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重組進行業績補償,跟散戶有關系嗎
1、中小投資者獲得送股不是因為破產重整而是業績補償。
大集最近的火熱,在於破產重整方案中,中小投資者獲得了部分送股,近期類似的案例有雅博、安通、銀億、基礎等等。但是,首先需要明確一點概念,之所以這幾只股票在破產重整方案中,附帶了散戶送股的內容,並不是因為這個條件是破產重整必須的,而是因為這幾家在破產重整方案中,除了解決傳統破產重整需要解決的債務問題外,同步解決了歷史遺留的業績補償問題。所以,中小投資者獲得送股並不是因為破產重整,而是歷史遺留的業績補償問題。
對於一般不需要解決業績補償的破產重整來說,主要方案就是轉增股本後,原股東全讓渡給債務人和新的重整投資人,轉增股本用於抵債以及獲得新的投資人注入的資源,這才是正常方案。一般的重整中小投資者是全部讓渡的,不會獲得股份。2、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為什麼這么稀少?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為什麼這么稀少。因為要達到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需要有眾多前置條件。
2、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為什麼這么稀少?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為什麼這么稀少。因為要達到可送股套利的業績補償,需要有眾多前置條件。
業績補償在A股市場中是非常常見,在資產注入、資產重整中,注入資產的一方通常都附帶有業績承諾。而大部分業績補償,都得到妥善的解決,因為A股的高PE,業績承諾方在資產注入時候獲得的收益是遠大於業績承諾的,業績承諾方只要自己不造,都會有錢來做補償,這樣也不存在業績補償套利的機會了。
㈡ 天津安通線纜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天津安通線纜有限公司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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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簡介:
天津安通線纜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12-27,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元,法定代表人是陳鐵庄,公司地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調整里1-40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稅號是91120116058735624P,行業是其他機械與設備租賃,登記機關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業務范圍是電線電纜、五金工具租賃、銷售;建築安裝工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天津安通線纜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是12011600014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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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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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管人員:
㈢ 王毓瑩辭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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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繁榮商法學學術研究的發展,促進商法學術研究工作與商法實踐工作的合作交流,推動商法學理論與實踐的共同發展,經中國法學會批准,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從2016年開始每年組織評選「中國商法年度人物」。
「中國商法年度人物」評選當年度在商法學術研究與商事法治實踐中做出突出貢獻、產生重要影響的人物。2021「中國商法年度人物」獲得者分別是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教授、前最高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王毓瑩。
《商法學研究會》公眾號有幸邀請到兩位教授接受此次傑出人物訪談,感謝兩位教授干貨滿滿的智慧貢獻。考慮到篇幅限制,對兩位教授的采訪內容將分兩期推出,以饗讀者。本期我們推送的是對王毓瑩教授的采訪,以下為訪談內容:
1.恭喜王教授獲得2021「中國商法年度人物」稱號,非常榮幸能采訪您!請問王教授得知自己獲得該稱號後有什麼感想?
得知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授予我2021「中國商法年度人物」稱號時,既激動又意外。激動的是,這個榮譽稱號是商法學術共同體給一年來為商事法治實務與商法學學術研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授予的最高榮譽,身處人才濟濟的商法學界,能夠得到如此的褒獎倍感榮幸,受寵若驚。意外的是,我2021年初才從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崗位調動至法大任教,投身學界,從這個意義上講我還是一名學界新人,新來乍到就能獲得商法學研究會的肯定,實在是意料之外的驚喜。當然,我知道,這份榮譽不僅僅是對我一年來工作成績的肯定,更是對我過去二十年從事民商事理論研究與審判實踐工作的肯定與鼓勵。對我而言,中國商法年度人物既是榮譽、鼓勵,更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和期許。我將以此為新的起點,認真向學界前輩、同仁學習,心懷熱愛,奔赴山海,不辜負學界前輩、同仁和研究會的期待,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投身於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之中,並為商法學的繁榮與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2.王教授在《公司法規范變革的六大重要視角》一文中研究了公司法修改中「體」與「用」的關系,指出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圍繞「兩權分離」架構的制度安排可能增加公司運行過程中的諸多成本。《公司法》(修訂草案)對董事會、經理的職權表述作了重大修改,作為公司法修改組工作組成員,請問您怎樣理解該變化?
公司治理是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的衍生問題,其核心在於如何配置公司權力。當然,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公司權力其實無關乎所有者權力的歸屬,因為所有者權力的享有者恆為股東,故公司治理所配置的主要就是公司的經營管理權。而公司的經營管理權應由股東會、董事會還是經理行使,則與公司的類型、規模以及公司的股東和股權結構有著十分緊密的關聯。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各有所長,各有其短,沒有盡善盡美的最佳治理模式,有的只是對投資者和公司最適合、最能滿足其不同投資需求、不同股東與股權結構、不同價值取向和目標追求等的治理模式,試圖不加區分地對股東會中心主義和董事會中心主義作出先進與落後、合理與不合理的是非或褒貶評價,都難免有違邏輯,失之偏頗。
我國現行公司法則忽視了不同類型或特點的公司對於公司治理的需求差異,將分權控制結構強制嵌套在所有公司權力配置中。這突出的體現在公司法對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的職責和權力以逐條列舉的方式加以規定,立法者試圖通過這種方式彰顯各機關法定職權在內容和位階上的差異,從而提供一種權力制衡精妙的普適性方案,但卻帶來了看似清晰實則混亂的後果。如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經營方針和經營計劃之間、投資計劃和投資方案之間具體邊界怎麼劃分。再如,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經理「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這個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之間的邊界怎麼界定。公司法的這些規定反倒催生了公司治理中的諸多問題,由於權力分配格局混亂,股東試圖直接參與管理卻被詬病,董事會則經常在股東和經理的兩面夾擊之中而地位尷尬。
實際上,公司法大可不必如此煞費苦心,大費周章。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由於公司股東人數較少且都能實際參與公司治理,再加上其人合性的本質特徵,股東間牢靠的信任關系奠定了股東直接治理公司的基礎,其所有權與控制權其實是合一而非分離的,因此本不應把集中管理背景下才出現的、飽含美國元素的兩權分離當成設計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來考慮。而現行公司法第36條到第50條強調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董事會之職權分離,再圍繞兩權分離架構制度安排,顯然會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可能會不可避免地增加公司運行過程中的諸多成本。因此,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應當改變過去那種一刀切式的權力制衡安排,不再對公司機關之間的權力配置設定過多的干涉,而是本著公司自治的理念,尊重股東對公司治理的理性選擇和商業判斷,由股東通過個性化的章程設計出豐富多彩、更具有個性特徵、也更符合其自身特點的公司治理結構。這次公司法修訂草案刪除了現行公司法第46條董事會行使的十一項具體職權,取而代之的規定為,董事會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屬於股東會職權之外的職權。修訂草案同時刪除了現行公司法第49條經理行使的八項具體職權,取而代之的規定為,經理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董事會的授權行使職權。這些修訂就是這一理念的體現。
3.最高人民法院第148號指導性案例明確了「公司股東對公司法人與他人之間的民事訴訟生效裁判不具有直接的利益關系,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第三人條件」,作為該案的審判長與承辦人,請您談談該案對於商事審判工作的指導意義。
第三人撤銷之訴是民訴法上一項年輕的制度。其本質是案外人救濟制度。第三人撤銷制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可以對於案外人進行救濟,另一方面如果適用不當,會損害生效文書的穩定性,對其應嚴格適用。自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改增設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以來,對公司法人與他人之間的民事訴訟生效裁判,公司股東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案件層出不窮。然而司法實踐對於股東是否屬於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適格主體這一問題卻一直存在不同觀點,爭執不休。肯定觀點認為,公司股東有權作為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理由是:股東基於投資關系,在公司存續期間對公司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在公司解散清算後也對公司享有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如果公司與他人之間的民事訴訟生效裁判確認公司對他人負有金錢給付等義務,則必然導致公司財產減損,進而影響股東的利益。否定觀點認為,公司股東無權作為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理由是:雖然公司與他人之間的訴訟處理結果會間接影響到股東的利益,但股東的利益和意見已經在訴訟過程中由公司所代表和表達,股東不應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股東是否就公司法人與他人之間生效裁判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主體資格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程序法問題,更是一個民商實體法問題。高光訴三亞天通國際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銷之訴案非常具有代表性,通過這一案例總結出裁判要旨,對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強的指導作用。通過審理,我們認為,公司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雖然會間接影響股東的經濟利益,但由於股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具有一致性,股東的利益和意思已經被公司所代表,因此對於公司與他人之間訴爭的法律關系,股東不應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股東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由於股東既非在先訴訟程序的當事人,也不受到裁判結果確定的先決法律關系影響,法院應當認定股東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第三人」,駁回股東的起訴。
當然,股東能否就公司對外訴訟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問題,橫跨實體法與程序法,涉及瑕疵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少數股東的保護和民事訴訟第三人的界定等諸多疑難問題,僅憑這一個指導性案例顯然還不能涵蓋所有情形,解決全部問題,也希望藉此能夠引起學界和實務界的更多關注,從而把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引向深入。
4.對於確認股東身份以及隱名股東顯名化的案件,王教授曾指出「應規范運用穿透式審判思維」。「穿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監管思維和公法思維,請問您認為如何化解其與私法自治之間的緊張關系?
「穿透式審判思維」是2019年《全國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借鑒金融監管領域的「穿透式監管」而提出的重要概念。傳統意義上,在以自治為其基本原則的市場體系(Market System)中,私法系主要的規則工具,規制的作用有限;在國家干預為主要手段的社群體系中,則高度依賴國家干預以糾正市場失靈,實現公共利益。私法通過矯正正義的實現方式,主要克服自治所產生的利益失衡,而非實現公共利益。因此,化解「穿透式審判思維」與私法自治之間的緊張關系,首先就是要正確認識並區分「穿透式思維」在司法與行政領域的不同涵義,要認識到兩者在規范對象、規范手段、規范目標、規范後果上存在著的巨大本質差異。
「穿透式審判思維」旨在發現問題而非解決問題,如果在司法裁判中擴大化使用穿透式審判思維,甚至穿透到合同默認無效,然後以無效的裁判結果來論證裁判,勢必會對傳統的民商法理念造成重大沖擊。因此,商事審判絕不能用「拿來主義」直接套用行政執法的概念與思維。必須警惕通過法律原則、公共利益乃至於擴張法律淵源等方式,諸多公法性質的監管規則開始遁入私法,這使得抽象的裁判理念和法律原則成為損害法律規則確定性和同一性的重要殺手。
「穿透式審判思維」遵循實質正義理念介入私法自治絕不意味著司法可以肆意妄為。相反,在適用「穿透式審判思維」時要極為審慎,要在規范情境、法律規定、調整對象、適用結果上進行反復比較與檢討,以求符合現行民商法律規定和法理。「穿透式審判思維」的適用必須受到商事外觀主義和法律內部與外部體系等原則和規則的制約,需要在合理運用與防範濫用之間科學衡平,從而保障法的安定性和秩序性。因此,「穿透式審判思維」的運用實際上應主要限定在交易形式和交易實質的角度。這主要體現在《民法典》第146條有關通謀虛偽表示的運用上,在審理融資租賃、保理、信託等涉及多方當事人的多個交易的案件中,「要在准確揭示交易模式的基礎上,探究當事人真實交易目的,根據真實的權利義務關系認定交易的性質與效力」。但同時,即使虛假的意思表示無效,也並不意味著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一定無效,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仍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一步確定。這是我們在處理「穿透式審判思維」與私法自治之間的關系時必須要牢記的「紅線」。
5.王教授是前最高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您認為有志於進入法院系統的學子們應當如何提升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法學專業的莘莘學子們總要踏入社會,投身於法律實務的滾滾洪流,法院無疑是其中的重要去向之一。法院是適用法律解決爭議、化解矛盾的「醫院」,對一個人的綜合素質要求很高,以我近20年的法院工作經驗看,要勝任法院的工作,同學們要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多下苦功:
一是學好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夯實法學理論功底。經歷半生,才發覺校園時光的珍貴。現在很多同學都熱衷於參與各種實習和社會實踐,無形中極大地壓縮了學習的時間,在我看來,這是本末倒置,很不可取。學生時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學習,尤其是學好專業基礎知識,這是你日後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學好法學基礎理論知識的重要性,怎麼強調都不為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試想,如果你連一個學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都沒有弄清楚、搞扎實,再想深入學習絕無可能。不要被社會上光怪陸離、層出不窮的所謂「新問題」遮住眼睛,其實,所有的問題都萬變不離其宗,都是能夠通過法學基礎理論來解決的。目前全國有700餘個法學院,畢業生如瀚海星辰,可是法院需要的法律人才依然稀缺,為什麼?根本原因就是許多學生的法律功底不扎實,無法勝任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挑戰。
二是多讀書,讀好書,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學校生活是相對單純和安靜的,同學們一定要利用好在校學期的時間,除了法律專業的書籍以外,還要博覽群書,廣泛涉獵哲學、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語言學、邏輯學等方面。開卷有益,書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它可以讓我們游歷上下幾千年,縱橫幾萬里,能夠從前人處學到許多寶貴的人生經驗。書籍是一扇窗戶,它能使我們雖身處書齋,卻能看盡世間百態,感知人情冷暖,洞察社情民意,把握社會脈動。而這些,對於從事審判工作都非常重要。因為法院審判工作面對的就是生活中實實在在的糾紛,沒有對人性的洞悉,沒有深刻的社會認知,對公平正義的觸感就容易出現偏差,就難以產生准確的法感覺,當然也就很難達到法、理、情相融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至高境界。
三是養成良好的自學習慣,提高自學能力。法學專業是一個典型的「活到老、學到老」的專業。以我為例,我在學校學習時,根本就沒有民法典,大量的與民法典相關的司法解釋要麼還不存在,要麼就與今天的樣子大相徑庭,接下來還有公司法修改,破產法修改,等等,法律、司法解釋更新的速度非常快。因此,可能等到你畢業的時候,以前學習時用到的許多法律、司法解釋都廢止了,甚至很多理論也已經更新了。當你開始進入法院從事審判工作時,面對各種各樣的案件,也會不斷地遇到新情況新問題。這個時候怎麼辦?只能依靠自己獲取知識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說養成自學能力特別重要。有人說,最成功的大學教育培養出來的學生,可能會忘記他在大學里所學的全部知識,但是獲取新知識的能力會終生和他相伴。掌握了自學的能力,就能以不變應萬變,這是學習的至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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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剛成st股票過後就宣布重組成功會摘帽嗎
*ST安通可能會摘帽,st為我國內貿物流行業市場份額佔比前三的物流產業集團。2019年*ST安通及主要核心子公司受累於前控股股東違規擔保事項引發了大量訴訟,疊加外部行業增速放緩、同業競爭加劇等不利因素,*ST安通面臨嚴峻的資金問題,公司當年營收折半,凈利潤為-43.74億元,凈資產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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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關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解釋稱,公司發生債務危機期間,部分供應商及客戶由於安通控股資金問題存在觀望和擔憂情緒,因此引發客戶訂單量減少等連鎖反應,一定程度上反向加劇了公司現金流的緊張情況。
為了解決債務危機,2020年3月25日,*ST安通被債權人中航信託申請破產重整。2020年10月13日,招航物流作為產業投資人參與本次重整。招航物流背靠的招商局-招商港口,同擁有優質船隊及龐大集裝箱運力的*ST安通存在高度的協同關系。
據悉,*ST安通於2019年8月便與招商港口、中航信託等央企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此舉被視作為後續重整埋下鋪墊。*ST安通宣布正式破產重整後,作為*ST安通的債權人,中航信託參與*ST安通的破產重整程序,牽頭解決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等一系列問題。
對於招航物流向*ST安通施以援手的背後原因,業內人士表示,對於各方股東來說,相較於著手建立新的船運公司,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攜手*ST安通,投資見效更快、風險更小。因此招航物流的入局對招商港口和*ST安通來說符合各方戰略。
根據招航物流最新股權結構顯示,*ST安通的正式重整投資人----招航物流由招商港口、中航信託、交發置業、深圳赤灣國際貨代、遼港集團、泉州產投六家股東出資設立,出資額合計 6億元,佔比44.44%;有限合夥人中航信託出資額4.5億元,佔比33.33%;有限合夥人交發置業、泉州產投的實際控制人為泉州市國資委,出資額合計3億元,佔比22.22%。
㈤ 破產重整轉增股給原股東除權嗎ST安通
是的 ,對於破產重整股的價值投機已經成為了市場上的一個關注熱點,由於重整過程中小股東或許可以部分獲得轉增股份,該等轉增股份的獲得是重整期間公司股價波動的一個重要驅動因素,因此討論清楚此過程如何除權是重整驅動投機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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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整基本套路 對於具體上市公司來說走到破產重整境地的原因各自五花八門,但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共性的,最核心的問題是解決上市公司的沉重債務問題,並同時解決一些上市公司規范問題,主要包括大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違規擔保以及業績對賭賠償問題。市場比較通行的重整方法是公司向原有股東按照一定比例轉增股本,利用該等增量股份解決公司債務及規范問題。 大股東獲得的轉增股:
1) 一般就直接讓渡給上市公司,該等股份可以直接以債轉股的方式抵償給公司債權人以降低公司債務或者轉讓給外部投資人獲得資金推動對公司的重整;
2) 同時如存在資金佔用或者違規擔保等規范問題造成公司損失的(該等問題基本都是由大股東造成),相應股東方同時用部分該等轉增股本讓渡給公司予以規范,上市公司獲得該等股份後用來對現有債權人債轉股或者轉讓給其他第三方投資以獲取財務資源;
3)如有業績對賭需要補償給上市公司的也參照上述方法處理,不過該等因為業績對賭讓渡給上市公司的轉增股一般用於注銷,但也可以讓渡給公司用來對現有債權人債轉股或者轉讓給其他第三方投資以獲取財務資源完成對上市公司重整。 對於持有流通股的小股東來講其獲得的轉增股:全部或者大部分讓渡給上市公司以進行債轉股抵償給債權人或者轉讓給第三方投資人;小部分自己保留。
㈥ 船公司名字咨詢
SJS CO——具體中國沒有介紹 官網是http://www.sjsco.com/
TSL——德翔航運 專業之貨櫃運輸之海運公司,總公司位於香港。目前代理行包含東南、東北亞遠至中東印度與東非,共有廿十六個國家。因著眼於海運市場之服務品質尚有提升之空間,且為提升海運服務品質盡一份心力,特此成立;本公司之經營理念為:優質的服務;秉持對內服務員工,提供同仁最佳工作環境,激勵員工充份發揮才能;對外服務客戶,協助客戶貨載安全迅速的運達,以獲致客戶最高滿意度為目標,以達精緻服務之經營理念。永恆的卓越承諾成為具備高度競爭力的公司,在管理層卓越專業的領導下,培訓全體員工具備高度效率及效能;唯有卓越的組織,成就卓越的業績表現,以達永續卓越之經營理念。無私的分享承諾回饋客戶合理的市場運價,以合理的成本經營,回饋客戶、股東及同仁,共同分享經營的成果,以達到合理分享的經營理念。
DAXINHUA——大新華航空是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的簡稱。2007年11月29日,海南航空集團在北京宣布,作為海南航空集團航空產業的核心企業,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並投入運營。大新華航空主要經營國內樞紐機場飛往主要城市的國內干線,以及主要的國際航線。2007年11月30日,大新華航空首航航線執行北京-大連航班。海南航空來往北京至西雅圖航線在2008年開辦,由大新華航空的班機執飛。(現階段由於787推遲交貨,暫時由海南航空的330客機執行)
COSCO——China Ocean Shipping (Group) Company (COSCO) -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的前身,cosco就是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的企業縮寫,是成立於1961年4月27日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http://ke..com/view/8309.htm
sinotrans——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外運」)成立於2002年11月20日,並於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成功上市,是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外運長航」)控股的H股公司。它注入了集團在香港、廣東、福建、上海、浙江、江蘇、湖北、連雲港、重慶、江西、安徽、山東、天津、遼寧等國內發展迅速的沿海、沿江地區和其它戰略性地區的核心業務、優良資產和專業化的員工隊伍,承繼了集團公司50餘年從事物流運輸服務所積累的豐富經驗、強大穩固的客戶基礎和享譽全球物流運輸界的品牌,成為中國外運長航發展綜合物流的旗艦。
CSCL ——China Shipping Container Lines Co.,Ltd 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運)的簡稱 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海運集團所屬主要從事集裝箱運輸及相關業務的多元化經營企業。是以中國為基地的全球增長最快的主要集裝箱運輸公司。主要從事國際及國內集裝箱航海運輸的營運及管理。經營范圍涉及集裝箱運輸、船舶租賃、攬貨訂艙、運輸報關、倉儲、集裝箱堆場、集裝箱製造、修理、銷售、買賣等領域。中海集運在1997年於上海成立,班輪航線發展到目前已擁有內外貿干支線50餘條,航線服務范圍覆蓋整個中國沿海、亞洲、歐洲、美洲、非洲、波斯灣等全球各主要貿易區域。 以運載能力計,已位列全球第六,中國第一,是中國最主要的航運商之一,亦於中國港口的集裝箱航運業占據主導地位。總體實力已位列全球班輪公司前六位。
SITC——簡稱:海豐國際船公司 SIT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TD.
SSE——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CCL——中通(CCL)前身為天津中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租船部,始建於1996年,主要業務范圍包括: 中、日、韓及東南亞航線的散雜貨運輸,國際貨運代理,航次租船、定艙等。中通(CCL)目前自有船舶共計19條,以天津、大連兩大港口為業務主營港口。其中天津港以日韓、香港和東南亞航線為主,大連港以南北內貿航線為主。
ONTO——安通船務(ONTO)總部設在日本橫濱。安通船務(ONTO)目前運營以下7條中日間集裝箱班輪航線:其中上海公司開設上海—門司/博多, 上海到大坂/神戶兩條航線。安通船務(ONTO)在日韓,東南亞,歐洲,美國,中南美及加勒比海,中東,非洲航線都有著很強的優勢,尤其在危險品及大件運輸方面擁有相當專業服務。安通船務(ONTO)在中大連,青島,天津,連雲港及上海等主要港口設有分公司。
HASCO——上海海華輪船有限公司於1989年5月經交通部批准成立;2000年7月,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海華輪船公司88.5%的股份;2006年6月上港集箱對海華輪船公司增資擴股到100%股權;2006年9月,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港集團」)吸收合並式整體上市方案實施,自此海華成為上市公司全資控股企業。公司業務經營以集裝箱班輪服務為主,同時投資企業的業務范圍涵蓋了船舶代理、貨運代理、長江沿海內支線集裝箱運輸、集裝箱租賃、船員勞務服務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海華航運經營的優勢互補格局。公司自1989年成立以來,以准點的班期、合理的價格及優質的服務在國際航運市場中贏得了良好的聲譽。近二十年的市場磨練和航線運作的成熟,海華由最初僅經營上海/香港航線,發展到目前建立了以上海為中心,輻射至日本、台灣、香港、越南、泰國等二十餘個港口的集裝箱班輪服務網路。
KLINE——日本川崎汽船株式會社是日本三大航運公司之一,是世界著名的航運公司,是世界著名遠洋運輸船公司---川崎汽船株式會社KLINE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1919年,擁有近400艘世界最先進的各種不同類型的船舶,航線遍及全球,在國際航運界有著重要影響。KLINE --川崎汽船株式會社自1919年成立至今已走過85年風雨歲月, 將海洋和陸地無縫連接是她不懈的追求.今天的川崎汽船集團是一個全球性的物流公司同時側重於海洋運輸業務, 它的海洋運輸船隊由三百三十七條世界最先進的各種不同類型的輪船組成, 有集裝箱船, 散貨船, 汽車運輸船, 液化氣船, 原油罐裝船和成品油罐裝船, 航線遍及全球, 此外, 川崎汽船還經營碼頭業和物流業.川崎汽船(中國)有限公司總部設在上海, 負責管理遍及中國主要港口城市的十多個分公司和辦事處. 川崎中國業已成為KLINE 全球服務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為KLINE 的中國地區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和支持.
㈦ 汽油股票龍頭股有哪些
汽油股票有:
1、恆基達鑫:
2、神馳機電
3、泰達股份
4、民和股份:
5、伊泰B股:
6、安通控股: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