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由於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國務院印發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達到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都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這個和公司是不是上市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三者有何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是指50個以下股東出資成立,承擔有限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公開自己財務交易等情況的義務。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200個以下股東出資成立,公司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公司的各種情況必須向股東公開,其股份的流通性也比有限責任公司要好。
3、上市公司則是向公眾融資的股份有限公司,任何人只要出錢都可以購買公司的股份並成為股東,上市公司所有的財務信息都必須公開透明,其股份的流通性也是最好的。
Ⅱ 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歲並下為發起人。
由於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一乎森跡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國務院印發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達到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都可以將現在的公司變更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這個和公司是不是上市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三者有何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50個以下股東出資成立,承擔有限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公開自己財務交易等情況的義務;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200個以下股東出資成立,公司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公司的各種情況必須春宏向股東公開,其股份的流通性也比有限責任公司要好;
上市公司則是向公眾融資的股份有限公司,任何人只要出錢都可以購買公司的股份並成為股東,上市公司所有的財務信息都必須公開透明,其股份的流通性也是最好的。
Ⅲ 上市公司和普通公司的區別
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與普通公司的區別是,上市公司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普通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並且上司公司的信息公開程序和要求更為嚴格,以及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頌慧與公司決策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敗櫻掘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衍生問題:
上市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想要上市的公司只有在公司類型、注冊資金、財務狀況等方面滿足條件才能提交上市申請。另外,公司在上市前需要經過股份改造、上市輔導、製作申請文件、初審會初審、發審會評審等幾大環節後才能上市。公司上市除了能夠融資外,還能起到促進公司進一步規范察核運作及資源整合的作用。
Ⅳ 股份公司與上市公司的區別
股份公司,或股份企業、股份制公司、股份制企業,均指由兩個或以上個體持有公司股票份額的企業組織形式。在股份公司的形式下,股份是企業組織(公司、合夥制企業)的所有權憑證。股份公司通過公開、非公開的方式發行股票,通過經營、投資、財務融資等方式創造利潤回報股東;而股東則可以出售手中股票,將代表自己對公司所有權的利益轉讓給其他人。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從字面上來解釋,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可見,股份公司包含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公司中已經上市進行股份交易的公司。
Ⅳ 上市公司和普通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上市公司與普通公司的區別是,上市公司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普通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並且上司公司的信息公開程序和要求更為嚴格,以及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Ⅵ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公司嗎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過發行和認購股票籌措資本或資金而建立的企業,而上市公司指的是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公司債券的方法分發股份,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時的發起人人數是有限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只要求公司的發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並不是要求股東總數在二百人以下,股民持有某公司股票,不論多少,自然也是該公司的股東,只是一般散戶持有股票量比較少,話語權可以忽略不計而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九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Ⅶ 上市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 不屬於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是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要上市,必須改制為梁纖此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 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橡迅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豎陸限公司。
Ⅷ 上市公司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嗎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一定上稿襪兆市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發起人,協議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依法設立的股份制公司。而上市公司是指在前述基礎上,還應當滿足其股票在證鍵租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等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好埋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