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
到目前為止,沒風險.
轉債是您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您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您持有股票不利,您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
轉債申購單位為「手」,每10張為1手。
每個帳戶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少於1000元面值,超過1000元面值的,必須是1000元面值的整數倍,每個帳戶認購上限為不超過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的1‰。
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進行申購),視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投資者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深市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125***,如鞍鋼轉債(125898);滬市可轉換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733***,如機場發債(7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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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股票配債如何賣
1.你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發行的可分離交易可轉債.
2.向老股東優先配債,然後網上進行申購.
3.轉債上市才可以賣出,之前是不能賣的
4.根據以往的情況來看配債的收益是客觀的.
(2)鞍鋼集團發行可轉債債券擴展閱讀:
股票配債就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行為。某公司要發行債券,你如果持有這家公司的股票,那麼你就優先可以獲得購買此上市公司債券的優先權。
在申購日當天,你只需要賬戶里有足夠現金,輸入委託代碼,就可以得到這個轉債,同時帳戶里的現金就變成「某某轉債」。如果你沒有操作以上程序就代表你沒有買入「某某轉債」,你的賬戶顯示的是「某某配債」。它的含義可以跟『配股』對比認識。
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在互聯網飛速發展的今天,股票、基金、銀行理財這種傳統投資理財因為收益低,風險高,收益不確定,流動性差、投資門檻高等原因,面對P2P理財這種創新型理財產品正在喪失其優勢,搜易貸等知名的大型P2P理財平台正憑借在收益率、風險系數、起投門檻、收益穩定性4個投資指標系數都完勝於傳統理財的優勢,無可爭議的成為大眾最喜歡的理財投資方式。
⑶ 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發行可轉債既有利好的一面也有利空的一面。
1、如果發行可轉債所帶來的效益可以蓋過不利影響,則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是有利的。
2、發行可轉債有利空的一面。因為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可轉債轉股的時候會造成公司股本數目的增多,股本就會被稀釋;即便不轉股,也會形成一筆較大的債務。
3、發行可轉債有利好的一面。說到底,發行可轉債的目的是為公司的項目籌集資金,如果公司項目較好,帶來了較好的回報,那就對提升股價有利。
4、對於投資者而言。如果持有的股票所屬的上市公司要發行可轉債了,可以憑借其持有的股票獲得可轉債的優先配售權,如果投資者依舊看好該上市公司的發展,則可以憑借配售權買入可轉債。
(3)鞍鋼集團發行可轉債債券擴展閱讀:
一、可轉債當天可以買賣嗎?
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的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它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徵。不少投資者都會去買可轉債。那麼,可轉債當天可以買賣嗎?
可轉債當天是可以買賣的。因為它實行的是T+0交易機制,所以當天買入的轉債,在當天就可以賣出。而只要你開通有股票賬戶,你就可以買賣可轉債。
而當天買入的轉債,當天也可在收市之前進行轉股。而在轉股後的當天晚上9點以後或者第二天的早上,轉債就會消失,就會出現可轉債的正股。而在T+1日,也就是股票第二天就可以賣出。
不過如果你不想轉換的話,也可以選擇不轉股,你可以選擇繼續持有債券,然後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是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而若要賣出轉債的話,你可以等它漲到了你預設的價格的時候就賣出,或者直接持有到上市公司發贖回公告的時候再賣也行。
⑷ 請教可轉債轉股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一、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可轉換公司債券招募公告中有約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
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⑸ 股票可配售可轉債比例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公司老股東進行配售,採用的配售比例方法並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鋼轉債(125898)和滬市的機場轉債(100009)為例:
鞍鋼轉債(125898)
配售比例與配售方法為按每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配售2元可轉債的比例進行配售。本次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 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視為投資者放棄。
舉例如下:
如在配售權登記日下午收市後某鞍鋼新軋A股股東持有4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8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此數量少於10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配售;
如某投資者持有6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12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1000元,其餘2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
如某投資者持有2800股鞍鋼新軋A 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56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5000元可轉債,其餘6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
上述配售量的計算按股票帳戶進行,同一股票帳戶中託管在不同券商處的鞍鋼新軋股股票數量將按同一股票帳戶進行累加,根據累加額計算該股票帳戶可獲配數量。
機場轉債(100009)
在對老股東配售時,規定的配售方法為:以截止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持有的股份數,按每100股可認購2 張的比例計算,以四捨五入原則取整為1手的整數倍。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售的機場轉債手數計算公式為:可配售可轉債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2/1000(四捨五入取整)。
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手(10張), 超過1手的必須為1 手(10張)的整數倍。
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關於配售部分的內容。
(5)鞍鋼集團發行可轉債債券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⑹ 可轉換債券籌資
1、籌資成本低;
2、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票價格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
4、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風險絕對小於股票投資
可轉債是具有轉股權的債券。如果沒有強制轉股條款的話, 持有人只要未將它轉為股票,都可以在債券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本金所面臨的風險要遠遠小於股票持有人。
證監會在去年4月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發行可轉債的籌資行為作出了詳盡的規定。有重大違規、信息披露存在虛假等行為的公司都被排除在外。目前正在市場上流通的機場轉債、茂煉轉債的發行人均屬規模較大、實力較強、行業地位較高的企業,且大股東均為可轉債提供了擔保,因此違約風險較小。(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正因如此,在去年的行情中整個可轉債板塊表現了很強的抗跌性。2001 年上證指數從最高2245點一路下跌,12月31日收於1639點,與最高點相比,跌幅高達28 %。而相比之下,當時市場上的三隻流通可轉債中,跌幅最大的鞍鋼轉債跌20.68%,茂煉轉債跌16.67%,機場轉債跌幅最小,為9.34%。
穩定收益源自多重保障
可轉債股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債券收益, 這主要取決於其市場價格、票面利率、期限等因素。二是資本收益,這主要取決於公司股票價格、 轉股比率等因素。
對於債券收益來說, 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轉債均採取實行票面利率加回售率的做法,即每年按約定的利率付息,在滿足一定條件後轉債持有人可按約定的回售率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公司。根據約定利率和回售利率,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一隻可轉債股的收益率。以1月25日的收盤價為准,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為4.37%、茂煉轉債為2.94%。考慮到利息稅的因素,茂煉轉債的內部收益率降為0.88%,而機場轉債的內部收益率仍高達3.68%。而在市場頂峰之時,機場轉債年內最高價是107. 3元,當時的內部收益率為0.64%;茂煉轉債的收益率是負數,即,如果投資者以當時價格介入的話,一直持有到約定的回售期(如果公司沒有能夠發行股票的話),其所得利息和回售收入不能收回起初投入。可見,經過此次調整以後,可轉債已經進入其投資價值區域,尤其是機場轉債收益率甚至高於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企業債券。 一旦人民銀行降低利率,對轉債將構成實質性利好。
可轉債的另一個價值組成來自於其轉股權。從理論上講, 在股價高於轉股價格的情況下,股價每變動一個百分點都會帶來轉債的同向同比例變動。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與一般債券持有人不同,在股市低迷時可以獲取穩定的利息收入,而一旦牛市來臨,還可以分享股票上漲的好處。此外,已經在市場上露面的可轉債在品種設計中大都設有股價調整條款,即在一定時期內公司平均股價低於轉股價格一定比例時,公司有可能向下調整轉股價格。因此,股價的下跌對於轉債來說不一定就是利空。 如機場轉債轉股價格為10元,其設定的調整條件為轉股價格的80%,即, 如果在連續一個月上海機場(600009)平均收盤價低於8元,公司就有可能向下調整其轉股價格。目前上海機場的股價已接近其轉股價格10元的80%,一旦條件成立,並且公司下調其轉股價格,那麼將對轉債構成利好。
流動性障礙可望解決
目前,轉債市場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流動性問題。以機場轉債為例,2001年全年平均日成交量4164手,日成交金額不足500萬元。與國債市場相比可謂是「門前冷落鞍馬稀」。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可轉債不能用於回購,降低了其流動性。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可轉債市場品種少。去年11月26日鞍鋼轉債停止交易以來, 目前仍在市場上流通的只有茂煉轉債和機場轉債兩只,難以引起投資者的注意。 但這也正說明了可轉債的內在價值並未得到市場的充分認識,所以造成其價值被低估。 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很久。去年4月, 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之後,就有稀土高科、 深萬科等數十家公司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曾成功發行並運作可轉債的絲綢股份也提出再次發債申請。盡管目前尚無一家公司獲得管理層的批准, 但我們應看到可轉債成為新融資投資工具的趨勢已經形成,一旦這些公司獲准發行,那麼市場上可轉債作為一個新的熱點板塊將逐漸浮出水面,隨著對可轉債價值發掘的不斷深化,可轉債的流動性將會得到改善。
⑺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有哪些優勢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方式的幾大優勢分析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按照約定的條款,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作為兼具債券、股票和期權多重投資特性的派生金融產品,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為西方企業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目前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已突破了1500億美元,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在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新興金融品種,從90年代初的試點,到1997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正式頒布,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新興的融資、投資方式日益受到監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廣大投資者的關注。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即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新熱點,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轉債的發行方案。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特徵。
1、推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背景及過程
進入90年代,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經濟出現以下特點: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增加;企業改制、資產重組成為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利率浮動化趨勢和股票融資成本增加;我國企業股權融資比例過高,不利於資本市場完整和多元化。
在這種經濟形勢下,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其性質的多重性及操作的靈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資工具所遇到的諸如利率設定、價格定位、融資成本等麻煩,可轉換公司債券適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需求,能有效調節企業資產結構,這就是我國大力推行可轉債券試點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尋求成本更合理,能為今後企業上市服務的融資渠道,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後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探索和發展中國的可轉債市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2000年,我國可轉換債券獲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橋機場和鞍鋼新軋先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獲得成功,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選擇。
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勢
對於規模較大、負債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經營比較穩定,具有一定的成長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轉債融資比配股、增發能以更低的成本籌集更多的資金。具體而言,其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適合大資金量的融資需求,並且緩解對現有股權的稀釋。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顯高於配股價和增發股價。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權融資的項目里,只有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明確規定應高於原流通a股的股價,按國際慣例溢價率在5-20%之間;上市公司採用配股融資時,配股價格只能是原價的60-80%,增發新股時,新增發股的股價雖與原a股股價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為原a股股價的90%左右。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溢價發行,與增發新股、配股籌得資金相同減少了對股權的稀釋。因此,發行數量相等的情況下,轉換公司債券籌資的資金量要多。
降低籌資成本。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比銀行存款、普通企業債券低。以發行10億可轉債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發行企業債券減少2500多萬元,比銀行借款減少近4700萬元,差距十分明顯。
獲得長期穩定的股票價格。在股權融資時機不佳時,發行可轉債可以避免進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價,同時,可轉債轉換期較長,對公司股價的不利影響不會像增發新股、配股那樣明顯或劇烈。
獲取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份後,該筆債務因轉為股權而消失或減少,股權資本增加,固定償還的債務本金轉為永久性資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債務比例,明顯減少了公司稅後現金流量,因而,可轉債能為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給。
改善股權結構和債務結構,延長債務的有效期限。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於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徵,在轉股前,它構成公司負債,而轉股後成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它成為公司股權比重和債務比重的調節器。如果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比重過高,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回購股權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債務比重過大,短期債務過多,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替換短期債務,推遲公司的償債期限。
⑻ 中石化的可轉債要怎麼申購請詳解!謝謝!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 上網定價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目前主要參照A股的上網定價發行辦法,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系統上網按面值平價發行。 投資者應當在詳細閱讀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公告的基礎上按照發行公告的提示進行申購。 申購程序 1.申購當日(T日),投資者憑證券帳戶卡申請認購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帳戶的申購不少於1000 元面值,超過1000 元面值的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的認購上限為公開發行總額的1‰ )。並由交易所反饋認購情況; 2.T+1日,由交易所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在申購專戶中; 3.T+2日,由主承銷商和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交易所進行申購配號工作。 4.T+ 3日,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搖號抽簽,並於當日公布中簽結果; 5.T+4日,對未中簽的申購款予以解凍。 申購規則 1.轉債申購單位為「手」,每10張為1手。 每個帳戶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少於1000元面值,超過1000元面值的,必須是1000元面值的整數倍,每個帳戶認購上限為不超過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的1‰ 。 2.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進行申購),視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3.投資者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4. 深市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125***,如鞍鋼轉債(125898);滬市可轉換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733*** ,如機場發債(733009)。 (二) 配售與上網定價結合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權登記日股東(亦即老股東)優先配售的方式,與配股和增發新股一樣,是上市公司在融資方式的一種,與配股繳款、增發新股的操作有相類似的地方。此外,還可同時向證券投資基金定向發售和上網定價發行。 例如鞍鋼轉債採用向鞍鋼新軋A 股股東優先配售、向證券投資基金定向發售和上網定價發行方式。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投資者申購操作應以公司發布公告為准。 本篇以上市公司鞍鋼新軋發行的「鞍鋼轉債」(125898)為例,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基本程序分三步, 如下:註:一些公司並不向證券投資基金配售,而是經向老股東配售後余額直接上網定價向社會公眾發行,例如的滬市的機場轉債(100009)。 配售流程 1.配售權登記日(T日):確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轉債配售的股東; 2.配售繳款日(T+1日):配售繳款期僅為1天,一般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 配售規則配售對象 配售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 配售價格 人民幣100 元配售單位 認購單位為1 手(即10張,每張面余額余額1. 向老股東配售2. 向證券基金配售3. 上網定價發行值100元)。 配售比例:以截止配售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持有的股份數,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轉債的比例進行配售。 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 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視為投資者放棄。(如鞍鋼轉債) 按每100股可認購**張的比例計算,以四捨五入原則取整為1 手的整數倍。( 如機場轉債) 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售的轉債手數計算公式為:可配售可轉債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1000(四捨五入取整)配售申報 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 手(10 張),超過1 手的必須為1 手(10 張)的整數倍。 繳款時間:配售繳款期僅為1 天,一般在配售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 繳款地點:投資者認購轉債時,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認購可配售轉債的全部或部分,但每個帳戶中認購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配售名稱與代碼: 深市:名稱為「**配債」,代碼為128***( 如鞍鋼配債128898) 滬市:名稱為「**配債」,代碼為7***( 如機場配債700009) 注意事項 1.不同公司對社會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方式多樣,對不同的投資者(如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股東)發行方式和內容又不一樣,因此,投資者應當注意招募說明書的內容; 2.無論是上網定價方式還是配售方式,投資者申購數量必須是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手(10張),超過1 手的必須為1手(10張)的整數倍;不足1手的視投資者自動棄權處理; 3.上網定價方式或配售方式的繳款時間很短,只有一天,逾期未繳視為自動放棄認購或配售權, 因此,投資者必須注意繳款時間。 4.上網定價方式的申購應注意每個帳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申購為無效申購。配售申報允許多次申報。
⑼ 如何申購工行可轉債
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已發行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兩種情況,一是對社會公眾發行,採用在交易所上網定價發行的方式,例如絲綢轉債(125301)、南化轉債(125302)等;另一種是上市公司採用向截止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售與對社會公眾發行相結合的發行方式。例如鞍鋼轉債(125989)、虹橋轉債( 100009)。
(一) 上網定價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目前主要參照A股的上網定價發行辦法,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系統上網按面值平價發行。
投資者應當在詳細閱讀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公告的基礎上按照發行公告的提示進行申購。
申購程序
1.申購當日(T日),投資者憑證券帳戶卡申請認購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帳戶的申購不少於1000 元面值,超過1000 元面值的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的認購上限為公開發行總額的1‰ )。並由交易所反饋認購情況;
2.T+1日,由交易所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在申購專戶中;
3.T+2日,由主承銷商和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交易所進行申購配號工作。
4.T+ 3日,由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搖號抽簽,並於當日公布中簽結果;
5.T+4日,對未中簽的申購款予以解凍。
申購規則
1.轉債申購單位為「手」,每10張為1手。
每個帳戶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少於1000元面值,超過1000元面值的,必須是1000元面值的整數倍,每個帳戶認購上限為不超過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的1‰ 。
2.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進行申購),視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3.投資者申購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4. 深市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125***,如鞍鋼轉債(125898);滬市可轉換債券發行申購代碼為733*** ,如機場發債(733009)。
(二) 配售與上網定價結合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權登記日股東(亦即老股東)優先配售的方式,與配股和增發新股一樣,是上市公司在融資方式的一種,與配股繳款、增發新股的操作有相類似的地方。此外,還可同時向證券投資基金定向發售和上網定價發行。
例如鞍鋼轉債採用向鞍鋼新軋A 股股東優先配售、向證券投資基金定向發售和上網定價發行方式。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投資者申購操作應以公司發布公告為准。
本篇以上市公司鞍鋼新軋發行的「鞍鋼轉債」(125898)為例,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基本程序分三步, 如下:註:一些公司並不向證券投資基金配售,而是經向老股東配售後余額直接上網定價向社會公眾發行,例如的滬市的機場轉債(100009)。
配售流程
1.配售權登記日(T日):確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轉債配售的股東;
2.配售繳款日(T+1日):配售繳款期僅為1天,一般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
配售規則配售對象 配售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
配售價格 人民幣100 元配售單位 認購單位為1 手(即10張,每張面余額余額1. 向老股東配售2. 向證券基金配售3. 上網定價發行值100元)。
配售比例:以截止配售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持有的股份數,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轉債的比例進行配售。
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 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視為投資者放棄。(如鞍鋼轉債)
按每100股可認購**張的比例計算,以四捨五入原則取整為1 手的整數倍。( 如機場轉債)
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售的轉債手數計算公式為:可配售可轉債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1000(四捨五入取整)配售申報 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 手(10 張),超過1 手的必須為1 手(10 張)的整數倍。
繳款時間:配售繳款期僅為1 天,一般在配售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
繳款地點:投資者認購轉債時,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認購可配售轉債的全部或部分,但每個帳戶中認購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配售名稱與代碼:
深市:名稱為「**配債」,代碼為128***( 如鞍鋼配債128898)
滬市:名稱為「**配債」,代碼為7*****( 如機場配債700009)
注意事項
1.不同公司對社會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方式多樣,對不同的投資者(如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股東)發行方式和內容又不一樣,因此,投資者應當注意招募說明書的內容;
2.無論是上網定價方式還是配售方式,投資者申購數量必須是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手(10張),超過1 手的必須為1手(10張)的整數倍;不足1手的視投資者自動棄權處理;
3.上網定價方式或配售方式的繳款時間很短,只有一天,逾期未繳視為自動放棄認購或配售權, 因此,投資者必須注意繳款時間。
4.上網定價方式的申購應注意每個帳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申購為無效申購。配售申報允許多次申報
⑽ 可轉債轉股截止日,轉股價調整為0.60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