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企混改引進資產占股比可以超過國有資產嗎
參考天津政協《關於在國企混改中合理確定國有股權比例的建議》:國有企業持股比例51%至34%(34%國有股份擁有否決權),在戰略投資者群體實力較為雄厚且經營規范的情況下,國有股份也可減持到34%以下。
所以國企混改引進資產占股比是可以超過國有資產的,還有一種國企混改情況,是民企引入國企代持掛靠,一般是100%占股比,如有一至五級國企央企入股需求可以私我。
2. 為什麼說國有股的減持有助於優化股權結構,提高企業的股權治理效應
對我國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國有股減持,不僅有利於加快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和結構調整步伐,而且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有效監督,提高其資源配置效率也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何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依據正確的公司治理和資本市場的內在規律,實現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和有效治理則是一個非常復雜和極具爭議的問題。通過國有股減持的政策,可以改變我國上市公司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也就是可以減少非流通股的存在比例,實現股權結構的調整。但是國有股減持究竟要減持多少,減持後上市公司形成了一種怎樣的股權結構模式,新的股權結構是否是較現有的更有助於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鑒於英美公司在最近十多年間取得了比注重大股東監督的日本、德國更好的業績,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演變應該向歐美公司靠攏,股權盡量分散,今後對公司經理層的監督應該主要通過市場、法律來進行,即採用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另一種觀點將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法律制度等與英美、德日等國進行比較以後認為,由於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比較低,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市場力量和法律法規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應該模仿德國和日本公司,股權適度集中,注重大股東對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即採用大股東控制的治理模式。我國現在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先看一些例證: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有一些案例表明,股權分散並非都有好的結果,例如,廈門汽車分散化的股權結構,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之爭,給廈門汽車帶來的是管理層的不穩定,公司經理人聘任等常規性的程序,以及對公司發展極為有利的配股議案都不能通過,大股東之間不顧公司發展的拆台之舉,令人擔憂。同樣具有分散股權結構的民豐實業,也爭的不亦樂乎。如果說兩三年前,勝利股份、國際大廈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紛爭還是個案的話,那麼近期頻繁爆發的大股東控制權之爭,就不再是偶然現象了,這些紛爭大都存在一個共同點:即大股東在乎的是對公司的控制權,而忽略了公司的發展。在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中,還有陷入擔保圈官司纏身的ST興業、假帳大王PT鄭百文、銀廣廈等一大批問題公司。相對應的,股權集中度較高的的問題公司就更多了,這里就不再多說了。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無論是類似英美的分散的股權結構模式還是類似德日的較為集中的股權結構模式都有各自所適宜生存的「土壤」,它們並不符合中國的國情。並且在近些年中,這兩種模式也都逐漸顯露出了自身的一些弊端,開始出現了相互補充的趨同化傾向。因此,我們在貫徹國有股減持政策的同時應當不斷探索更有利於提高企業績效的新的股權結構模式。在英美、德日兩種股權模式趨同化的過程中出現了法人相對控股的股權結構模式,我個人的觀點認為該模式是適合我國企業目前狀況的,是應當得到提倡和推廣的。
3. 創投減持新規規定投資標的
法律分析:創投基金減持新規一是部分市場化解決了減持的問題,二是在為減持擴大空間的同時,也鼓勵長期資金投資創投基金,第三,對於放開大宗接盤鎖定期的政策也較為優惠。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創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快速發展,不僅拓寬了創業企業投融資渠道、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了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資比重、拉動了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濟,激發了創業創新、促進了就業增長。但同時也面臨著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不完善、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後等問題,存在一些投資「泡沫化」現象以及非法集資風險隱患。
4. 國有股存量發行和增量發行分別是什麼意思
增量發行就是在公司原有股份的基礎上,通過擴大股本的發行。存量發行是指首次公開發行中,老股東對外公開出售一部分股份,或者上市後老股東按一定的方式減持全部或部分股份。
5. 什麼是國有股減持
國有股減持問題綜述
內容提要: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股權結構已日益顯露出其弊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對此,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先後都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本文就是對他們的觀點和見解進行綜述。
國有企業改革能否成功,不僅影響到中國經濟建設的全局,而且也是整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為了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國有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中央指出國有經濟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並針對國有企業負債過高的情況,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圍繞以上問題,國內許多專家和學者都先後發表了許多觀點和見解,現綜述如下:
一、國有股減持的背景
國有股減持,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若乾重大問題決定》中提出來的。全會確定了國有經濟調整戰略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指導性方針,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了正確而現實的選擇。而對於股權回購或股權轉讓,《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但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和股票計劃額度管理原因,我國現行上市公司的股本結構普遍存在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但國有股、法人股在總股本中所佔比重過大的問題日趨突出,因此國有股減持也是勢在必行。
據有關資料統計,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滬深股市發行的總股本已達3709億股,市價總值已達48473億元。其中,滬深股市的流通股僅為1329億股,占股本總額的35.8%;流通市值僅為16219億元,占市價總的33.46%。有2380億元的國有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內部職工股、轉配股處於沉澱狀態,占股本總額的64.2%;不流通的股票市值高達32254億元,占市價總值的66.17% 。國有股具有明顯的絕對控股地位。而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因其公共產權性質,不可能從真正意義上得到解決。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所有者在事實上的不在位導致了國有財產權利的私人化和財產責任社會化,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直接造成嚴重的腐敗、數量驚人的國有資產流失和大量的經濟犯罪。顯然,解決「所有者缺位」現象已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減持國有股」方案的推出正符合這一思路。通過國有企業中國有股比重減少而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權,將股權結構分散化,便可以合法地削弱國有股的控制權力度,使我國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逐步趨於完善。
從一般意義上講,國企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微觀的、宏觀的、內部的、外部的各項配套改革。但是,改革必須抓住核心問題,而這一核心問題就是「產權」。因此,國有股減持不再是以往僅僅局限於國有企業的內部經營機制轉換方面,否則便毫無改革的時代價值。國有股減持的實質就是從產權制度上實行非國有化改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指出:產權的市場化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與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從國際經驗看,投資業早已脫出了從屬於產業資本,為產業擴張提供融資服務的地位,發展了專門從事產權交易和產權優化重組的一個獨立領域;從我國的情況看,產業結構升級、國企業改革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促進間接投資向直接投資轉化等發展與改革目標,也迫切需要有專業化市場主體承擔產業再組合的職能。國有資產轉變為國有資本並實現為可交易,這本身就意味著產權交易的金融化。
因為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
二、國有股減持的目的
減持國有股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基本目的在於實現「政企分開」,轉變企業運行機制,使它們能夠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個經濟主體,為實現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為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觀基礎。專家們指出,自70年代末提出企業改革以後,實現「政企分開」就一直是國企改革的一個基本問題,但受國有產權的制約,政府部門既是國企的所有者又是行政主體,政企始終難以分開,而政企不分,企業的運轉機制就改不了,經濟體制就不可能轉變,市場經濟新體制就難以建立。據此,專家們還認為,減持國有股不應簡單停留在「減持」上,而應從政企分開,企業運行機制是否轉變的實效出發,具體討論減持國有股的數量關系。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培育多元化投資主體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重大改革思路之一。理順產權關系的核心是產權清晰。產權是法定主體對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收益權的總和。實現股權多元化的目的在於降低國有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規范企業的治理結構,調整經濟資源的戰略配置,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在國家信息中心完成的一份建議報告中提出,國有股減持後所得收益應主要用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建立,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保障環境。就這個問題,中國人民大學的經濟學專家吳曉求也認為,當前我國社保問題日趨突出,國有股減持雖然從根本意義上說不是國家套現過程,但客觀上提供了套現的可能,從而利用國有股減持的「套現」機會,為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巨大缺口也成為現實的選擇。
三、國有股減持的意義
有關專家指出,《決定》首次明確提出「減持部分國有股」,作為國有經濟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舉措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體現利用國有股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利用證券市場上資本流動配置的規律,對經濟進行調控,是世界各國(地區)政府採取經濟方式干預經濟運行的常用政策手段之一。通過對證券市場中一定規模國有股的吸納或減持,可以明顯地調節市場資本流向,適應地引導資源配置方向和結構,穩定股市大盤指數和股票價格,1998年香港特區政府果斷介入香港股市,投入大量資本吸納股票,阻擊國際游資的襲擊,以穩定股市乃至整個經濟局勢,就是一個經典範例。
2、增強國有資產存量的流動性。龐大的國有資產存量處於凝滯狀態,是國有資產配置和運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長期以來改革的重點內容。迄今為止,圍繞盤活國有資產而進行的眾多改革行動收效甚微,就在於在資本市場不夠發達的背景下,難以低成本地對龐大而復雜的資產存量定價,缺少使資產有序高效流動的機制,從而使國有資產在流動中不是流失就是重新陷入凝滯。利用證券市場靈敏的定價機制和有效的資本流動機制,是在一定程度上和適用范圍內滿足國有資產流動性需求的必然選擇。因此,國有股的減持和吸納,對於推動國有資產依照市場供求關系流動、交易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3、為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國有股走向統一奠定基礎。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證券市場從其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同時存在著三種不同性質的股票,即公眾流通股、法人股和國有股。目前後兩種佔有較大比重的股票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由此導致了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怪異現象和運行弊端,影響著上市公司和社會投資者的行為方式和道德規范,嚴重阻礙了證券市場向著持續、規范、健康的方向發展。如何盡快使三種股票統一流通,又不至於影響股市的穩定成長,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中最重大的問題。適當減持國有股,為逐步取消三種股票的差別,走向統一流通、同股同權、同股同價,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將減持國有股看作是中國證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4、真正實現國有控股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從現階實情況來看,不少國有企業雖然經過股份制改造,成為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完成了向現代企業制度的轉變,但是由於國有股比重過大,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東的權力嚴重不對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為國有大股東的「一言堂」,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激勵、約束、信息功能並沒有真正得到體現,運行機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甚至出現向傳統國有企業回歸的現象。藉助國有股減持,可以進一步促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善股權結構,增強非國有股東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動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化。
四、國有股減持的原則
選擇部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適當減持國有股,應在不影響國家的控制權為前提,在這個總的原則指導下,專家們普遍認為,作為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長期改革措施和調控手段,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國有股的減持,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證券市場中證券與資金的供需狀況,對證券市場的運行產生重大影響。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國企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離不開證券市場的支持。因此,國有股減持的首要原則是必須有利於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與全面發展。
2、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積極穩妥地實現退出目標。針對國有資本退出的基本原則,在改革和發展的動態過程中適時、適量地減持國有股,使其在逐步退出過程中可以從國有資產的增值中獲得最大的轉讓收入。同時,在國有股減持過程中既要防止各種非法手段,合謀侵吞或轉移國有資產,又要防止利用各種不正當手段,蓄意製造新一輪市場「圈錢運動」,擾亂金融秩序,進行非法交易,坑害廣大股民,從而敗壞交易信譽和市場聲譽。
3、有利於增強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由於歷史的原因,造成國有經濟在結構和布局上存在缺陷,導致國有經濟戰線過長,資源配置效率極為低下。因此,減持國有股必須要與國有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加快國有企業戰線重組步伐,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控制力及資源的配置效率。
4、有利於國有企業調整財務結構,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投融資體制以及「撥改貸」改革的影響,國有企業普遍負債率過高、財務結構不合理,並成為其盈利能力和競爭力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國有企業中許多具有良好投資回報的項目,由於過高的負債率、導致投產之日就是虧損之時,減持國有股需要充分考慮國有企業財務結構調整的迫切要求,要與降低國有控股企業的負債水平,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結合起來。
5、有利於吸引社會投資者進入國家獨資的產業,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長期以來,中國大多數關系國民生計的基礎產業,如通訊、金融、電力、鐵路、公路、航空、石化等基本只是國家獨資經營,其他社會資本被排除在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快速發展的這些產業將進一步面臨投資瓶頸,繼續由國家單獨承擔明顯力不從心,也不利於社會資源的高效利用。同時,中國加入WTO指日可待,這些產業對外資開放迫在眉睫。因而,減持國有股要有利於盡快地吸引更多的其他國內社會投資者進入這些領域,通過股權多樣化來共同建立起面向全球性競爭的企業戰略聯盟。
6、有利於建立起一種長期的經濟政策調控手段,不斷積累調控經驗。國有股不但可以減持,而且可吸納,有進有出,這並不是一項在特殊時期內暫時的應爭性改革措施,而是要作為一種調控經濟的政策手段加以長期使用,是關繫到搞活整個國有經濟,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重組,調整好國有經濟布局的大事。國有股減持必然會涉及到證券市場的波動,也意味著國有資產存在形態轉變和運行空間的轉移,影響面甚廣,要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預先要有相應的對策和防範措施,還要注意其他改革與發展措施相配合,避免單打獨進。
7、適應於法律規范的建設和資本市場的發育狀況,減持方法上不拘一格。減持國有股,可以從存量和增理兩個方向上進行。也就是說,國有股減持不僅可以表現為國有股總量的減少,而且可以反映為國有股相對比例的降低。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規范和資本市場發育狀況,減持國有股可以採取的一般方法有:直接注銷部分國有股份、國有股份回購、國有股轉為優先股和債權、直接出售國有股、增發社會流通股、發行可轉換債券、引進戰略投資等等。
五、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
我國在創建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國家會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權結構這種制度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規模巨大的國家股、法人股不得流通,已日益顯露其弊端,並越來越成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和股票市場發展的一大障礙。為解決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問題,有關專家就國有股減持的可行性進行了如下分析。
首先,國有股的減持不會削弱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這是因為:有國股減持只是為國有股取得流通的屬性,並不意味著國有股的必然出讓。在國有股權取得流通但不出讓的情況下,國有股的流通自然與私有化毫無關系。在國有股出讓的情況下,雖然在企業的策觀運行上造成了部分國有企業的民營化,但從整個宏觀經濟來看,國有股權的出讓只是國有資產形態的轉化,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並沒有因此而降低。這樣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於急需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經濟具有優勢的領域。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並不僅僅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數量比重,而更應該看重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長期穩定中所發揮的實質性作用和國有資本的控制力。況且,通過減持國有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帶來的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和企業經營效益低下的問題,改善國有企業形象,提高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有利於國家集中資源,使得國有資產的增值潛力得以發揮。
其次,國有股減持在技術是可行的。專家認為,目前,國有股減持的真正難度與其說在理論上,不如說在技術上,它所面臨的最大難點就是股市的承受力,缺乏足夠的資金來源是影響國有股減持的一個主要原因,清華大學朱武祥教授曾做了一個模型分析,對於單只股票假設其非流通股比例60%,若通過上市釋放10%的非流通股,則其股票價格將下跌5.76%,相當於正常的下跌幅度;若釋放17.5%,股票價格下跌10%,為目前跌停板水平,若全部上市流通,則股價將下跌35%。由此可見,目前不宜在短期內大規模通過股票市場釋放流通股,但通過股票市場釋放15%左右非流通股是可以接受的,其餘部分可分批通過一些上市途徑進行釋放,關鍵是要保持非流通股釋放規模與入市資金規模匹配。
六、國有股減持的途徑
國務院體改辦有關人士表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的一般規律,結合我國國情,國家減持國有股主要有五種途徑。
1、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將上市公司的部分國有股權定期出售給特定投資人,使其國有股逐步實現上市流通。國家採取這種方式減持股既可以及時套現資金,又可以使國有資產增值。
2、股票回購。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由於在早期上市公司國有持股比例普遍較高,回購的餘地很大,回購國有股一般不會使國有股東喪失控制權。同時,回購國有股可以使投資者從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價中獲利,對國有股東來說,轉讓也使其盤活了手中無法變現資產,取得了現實的收益,又不會對市場產生過大的資金壓力。
3、縮股流通。縮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將現有的國有股按當初發行價進行並股,轉由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然後上市流通,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的國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從第二年起必須提前六個月公布擬出信股票種類及數量。國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業式公司,可以將股份合部出售給戰略投資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則可以長期持有,保持相對控股。
4、拍賣。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清產時才採取拍賣形式,其實拍賣也可以作為國有股減的途徑之一。對於國家來說,拍賣可以及時兌現資金,雖然拍賣成交價將由市場來定,但國有股可設定一個不低於將資產的起價,國家不會因此造成損失。
5、股權轉債權。股權轉債權的具體辦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國有股權轉為債權。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債務,既可以分期償還,又可以通過可轉換債券形式上市交易,具體轉債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確定。
另外,中國改革研究會會長楊齊賢表示,國有股減持不要局限於一種途徑,可以採取幾種辦法分別試點,探求出減持的最佳途徑。為減輕國有股減持的包袱,可考慮對新上市的A股公司實現全部流通。吸引外資由購國有股,將國有資產對外資開放。國有股的減持應法制化,應通過立法的形式損作。財政部研究所有關專家則建議,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應盡快根據不同產業確定出不同類企業的減持比例。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也曾表示過,中國可考慮成立類似香港的盈富基金,建立一支大型基金來解決國有股的問題。
應該看到,減持的方法雖不少,但各有優劣利弊,有的本身還不夠成熟,有的市場條件還不允許,有的還需要相應的法律和法規或其他配套政策措施作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在特定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這些方法既可以分別單獨使用,一些方法也可以同時採用或組合採用,還可以考慮在不同時段運用不同方法。因此,必須結合目前的市場環境和條件,採取穩妥推動、循序漸進的方針,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應當從局部試點著手,取得經驗,獲得成效後再全面推開。
七、國有股減持的范圍
所有權結構,實際上是控制權與流動需求(效率)之間的權衡。對國有經濟而言,需要根據其私有收益選擇所有權結構。國有經濟的私有收益,實際上涉及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的基本性質,主要取能和作用范圍。也就是要確定國有經濟在哪些行業或領域需要保留和發展,確保公有制的主導地位,其中哪些領域必須占據控制地位或應該退出,讓各種所有制經濟開展市場競爭。這正是目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改組國有企業的著力點。
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有四大類。
1、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其首要任務是保障國家和社會的安全,效率或盈利能力如何,必須以完成這一任務為前提。具體來說,有重要的軍事工業、核工業、特種印刷企業等。
2、自然壟斷的行業,在這些行業中,自然壟斷的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要保持較強的控制地位,這樣會利於國家對自然壟斷的規制和調控,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這類行業主要有5個,即基礎電信、鐵路、電力、煤氣和自來水工業。
3、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國有企業是要滿足社會的共同需要和公民的某些需要,不純粹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有大型水利設施、環保設施、城市公共交通等,以及金融和保險業中的一部分。
4、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重要骨幹企業。之所以要在這些產業中使國有企業成為重要骨幹,是因為要以國有經濟的力量和優勢保證在國家層次上的產業競爭力和高新技術領先性。如大型油田、大型礦山、大型鋼鐵、大型石化、汽車製造集團、大型建築公司、重要的國家實驗室、重要的電子企業和機電設備製造企業等。
專家們普遍認為,在第一類行業中,只有國有企業能夠參與有關經營活動。而在第二類行業中,有些國有企業可以占據絕對控制地位,也可以處於相對地位,有些行業不必絕對控制,可以相對控制,同時允許非國有企業進入。第三類行業由於難以盈利或盈利甚微,只有國有企業才會成為經營者。至於第四類行業,必須保留和興建一批國家絕對控制的或相對控制的企業,但沒有必要實行壟斷,只要非國有經濟有能力且願意參與發展,應該允許並鼓勵其進入。
除上述行業和領域之外,在一般競爭性行業、市場化程度高的行業,應該動員、鼓勵和支持非國有經濟進入並在其中發揮優勢,國有經濟原則上應該逐步收縮或退出。
6. 國有資本減持的財務運作風險
國有資本減持的財務運作風險
在當前經濟飛速發展的前提下,若想對國有資本的控制力進行不斷的優化和增強,最有效的方法是堅持走減持國有資本的道路。我下面為大家整理關於國有資本減持的文章,歡迎閱讀參考!
一、管窺國有資本減持過程中財務問題及解決
從目前的國企的發展狀況來看,其運作的主體是財務,同時我們進行減持時不斷追求的目標也是財務。具體來說,對國有股進行減持這項系統工程非常復雜,為了使這個系統工程與國有資本的運作主體相適應,我們應設立統一、協調的決策與執行機構。它的工作主線分為兩塊,一是從國有企業中抽取的國有資本,即國有資本的「退」; 二是將財務主體進行集合,利用這些資金重新進行投資行為,以更好的在國民經濟增長中發揮積極的作用。改良產業結構並完善企業運營狀況。但在我國還沒有專門行使此職能的機構,暫由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代理。考慮到我國國情特殊,在國有股中進行「有進有退」的改革還是有一定難度的,仍需進一步增強一些獨立的財務活動的協調性與組織性。我們可以建立一種靈活性強的公司或機構,它能在任務完成後退出,與社會上的資產管理公司的功能相似。
(一)國有股權定價模式的選擇問題
國有企業根據其形式可分為:國有企業中的非上市與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公司制的企業以及一些其他類型的企業。再各種形式的國企中都會存在著國有股。為了確保國有股不流失,國有企業的產權應當相當明確。為了進一步保證在減持過程中的公平與效率,市場定價便是必由之路。國有股減持的市場化模式能極大的增加投資者的積極性,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具有較強的現實可操作性。
(二)財務運作方式及特性的比較
我們有多種方式進行國有資本減持,但從整體來看減持的重點還是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資本,為此本文給出減持的主要思路:
1.採取國有股配售
這種配售方式的財務特徵是:不改變總資股本,不對公司的現金流量產生影響,與此同時公司的財務能力方面更不會受到沖擊。它只能修改經營狀況較為良好的公司的股權結構。但由於這些公司的財務狀況從總體上來看是令人滿意的,因而在增加財務收益時就不用選擇負債經營的方式。因此在對該方案進行採用和選擇的過程中應當著重注意配股的定價以及何時進行配股,同時也要考慮到二級市場承受能力的大小。
2.採取國有股回購
由於股東的股份部分被回收,公司的總股本會減少。公司進行現金流難度加大,投資融資均會受到負面影響。大多數盈利性公司依靠是他們的資金流動能力,因此,這種思路會使很大的影響到公司的世紀財務能力與狀況。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它可以使得每股的凈資產值和EPS獲得有效提高,對於穩定股價有積極的作用,可以使得公司在日後融資的過程打下更為堅實的基礎,從使用范圍的角度來看,那些資金充足和對收縮經營有需求的企業更為適合。
3.股轉債的採取
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一種是在回購前可以發行債券或可轉換股,以便賺取足夠的債券資金,保證股票回購的有效進行。另一種就是利用銀行貸款。在條件與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成為有關部門新的財務支持,以達到減持國有股的目的。由於要向銀行抵押固定資產,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資產負債率較低的企業。
4.令公司內部人持股
這種方式可分為兩種:一是經理層的融資收購;另一種是職工持股。從一方面來看,公司的經理能夠對負債融資進行有效的利用,將杠桿收購的一些願力進行合理恰當的運用,將公司的部分股票購下。另一方面,企業裡面的職工可以購買國有股,進行國有股的減持。在獲得公司的部分產權後,他們也享有了公司部分的管理權。這種方式改變了公司的管理結構,更有利於公司運作與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處理以及再投資回收資金
一般來說,國外的回收後資金最終都會被全部收到中央。但是由於我國國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社會運轉情況,回收資金如果進入了非生產領域,就只能有較少的花銷用於其它的方面或者對各部門的財政困難進行彌補,而且從我國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他們通常都有非常復雜的企業產權關系,如果單純的有中央財政管理對其進行管理,將會失去公平。總而言之,如果這筆資金由財政部門得到,不能任其發展讓它進入到非生產性的領域,主體的運作過程應當是由獨立的財政部門來掌管的,以此來當資金源,嚴格遵循和貫徹國家「有進有出」的原則和要求,根據財務手段方法與規律,對符合產業發展趨勢的國有企業進行再投資。
二、國有資本減持中的風險控制問題
1.國有資本定價中的難題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要進行國有資本減持,只有做到公開,透明,才能保證在國有股權在定價的過程中,國家資本不會流失。如今,國有資本的減持大多在證券市場上運作,而且企業的產權關系一般明晰。所以,在國有資本減持過程中不出現什麼重大問題。只是要注意國有股轉讓價格和轉讓比例等因素,從而能及時顧及到國家利益。與傳統的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在有國有資本的定價過程中,就有可能出現很多問題。為了避免非上市國企在國有資本減持的過程中出現有關問題,國家應當及時有效地採取相應措施。 首先,要深刻的認識到國有資本的減持是一個需要長期堅持的復雜過程。為了保證不會侵害到國有資本的權益,應當完全的理順減持對象的產權關系,保證它的清晰性和明確性,這樣做才能夠更好的確定轉讓過程中由誰來承擔權利責任,避免造成嚴重的損失。第二,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產權交易中各部門的責任,規范產權交易,進一步減少產權交易過程中的費用,提高產權交易的效率。第三,定價合理。無論採取哪種資本交易方式,都應該依照法律並遵循市場的原則,全程公開透明化,進行公平的交易並時刻接受公眾的監督。而對於一些非上市的國有企業,他們進行國有資本減持的首選方式應該是場內交易,但由於當前市場經濟環境混亂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不能很好的進行資本減持。因此,為了給國有資本退出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從根源處減少產權交易的腐朽與陰暗 ,我們迫切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產權交易法律法規,規范產權交易,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場進行產權交易行為。
2.關於控制國有資本控制權風險
在進行國有資本減持的過程中,我們的主要目標是立足於國有資本,從宏觀和整體上看都能保證國有股份在全社會的控制力,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而不是對任何的國有企業都具有這種控制能力。微觀上來說,國有資本的減持遵循了國家「有進有退」的原則,根據不同的企業性質,對控制力進行不同的分配。對於有的企業來說,要進行絕對的控股;對於有些企業來說,只需要進行相對控股,而有的企業只要進行參股即可,同時也有個別的企業要全面的退出。判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是否增強,之需要返還的資金並沒有完全退出生產的領域,相反的,它是進行了繼續的投資,給予了一些需要將國有經濟控制力不斷增強的部門和行業以強大的支持。
3.影響資本結構所帶來的財務風險
從形式上來看,資本結構的國有股減持時非常靈活的。不僅可以使股轉股,也可以實現股轉債。對於企業來說,這次對財務進行運作的機會是絕好的。不僅能夠通過這個機會對股權的質量進行有效的改善,使得股權的流動性獲得不斷的增強,同時也可以實現對資本結構的改善,使得財務杠桿收益不斷增大,能夠更好的找到全新的資金來源。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選擇的財務運作方式是不恰當的,那麼不僅無法很好的體現出上述的效應,甚至有可能出現完全相反的效果。因而,應當對各種環境進行全面的分析,將各種手段方法依據實際的形勢進行靈活的運用,充分結合起宏觀的政策與財務的方法,是的資本運作能夠更加的成功,沒有風險。
;7. 國有資產資本運營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借鑒成功的國際經驗,同時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狀況,國有資本經營可採用多種方式。
1、整體出售變現
我國中小國有企業數目眾多,許多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其中一部分甚至年年虧損,嚴重資不抵債。我國中小國有企業大都處於一般競爭性領域,規模小、技術含量低,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差。在一般競爭性領域及所屬行業中,非國有經濟能夠並且已經很好地發揮著作用,而國有經濟與之相比,不僅不具有明顯的優勢,反而因體制原因效益明顯低於民營企業。因此,應當本著「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改革精神,考慮通過這些中小國有企業的整體出售,實現國有資本從這些領域及行業中適度退出。基本操作方法是:通過資產評估確定國有資本的出售底價,然後在公平的條件下實行公開競爭招標的辦法,較准確地規定國有資本出售價格,所得資金除用於職工養老、安置及社會保障之外,全部投入國有資本應當投入的公益性事業及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企業整體資產出售後,企業的經營管理層被大幅度調整,引入新的經營管理方式,轉換了企業機制。同時,國有資本的重新投入又加強了基礎設施等部門的建設,優化了國民經濟結構。
2、股份制改造
對於一些國有資本應當部分或逐步退出的大型企業,根據國有資本控股、參股的需要,由資本經營公司作為發起人對它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對國內企業和個人以及國外企業和個人發行法人股、A股、B股、H股、N股,或者直接引入外國大企業的資金,使原先國有獨資的產權結構改變為控股以至參股的產權結構。
股份制改造可採取兩種方式:一種叫作「就地改造」,即在保持原有企業產權(包括對企業資本的產權和對企業債務的產權)結構大體不變的條件下,將企業資產劃分為若乾股份,分別劃歸它們的所有者持有,從而組成多個股東持股的公司。另一種叫作「引資改造」,即在對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的同時,除了國有企業的原有資本之外,還從國內外引入新的資本,從而把企業改造成為由國有持股機構、其他公有製法人組織和國內外個人和法人共同持股的公司。通過股份制改造,引入新的投資者,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調整企業資本結構,同時引入新的經營機制和管理人才,改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優化企業資產結構(企業人力資產和物質資產結構)為搞活企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3、企業購並
國際上通行的「購並」即「M&C」是一個內涵十分廣泛的概念,它包括Merger(兼並)、Consolidation (聯合、合並)、Acquisition(收購)以及Take over(接管或接收)等。
兼並的一般含義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重組後只有一個公司繼續保留其合法地位,即A+B=A。兼並又可以分為橫向兼並、縱向兼並和擴大市場兼並。
聯合的一般含義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重組後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繼續保留其合法地位,而是組成一新公司,即A+B=C。
收購是指一家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用現金、債券或股票購買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資產,以獲得對該公司的控制權,該公司的法人地位並不消失。收購有兩種: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股權收購又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參股收購、控股收購和全面收購。
「購並」概念在中國的出現是近幾年來的事情,具體來說,隨著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現象的出現,「購並」概念逐步流行開來。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購並概念在中國是以「企業兼並」以及與此相聯系的產權轉讓或產權交易形式出現的。企業購並的實質是一種產權轉讓或產權交易行為,也就是一種資本經營形式,其結果是企業所有權和由此引起的企業控制支配權的轉移。企業購並的直接動機是獲取和充分利用競爭優勢,目的就是為了提高競爭力。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購並是所有競爭手段的最高形式,因為它直接把競爭對手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
在現實中,有些企業常常擁有其他企業沒有的要素和資源,這就產生了競爭優勢。企業一方面可以通過購並劣勢企業,把自己的競爭優勢注入其中;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購並使目標企業的競爭優勢轉移到自己的身上,或者通過兩個企業的合並以獲取新的競爭優勢,這種新的競爭優勢產生於兩個企業的協同效應,即「1+1>2」。一般地講,管理者擴張企業的內在沖動,在客觀上促進了購並的產生,而當企業內部普遍的擴張需求受到外部環境的強烈刺激時,購並浪潮即會形成。
目前,存在國有資本的企業購並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具有優勢的上市公司購並非上市企業。(2)非上市的優勢企業購並上市公司。(3)上市公司之間的購並。(4)將中資企業到國外(境外)注冊、上市,融資後再來購並國內企業。(5)外資購並國有企業。(6)國有企業進入國外資本市場,到國外收購和兼並企業。
4、企業託管
託管的特點是在目標企業的產權不動的情況下,優勢企業獲得對目標企業(一般是效益差的企業)資源的實際控制權。其好處是優勢企業輸出的主要是管理、技術、營銷渠道、品牌等「軟體」,基本上不需要資金等「硬體」投入,降低了優勢企業的擴展成本。
在目前企業購並存在難度的情況下,託管的優點更加明顯。對被託管來說,可以減少抵觸情緒和產權劇烈變動引起的磨擦。對許多國有企業來說,真正缺乏的不是資金,而是把資金用好、把資本經營好的機制,託管不失為一劑對症良葯。經驗表明,成功的託管往往成為購並的前奏。
5、股權與債權互換
國有資本有股權和債權兩種形式,對某些領域應當以股權形式進行獨資、控股或參股,對某些領域應當以債權形式予以引導即可。過去我們多數採取國家獨資的形式投資辦企業,實踐證明這是沒有效率的。
為此,在對某些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時,還可考慮國有股權和債權互換,由非國有資本取代國有資本獲得對企業的控制權,原先的國有股權轉化為國有債權,由相應的國家政策性銀行來負責這些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6、國家股權轉讓或增購
國有股權的轉讓是指國有股持股單位或股東為了降低或放棄對某一股份公司的國有股比例,將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國有股份按一定的價格出讓給他人。國有股權的增購是指國有股持股單位或股東為了增加對某一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收購該股份公司的股份,以實現國家對該股份公司具有絕對或相對的控制權。股權轉讓或增購既可以通過場外協議的形式進行,也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進行。
目前我國主要通過國有股股權轉讓實現減持國有股,轉讓的方式主要採用場外協議的方式。減持國有股的其他方法也在不斷的探索之中。
8. 國有股減持對股市有何影響
國有資產減持是深化國有資產改革、實現政企分開、優化資產結構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公司存量。體現運用國有股調節經濟的政策手段。增強國有資產存量的流動性。為公共流通股、法人股和國有股的統一奠定基礎。真正實現國有控股企業股權多元化功能,形成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
一些中小企業在市場上作為小型非小型企業出售低成本股權。因為他們的收購成本非常低,所以他們對出售毫無顧忌,所以他們更具殺傷力。我們可以看看最近一些國有小股東減持股票的案例。大多數股票價格都是單邊下跌的。即在現階段,降價將大大損害市場的投資信心,也是降價對市場影響最大的時候;;國有股減持是一種復雜的行為。如此規模的國有股減持甚至流通,無疑將對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構成重大威脅。如何保護各方利益,使減量工作順利進行,已成為市場討論的焦點。
9. 大大股東減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有哪些呢
大股東撤離有幾個原因 第一 是自身資金緊缺 所有要套現 第二 是戰略性撤離 第三 是對該公司未來發展的趨勢沒信心 主要就這三種原因 對股價有沒影響那就要看大股東的撤離原因是什麼了 如果是第三種的話 那麼就會導致散戶恐慌性拋盤 自然會跌了 如果是第一 第二種的話 那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