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一、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
(一)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即用於日常登記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用以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採用的記賬本位幣都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與外幣相對而言的,凡是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都是外幣。
(二)計賬匯率
記賬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相兌換的比率,是一種貨幣單位用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示的價格。我們通常在銀行見到的匯率有三種表示方式: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買入價指銀行買入其他貨幣的價格,賣出價指銀行出售其他貨幣的價格,中間價是銀行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銀行的賣出價一般高於買入價,以獲取其中的差價。
1.即期匯率及即期匯率的選擇
無論是買入價,還是賣出價均是立即交付的結算價格,都是即期匯率。即期匯率是相對於遠期匯率而言的。遠期匯率是在未來某一日交付時的結算價格。為了方便核算,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交換交易或涉及貨幣交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美元、歐元、日元、港元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作為及其匯率進行折算;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折算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採用套算的方法進行折算,發生的外幣交易涉及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進行折算。
2.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對外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於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採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確定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的方法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如果匯率波動使得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不適當時,應當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至於何時不適當,需要企業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及計算近似匯率的方法等進行判斷。
二、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是指企業登記外幣業務賬戶的方法。在我國會計實務中,主要有兩種方法,各單位可根據外幣業務的繁簡選用其中一種方法。
(一)外匯統賬制
又稱本幣記賬法,即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採用外匯統賬制記賬,在會計賬簿上雖然也反映外幣,但僅作為補充資料加以記錄。無論外匯現金、銀行存款,還是債權債務等外匯賬戶,在賬上均以人民幣金額為准。這種方法適合於涉及外幣幣種較少、外匯業務不多的單位。(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其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記賬,這說明地勘單位外幣業務是採用統賬制記賬法進行外幣業務核算。)
(二)外匯分賬制
亦稱原幣記賬法或分別記賬法。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分別幣種記賬,資產負債日,分別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資產項目進行調整:貨幣性項目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非貨幣比項目按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由於外幣交易頻繁,涉及外幣幣種較多,可以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無論是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還是採用通脹制記賬方法,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兌差額相同,相應的會計處理也相同,即均計入當期損益。
Ⅱ 匯率變動怎樣做帳
匯兌損益是指企業外幣貨幣性項目(包括外幣存款、外幣債權債務、外幣的有價證券等)因匯率變動而形成的收益或損失。正常來說應該每個季度處理一次,但是現在的匯率變動比較快,所以如果外幣業務較多的企業,通常是一個月處理一次。
每個月的月初第一天的匯率為當月做帳時用的匯率,在下個月的第一天會有一個新的匯率,這時需要把帳面的外幣折算人民幣的金額按照新的匯率進行計算,並調整帳面數字,調整數字時產生的差異就是匯兌損益。另外一種情況則是將外幣與人民幣相互兌換時,由於銀行採用的價格和帳面上的匯率不一致,產生的差價就是匯兌損益。
具體的帳務處理方式如下
結匯時(外幣兌換人民幣)
借 銀行存款(人民幣,實得數字)
借 財務費用(借貸方得差額,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
貸 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購匯時
借 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借 財務費用(借貸方差額,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
貸 銀行存款(人民幣,實際支付數字)
每月月末調整匯率時,若月初匯率低於上期匯率
借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 銀行存款(外幣)
對於你單位的情況,好象沒有外幣存款,應如下處理:
1、因為銀行直接結匯,用人民幣入賬就可以了。
借:銀行存款 8953.19
貸: 預收賬款 8953.19
2、因為沒有外幣存款,月末調整不必了。
3、開票時:按稅法及會計制度規定 ,應按當日匯率確定收入
借:預收賬款 $1322.5*6月17日匯率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紅或藍字 差額($1322.5*6月17日匯率-8953.19)
貸: 主營業務收入 $1322.5*6月17日匯率
4、月末調整不必了
希望採納
Ⅲ 請問關於購匯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1282.40*6.2446=8008.08
借:銀行存款391.92
貸:銀行存款8400
這是理想的分錄,但實際外幣戶應該不是完全相等的,因為記賬匯率不一致的,要加上「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科目核算差額的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1282.40*記賬匯率=***
借:銀行存款391.92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8400
希望能幫助到你!
Ⅳ 財務上怎麼處理匯率變動引起的資金減少
出納上很簡單,就是直接反映貨幣資金的情況,不需要會計處理!
會計上的處理,月末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7.4
貸:貨幣資金 7.4
Ⅳ 外貿會計賬里匯兌損益怎麼做賬
匯兌損益都是進財務費用的,具體分三種情況:
1、購匯付款或收款結匯所產生的匯兌損益,看是匯兌收益還是匯兌損失,借/貸:財務費用;借/貸:銀行存款
2、月末由於匯率變動對銀行外幣存款余額進行的重估,這個也是借/貸:財務費用;借/貸:銀行存款
以上這兩種情況都屬於已實現匯兌損益。
3、月末由於匯率變動對外幣應收賬款余額和應付賬款余額進行重估,借/貸:財務費用;借/貸: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如果要做得細,可以為每家客戶或供應商算,簡單處理的話可以只計算一個總數。
這個匯兌損益屬於未實現匯兌損益,如果到下月款沒收到或付掉,還是要再次進行匯兌損益的重估,只有真正收到或付出後,才會用1和2的方法,變成已實現匯兌損益。
前2個月沒做調整沒關系,只不過是把以前的匯兌損益都體現在了這個月,而且匯兌損益的產生是對某一時點上(就是月末)的外幣資產和負債進行重估,反映的是月末的實際資產價值,只要你當月調整,保證當月月末的外幣資產和負債是正確的就沒有問題。
Ⅵ 由於匯率變動導致資本金不等怎麼做賬務處理
由於匯率變動導致資本金不等,不等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匯兌損益亦稱匯兌差額,就是由於匯率的浮動所產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匯兌損益分類
(一)按業務歸屬劃分
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根據產生的業務,一般,可劃分為四種:
1、交易損益
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損益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企業除了上述四種正常經營期間內發生的一般外幣業務匯兌損益以外,還有非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和經營期間特殊外幣業務發生的匯兌益。包括企業開辦期間收到外幣性投資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的匯兌損益;企業籌建期間由於外幣收付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清算期間由於企業各項資產及外幣性長短期債權、債務的調整和結算處理而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特殊外幣業務,如外幣性長期投資、外幣性長期負債、外幣性的風險規避措施等經濟業務也都會產生匯兌損益。
一般認為,只要匯率發生變動,就應在期末確認其匯兌損益實現,而不管其實實際的業務是否已經發生。也有人認為,本期匯兌損益的確認,應以實現為准,即以實際的外幣買入賣出已經發生,外幣性的債權、債務在本期已經結算,以此作為確認匯兌損益的依據,未實現的匯兌損益要遞延到以後會計期間,即當實際業務發生或已經結算完成後,才能作為已實現匯兌損益,計入該期的損益表。
(二)按本期實現與否劃分
匯兌損益按其是否在本期實現,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已實現的匯兌損益
已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在本期內已經全部完成所產生的匯兌損益。
2、未實現的匯兌損益
未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尚未完成。
Ⅶ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是什麼}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通常包括:收入確認方法,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存貨計價方法,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方法,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方法等。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都會影響會計資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進而影響會計資料的使用。
註:遠期外匯合約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外匯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未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交割日期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辦理貨幣收付的外匯交易。
(7)遠期購匯匯率變動會計入賬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合約的特點:
1、外匯遠期合約的交易地點並不固定,通常是通過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交易時間也不受限制,可以24小時交易,因而屬於無形市場。
2、外匯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經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在交易幣種、匯率、交割方式、金額等方面能夠靈活地滿足交易雙方的偏好,因而是非標准化的合約。
3、外匯遠期合約雙方當事人都要承擔信用風險。
Ⅷ 匯兌損益的會計處理
具體的賬務處理方式如下
1、結匯時(外幣兌換人民幣)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實的數字)
借財務費用(借貸方得差額,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
貸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賬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2、購匯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賬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借財務費用(借貸方差額,如借方大於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如借方小於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實際支付數字)
3、每月月末調整匯率時,若月初匯率低於上期匯率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銀行存款(外幣)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應收賬款(外幣)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貸預付帳款(外幣)
借財務費用-匯兌收益
貸應付賬款(外幣)
借財務費用-匯兌收益
貸預收賬款(外幣)
(8)遠期購匯匯率變動會計入賬擴展閱讀
匯兌損益產生於以下兩種情形:
一種是在進行貨幣交易(即外匯兌換業務)時所產生的匯兌損益;這是進行外匯兌換業務的交易發生時與確認實現時匯率的變化而產生的匯兌損益,這種匯兌損益的計算比較簡單。
另一種是在持有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由於匯率變動而引起的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價值發生變動所產生的損益。在此主要討論此情形下計算匯兌損益的方法。
方法:綜合差額法。這種方法須先計算出貨幣性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並按期末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將其與該外幣賬戶上的每筆外幣金額按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得出的差額就是該賬戶本期發生的匯兌損益。
計算公式:某個貨幣性外幣賬戶發生的匯兌損益=該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期末匯率-(該外幣賬戶期初的外幣金額×期初匯率+該賬戶本期增加的每筆外幣金額×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該賬戶本期減少的每筆外幣金額×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其結果若為正值,外幣貨幣性資產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收益,外幣貨幣性負債賬戶發生的是匯兌損失;反之,則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