能比國企上市公司更為嚴重。甚至提出「在通過資本市場選擇並扶植民營上市企業時,在審核中盡量挑選那些已順利完成民營企業發展初級階段,私人或家族控股比例不超過20%的民營公司。」
有人認為,股權結構優化是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條件。特別是近期Claessens、Djankov等1999年的一項關於亞洲地區家族通過復雜的金字塔股權結構控制上市公司、剝削小股東的大樣本實證研究報告受到國內證券監管部門的高度評價。在中國,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中國上市公司國有股「一股獨大」已經給中國上市公司脆弱的治理結構帶來種種弊端和負面影響,成為公司治理結構改革所要面對的核心問題。限制一股獨大,提倡減持國有股,使投資主體多元化和公司股權分散化,打破國有股或民營股一股獨大格局的呼聲甚高。
國外上市公司一股獨大鳳毛麟角?一股獨大是否公司治理有效的天敵,或者說完善公司治理是否一定要強制股權多元化?能夠找到合理的股權結構嗎?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1.一股獨大並非中國特有
考察國外成熟股票市場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變化可以看到:一股獨大並非中國特有。上市後,風險投資短期內出售股份套現退出,導致股權分散,更凸現創始人一股獨大。例如,微軟上市時,蓋茨持股45%,另一位創始人Allen持股15%,蓋茨一股獨大。一般來說,企業上市後的相當長時期內,創始人在公司股權結構中所佔的比例都相當高。Hoderness和Sheehan(1988)發現,美國依然有相當多的上市公司最大股東持股份比例超過51%。Djankov、Mcliesh 等2001年對全球97個國家傳媒產業公司股權結構研究表明,在西方出版、傳媒上市公司中,家族仍然絕對控股。
股權分散是一個長期的歷史演變過程,往往上市後數十年,經過不斷增發新股和並購交易,才會出現創始人家族股權比例低和股權分散的格局,例如,蓋茨至今還持有微軟23.7%股份。隨著股票市場公司控制功能有效性的提高,包括收購控制權的職業投資者和金融技術,例如,LBO,過度分散股權結構會重新增加集中度,呈現集中、分散和集中的循環。
2.股權結構的法律意義與價值驅動意義
需要區別股權結構的法律意義與企業價值驅動意義。股權結構的法律意義表現為表決權分配,從企業價值驅動意義角度看,上市公司股東包括實業經營-價值創造型股東和價值評估型股東,前者對公司價值驅動貢獻甚大。實際上,西方資本市場投資者希望價值驅動力量強的創始人持絕對控股地位,甚至在合約中設定價值驅動型股東持股比例的低限,限制創始人減持股份。例如,美林證券在投資深圳太太葯業公司時,在合約中要求創始人朱保國家族的控股比例不能低於50%。
股權結構價值驅動意義上的分散是公司在產品市場競爭、資本市場評價和控制權市場環境下,為保持和增強競爭優勢,實現持續經營而進行的一種市場化選擇和商業運作手段,很難也不應該人為規定股權結構。例如,著名房地產開發商萬科深感土地儲備對房地產商持續發展和競爭的重要性,為獲得戰略資源,主動選擇華潤,替換和改組大股東結構。樂凱與富士和柯達的合資談判,旨在引入具有R&D能力的股東,因為樂凱屬於技術開發支持競爭優勢的企業,目前最稀缺的不僅僅是股權資金,更重要的是研發能力。上市融資並不能迅速有效地增強研發能力。股權結構合理化說法含糊,實踐中不存在法律和價值驅動意義上的最優或合理的股權比例結構。股權多元化既不是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的目的,也不是公司治理有效的手段或必要前提。公司很少純粹為了完善公司治理而進行股權多元化。
3.股權多元化與公司治理
主張股權多元化者假設多元化股權能夠形成股東民主主義,有助於對公司管理層和大股東進行制衡,減少和防止管理層浪費自由現金流的管理決策行為。但實際上,多元化股權結構中的機構投資者本身存在治理問題。近年來的實證研究表明,價值評估型的金融資本大股東,例如,機構投資者並不是天然的公司治理積極參與者,搭便車現象使單一外部股東缺乏公司治理積極性。他們自身也會進行參與治理的成本和效益分析,在流動變現-用腳投票和積極參與治理-用手投票之間存在機會主義決擇。例如,日本和德國銀行在非金融上市公司中持股和積極參與治理的模式曾被認為是有效的治理模式。但Prowse(1995)等學者研究表明,日本和德國的銀行對所投資的上市公司關注並不多,公司治理作用並不象以往實證研究結果所說的那樣顯著。國內不少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為證券投資基金,但在近年來發生的幾起控制權並購案,例如勝利股份、方正科技等,證券投資基金旗幟並不鮮明。
西方股票市場恰恰認為股權結構分散導致公司內部治理和控制系統失效,產生的管理層內部人控制問題(Jensen[1989]),即形成強管理人、弱股東的格局 (Roe[1994])。因此,除了增強管理層激勵外,主張將上市公司股權集中於少數股東,形成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增強大股東積極參與公司治理、限制管理層私人利益行為的經濟動力,解決外部分散的股東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激勵和能力不足問題。
4.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和企業價值的相關分析問題
目前,有若干分析報告試圖通過統計分析說明國有股比重大對經營業績會計指標的負面影響。但迄今為止,國際上公司財務學術界關於股權結構對經營業績和企業價值的影響並無明確一致的實證結果。例如,Demsets 和 Lehn (1985)發現,股權集中度與企業經營業績財務指標(ROE)並無顯著相關關系。McConnell和Servaes(1990)發現,公司價值與股權結構之間具有非線性的函數關系。在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小於40%時,公司托賓Q值隨控股比例的增大而增大;當控股比例達到40%-50%時,公司托賓Q值開始下降。簡單的統計回歸分析結果難以斷定國有股一股獨大對經營業績的負面效果。實際上,另有不同樣本的實證研究結果得出了不同的結果,即第一大股東國有或法人性質及其持股比例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企業價值的關系並不顯著。例如,朱武祥 張帆(2000)對1994-1996年期間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217家A股公司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低對上市前1年到上市後4年期間的總資產利息稅前收益率、凈資產稅前收益率和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業績指標中位數變化差異影響並不顯著。另外,朱武祥 宋勇(2001)以家電行業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家電行業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與企業價值並無顯著關系。從個案角度看,不同股權集中度結構均有優質和劣質上市公司。例如,家電行業國有股控股、法人股控股、流通股比例超過非流通股的三類股權集中度結構中,分別有四川長虹、青島海爾、奧美的等名牌優質企業,也分別有ST黃河科技、ST雙鹿電器和第一家退市的水仙電器等劣質企業。不少股權分散,不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的上市公司,例如,鄭百文第一大股東只有14%,但公司治理問題並不比一股獨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好。此外,國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同樣一股獨大,但其投資、關聯交易和紅利分配行為比國內A股公司規范得多。
上證所研究中心2000年上市公司治理調查報告顯示,國內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特徵相似,普遍是關鍵人控制模式,關鍵人往往是控股股東代表、公司最高級管理人員,大權獨攬。法人治理結構基本上有名無實,形同虛設。而且,國內上市公司多元、分散發起人股權結構的形成機制並非國外商業性選擇,而是原企業迎合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要求,將客戶、供應商和下屬關聯企業拉入股份公司,甚至強制加盟,形成名義上多元、分散的法人持股結構,實際上為第1大股東控制的控股結構。例如,勝利股份1999年末10大股東中,除兩家投資基金外,其他大股東都直接或間接為勝利體系成員。因此,盡管勝利股份第一大股東持股僅為24%,但實際上「勝利體系」所控制的股權要遠遠高於此比例。因此,僅僅以上市公司名義上的股權比例來說明股權結構與經營業績的相關關系是不可靠的。
與股權分散一樣,「一股獨大」確實存在弊端,也能使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系統失效。Shleifer和Vishny(1997)認為,「當大股東(不管是價值創造者股東,還是價值評估型的金融資本投資者)股權比例超過某一點,基本上能夠充分控制公司決策時,大股東可能更傾向利用企業獲取外部少數股東不能分享的私人利益。」實證研究表明,不管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或者轉軌經濟國家,一旦上市公司大股東處於絕對控股地位,他們可以通過其它途徑獲取內部私人收益,例如,支付特殊紅利,進行關聯交易,或者通過合理利用會計准則的缺陷進行利潤管理,獲得內部控制利益,從而剝削中小股東。這表明一股獨大或股權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與股權分散一樣,都容易導致內部人控制,具有較高的社會成本。
政策意義
一股獨大本身並不是公司治理問題嚴重的惡源,股權分散和多元化並不能有效解決一股獨大引起的公司治理問題,同時會產生其它問題,例如,形成股權分散條件下的內部人控制格局,降低了大股東對公司價值驅動的激勵,增加了股東協調成本。不能因目前上市公司出現的大股東不規范甚至惡意行為而矯枉過正,簡單人為地強制股權分散或多元化打破一股獨大。關鍵是通過完善上市公司行為規范的法制硬約束環境,以及形成強大的對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會和管理層及其相關中介機構行為公開評價和迅速採取行動的外部監控和威懾環境。包括:
1. 加強對上市公司及其相關中介機構行為規范的法律制度硬環境建設,增強監管的有效性。
例如,針對國內企業上市重組時不可避免的關聯交易格局設置規則。包括信息披露、對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監管、公開評價和追究懲罰制度,增加大股東和管理層行為的透明度,形成上市公司大股東、中介機構守規行為的職業操守氛圍。針對一股獨大已經和可能形成的損害外部股東利益的行為,制定明確的行為規則。例如,由於國有企業資產存量特徵,上市重組後,關聯交易難以避免。可以通過界定關聯程度(嚴重關聯、輕度關聯與一般關聯),分別採用不同規則來處理。例如,隨著獨立董事制度的實施,由獨立董事進行重大交易的程序監督。要求關聯交易價格按市場價格披露,資產置換估價由獨立董事聘請有資格的評估事務所來評估。對於大股東可能作出的對自己有利的投資或融資行為,可以通過提高對某些特定投資項目表決權的有效比例來規避,比如表決要徵得流通股一半以上股東同意,而不是簡單採取大股東迴避制度,形成讓小股東決定大股東命運的情形。針對上市公司隨意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等行為,業內人士提出募集資金專戶管理的對策。
另外,特別需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公開評價和行為結果公布,使中介機構重視聲譽和品牌。國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在並購、關聯交易等行為方面之所以相對規范,與關注聲譽的著名會計、法律中介機構盡職有關。
2.對家族或民營企業,改變公司業務重組規則。
西方家族企業上市時,股權結構比較簡單。例如,微軟公司的控股股東並不是微軟集團,戴爾的控股股東也不是戴爾集團,而是蓋茨和戴爾本人。亞洲地區的家族或民營企業往往業務多元化,容易形成家族集團控股、金字塔或相互持股循環的復雜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因此,國內民營企業上市重組時,盡可能要求形成簡單的股權關系和結構,規避循環、多層的復雜股權關系,而不是簡單地限制家族股份比例。
3. 增強股票市場對上市公司治理質量的專業化評價能力和水平
眾所周知,在日益發達和競爭的傳媒業,傳媒刊載的評價顯著影響公眾對人物、事件的評價觀點。競爭性的商業化、專業化的職業咨詢評價機構不斷推出的業績、公司戰略和公司治理質量評價方法、專著和業界的咨詢實踐成果,通過權威媒體公布對上市公司治理產生評價影響。1995年,公司治理職業投資家Monks通過評估,認為Sears公司的業務戰略使股東價值貶值,應該重組。但他採用表決權徵集方式收購Sears公司股東表決權失敗。為此,Monks在《華爾街日報》整版刊登其對Sears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評價結果,列出那些他稱為非業績資產的董事名單。Sears公司董事會深感難堪,產生巨大社會公眾評價壓力,最後接受了Monks提出的業務重組和董事會改革建議。
因此,不管什麼樣的股權結構,均應置身於股票市場評價之中。包括投資分析人士的投資分析、新聞媒體對大股東不當行為的詳細和深入報導,使上市公司在產品市場競爭和資本市場評價壓力中從企業價值驅動角度設計和動態選擇股權結構。
Ⅱ 17 | 一股獨大:關聯交易背後的真實動機
這一講開始,先給你看一個數據:2012—2016年間,我國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平均持股比例是34.3%。跟美國的上市公司比起來,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則相對集中,並且通常存在控制性股東。
早期的會計研究認為大股東是造福企業和小股東的。會計學者弗里曼和他的夥伴曾經提出「支撐」(propping)概念,認為大股東就像「大家長」一樣,會給企業帶來資源,並且在企業陷入困境時挺身而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但是,大股東們真的如此無私嗎?
事實上,越來越多的案例告訴我們,大股東的付出,是有其他所圖的。「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下,大股東無疑對公司有極大的支配權和話語權。相比之下,中小股東處在弱勢,通常不參與公司管理,只能通過高管和大股東透露的信息了解公司的運作情況。
財務高手在分析「一股獨大」企業的財務情況時,會特別關注大股東的行為,尤其看大股東有沒有通過關聯交易侵佔小股東利益。
什麼關聯交易呢,簡單說,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比如甲方被乙方控制,那麼甲乙雙方之間的交易就叫關聯交易。又或者是,甲乙兩方都受丙方控制,那麼甲乙雙方的交易也算關聯交易。關聯交易的本質是一種高效、低成本的交易方式,就好比熟人之間的交易,因為比較了解,所以溝通和交易成本都很低。但是有時候,關聯交易也會被大股東利用,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大股東「支撐」上市公司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長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機床製造廠,1995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時股票簡稱「川長征A」)。不過當時機械行業不景氣, 所以川長征上市以後經營業績每況愈下,1997年虧損達到2010萬元。
1998 年, 長征機床收購了托普科技發展公司 (托普發展) 旗下的托普軟體。之後,托普發展又反過來購買了長征機床48.37%的股份, 搖身一變成為了川長征的第一大股東。完成這一系列重組動作之後,「長征機床」正式更名為「托普軟體「 。
托普發展作為大股東控制了托普軟體這家上市公司的第二年,托普軟體就以火箭般的速度扭虧為盈,1998年實現凈利潤2936 萬元, 1999 年更是達到5751 萬元。我們知道,公司為了提升利潤進行的任何業務調整,都需要一段時間才會見效,托普軟體是如何實現立竿見影的業績大幅提升呢?
背後的推手就是大股東托普發展。托普發展為了提升托普軟體的業績,可以說是傾盡全力, 通過三種方式給托普軟體「製造」了大量收入和利潤。
第一種方法,是把托普發展最賺錢的業務都納入托普軟體的核算范圍, 快速提升報表業績。此外還採用股權轉讓方式, 將利潤較高的子公司出售給托普軟體。比如1998年,托普發展就把自己旗下一家公司53.85%的股權出售給托普軟體,而這家公司在納入托普軟體的報表之後,所創造的利潤佔到托普軟體1998年凈利潤的22.84%。
第二種方法,是把托普軟體的閑置資產高價賣出。閑置資產不能為公司創造收益, 還要每期計提折舊, 減少公司利潤, 托普軟體把這些閑置資產高價出售給了大股東托普發展的關聯企業。這樣,托普軟體不但能通過高價出售資產大賺一筆,而且以後利潤也不再受資產折舊影響了。1998 年, 托普軟體向大股東的一家關聯企業出售了部份閑置設備和空閑廠房, 獲得收益835萬元。同時, 由於該項資產的處置,托普軟體每年可減少折舊400 萬元以上。
第三種方法,是讓托普軟體短期投融資大股東托普發展控制的企業,以獲得投資收益。1998 年9 月, 托普軟體投資了一家關聯方企業,投資期限10 個月, 托普軟體從這筆投資取得1419 萬元的收益,投資年回報率為20%。
上面這些操作,讓托普軟體的業績快速提升,並成為資本市場備受追捧的績優軟體股。大股東如此支持托普軟體的目的是什麼?真的只是單純的想做好一家上市公司,提升投資收益,或是為小股東利益考慮嗎?
事實剛好相反,托普發展的目的其實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掏空這家上市公司。為什麼這么說?我給你講講後來發生了什麼。
大股東「掏空」和關聯交易
托普軟體趁著業績提升,2000年在資本市場進行了再次融資。好景不長,資本市場對托普軟體的熱度還未消減,2002 年開始公司的業績就開始下滑,。2005 年12 月31 日, 托普軟體股票成為滬深A 股中唯一一隻股價低於1 元的股票。
發生了什麼呢?
原來,大股東把托普軟體這家上市公司從瘦養肥,是為了用這家公司在資本市場圈錢,之後再把這家公司的錢和其他資源轉入自己的腰包。財務上,這波操作叫大股東「掏空」,也叫「隧道效應」。
托普發展是通過什麼途徑掏空托普軟體的呢?會計學者們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結論是:關聯交易是大股東侵佔小股東利益的重要途徑。
剛才我們說了,關聯交易本質上是一種高效、低成本的交易方式。就好像朋友之間的合作,因為相互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容易達成一致。而且出現問題的時候,也相對容易協調解決。但是,關聯交易也可能變質,成為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那麼托普發展是如何通過關聯交易侵佔托普軟體的利益呢?
第一種方式,是通過大量關聯交易將托普軟體的資金和利益向大股東的關聯方轉移。托普軟體在2000年完成再融資後,將募集資金中的5.58億元投給了關聯方,從關聯方購買軟體。托普軟體為這些交易支付了高額溢價,實際上變相把資金轉給了大股東的關聯企業。
第二種方式是大股東佔用托普軟體大量資金。佔用資金通常有直接和間接兩種方式。
大股東直接從上市公司拿走各種財產物資, 就是直接佔用, 體現在財務報表上, 就是上市公司賬上會產生大量的其他應收款,而欠款方就是大股東本身或是它所控制的企業。如果這個金額逐年在增加或者比同行業企業公司高很多,就需要特別警惕。
再看間接佔用資金的方法,比如,讓托普軟體為大股東的關聯公司提供貸款擔保。因為上市公司被認為是信用較高的公司群體,所以用上市公司進行擔保更容易獲得貸款,但是一旦貸款還不上,最後往往就變成了擔保方,也就是托普軟體的真實負債。托普軟體2004 年年報披露, 截至2004 年6 月30 日, 托普軟體為17 家關聯方公司的101 筆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由於關聯方公司未按時歸還銀行借款,法院判決由托普軟體承擔連帶責任,這個金額高達14多億元。
你看, 「掏空」行為對企業的中小股東、債權者會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這些企業的財務質量更差,風險更高。
托普發展作為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並不是個案,雷士照明、春蘭股份、紫鑫葯業….都有過相似的做法。
所以,大股東短期的付出,支持和提升上市公司業績並不是最終目的,他們支持這些公司是希望公司繼續生存以保留未來實施掏空的機會,他們的真實目的是為了自己長期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的作用
那企業有沒有什麼辦法防止被大股東掏空呢?
會計學者們從公司治理的角度進行了大量研究。結果發現,有兩種方法比較有效:
第一種,如果能在股權分配時,保證有兩個以上的大股東享受控制權。各大股東之間互相牽制、互相監督, 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企業的決策,就能很好地抑制大股東的掏空行為。
第二種,引入機構投資者角色。我們都知道公司的股東有兩大類,一類是個人投資者,另一類是機構投資者。一般來說,機構投資者每天都在研究這些企業,進行投資。所以他們就能很好得利用他們的專業優勢,監督上市公司管理層的經營運作,參與公司治理,使上市公司的經營更加規范化、有效化,這樣,就能減少大股東侵犯中小股東的機會。
總結
在分析「一股獨大」企業的財務情況時,需要特別關注大股東的角色和行為。特別是看大股東有沒有通過關聯交易的方式掏空上市公司。
課後思考
「一股獨大」的企業,容易出現大股東掏空的行為。反過來,股權分散的企業,也就是說,有眾多中小股東的企業也容易出現問題,請你分析下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歡迎你給我留言,我們下節課再見。
Ⅲ 上市公司國有股,一股獨大是什麼意思
就是其中一個股東(上市公司國有股,就是國家)佔有最大的比例,例如50%以上,而其他股東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有時候,未必到50%,但是其他股東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例如不足1%,也可以稱為一股獨大。如果需要詳細的信息,可以通過網站http://www.chinarealestatelaw.com 提供的律師聯系信息進行進一步咨詢。
Ⅳ 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對應措施
大股東一股獨大這種情況比較復雜,一般如果不是國有控股一股獨大的情況或者特別限制情況的話可以1.
增發新股,2.
從大股東這回購股票,以此稀釋股權;僅提供思路,現實操作不一定可行,因為公司會相對被動。
Ⅳ 一股獨大的簡介
一股獨大是指其中一個股東(上市公司國有股,就是國家)佔有最大的比例,例如50%以上,而其他股東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有時候,未必到50%,但是其他股東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例如不足1%,也可以稱為一股獨大。
一股獨大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市場廣泛熟悉,也是目前普遍持有異議的,即上市公司某股東占據51%以上,甚至70%、80%的股份,從而處於絕對控股地位;另一種是市場忽略的、但卻廣泛存在的,即上市公司某股東持有30%甚至20%、10%等股份,處於相對控股地位。無須諱言,絕對控股下的一股獨大確實容易產生許多弊端,比如大股東隨意侵佔小股東利益、完全控制公司經營等。但相對集中下的一股獨大卻是普遍存在的,對於保證公司正常運行有著積極意義。
Ⅵ 目前有哪些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現象明顯,可以作為案例來分析的
「一股獨大」問題被視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大天敵。正當有關方面為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問題而費盡心智的時候,另一種「一股獨大」的苗頭———家族性高比例持股現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今年2月26日掛牌的康美葯業(19.430, -0.07, -0.36%)(600518)流通股180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7080萬股,董事長馬興田與其妻許燕君、其女許冬瑾累計直接、間接持有股權比例達66.4%。
6月8日上市的太太葯業(600380)流通股700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27108萬股,董事長朱保國一人間接持股47.54%,而包括朱保國的母親、妻子、兄弟等的朱氏家族共持有太太葯業74.18%的股權。
昨日掛牌的廣東榕泰(7.830, 0.07, 0.90%)(600589)流通股4000萬,總股本16000萬股,公司董事長楊啟昭的妻子林素娟、女婿李林楷、女兒楊林靜等楊氏家族成員共持有股權67.19%。
統計數字表明,康美葯業的馬氏家族、太太葯業的朱氏家族、廣東榕泰的楊氏家族,其持股比例已經遠遠超過目前我國11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截至4月底,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為44.8%。
在民營企業中,家族成員高比例持股現象的出現有其一定的客觀原因:這些企業多由家族成員攜手創業而成,創業者對自己的企業往往保持著控制權。然而,如果當它們變成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踐者——公眾型上市公司後,股權結構仍然維持一股獨大狀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是一個涉及到證券市場基石是否牢固的重大問題。多年的實踐證明,一股獨大損害的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助長的是「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的「圈錢」行為。ST猴王的敗落、ST棱光的被洗劫,其根源都離不開一股獨大。
從目前存在新的一股獨大現象的上市公司來看,其發起人數量及其獨立法人地位都符合「公司法」要求。一位研究公司治理結構的專家指出,這種合法性可能會增添日後關聯交易的隱密性,從而加大了防範和監管關聯交易的復雜性。
在國際證券市場上,家族控股上市公司具有天然的弱性已經引起高度重視。亞洲是全球家族控股最嚴重的地區。作為亞洲的金融中心,香港地區已著手治理這一問題,家族控股公司的數量正在日益減少。
Ⅶ 有關會計誠信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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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會計誠信論文篇1
淺論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危機
摘要: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職責就是要對市場信息的質量做出評價,為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提供基礎性的保障作用。證券市場信息質量的危機導致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公信力下降,整個行業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信任危機。本文首先論述了誠信對於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重要意義,然後分析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危機形成的原因,最後提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注冊會計師 誠信危機
自1990年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國的證券市場已走過了10多年的光輝歷程,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證券市場運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市場信息的質量,而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職責就是要對市場信息的質量做出評價,為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提供基礎性的保障作用。
然而,上市公司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重大案件(從早期的瓊民源開始,到東方鍋爐、ST紅光、大慶聯誼、鄭百文,一直到近期的銀廣夏、藍田股份、麥科特等)頻頻爆發,涉案注冊會計師在其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盡管上市公司造假行為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認,有關執業注冊會計師的執業不慎、知情不報,甚至串通舞弊等行為是對舞弊者極大的縱容。證券市場信息質量的危機導致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公信力下降,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喪失了信任,整個行業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信任危機。這應該引起我們所有會計人的深思。
誠信對於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誠信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產生和存在的基礎。注冊會計師是會計報表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會計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應當事者的需求而產生的。由於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和所有者相分離,雙方了解到的會計信息顯然不對稱,尤其是所有者中占絕大多數的中小股東,不可能也無法直接了解和驗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這樣就需要會計專業人士通過提供專業服務來滿足投資者的需要。在現實中,誠信對於信息不對稱比信息對稱尤為重要,因為信息不對稱極容易出現欺騙現象。有兩種情況可避免這種欺騙現象的發生。要麼掌握信息的一方講誠信,要麼不掌握信息的一方聘請一個講誠信的第三者進行鑒證,注冊會計師就是作為這樣一個講誠信的第三者而產生的。可見,誠信是這個行業存在的不可動搖的根基。
誠信是注冊會計師“產品質量”的直接標志。誠信是極其重要的經營理念,注冊會計師提供的“產品”,就是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作出獨立、客觀、公正的專業評價,這正是“誠信”的內涵。
誠信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雙刃劍”。注冊會計師行業要發展,不僅自己要講誠信,而且要通過專業服務來判斷別人是否誠信,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不僅要充當好一般意義上的誠信履行者,同時又要充當好市場交易公平性的判斷者和鑒證者。判斷別人誠信,首先自己要誠信,反過來講,自己是否誠信也取決於能否客觀、真實地評價別人的誠信。只有這兩個方面的誠信做到、做好,才能使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和壯大。
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危機成因分析
體制結構不完善。從體制上來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是導致注冊會計師行業缺乏誠信的主要原因。在我國的企業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一股獨大,企業產權不清等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相當嚴重。企業治理結構的不完善,為虛假會計信息的滋生提供了天然土壤。可以想像,要讓注冊會計師在諸如國有企業的審計工作中保持超然獨立的地位是何其艱難!
信息不對稱和法制不健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要通過各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交易來進行,信息量空前增大,且瞬息萬變。加上由於我國目前市場機制尚未完善,沒有形成一套有效機制來保證信息的公開、公正和有效傳遞,這就使得市場交易主體,如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之間,會計師事務所和監管部門之間,注冊會計師與客戶之間,注冊會計師與普通投資者之間,所了解的信息不對稱,這就給失信和欺詐提供了可能。與此同時,法制不健全、政府監管能力不足、輿論監督不力等因素,又使得失信者難以受到應有的懲罰,即使受到懲罰,所付出的成本遠遠小於其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這種失信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對稱性就使得失信從可能轉化為現實。
事務所體制改革不徹底,數量過多、規模過小,“誠信”難以立足。脫鉤改制後事務所在人事、投資等方面從形式上和法律上脫離了原掛靠單位。但是,會計師事務所是“人合公司”,而非資合公司,其生命力在於它的“人力資本”,而“非人力資本”投資沒有什麼特別作用。因此,有限責任所的“資本金”既對事務所的經營發揮不出“資本”實質上的意義,又對出資人失信形不成多少約束力,真正對事務所失信的約束力應該是“人力資本”。可以說,有限責任這種組織制度是產生“誠信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我國的民族具有“重關系、輕規則”的鮮明特徵,人們太多的依賴於關系導向權力運作和人情世故。盡管這種傳統在當今社會受到強烈沖擊,但就現實工作、生活而言,這種傳統的基本價值並沒有離我們而去。對於剛剛從行政權力籠罩下脫離出來的事務所,更多的是注重“關系”、“人情”,再加上“有限責任”作“保障”,在冒風險而獲得眼前利益和講誠信注重長遠發展的選擇上,更多的必然選擇前者。另外,目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數量過多,尤其是有限責任所多,規模過小,這些也是形成“誠信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
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的幾點建議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改善注冊會計師誠信執業的外部環境。要讓注冊會計師真正能夠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對上市公司實施公正獨立的財務審計,首先必須改善我國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治理結構,徹底解決企業治理結構問題。
完善職業道德規范體系,增加職業道德規范的可操作性。在現實的“誠信危機”中,除“審計失敗”引起的惡性案件外,會計師事務所的“低價競爭”、“支付傭金”、“接下家”、“賣審計意見”等事件比比皆是,這些大量的沒有觸犯法律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失信行為,應該通過職業道德機制來解決。因此,需要盡快完善職業道德規范體系,在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現象時嚴懲不怠,使職業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完善後續教育體系,使誠信教育落到實處。我國目前盡管出台了《注冊會計師後續教育基本准則》,並在後續教育的基地建設、教材建設等方面投入很大,但其規范體系明顯滯後,不少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後續教育弄虛作假或流於形式,教學方法的單一不能使教學內容很好的消化吸收,職業道德教育就更是“虛無縹緲”了。因此,在完善後續教育規范體系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必要時要採用灌輸的方式,讓誠信的理念紮根於每位注冊會計師的心中。同時還要加大社會的正面宣傳工作,營造出“誠信為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失信者在輿論上能處處被監督、時時受遣責。
建立以注冊會計師“個人信用制度”為基礎的規范的信用體系。規范的信用體系就是建立在制度的基礎上,即從制度上保證“誠信”的注冊會計師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的注冊會計師必須承擔其行為造成的成本,不僅要受到輿論的譴責,更要付出經濟上的代價。這就為注冊會計師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為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注冊會計師“個人信用制度”和會計師事務所信用體系。只有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才能在此基礎上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市場信用體系,以制度約束注冊會計師的失信行為。西方發達國家早已形成了比較完善的信用體系,我們可以借鑒它們的先進經驗,以推動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信用制度的早日建立和完善。
加快以“合夥制”和“獨立執業人”為目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改革步伐。要想讓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真正“道德”起來、“誠信”起來,必須要讓注冊會計師承擔“無限”的財產責任;必須要斬斷隱藏在會計師事務所背後的“權力干預”之手;必須要建立一種體制,使它能夠給那些既有益於個人利益,又有助於他人獲益的品質提供培養和發揮作用的環境,同時又能夠有效地控制那些損人利己的惡劣品質和行徑。會計師事務所實行合夥制,就是要加大出資人的“責任”,以促使其提高風險意識和職業質量。要從“體制”上提升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以“誠信”為核心的道德品質,讓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把提高執業質量,遵守職業道德變成一種自覺行為,從而促進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不斷發展壯大。
“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年輕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只有把“誠信”作為自己的靈魂,才能贏得社會各界的認可。重塑誠信的注冊會計師行業,任重道遠。讓我們為之共同努力吧!
參考資料:
1.閻達五,《證券市場會計監管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孫錚,《論證券市場管理的會計規范》,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6年
3.張為國、陸德明,《評“安然事件”對會計的影響》,《財務與會計》,2002年第7期
4.張育軍,《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制度分析》,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
5.陸曉輝,《社會環境對會計信息的影響》,《財務與會計》,2002年第7期
6.周英頂,《安然事件引發的會計學思考》,《廣東審計》,2002年第5期
有關會計誠信論文篇2
淺析會計工作的誠信問題
[摘要]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會計信用問題越來越顯露出來,並已經成為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主要問題之一。本文就我國會計誠信問題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重新塑造會計誠信做了分析,旨在呼喚會計誠信的回歸。
[關鍵詞]會計工作 誠信 會計信用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會計工作日益重要。然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的今天,會計誠信問題則成了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突出問題。誠信是市場經濟領域中一項基礎性的行為規范,是會計工作的靈魂。會計誠信問題不僅會損害社會和公眾利益,而且嚴重威脅市場經濟有序發展。
近年來,國內外一系列會計造假事件引起了社會公眾對會計誠信問題的普遍關注,會計行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誠信危機。這些國外、國內的會計假案的出現充分證明了誠信是會計工作的首要原則,是會計行業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立身之本,是會計工作的命脈。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會計工作失去了誠信呢?
一、什麼是會計誠信
誠信就是誠實守信,會計誠信是指會計行為的誠實守信,具體就是會計工作人員按企業客觀經營狀況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向報表使用者提供真實、完整、准確、及時的財務信息,並且該信息是企業經營者做出正確生產經營決策的基礎,是投資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人們往往把會計誠信片面地理解為會計人員的個人行為。實際上會計誠信既包括會計人員的個人行為,也包括企業行為,且企業行為佔主導地位。
二、會計誠信問題存在的原因
1.利益驅動,誘發造假行為
我國市場經濟體系還不完善,某些企業趁機混水摸魚,他們往往為了小團體的利益,根本不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會計事項,特別是在收入、成本等相關業務上根本沒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或謹慎性原則進行處理;不按規定進行規范的攤銷、預提;推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或支出;人為地操縱成本費用的計算標准和利潤分配方法,從而掩蓋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對於那些准備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來講,只要按照融資條件做出一份漂亮的報表,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得到幾千萬甚至幾個億的資金。
2.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追求虛假經營業績
由於計劃經濟體制的歷史原因,“官出數據,數據出官”的現象屢見不鮮。我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都是由上級政府直接任命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形成了一大批“官員企業家”,雖然企業內部均形成了包括職代會、黨委、工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法人治理結構,但在具體運作中存在不少問題。某些企業的領導人為了完成上級下達考核指標,強令會計人員調整會計賬目,虛列收支,假賬真算或真賬假算,藉以騙取榮譽,撈取政治資本。可見,企業結構的缺陷,片面追求虛假業績是會計誠信問題產生的又一原因。
3.監管不力,成本效益失衡
我國目前涉及會計誠信問題的法律很多,如《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刑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相關法律。但在執行中真正受到處罰的卻很少。對個人出具虛假財務報告懲處最重的是,對披露信息中“隱瞞重要事實或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其他是“處以20萬元以下的罰金”(人大會《關於懲治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決定》)。
造假與普通商品一樣,虛假的會計信息也存在供給與需求。對於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收益大於成本,造假者就肯定會做出造假的選擇。迄今為止,監管部門主要依靠行政處罰手段來應對會計信息造假,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卻很少,民事賠償更是微乎其微。
由於造假收益明顯大於成本,加之監管不力,造假之風愈演愈烈,形成了“不假反而假”的怪現象。這是會計誠信問題產生的又一原因。
4.會計人員綜合素質較低,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在我國現階段,部分單位的會計人員綜合素質較低,不能實事求是,恪守會計職業道德,不能堅持依法辦事,有的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中飽私囊;有的會計人員為了追求金錢利益、個人享樂,經不起物質、權利的誘惑,在道德觀念上出現偏差、蛻化甚至淪喪;還有的會計人員對領導人偽造、篡改會計數據敢怒不敢言,對會計工作缺乏信心,認為反正不是自己的事,避之甚遠,從而使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另外,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還在於,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財務監督失控,內部管理混亂。如有些企業對財產物資缺乏嚴格控制,從而導致很多財物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可見會計人員綜合素質較低,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是會計誠信問題產生的又一原因。
三、關於會計誠信問題的幾點建議
1.重樹會計誠信,要加強法制和監管力度,做到標本兼治
從我國現行法規來看,缺乏對虛假會計信息的處罰力度,只規定了一些行政和經濟的處罰,負刑事責任的很少。因此應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立法,從而加大對造假者的執法力度。對違反法規的企業和單位要依法追究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除行政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的刑事責任,使造假成本遠遠大於造假收益,力除造假之風,使其望而怯步。另外,還要加強監督機制。在企業內部要建立強有力的內部審計制度,外部建立以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稅務監督、行政監督為主的外部監督體系,形成內外共監的防範體系,通過法律和科學的約束監督機制,為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准確創造必要的條件。
2.重樹會計誠信,要加快國企改革步伐,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改變企業治理結構,解決國有股份企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就必須通過加快國企改革,進一步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建立企業在現代經濟體制中的主體地位,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充分體現企業的獨立性,這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准確、完整的前提條件。企業沒有合理的治理結構,就很難杜絕虛假信息的產生。
3.重樹會計誠信,必須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誠信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誠信是培養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們正確處理各種關系的重要道德准則。建立會計誠信教育機制,就是要求會計人員要“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為行動准則,為共建繁榮和諧的社會環境做出自己的貢獻。
誠信教育要從大學在校學生入手,使誠信教育作為一門學科列入教材,進入大學教程,使誠信深入人心。同時,要在社會上廣泛宣傳,特別是會計領域更應以此作為“立身之本”和“處世之寶”。樹立“信”則“立”的觀念,在會計工作中做到公正無私、不偏不倚、不貪不佔、講究信用,同時應守法、守約,以信為本。
在崗會計人員在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的同時要以誠信教育為切入點,切實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做到以法辦事、愛崗敬業、搞好服務,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關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內當家”,堅決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發生,以重樹會計誠信。
總之,誠信是會計工作的靈魂,也是會計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誠信更是每個會計工作者應具備的基本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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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一股獨大的原因分析
第一,中國的資本市場在整體設計的指導思想上存在嚴重的偏差,在很大程度上股票市場不是追求資源最佳配置的場所,而是被賦予了如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等其他的職能,而且通過上市指標等行政手段對公司上市資格進行控制,致使實際上得到上市資格的大多數都是國有企業。為了保持公有制的主導地位,當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時又採取了國有股占絕對多數的做法,保留了上級機關對企業的支配地位。部分國有控股公司是有關部門對直屬的國有企業進行改組建立起來的,其行政職能難以被徹底剝離,且其主要負責人大多由政府機關領導兼任,容易淪為行政性「翻牌公司」。在管理制度上,許多企業上市後並未真正實施現代企業制度,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間實際上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上市公司自然就由母公司實際控制,一股獨大的情況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從股權結構和治理機制上,中國的上市公司中都存在有利於「一股獨大」滋生的天然土壤。
第二,國有控股公司的設立不當。國有控股公司不同於一般經營性公司,其設立的宗旨主要是實現政企分開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與之相適應,國有控股公司在設立法人資格、最低限額注冊資本等方面應當有特殊要求,控股方式、比例等也需作明確界定。但是我國現行《公司法》對此缺乏明確規定,國有控股公司對其自身的定位普遍感到困惑,實踐中各地做法迥異,加之缺乏有效的監管制度,致使許多國有控股公司實際上成為地方政府或行業部門干預和控制企業的工具,作為第一大股東的國有控股公司往往成為「一股獨大」者。
第三,個別幾個小股東私下結盟,組成一個「大股東」,從而把各自利益放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