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協議怎麼寫能具有法律效應
一、股東協議怎麼寫能具有法律效力
1、股東協議如下寫能具有法律效力:
(1)雙方的關系要明確;
(2)需要簽認購契約;
(3)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
(4)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
(5)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不是私下約定的契約關系。必須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股東協議書怎麼寫
股東入股協議書
投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為明確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實際出資額
本公司注冊資本為元,其中甲方實際出資元,乙方實際出資元。
甲方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該出資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後,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責任和風險。
甲方對公司股份的認購出資,交由乙方以乙方名義對公司投資。
第二條責任承擔與利益分配
乙方為公司股東,載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記資料。
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實際出資通過乙方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擔責任後,其有權向甲方追償應由甲方承擔的相應份額。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資比例取得的盈餘分配,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雙方在公司的增資擴股、配股權,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義與公司產生法律關系。
第三條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時,甲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須配合甲方實現該優先受讓權。
乙方轉讓股權全部的,由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產生新的顯名投資人的名義,按公司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新的顯名投資人為公司名義股東。
第四條權利限制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保密條款
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競業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七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