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法人拿公司抵押貸款 我是股東需要去簽字 我簽完字後退出股東 以後他還不,我是不是有責任。
法律分析:沒有責任,因為公司是獨立的法人,要以自己的財產來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② 公司貸款需要股東簽字嗎
公司貸款是否需要股東簽字根據公司的性質決定:
1、企業用戶申請企業貸款時,一般是要求法人簽字。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東簽字的話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而企業的法人的唯一的,從法理還是實務出發,只能是一個人擔當。申請企業貸款時,不一定要法人親自到場,法人可以授權給他人,讓他人代為簽字;
2、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股東簽字,但是有的時候並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東同意才可以貸款。具體情況要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來決定,如果章程中規定百分之多少以上的股東簽字即可,那就按照章程來執行就可以,不一定必須是全體股東簽字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③ 公司貸款股東要簽字嗎
公司貸款並不需要股東簽字。企業用戶申請企業貸款時,一般是要求法人簽字。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東簽字的話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而企業的法人的唯一的,從法理還是實務出發,只能是一個人擔當。
當然,申請企業貸款時,不一定要法人親自到場,法人可以授權給他人,讓他人代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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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司名下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公司所有股東到場簽字嗎
公司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時,不一定需要公司所有股東到場簽字的。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公司在向銀行辦理以公司名下的房產抵押貸款,應該由公司直接與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一般需要半數以上股東同意並提供相關的股東會決議。但是,根據個別銀行的貸款規定,在公司貸款時,會要求公司的股東個人對貸款提供擔保,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股東就都需要到銀行簽字,辦理擔保手續的。
⑤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股東簽字嗎
法律分析:一、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公司在向銀行辦理以公司名下的房產抵押貸款的,應該由公司直接與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原則上是不需要公司的股東去簽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⑥ 公司貸款需要股東簽字嗎
一、公司股東不簽字怎麼辦如果無法取得全部簽名,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召開股東會。出席人有股東和公司高層管理,股東有投票權,其他人列席參與探討建議。最後股東決策表決。80%通過,是可以執行決議進行貸款的。但是,如果辦理貸款手續期間,有股東提出要求公司回購持有的股份,所有對外的貸款手續需要停止,至分割完畢。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發生重大經營行為的,需要股東代表大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才能是實行。如果你們按照公司內部有關會議規程,進行會議表決的,超過規定數量如:三分之二以上贊成,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簽字辦理相關手續。當然,如果股東不看好擔保形式,在這時提出要退股折現,要求分割股權,屬於正常要求,要予核定通過。少部分的反對,不影響公司的經營,但處理不善,容易轉化成內部矛盾,需要妥善處理。最好還是做通股東的思想工作,否則貸款才辦,又後院起火,造成資金鏈異常的話,80%贊成的股東可能會損失嚴重。二、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