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公司的股東名冊有哪些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一個公司的股東名冊有以下法律效力:
1、權利推定效力,只有記載在股東名冊上的人,才能是公司股東;
2、對抗效力,股權轉讓如果未進行名義更換,就不可以對公司行使股東權;
3、免責效力,公司向股東發出會議通知、分配紅利、分配剩餘財產等,如果股東名冊上記載不準確以致股東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貳』 股東名冊的法律效力有有哪些內容呢
股東名冊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內容:
1、股東名冊的權利推定效力。在與公司的關繫上,只有在股東名冊上記載的人,才能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名冊具有對抗效力。即使具備適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讓股份,如果未進行名義更換,就不可以對公司行使股東權。
3、股東名冊具有免責效力。由於股東名冊具有權利推定效力,股東名冊上記載的股東具有形式上的股東資格。因此公司向形式上的股東發出會議通知、分配紅利、分配剩餘財產、確認表決權、確認新股認購權,即使該形式上的股東並非實質上的股東,公司也是被免責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叄』 股東名冊的定義及作用是什麼
股東名冊的定義是各國公司法為使本國公司易於確定股東名單,從而高效快捷、集團性、持續性的處理公司與股東的關系,普遍規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必須置備股東名冊。作為一項制度的股東名冊,對公司法中的相關制度會產生一些重大影響,比如股東名冊在股權轉讓、股權質押中就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股東名冊的作用是什麼
1、股東名冊用於需要時的查閱:股東名冊查閱制度在公司法中意義重大。查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股權託管機構製作的股東名冊可以確定股權歸屬及變動等信息;而股東查閱公司製作的股東名冊則可以獲悉其他股東的姓名、名稱和住所,這樣股東才可以與其他股東共商公司經營事務。股東名冊查閱制度的內容應區別不同的股東名冊置備主體而作相應的規定。置備股東名冊的主體不同,股東名冊查閱制度的內容也應有別。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股權託管機構製作的股東名冊而言,因為這兩個機構的登記是股權轉讓、股權質押等權利變動的生效要件。一經登記,即發生股權轉讓、股權質押的法律後果,並且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2、股東名冊具有法律效力:
(1)權利推定效力,憑股東名冊上記載的事項即可以主張自己為股東,公司沒有義務查證股權的實際持有人。股東名冊的推定效力是其最重要的法律效力,股東名冊上記載為股東的人,無須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資證明書;
(2)對抗效力,合法合理地受讓股份,如果沒有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股東權利的行使會受到約束。對抗效力僅指在股權受讓人未在股東名冊上做變更登記,不得對抗公司,但其確已實質取得股權,亦可以對抗第三人,向第三人主張權利;
(3)免責效力,公司基於股東名冊上記載,向名冊上股東履行公司義務,即使該股東並非實質股東,公司也可免責。一般而言,公司義務包括通知參加股東會、紅利分配、表決權確認、新股認購權及優先購買權之確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