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東來單位指導工作,住宿費,差旅費能報銷嗎
股東來單位指導工作,住宿費,差旅費能報銷,是可以報銷的,因為股東也是公司的一員。
『貳』 為企業股東報銷費用是否需要扣繳個稅
具體需要根據股東報銷費用的明細,與生產經營無關需要交納個稅,視同分紅。
『叄』 公司股東可以報銷費用嗎
法律分析:股東參加股東會期間的差旅費正常情況下都是可以報銷的,沒有在本公司任職的股東,而且也沒有發生任何的職務行為,股東個人產生的這些費用就不能在本公司報銷。而且公司可以報銷的股東的差旅費,也必須是合理的差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肆』 【做賬技巧】差旅費報銷涉稅處理
差旅費票據及涉稅處理
1.出差費用
員工出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屬於與企業經營相關的費用,如員工墊付費用,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報銷,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符合生產經營常規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符合三個基本原則: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真實性是稅前扣除的首要原則,要求納稅人提供證明支出確屬實際發生的合法、有效憑證。
也就是說,實報實銷或者按照企業標准實報實銷的出差費用,需要發票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前扣除,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差旅費補助
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差旅費補助是對員工的額外現金補助,屬於工資、薪金的一部分,不需要發票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2012年4月11日在線就所得稅相關政策答疑的回答中涉及個人所得稅有: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一定標准,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員工的差旅費補助不需要發票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前扣除,核算納入的工資薪金核算,不超過當地標准不繳納個稅。
註:各地有各地的標准,比如廣西有標准,河南沒有標准,即全額繳納合並到工資里繳納個稅。
差旅費進項稅額抵扣
1.差旅費內容是否能抵扣
(1)交通費(出差途中的車票、船票、機票等),不能抵扣;
(2)行旅托運費和訂票手續費,取得專票,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一般情況下行旅托運費很難取得專票;
(3)車輛使用費(公車):油費(專票)、過路過橋費(普票)、停車費(專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險費(專票)、修理費(專票),可以按規定抵扣;
(4)車輛使用費(私車,建議簽合同和代開發票):私車租賃費(不能代開專票,不能抵扣)、保險費不能抵扣,其他油費(專票)、過路過橋費(普票)、停車費(專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險費(專票)、租賃過程中修理費(專票),可以按規定抵扣;
(5)住宿費,取得專票,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6)餐飲費,即使取得取得專票,也不可抵扣進項稅額,建議取得普通發票;
(7)補助、補貼:誤差補助、交通補貼,沒有取得票價,不可抵扣進項稅額;
(8)租車的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出差中,從租車公司租賃載客汽車一輛,自己駕駛,屬於公司購進的是經營租賃服務,只是將經營租賃服務用於載客行為,但並未「購進」旅客運輸服務,且未用於不得抵扣項目,其相關進項稅可以抵扣。
第二種:出差中,從汽車租賃公司租賃小汽車及駕駛員一名,租賃公司負責一路全部費用,屬於從汽車租賃公司購進的是運輸服務,而且是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即使用於可以抵扣項目,也不得抵扣進項稅。
2.差旅費核算分類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差旅費不能抵扣。
(2)直接用於一般計稅方法的差旅費,按照上述「1.差旅費內容是否能抵扣」分類,按規定抵扣進項。
(3)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指按照上述「1.差旅費內容是否能抵扣」分類後能抵扣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差旅費的賬務處理
按照發生內容進行分類賬務處理:
1.可能計入「製造費用」
比如,製造型企業產品加工過程中,有一個環節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業又不放心受託加工方的質量控制,決定安排生產技術人員到受託方生產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現場質量控制。
2.可能計入「在建工程」
企業基建部門為施工建設而發生的差旅費。
3.可能計入「研發支出」
企業研發人員為研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而發生的差旅費。
4.可能計入「業務宣傳費」
比如,在企業宣傳活動中,承擔了消費者往返企業及工廠等地方的差旅費等。
5.可能計入「業務招待費」
比如,企業為維護客情關系而承擔了客戶到企業的差旅費的。
6.可能計入「董事會經費」
比如,企業獨立董事為行使其獨立董事的職責而發生的差旅費。
7.可能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比如:財建[2006]317號文件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中包括「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非本單位員工的差旅費用
需要說明的是,沒有相關文件直接規定,實務中建議如下處理,僅供參考:
1、外單位有償提供勞務,如合同約定了差旅費由本單位承擔或報銷,而自己企業承擔或報銷差旅費屬於勞務費支付的一種形式。
如:聘請財稅培訓老師做培訓的差旅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為注冊會計師報銷去外地子公司審計的差旅費等計入審計費。
2、外單位人員提供無償勞務,或雖是有償勞務但是合同並未約定差旅費,而是企業志願承擔或報銷了住宿、交通費的,可以視為業務招待費或者業務宣傳費進行稅前扣除。
如:企業組織專家出席專項評審會,發生的差旅費,屬於與你單位生產經營有關的合理支出,如果符合業務招待費得范疇,相關支出可以在業務招待費中列支。
3、只要是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如:為已售商品而邀請生產廠商技術人員及其他公司人員一同去外地為客戶調試機器,所發生的支出,可以作為企業與取得收入相關的支出,在銷售費用中列支。但企業應對這部分費用書面說明並作為附件,以證明該項支出確屬為銷售商品而發生。
如:單位負擔來面試的外地人員的機票款(不管面試是否成功均負擔,短期用工,大約半年),由單位提供負擔面試人員機票的相關文件、資料,可以稅前扣除,也不予徵收個稅。
4、外單位人員的差旅費,不是本單位的支出,不能稅前扣除,還要按照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伍』 稅務上差旅費報銷規定
企業在制定員工差旅費報銷標准時必須嚴格遵照財政部(廳)頒布的標准。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粵地稅發[2000]255號)第五十二條規定:「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雇員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可在稅前扣除。----參考梅州市地方稅務局的規定.
住宿費沒有發票是不可以報銷的,但是你可以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填列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的標准不得超過當地財政局規定的標准.
『陸』 股東差旅費可以在公司報銷嗎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參加股東會的差旅費可以報銷,因開會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並可以補貼會期間的工資。如果是其他差旅費則不可以報銷,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活動,無職務行為,其費用不能在公司報銷;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只有參加公司股東會時,准予報銷「車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柒』 公司的股東可以報銷差旅費嗎但不在公司拿工資
不能!
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活動,無職務行為,其費用不能在公司報銷;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只有參加公司股東會時,准予報銷「車馬費」。
具體:不在公司任職的股東的「招待費」上升為公司行為,可有公司行政部門報銷;但其日常用品絕不能在企業報銷。
上述是俺說的「應該」。
公司其他股東認可「不應該」的你也可以報銷,只是不要以他的名義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