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上市公司並購基金亮點

上市公司並購基金亮點

發布時間:2022-11-18 02:27:23

① 如何正確設計上市公司PE並購基金合同

上市公司並購基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有:與PE合作設立並購基金、與券商聯手設並購基金、與關聯方合作再聯手PE設立並購基金、與基金子公司合作設立並購基金等各種方式。
1、共同搭建並購平台
模式: PE機構和上市公司或其關聯方通過成立並購基金或設立公司等方式搭建並購平台。
出資:(1)PE機構和上市公司各出資一部分資金,剩餘的由PE機構進行募資;(2)PE機構和上市公司出資全部金額,成立產業基金,一般來說,一般情況下PE作為並購基金GP,其出資范圍不會超過10%。
期限:4-5年。
雙方職責:一般PE機構負責項目挑選、交易架構設計等資本層面,上市公司負責標的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結構:通常採取有限合夥的法律形式。PE機構為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GP)並兼任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可擔任有限合夥人(LP),也可與PE機構共同擔任普通合夥人或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的關聯方可參與出資,成為基金普通合夥人;剩餘資金由PE機構負責對外募集。
盈利:PE機構—基金在運作過程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待標的成熟以後被上市公司收購,獲取超額收益;享受市值增長帶來的溢價(在成立並購基金前,PE機構戰略入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傳統並購實現轉型升級,新興行業則希望通過並購掌握最新的技術、產業動態,實現產業鏈的完整布局;享受市值增長。
2、PE機構戰略入股,作為並購顧問
模式:PE機構擔任上市公司的並購顧問,提供並購方案設計、財務與法律盡職調查、資本市場日常事務咨詢等。
盈利:PE機構一方面收取財務顧問費,另一方面作為股東,享受市值增值帶來的溢價。
3、PE機構作為並購顧問
只作為並購顧問,該種模式沒有以上兩種方式那麼的利益捆綁明顯,可能PE機構的能動性要差些。
二、監管層對該種新創模式的態度
該種模式可能存在市場操縱、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隱患,相關監管部門對該種模式也是比較謹慎,這從矽谷天堂報股轉系統材料時監管層反饋意見中多次對該種模式提出問題可以看出來。
證監會對該種模式監管的官方回答:「我會對於「PE+上市公司」投資模式的監管堅持以市場化為導向,在合法合規范圍內,盡可能的讓市場主體自主決定。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鼓勵其在上市公司產業轉型和升級中發揮正面作用。同時,為防範該種投資模式可能出現的市場操縱、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現象,我會將加強監管力度,依據《上市公司收購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強化「PE+上市公司」投資模式下權益變動、簽訂市值管理協議、關聯交易等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嚴厲打擊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任何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維護好市場秩序和市場穩定。」
三、該種模式實際操作的關鍵點
結合公開資料,此次矽谷天堂起訴大康牧業的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更迭、戰略調整,上市公司新實際控制人未履約造成的。
該種模式一般是PE先通過直接舉牌、大宗交易、參與定增等方式成為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者,PE機構與上市公司的控制層在戰略合作等合作方面達成一致,並能在PE退出前保持一致,對公司未來的發展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對行業的發展趨勢有著一定的把握(收購標的都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培育期)。
茲認為該種模式要順利的幾個因素:
1、能與上市公司的控制層在公司經營戰略上長期保持一致(特別是出於產業整合考慮)有效收購標的,達成一致。
2、項目資源符合需要。
3、監管層的意見很重要,鑒於該模式目前監管層沒有詳細的規章,可能會處於「一事一議」的狀態。
4、出於市值管理層面,二級市場的把握准確。
作為PE機構,盈利的模式主要來源:
1、並購基金管理費用
2、並購顧問費用
3、股權增值

② 你知道什麼是「並購基金」嗎

生活中,大家都有買過基金然而基金的種類卻五花八門,很多人對基金這一大概念比較熟悉,卻不知並購基金是什麼意思。今天就來告訴大家並購基金是什麼。


並購基金是什麼?
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並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並購基金的特點
1.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 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
3. 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 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 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 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 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 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 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相信大家明白了並購基金是什麼了吧,但是在投資理財這條道路上,還須謹慎,畢竟投資是有風險的!

③ 並購基金如何賺錢 六大盈利模式總結

一般國際上認為,並購基金是靠進行行業整合、產業整合進行跨國並購或者混合並購,包括一些杠桿或者一些並購工具來實現以小博大,不斷整合資源的一個運作模式的基金,它是靠絕對收益來取得自己的收益。
關於並購基金的盈利模式,洪濤總結:第一種,可以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打包收購一些目標標地資產,通過債務重組、破產重整以及管理升級,再整合其他的資產進行產業重新提升,然後通過並購進行轉讓,以這種方式來實現收益。比如美國通用汽車,當時已經申請破產保護,並購基金進去,通過各種方式打包重新再IPO。並購基金不一定是不參與IPO,可以整合私有化再IPO。
第二種,弘毅模式。比如收購江蘇的一家玻璃企業,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業,然後打包為中國玻璃在海外上市,其整體收益量大概增長了7-10倍左右,因為是控股的原因,弘毅投入了較大規模的資金,賺的錢也非常多。
第三種,像三一重工聯手中信產業基金收購德國混凝土泵生產商普茨邁斯特的全部股權。它實際上就是做杠桿收購,過程中配套有並購基金參與、協助它,可能還提供給三一重工下面的過橋融資,再撮合一些並購貸款去收購,收購完了之後佔了一定的股權,但是這個股權擁有的總資產是比較大的,因為高負債收購,未來通過整合發債過橋等一些組合的方式,通過未來的經營和股權的管理,以後不排除還可以把它再吸收合並到三一重工上市公司名下。中信產業基金等於實現了一個完整的進入,然後退出的過程,這是中信產業基金的模式。
第四種,像建銀國際所做的並購借殼,借殼前在資產方先進行投資,再往上市公司里注入,因為借殼的資產規模往往比較大,一投好幾億,賺的是相對收益,靠股票二級市場的差價來賺錢。如果股份比較大,未來還可以協助上市公司進行整合,不斷往裡裝資產實現收益,這種方式也可以歸類為並購基金的投資方式,但是又介於PE-IPO基金和並購基金的中間狀態。
第五種,並購基金可以去收購一些資產,通過自己的整合,不一定在IPO上市,未來可以轉讓給上市公司,或者是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再變成上市公司的小股東,也就是參謀股東,等於換股之後資產進行轉讓,換股,但是不一定構成反向並購成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未來這種方式在並購基金中會很常見,會很多。
第六種,並購狙擊模式,像被號稱為華爾街狙擊手的卡爾伊坎,他當年的經典案例,比如美國在線和時代華納,他收購上市公司股份,通過不斷的二級市場收購持有了3%以上的股份,就有可能爭取成為上市公司的董事,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斷的游說進行分立或者公司重組,以期股價能夠得到進一步的提升,以期公司的價值能夠不斷的釋放或者是管理上能夠得到提升,未來的股價能夠走高,這樣他持有很多年之後也可以退出,這也是並購基金的一種方式。卡爾伊坎還做過相關的事,比如微軟曾經去收購雅虎,他曾經希望先收購雅虎公司的股份,然後進入雅虎董事會,再撮合微軟對雅虎發起要約收購。在國際市場上,一般的股票價格都是比較低的,估值大都處於合理水平,有的甚至只有幾倍至十幾倍市盈率,要約收購的時候比市場價格甚至高出100%都有可能,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狙擊手基金進行了接受要約或者是在較高價格基礎上進行轉讓套現都可以存在一個比較大的套利空間,在國外這種方式也比較多。

④ 並購基金是什麼意思 並購基金運作模式有哪些

並購基金如今成為資本市場的一種風尚,不少上市公司參與設立產業並購基金,究竟並購基金是什麼意思呢,並購基金運作模式是怎樣的呢,本文為大家整理了關於並購基金是什麼意思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並購基金是什麼意思
並購基金,因為全稱為Buyout Fund,是從20世紀中期歐美國家發展起來的一種基金形式,顧名思義,並購基金就是指專注於從事企業並購投資的基金。
投資手法: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目標企業進行重組改造,一段時間之後再出售。
並購基金運作模式
國內券商開展的並購基金運作模式有一下三種:
1、參與地方政府主導的並購基金
,上海國際集團擬牽頭組建規模達百億的人民幣海外並購基金,證券公司有望作為出資方參與其中。
2、合資組建並購基金
除與地方政府合作外,不少券商也會選擇與國際知名資本巨頭開拓並購業務。
3、直投模式
券商直投子公司主導發起設立並購基金。這種並購基金的資金一部分是券商自己提供,另一部分則是向社會募集。指直投模式有利於迅速轉化積累項目。同時,這種運營模式很有可能成為券商未來開展並購基金的業務主流。

⑤ 並購基金運作模式圖文解析

在購買一款基金時,了解其獨特的運作模式能夠在投資過程中很好的進行增加份額及減持贖回操作,那並購基金運作模式是怎樣的?
並購基金退出方式 什麼叫並購基金?怎麼樣?
並購基金的模式:
我國對並購基金使用杠桿融資進行了諸多限制,因此國內真正有能力獨立從事杠桿收購的基金較少,尤其是在近幾年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中國並購基金運作有其獨特的特點,具體而言有以下三種。
1.國企改革並購基金模式
近幾年來國企改革為並購基金的發展提供了沃土,一方面國企在結構升級、去杠桿等經濟背景下,需要通過並購快速發展進行轉型,快捷途徑莫過於與PE合作設立並購基金,另一方面由於各種原因,國企中的並購人才稀缺,與目標企業談判時遭遇到重重困難,因此可通過並購基金,以第三方股東身份出現在擬並購目標企業中,很容易繞過上述弊端。
2.「上市公司+PE」並購基金模式
自2011年始,矽谷天堂與大康牧業發起成立並購基金開始,「上市公司+PE」式並購基金正式在中國流行。其模式的主要運營流程如下圖。

在這一模式中,PE與上市公司合作成立並購基金,促進上市公司產業轉型升級。上市公司與PE各自的出資額一般為基金總額的10%,PE作為並購基金的普通合夥人負責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基金其餘80%的出資由PE負責對外募集,即由投資者出資。
這種模式對於上市公司而言是10 倍的杠桿率,又可藉助於PE的項目資源優勢和投資管理能力,以產業整合與並購重組等方式,推動並購基金並購或參股符合上市公司發展戰略所需要的上下游企業。上市公司與PE簽訂回購標的公司股權協議,待標的公司整合運營業績達到協定盈利標准後,將標的公司股權出售給上市公司實現基金退出。
3.保險資金入市進行並購
近幾來年並購市場出現了保險公司利用險資對上市企業的收購,與傳統並購基金相比,收購方中的保險公司均不屬於基金,在我國由於杠桿率等方面的限制,並購基金難以通過貸款等渠道獲得足夠高的資本量進行收購。但以保險公司為主的收購方,卻可以通過保險資金、融資融券等方式對大型上市公司進行控股,如寶能系對萬科的舉牌收購。(部分資料來源:元亨祥經濟研究院)

⑥ 並購基金如何退出 並購基金退出方式

並購基金是通過股權收取獲得目標企業的股權,並以資產重組提升企業的質量及運營水平,在企業運轉較好的情況下能夠獲取較好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如若選擇錯誤需及時,那並購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
什麼叫並購基金?怎麼樣? pe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優勢?
並購基金方式:
1、上市公司並購退出
在「上市公司+PE」設立並購基金的模式下,並購退出是指PE機構選定並順利孵化投資標的企業後,上市公司對標的企業收購而實現的退出方式。
2、首次公開發行(IPO)
一般來說,通過IPO上市是PE投資最理想的退出方式,資本市場的資本溢價功能會給投資帶來優厚的回報。過去PE退出渠道多以IPO為主的原因就在於其高回報的特徵。
3、第三方並購退出
PE機構將標的培育好後,很可能獲得上市公司外的第三方青睞,主動進行收購。這種方式與上市公司並購一樣,屬於並購退出,而且有外部機構的主動競價,一般能夠獲得更好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4、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與第三方並購有類似之處,不同點在於,第三方並購是購買方的主動行為,協議轉讓則是PE機構尋找買家,是被動行為。兩種情況下,出售標的的估值會有不同。
5、被並購企業股份回購
被並購企業股份回購是指PE收購的企業或者公司管理人員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公司的股份購回,從而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方式。
並購基金的風險:
由於近幾年來,政策和市場的雙向利好,並購基金進入發展機遇期,加上參與國企改革以及「上市公司+PE」模式的興起,也使得更多PE機構成立並購基金。但從風險的角度考慮,並購基金在國內成長的條件尚不成熟,未來仍面臨不少風險,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國企股權集中,部分企業股權不明晰,加上《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嚴格限制,基金很難擁有企業的控制權;
2、銀行對並購基金的貸款限制較嚴,與發達國家相比,杠桿率較低,限制了並購基金的杠桿融資,造成資本的投資回報率較低;
3、標的企業少且集中在某一行業的現象嚴重,可共並購基金收購的標的較少,同業競爭加劇;
4、並購基金人才儲備不足;
5、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建成,國內上市審批嚴格,基金退出渠道單一且困難重重。

⑦ 一文告訴你什麼是基金並購以及運作模式

生活里大多數人都有買過並購基金的,但是很多人對並購基金的運作模式並不熟悉,都說每個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好吧,今天為了滿足大家的好奇心,就給大家介紹一下並購基金的運作模式吧。


並購基金(Buy out Fund)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一種,用於並購企業,獲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常見的運作方式是並購企業後,通過重組、改善、提升,實現企業上市或者出售股權,從而獲得豐厚的預期收益,經常出現在 MBO 和 MBI中。
並購基金一般採用非公開方式募集,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投資期限較長,通常為3-5年,從歷史數據看,國際上的並購基金一般從投入到退出要5 到10年時間,可接受的年化內部歷史預期收益率(IRR)在30%左右。
在投資方式上,並購基金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投資標的一般為私有公司,且與 VC 不同的是,並購基金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並購基金投資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並購基金主要分為控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和參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國並購基金的主流模式,強調獲得並購標的控制權,並以此主導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及運營。後者並不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是通過提供債權融資或股權融資的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並購方參與對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是我國並購基金的主要模式。
(1)國外模式
在歐美成熟的市場,PE 基金中超過50%的都是並購基金,主流模式為控股型並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並購投資的前提。國外的企業股權相對比較分散,主要依靠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當企業發展出現困難或遇有好的市場機會,股東出售意願較強,並購人較易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控股型並購可能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因此對並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資深的職業經理人和管理經驗豐富的企業創始人。
(2)國內模式
控股型並購模式要經歷一個較長的周期且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投資理念,國內的 PE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控股型並購模式操作比較少見,主要是參股型並購模式。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為並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如過橋貸款,以較低的風險獲得固定或浮動預期收益,同時可通過將一部分債務融資轉變成權益性資本,實現長期股權投資預期收益。
第二種參股型並購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以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為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並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在適當時候通過將所持股權轉讓等形式退出。
國內並購基金常見的設立和運作步驟為:
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於充當並購基金的GP;
挖掘一個或若干個項目,設立並購基金,募集LP。並購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續期,比如3年、5年、10年等;
項目結束、並購基金到期,並購基金清盤,按照預期收益分配機制給 LP 提供相應的投資預期收益。
並購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分為券商直投、PE 和產業資本三類。券商直投主要圍繞上市公司的需求發掘並購機會,結合投行、研究所提供綜合服務。PE 主要服務於項目端,最後實現退出。產業資本往往圍繞自身上下游產業鏈布局,一般只以較少比例出資(約10%-20%左右),作為 LP 與 PE 機構聯合發起並購。
以上就是並購基金的運作模式,希望大家看後能夠有所收獲啊。

⑧ 並購基金及其盈利模式詳解

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並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並購基金的盈利模式:
一、「資本重置」獲利
並購基金可以通過資本注入降低企業負債,即實現資產負債表的重置,或叫資本結構調整(recapitalization)。去年中國鋼鐵行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升至70%,負債額達到1萬億元。有則建議鋼企「不要借款,要想方設法讓別人來投股權」。
並購基金的注入使負債累累的企業去杠桿化、大幅度降低債務成本,給予企業喘氣、生存和休整的機會。這樣的「資本重置」過程往往能幫助企業提升效益、獲得資本市場更好的估值。
二、「資產重組」獲利於1+1>2或3-1>2
並購基金可以參與企業的資產梳理、剝離、新增等一系列活動,給企業組建一個新的、被認可的資產組合,然後通過並購進行轉讓,以這種方式來實現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比如美國通用汽車,當時已經申請破產保護,並購基金進去,通過各種方式打包重新再IPO或賣出。當年弘毅資本收購江蘇的一家玻璃企業,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業,然後打包為「中國玻璃」於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主板上市,成為2005年內地僅有的兩家紅籌公司之一。中國玻璃法定股本7億股,已擴大股本3.6億股,IPO後首日市值為8億元。弘毅投資擁有其中62.56%的股權。中國玻璃是弘毅投資的經典手筆。
三、「改善運營」法
很多時候並購基金不是單純靠資本的注入來實現投資回報,而是通過指導和參與所投資企業的日常運營,提升企業的經營業績最終獲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這類盈利模式是國際並購基金中最常見的。通過引入新的CEO和高管團隊、推動新的發展戰略、提升運營效能等等,企業在兩三年內經營業績如果能實現大幅度改善,那無論是「二次上市」還是賣給下一個投資者或基金,這時的企業價值可能翻了幾倍。
當然,改善運營還可以通過大規模的橫向並購形成「市場控制力」,比如中國建材集團通過並購實現水泥產業的「核心利潤區」、降低惡性競爭;也可以通過上下游企業的「縱向並購」降低運營成本,比如煤炭企業進入發電行業、電商並購物流倉儲企業等。
四、通過「稅負優化」獲利
一般來說,稅前的債務成本比股權成本要低;如果債務利息成本又享受免稅,那麼這又降低了稅後債務成本。因此,並購基金也可以人為地增大所投資企業的杠桿,以此獲得稅負優化。
如果允許採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那麼這樣組合起來的高杠桿和高折舊,通常會給並購後的企業帶來可觀的短期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當並購基金是實際的企業控制者的時候,分紅政策也由並購基金說了算,那麼連續幾年的快速分紅會給基金帶來不錯的回報!這類通過債務結構獲利而不是通過經營業績獲利的所謂「分紅重置法」(dividendrecapitalization),時常受到媒體的批評。
五、「借殼獲利」法
如果要收購一個香港主板上市公司的殼已經從前幾年的一兩億港元上升到三四億港元的價格。並購基金在收購上市公司「殼」後,通過不斷往裡注入自產或引入新的業務,拉升股價,在二級市場獲利。在A股市場,這類借殼的行為主要發生在ST公司,用以幫助那些急於上市、盈利較好的企業。
並購基金作為新公司的股權投資者可以採取「跟投」占股的策略,實現日後較高的二級市場回報。類似地,並購基金可以去收購一些資產,通過一系列「整合裝飾」,未來可以轉讓給上市公司,或者是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再變成上市公司的小股東,但是不一定構成反向並購成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
弘毅投資旗下在成功上市「中國玻璃」後,它對河北耀華玻璃的收購,曾經引發傳言,弘毅投資有意將耀華包裝後,轉手賣給英國皮爾金頓公司(Pilkington)或日本板硝子玻璃有限公司(NSG)。
六、「過程盈利」法
因為任何一宗大型的並購案都會涉及到「交易結構設計」,這包括並購交易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現金、可以是換股、可以是帶有「對賭」性質的付款條約;交易結構設計還包括了融資工具的選擇。
隨著並購融資工具或者並購支付工具的增多,比如過橋貸款、定向可轉債、認股權證,或者是垃圾債券,或者推行股票分級制度,未來並購重組有很多種組合的方式,這樣並購基金在操作過程中能夠通過不同的並購工具來實現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增值或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放大。
七、「公司改制」獲利法
這是一個很具中國特色的並購基金獲利方法,即通過並購基金的介入,打破原來「純國有」或「純家族」的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建立更科學合理的董事會、公司治理系統、激勵體系等,從源頭上改變企業的行為方式和企業文化等,以期獲得更佳的經營業績回報。
比如,弘毅資本近些年來大量並購或參股地方政府主導的企業改制重組,仍舊持有中復連眾、快樂購物、耀華玻璃、石葯集團等多傢具有國企血統的企業。

⑨ 並購基金對上市公司有哪些利弊

法律分析:並購基金對上市公司有如下利:利避免並購前風險、有效節約資金、提高並購效率等。並購基金對上市公司有如下弊:監管力度大、流動性過強、內幕交易風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閱讀全文

與上市公司並購基金亮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京東金融理財金年化收益 瀏覽:988
94年瀘州老窖價格 瀏覽:890
上海昱起金融國際有限公司招聘 瀏覽:41
東莞證券怎樣查股票 瀏覽:644
白銀期貨上市對企業有負面影響嗎 瀏覽:893
人民幣外匯知乎 瀏覽:732
富春通信股票股吧 瀏覽:519
股票紅腸 瀏覽:959
華軒集團破產 瀏覽:887
也多佳價格 瀏覽:321
期貨年終工作總結 瀏覽:640
私募基金理財招聘 瀏覽:257
杠桿定律教學視頻 瀏覽:277
在外匯平台注冊帳號 瀏覽:672
外匯中的非農 瀏覽:42
期貨跳空怎麼操作 瀏覽:425
大連友誼集團股票行情 瀏覽:595
小愛查一下實時匯率港幣 瀏覽:167
360股份怎麼買 瀏覽:728
如何在銀行買理財 瀏覽: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