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把自己的私車租給公司用
股東所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不能入公司賬的,更不用說能稅前扣除了。
倒是租車發票可以入賬的,但前提必須是分月支付租金,如果一次性支付租金給股東,這發票金額也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汽車租憑費
貸:待攤費用
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㈡ 公司股東個人車輛租給公司使用租賃費可以稅前列支嗎
是可以的。只要租賃費是是公允的,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
㈢ 公司能否與股東簽訂車輛租賃協議
公司可以與股東簽訂租車協議,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因為生產經營需要租用股東的車輛使用,或者股東租用公司有空閑的車輛,租金與市場價基本持平,屬於正常的經營活動,公司章程不禁止的,符合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應當訂立租賃合同。
但是,公司租用股東車輛並非生產經營需要,或者公司本身並無空閑車輛股東租用,或者股東收取的租金明顯高於市場價,或者股東支付的租金明顯低於市場價的,股東涉嫌濫用股東地位,危害公司利益,是不可以的。
《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公司租用股東的車子擴展閱讀:
對公司股東的要求:
(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立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㈣ 股東的車可以租給公司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股東租車給公司是完全符合規定的,屬於正常的交易行為,只要租車行為不存在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就應當認為是合法的,租車之後需要簽訂一份租車協議,給雙方約束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㈤ 股東是否可以和公司簽訂車輛免費租賃協議並承擔車輛的後期日常開銷(汽油費、過路過橋費、修理費用)謝
各地稅務規定不盡相同。
1、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老闆汽車雖然可能用於公司業務需要,但也用於個人,因此難以區分。為此,有稅務機關規定必須:有租賃合同、租車發票方可扣除油費、過路費、修車費等,但養路費、保險費等不可扣除
㈥ 公司借用個人車輛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這個企業是用來干什麼,因為你這個車子屬於非營運車輛,那麼企業只能用於自己回來拉卸貨資等企業自用,則不能用於營運性運輸。如果企業是用於營運運輸,那麼則需要相應的辦理營運手續,否則,一旦被查,輕則罰款,重則扣車。因你是車主,如果你拿不出相應的證據,證明企業是背著你搞營運性運輸,則最終受罰的人,很有可能是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㈦ 股東的車可以租給公司嗎
一、股東的車可以租給公司嗎
1、股東的車可以租給公司。雙方一般會簽訂租賃合同,公司與股東的交易應當是合法的,再次公司法沒有做過多的限制,股東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可以與公司進行交易,只要不損害公司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租車違章了怎麼辦
1、自行處理,在違章地處理,或者到車牌所在地處理;
2、可以找租車公司要行駛證原件,帶上駕駛證,如果不自行處理,會扣除租車押金;
3、租車公司處理,支付相應費用,租車公司可以幫助處理,費用包括違章罰款的費用、租車公司幫助代辦罰款的服務費以及違章產生的違約金等。
㈧ 老闆的車無償租賃給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簽車輛租賃協議,到地稅部門代開租賃發票,該車發生的相關費用就可在公司賬面列支。企業員工與企業簽訂私車公用協議,無論有否租金,保險費、車購稅等涉及車主個人負擔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餘可以根據租賃協議條款,如應企業負擔的,可在稅前扣除。老闆與公司簽定協議後。無償使用車輛協議是否要到稅務局備案請咨詢當地主管稅務局。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㈨ 個人的車租給自己公司可以嗎
車子可以租賃給公司。但需要有租賃合同,一式兩份,公司留底備查,有了合同就可以把保險、油料等費用計入公司費用了。公司因為生產經營需要租用個人的車輛進行使用,或者股東租用公司有空閑的車輛,租金應與市場價基本持平。屬於正常的經營活動,公司章程不禁止的,符合法律規定的,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應當訂立租賃合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因此,該租金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