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闆准備再開一間公司,給我5%的股份讓我做法人,該選擇答應嗎
這樣的事情風險有點太大了,雖然給你5%的股份,讓你當企業法人,但是如果不讓你參與公司具體管理事務的話,還是不要佔這個便宜為好,因為企業法人責任太大了。
1、慎重考慮公司經營方向
老闆徵信不太好,准備和朋友合夥再開一家公司,這樣的情況下,你一定要考慮好這家公司的經營方向。這家公司到底是干什麼的,到底有沒有實質性的業務,如果什麼都沒有,可能就是一家不好說的公司。還有就是公司有沒有安全方面的風險,稅收方面的風險等,這些都是你要事先考慮清楚的。
上述這些問題,可能都是要認真考慮清楚的,否則你當上了法人,又什麼事不讓管,那麼可能只有風險,沒有收益的。
因此,還是不要佔這個便宜為好,風險確實有點大了。
『貳』 老闆給員工股份好與不好
很多公司老闆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都會分給員工股份,通過讓出部分股權,利用股權的長期潛在收益激勵員工,從而保證企業財富的持續增長!
激勵員工努力工作
很多人以為股權激勵會讓老闆很吃虧,其實不然,股權激勵並不是分老闆兜里的錢,而是通過一種獎勵機制,刺激員工創造更多的利潤,讓他們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企業做股權激勵不只是一種福利,而是通過設定預期績效目標,來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然後分出來一部分給員工。所以說要先有貢獻,然後才有激勵,對應的是成長。
具有約束性
股權激勵,不僅有激勵性,還有約束性,因為對於激勵者來說,只有好好乾,才能得到他想要的。股權激勵使老闆和員工之間建立的是利益共同體,通過這種方式,能讓員工自發地去工作,因為他的股份和公司的股份綁在一起,即便不考慮公司只考慮自己,也會去努力工作。所以股權激勵是有內生力的,同時也有約束性。
『叄』 老闆送股份,算什麼意思
股份跟錢是一個意思,送你股份就是你有了分紅的,企業經營的好與壞會跟你分紅聯系在一起,祝賀你有這么大的收獲。
『肆』 我現在公司老闆說給我公司股份,我應該怎麼才能做到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將口頭承諾落到實處。
簽署文字性協議或直接修改公司章程及出資比例。
『伍』 老闆贈與我股份並由他代持,對我有什麼利弊
贈與股票要求過戶或者進行公證,但是你的老闆在贈與你股票後由他代持股,明顯既沒有過戶也沒有公證。但是我國是承認代持股協議的合法性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些相應的風險:
持股隱名投資合法的前提。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定,以及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且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那麼這種委託持股是有效的。
如名義股東未經實際投資者同意將被代持股權轉讓,實際投資者只能依據股權代持協議向名義股東主張賠償損失,而不能主張名義股東和善意第三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的。真正的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代持股人死亡或離婚時,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為財產有可能涉及到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你就有可能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財產權。
以上糾紛都可以通過事先協議來避免,因而,一個好的股份代持協議一定是具體的、全面的;雙方在代持開始,就要理性的、商業化的書寫協議,不要過於估計所謂的「面子」或「人情」,否則,等真正出了問題的時候,才不會有真正的「面子」或「人情」那!
『陸』 老闆送股份,不當法人有麻煩嗎
你當那法人幹啥,要是名利雙收,你老闆自己當法人就是了。
就是因為不賺錢,還有可能背鍋,所以你老闆才給你股份,讓你當法人。
年輕人,當了法人以後公司出了任何事情,都是你來負責,而且很多年後公司注銷的時候還要你出面
『柒』 老闆准備再開一間公司,給我5%的股份讓我做法人,該答應嗎
這需要看你跟老闆本身的關系,在多數情況下,我不建議你因為5%股份的問題而做法人。
在現實生活當中,除非這個領導本身是你的親屬,並且你們兩個人的關系非常好,不然你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法律責任。有些人可能會表示法人只不過是一個注冊公司的主體人而已,然而事實上,當公司出現各類問題的時候,公司的法人會承擔一切責任,所以你需要審慎看待這個問題。
這需要看你本身跟老闆的關系。
我不知道你跟老闆的關系如何,也不知道老闆在經營什麼業務。如果這個老闆是你的親戚,並且你們兩個人充分信任的話,你可以嘗試去做新公司的法人。如果情況不然的話,不管你自認為自己跟老闆的關系有多好,我個人都不建議你去做新公司的法人,因為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你出現重大的法律風險問題。
『捌』 老闆說給我股份,要辦哪些具體法律程序
出讓股份協議。具體股份比例,出讓方式(是購買,還是贈送)。
變更營業執照,股東人員,股東比例。(你肯定是小股東)
更換營業執照。
在所在地的工商局網查詢,公司股東是否有你名字。
只有以上條件,你才符合公司法條件。任何簽訂的協議,是符合合同法,而不是公司法。所以二者是有本質區別的。發生的經濟效果是不一樣的。
例如簽訂協議,答應如果如何,但是公司虧損,你是得不到的。再有誠信問題,是公司付給你,還是老闆個人付給你等等條件。
如果是公司股份
,要按公司法執行的。是否贏虧,都是按公司所有財產計算的。經濟利益不一樣的。差別很大的。所以必須符合法律程序,才能可靠。口頭或者簽訂協議是不行的。
『玖』 老闆給的股份離職時怎麼處理
您好,您可以將股份賣出去,也可以直接自己合理擁有,作為股東享受分紅的同時也需要承擔責任的。
【拓展資料】
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建議:在採取員工股權激勵時,請創始團隊成員務必注意,對於不同情況下的股權處置的約定宜早不宜遲,宜細不宜粗。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權分置改革,以前叫國有股減持,現在重新包裝了一下,再次推出。內地滬深兩個交易所2.45萬億元市值中,現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億元,國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達1.62萬億元。如果國有股等獲得了流通權,滬深兩個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兩倍,市場只可能向一個方向前進,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慮到國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獲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幾倍、十幾倍的溢價購得,那流通股股東在國有股減持中所蒙受的損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拾』 我是飯店老闆,給了一些股份員工,現在員工不做了,我有權讓他退股嗎
無權要求股東退股,雖然這些股東的股份是你贈送的,但它己屬其私有財產,你無權讓其退股,只能開董事會讓其出售,你予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