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公司法人代表其他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代表其他公司股份

發布時間:2022-10-03 01:32:46

⑴ 法人兩個公司都有股份 怎麼算總股份

根據股東的市值占公司總市值的百分比計算。
合並前兩家公司會對兩家公司的市值做出評估然後協商股票兌換比例,比如A公司10股換B公司9股。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⑵ 公司法人可以做其它公司的股權代表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2

⑶ 法人在一個公司當法人 在另外一家公司當股東 算關聯企業么

所謂關聯企業,是指與其他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或重大影響關系的企業。

關聯企業的判定標准:
1、相互間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
3、企業與另一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實收資本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的;
4、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
5、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的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
6、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
7、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銷售(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
8、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包括家庭、親屬關系。
根據以上第2條標准,如果此人在當法人的公司和當股東的另一家公司都擁有25%股份的話,則這兩家公司屬於關聯公司,否則不屬於關聯公司。

⑷ 一個公司法人代表有公司百分之八十股份,那公司屬於他嗎

持股80%,是絕對的控股股東,只能說該法人代表對該企業有控制權,可以決定該企業的意志和行為,比如處分財產、進行交易、分配利潤等,因為是控股,所以基本上在實質上就是他說了算,他拍板就代表了公司。但是,公司的財產是公司的,不是他個人的,雖然他可以通過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方式,把財產處分給自己,但是還是得有交易對價;即使是他說了算,也要履行必要的程序,而不是他一句話就能辦到的;要注意「刺破公司面紗」的風險,即如果這個公司法人濫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或有限責任地位,侵害他人利益的(如抽空公司資產拒不履行義務等),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刺破公司面紗,直接追究該股東的連帶責任。

⑸ 我一朋友和別人開了一個公司,他是公司的董事長法人,占公司20%股份,另一人為總經理,佔80%股份,

根據你的描述,無法知曉公司的具體規模,針對你的問題,給出建議如下:
1、另一人80%的股權,超過三分之二;能夠完全控制股東會,在公司進行重大決策時,你的朋友沒有任何話語權;
2、你的朋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長,是很有利的,法定代表人是完全可以代表公司進行商業活動的,而總經理不能代表公司簽字,除非有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的授權。
3、你的朋友如果能量足夠大,可以要求在股東協議及章程中明確,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行使權利,並且董事的提名權歸你朋友行使,這樣的話,不參與經營也能控制公司。

⑹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入股其他公司,有什麼法律依據

可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根據公司法五十九條第二款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說,除了限制投資設立新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以外,其他均可。
法律分析
根據公司法相關法律規定,一人有限公司也是適格的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其他法人單位,法律沒有說禁止一人有限公司對外投資或者參股,那就可行。注冊的時候提交公司的相關證明就可以了,和其他廠限公司一樣。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有兩個基本法律特徵,一是股東人數的唯一性,二是股東責任的有限性。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比較簡單。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人公司可分為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與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資或所有股份由一個股東擁有,具有股東名義者僅有一人,後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東雖為復數,但公司實際上是由一名股東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東,其餘的股東僅僅是為了規避法律,滿足法律對股東人數要求而持有較少股份的掛名股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閱讀全文

與公司法人代表其他公司股份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銀行理財師總結報告 瀏覽:628
外匯street網 瀏覽:709
中行匯率621 瀏覽:307
深化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 瀏覽:620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會員名單 瀏覽:187
違規購買理財產品如何界定 瀏覽:74
我國金融機構的構成體系 瀏覽:537
迪拜機場美元匯率 瀏覽:891
預防蝗蟲股票 瀏覽:835
新網銀行有理財產品嗎 瀏覽:682
銀行2021沒有保本的理財了嗎 瀏覽:718
的方理財公司排名 瀏覽:942
境外匯款支行選擇 瀏覽:752
有貸款能申請按揭嗎 瀏覽:931
數據供應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937
麟軟體股票 瀏覽:944
河南美好貸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428
網信理財杭州分公司地址 瀏覽:153
股東權屬證明在哪查詢 瀏覽:868
消毒製品股票 瀏覽: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