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識別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的,可以採取如下措施維權:符合公司盈利卻不分配利潤等情形時,小股東可以對公司的該決議投反對票,並請求公司回購股份。在出現公司經營管理不善等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時,小股東還可以聯合起來請求司法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 大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有哪些損害小股東的行為
法律分析:(一)虛假出資
(二)操縱利潤分配
(三)關聯交易
(四)侵吞公司和其他股東的財產
(五)利用法人治理結構不規范侵害中小股東的權益。
(六)利用資本的多數決原則侵害中小股東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本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3. 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利益怎麼辦
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的辦法:小股東可選出代表,就大股東的侵權行為與之協商進行處理。若雙方協商不成的,代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大股東就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4. 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要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小股東可以派代表提起訴訟。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5. 大股東是如何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
關聯企業在公司法律體系中有其重要的地位,由於商業的發展和經濟活動的多樣化,公司間的合並、分立或公司的集團化促使不同公司間的聯系越來越緊密,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由於控股、兼並等行為往往出現利潤的分享,企業間的依附等情況。雖然關聯企業各自都是獨立的法人企業,它們之間進行經濟交易自然要計價收費,但由於二者之間有關聯關系,一方可以控制另一方,或同被第三方所控制,所以它們之間的交易作價屬於公司集團內部的轉讓定價,這種交易作價可以由公司集團進行控制。因此出現了公司利用與其他公司間的關聯關系轉移利潤或債務,從而損害中小股東權利的現象。例如,大股東利用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支配地位,通過高價收購或低價銷售的方式,將公司的利益轉移到與自己有關聯的企業,從而導致對其他股東利益的侵害。綜上所述,對於公司的管理經營都是比較混亂的,而導致小股東的權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所以制定了相關的法律來保護小股東的權益,在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向股東會議進行申訴,當然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
6. 公司內大股東侵犯小股東應該怎麼辦
小股東的權益被大股東侵犯時,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此時應當書面向公司提交申請,公司若是拒絕的,小股東可以起訴。知情權是每個股東都應當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