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職業經理人可以是股東嗎
職業經理人可以是股東。兩者沒有必然聯系,不過很多大公司都會有股權激勵制度的,就是說,高管們達到業績要求會有股票的獎勵。
高管拿到股票後,所以說高管一般帶伏都會有股票,但如果高管是大股東的話那說明該高管是公司的創始股東,或是該上市公司是家族企業,高管是家族企業的人。
職業經理人的起源
職業經理人起源於美國。1841年,因為兩列客車相撞,美國人意識到鐵路企業的業主沒有能力管理好這種現代企業,應該選擇有管理才能的人來擔任企業的管理者,世界上第一個經理人就這樣誕生了。
基於此現狀,世界上第一批職業經理人——專業貨運計劃人員應運而生。專業貨運計劃人員接受政府統一付薪,不得接受各區業主所支付的工資攜態、獎金乃至賄賂。
並嚴格按照鐵路貨運行業規則行事,藉以對運程貨物進行綜合調配、取價,然後按各區段運營噸公里數,向各區業主進行利潤分配;如果一旦違反本行業規則或出現收受非法利益等問題,即予以開除,蠢隱攜且此生終身不得再從事此種行業。
『貳』 注冊公司的時候,要填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請問經理可以不是股東嗎
可以,除了董事長,其他職位,法人,監事,總經理都可以不是股東。
『叄』 總經理是最大的股東
總經理是最大的股東
不是最大的股東
董事長才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者和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和代表性。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的職責范圍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不做個人決策。只有在董事會或專門委員會開會時,他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
首席執宏跡行官的權力來自他。只有他有召開董事會、罷免首席執行官等最高權力,他才有行政權力。
一般具有以下功能:
1.一般是董事會成員之一,承擔主席、主持人、召集人等職能。旦穗但在中國公司法框架下,董事長的法定權力其實和其他董事差不多,董事會投票只有一票。
2.因為董事長有權召集董事會等程序——這個程序的權力是他的權力超過一般董事的地方。
3.當公司沒有董事會,只有一名執行董事時,執行董事通常會在名片上印刷成董事長。這里的董事長實際上是一個人行使董事會的權力。
4.董事長的權力往往不在於職稱本身,而在於他經常是公司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董事總經理表示,他不僅是董事會成員之一,也是負責經營的總經理;如果只是總經理,最多隻能參加董事會,不能參加表決模絕卜。
『肆』 企業法人一定是股東嗎
問題一:法人一定是股東嗎 1、法人這兩個字有兩種可能:公司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這里的法人你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話,那麼應該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他只是在需要簽字或有重大決定時代表公司而已
2、董事長和執行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身份應該是股東;而經理是由股東聘請的,所以不必然是股東,可以不是股東。所以,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講可以不是股東
問題二:企業的法人代表一定是股東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許可權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安排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願意當這個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闆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闆拒絕變更法定代表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服你接受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撤消對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管的公司檔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這個簽名如果不是你的親筆簽字,這個文件就是無效的,聘任你為法定代表人也是無效的。
問題三:法人是否必須是股東? 法人是否必須是股東問題:
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也有董事擔任經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
問題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蘆絕程賦予的許可權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安排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願意當這個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闆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闆拒絕變更法定代表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服你接受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撤消對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管的公司檔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這個簽名如果不是你的親筆簽字,這個文件就是無效的,聘任你為法定代表人也是無效的。
問題五: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嗎,二者如何區分 股東與法人的區別:
首先,股東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他(它)只是公司的投資者,在公司成立後,享有激絕分配利潤等股東權利,並負有承擔公司虧損、資不抵債等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法人、是一個經營實體,一切運行要嚴格遵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
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義上代表公司履行相應公司運營職責的,不僅要履陪鉛姿行企業管理的職責,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擔任、但也可以由股東任命股東之外的人來擔任。
問題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是股東嗎 不一定。
公司法規定:執行董事、董事長、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46條規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那麼,也就是說,起碼來說法定代表人應該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而股東可以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等等。
所以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
問題七:股東與法人的區別 一、法定代表人承擔經營中的責任,股東承擔的是出資頂責任。
二、有限責任是指公司一旦經營不利的話,股東只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限承擔的責任,超過的部分債務無須再承擔責任,這時通常就是破產。注冊資金100萬只承擔100萬的責任。
三、有限責任股東不須承擔出資額以外的責任。
問題八:不是股東,能當公司的法人代表嗎? 你說的法人代表確切的說應該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任職只能是法律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估計你們公司應該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多,這樣開個股東大會,修改一下公司章程,前提是其他股東要過半數同意才行,然後就可以讓非股東的人擔嘩法人代表了。
問題九:法人是否一定得股東來作?非公司股東是否可以作法人 你的理解完全錯誤。
我國的法人只有兩種: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不是股東來做沒任何關系。
我想你大概要問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應該由誰來做的問題:法人代表可以從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三人中選擇其中一個來擔任。並不一定要是股東
『伍』 投資公司是股東投資的公司是經理合法嗎
不犯法。根據網路公開信息查詢總經理可以是公司股東。我國法埋遲坦律沒有總經理不得擔任公司股東的限制性規定,因此總經理是可以成為公司股東的。事實上,旦判只要是彎桐進行了出資義務,並且積極履行股東義務的,並且不濫用股東權利的人,都是可以成為股東的。
『陸』 自然人獨資里總經理是股東嗎
是。根據查詢公司組成顯示,自然人獨資里總經理是態段股東,自然人獨資,也稱個人獨資,是清譽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帆正譽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柒』 總經理不是股東為什麼持有股票
總經理不是股東而持有股票公司的經營權,但他們並不擁有公司,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他們只賺年薪和公司發展的分紅,所以他們名下沒有持有公司的股份。
『捌』 總經理必須是股東嗎
董事不一定是股東。董咐埋事會的組成中除包括有股東外,還可包括職工代表。而職工代表一般並不是股東,所以董事中可能有股東,也可能有不是股東的職工代表人員。《中華人返隱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 董事會成員 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漏簡廳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根據《 公司法 》第49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