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銷售人員的薪酬模式如何設計
何南回答
你好
銷售崗位因為門檻低,人員流動性很大,幾乎沒有哪個部門的人員流動性能比營銷人員更大的。
那麼面對高離職率的營銷人員管理特別是薪資設置十分重要。
筆者據自己的經驗,有如下幾點建議:
一是基本工資一定要拉平,營銷人員離職的一個原因是覺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包括薪資、提成、獎金、福利等等,在薪資問題中因為提成離職的占最大比例,其次就是工資的不平均。
二是合理設置崗位級差,這個級差一定要有足夠的吸引力,比如見習業務員、業務員、一級經理、二級經理(舉例級別)任務檔次要稍微偏小,但崗位薪資要拉大,足夠業務人員動心完成難度也不是很大,以培養他們的自信心和野心。
三是費用設置要充分考慮地域因素,很多員工明知道開發某個市場可能會給自己帶來豐厚的回報,但遲遲不去打開或者不願投入太大精力的原因,很大可能是負擔不起前期的費用,胡蘿卜沒吃到,但投入可是實實在在的。
比如筆者咨詢過的一個公司,是做葯品臨床銷售的,上海作為一個無論醫療水平及人口均有無限潛力的市場,其區域負責人一直很難攻克該市場,究其原因就是出差補助公司很死板,開發費和地級市標准一樣,房租和地級市標准一樣,去一趟上海業務員要自己倒貼一千多塊,長時間下來誰也不想去了,怕的就是到時候雞飛蛋打。
所以面對不同的市場,一定要分級列出不同的費用支持標准,解決營銷人員的後顧之憂。
說了這些,我們再說說如何最大化的激勵營銷人員。
現在大多數公司使用的是機制管理或者超額利潤管理,都取得了很不錯的效果。
相比過去的提成制或獎金制,機制在銷售業務中促進作用要有效的多。
比如說任務對賭機制,比如說總利潤分紅機制,都能夠最大化的滿足一些有能力的員工的野心。
在制定機制時候要注意以下四點:
1、在引入機制時(第一次、第二次對賭)一定要將目標定低,以培養員工的自信心,讓員工拿到獎金或分紅。第三次可以將目標拔高。
2、機制在操作中一定要給員工足夠的支持,謹記別為一些小的制度影響,從而讓員工無法及時完成任務,特別是一些有能力的員工,如果在政策及制度上能夠給他們靈活性,他們給公司的回報一定是驚人的。
3、機制分層要清晰,盡量別直接以總部與員工定機制,時間長了之後一是團隊將名存實亡,也會帶來市場失控的風險,比如說串貨。
4、機制的兌付一定要及時、公平、聲勢宏大,讓員工最大化的享受努力所帶來的榮譽和果實體驗------比如說直接將現金現場發放,別直接打卡里,當將一摞摞的現金發放出去的時候,對在場的所有人都有極強的刺激作用。
我是何南,希望對你有幫助。
銷售人員就像一支球隊的前鋒,承擔著攻城拔寨的重任 ,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針對銷售人員所採取的薪酬模式,很多都採取傭金提成制,但這並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它有著一定的適用范圍。如果不問企業自身具體情況而貿然採用傭金制,可能會適得其反,不僅對銷售人員起不到應有的激勵作用,而且會對非銷售人員(有些還比較關鍵)起到負面示範效應。畢竟,如果沒有人給前鋒傳好球,他也不可能破門。
首先,我們要清楚銷售人員的職責是什麼? 其次,我們為銷售人員設計薪酬模式的目的是什麼? 再次,我們要對銷售人員的激勵要否要因人而異? 一、找准你的企業定位,劃分不同銷售類型1、按照企業類型劃分。 可以分為產品型公司(直接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解決方案型公司(通過為客戶提供綜合解決方案的,比方說通訊系統、房屋裝修)、平台型公司(主互聯網電商公司居多,生意模式如B2C、C2B、C2C等,主要是構建平台生態系統)。
不同類型的企業類型所採取的銷售獎勵模式不同,產品型公司更傾向於提成傭金制,解決方案及平台型公司更傾向於提成傭金和獎金分配的混合模式。
3、按照企業發展階段劃分。 公司起步,要靠能人打開局面,大多數主要依賴於個人,這時候個人銷售很重要;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主要依賴於系統,客戶認的是某個企業、某個品牌,不是某個人。總結來說,能人式、個人英雄式的銷售,採取傭金制比較直觀,強調團隊的系統型銷售,可能採取獎金包分配模式更合適。
二、根據企業銷售對象,確定銷售模式和獎勵模式 三、兩種銷售獎勵模式的設計方法(一)傭金提成模式
採取提成傭金的,其計算公式為:銷售提成=提成基數 提成系數。
銷售提成的計算涉及到提成基數和提成系數的選擇。有以銷售額為提成基數的,有以毛利潤作為提成基數的,有以回款金額作為提成基數的。
每家公司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下面重點來介紹幾種提成模式:
1、固定式: 提成系數是一個固定值,做多少,提多少,沒有計劃,也沒有封頂。這種模式沒有把公司的目標分攤給銷售人員,也無法制定整個銷售薪酬預算,對銷售人員的工資控制能力較弱,但是對於初創期的企業,市場不穩定的時候,採取這種提成模式比較有效。
2、遞增式: 提成比例隨著銷售業績增加而相應增加。這種模式需要設定準確目標,以免造成支付成本過高,或是支付沒有達到應有的激勵效果;在銷售管理上,也要增加控制力度,可能會讓銷售人員過分關注「拉單」而導致回扣增加,或是訂單過於集中,不能及時處理。遞增式對目標設定要求比較高,在一個市場可以預測和發展較成熟的行業,比較適合。
3、封頂式: 封頂式是當銷售人員完成預期的目標之後,就不再進行獎勵。這種模式適合於公司品牌比較強,更多的銷售業績來自於公司的品牌,對銷售人員的依賴性不高,同時對銷售人員的業績又能提供一定獎金鼓勵銷售人員完成目標,保證公司銷售目標的完成。
4、階梯式: 根據某一段的銷售業績給予固定的獎金,業績越高,不一定獎金越高,要突破某一目標之後,才能拿到更高的獎金,這種模式強調差異性,只有達到預期目標,你才能拿到相應的報酬。如果運用的好,能激發銷售人員的潛能,如果運用的不好,會大大打擊銷售人員的積極性。
(二)獎金包分配模式
獎金包分配模式可以從兩方面考慮:
一是浮動獎金包。 根據每個項目、產品的銷售額計算,拿出一部分作為獎金包,獎勵給銷售及銷售支持人員,按每個人的角色、功勞大小給與獎勵,金額是浮動的。
二是基準浮動獎金。 這種模式適合於能夠持續銷售的公司,先根據各崗位拿出一部分的比例作為獎勵(不是從員工月薪中拿)基準,然後乘以每個季度、月度銷售業績的系數,會有上下浮動。
不過除了提成傭金和獎金包,在薪資結構的固定部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底薪,特別要注意兩點:
1、產品銷售周期越長,底薪應適當越高。銷售周期越長,意味著銷售人員有較長時間拿不到獎金和提成,為了維持基本的生活,底薪應當較高。
2,崗位對銷售人員的要求越高,底薪越高,比如有些銷售崗位對學歷、專業、技術、形象,綜合素質等方面要求高,底薪相應要高。
對於一個新公司來講,制定合理的員工薪酬方案非常重要。其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要有利於公司及時聘用到充足的人員,二是要考慮到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其中,銷售人員的薪酬設計是重中之重。一般來講,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薪酬結構的選擇。
銷售人員的薪酬結構主要有四種:
一是純工資的模式。其好處是保障性強,但缺乏競爭,干多干少一個樣,不利於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絕大多數公司不考慮這種模式。
二是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既有保障性,又有激勵性,這是大多數公司採取的薪酬結構。但也要缺點,銷售人員常常只注重其業績,一售了之,對產品品牌塑造、企業形象打造不太關注,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
三是底薪加獎金加提成的模式。獎金的作用是引導銷售人員更多的關注公司發展,注重公司的整體業績,有得於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其缺點就是操作比較復雜,容易引發糾紛。
四是純業績提成的模式。沒有底薪,只根據銷售業績給銷售人員一定比例的報酬。這種模式使銷售人員沒有安全感,對公司也沒有認同感,只關心業績,不關心公司發展,容易產生一錘子買賣的心理。
綜合分析,採取底薪加獎金加提成的模式,是最科學、最合理的。創始人如果想把公司做大做強,建議採取這種模式。至於操作復雜的問題,可以聘用專業素質比較高的HR,把制度細化具體化,從而規避一些矛盾。
第二,底薪標準的確定。
因為是新成立的公司,確定底薪標准非常重要。建議要做充分的市場調查,綜合分析同類型企業的底薪標准,合理確定自己的層次。
一般建議,新成立公司要吸引人才,在條件允許的基礎上,最好適當提升底薪標准,中上等水平為宜。這樣有利於在較短時間內聚集更多的銷售人員,迅速打開市場。
當然,較高的底薪會增加企業負擔,同時也會引來靠底薪混日子的人。這就需要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招聘時要嚴格把關,最好聘用有經驗的銷售人員;二是加強考核管理,簽訂合同時要有明確的約束條件,試用期內業績不好的員工要及時清退。
第三,提成比例的設定。
如果公司產品的附加值比較高,建議適當地讓利於銷售人員。在充分參考同類型公司提成比例的基礎上,適度增加銷售提成。這樣可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更加高效地開拓市場,提升公司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和佔有率。
通常來講,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實行階梯型的提成比例是很管用的。按照月銷售量,由低到高地設定不同的提成,能夠充分激勵員工,並且在較短時間內發現銷售骨幹。
銷售人員提成,大多數都是基本工資加銷售業績,和績效,普遍都是這樣。
基本工資加銷售提成。
底薪加分階段提成,提成拆分成月度和年度,設置不同目標。月度再分成三個檔次,做的越多提成越高。
前提是結合老闆意圖和公司實際情況。
從實踐中來,勇於試錯
模式分為:高底薪低提成模式,高底薪高提成模式,低底薪高提成模式,低底薪低提成模式,無底薪高提成模式等,具體模式要根據行業特徵、企業實際結合外部薪酬數據進行設計,確保競爭性、激勵性。
一般遵循兩點:
1,品牌和或專業知名度較高的公司,對銷售採用高底薪+低提成制度,或者年薪制:工資加保底任務完成的獎金,以及一部分超額獎勵,建立全面的KPI考核制度,業績加利潤加工作態度,團隊協作等標准綜合評定。
2,品牌與專業知名度不足的小公司,技術力量也偏弱,對銷售能力要求高,一般採用底薪為業內平均標准+高額提成,加高比例超額獎金方式,主要是業績與利潤考核驅動。
底薪越高,越能吸引優秀銷售人員,越容易完成高業績
假設A、B兩家公司給銷售人員崗位總收入都為10000元,A公司為高底薪方式,固定底薪7000元,獎金或提成3000元,B公司為低底薪方式,底薪3000元,績效7000元,哪種方式更能夠吸引和留住優秀的銷售人員?毫無疑問是A公司的方式更能吸引和留住優秀的銷售人員。通常優秀的銷售人員會帶來更好的銷售業績。而B公司即便用業績考核激勵,但低底薪吸引和留住的多數是能力水平比較低的銷售人員,企業也就更難有好的銷售業績。在確定業績的因素中,人的能力影響佔到70%以上,而意願影響佔比不到30%。
依賴高浮動(獎金、提成)激勵銷售人員的方式從長期來看有很多弊端,雇傭兵心理、本位主義、不重視人才培養,更嚴重的是過多分出了公司本應存留的利潤。
狼性並不是激勵出來的,而是與生俱來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也未必正確。不管激勵不激勵,勇夫依然是勇夫;即使有了激勵,懦夫也難成勇夫。
『貳』 七種銷售提成方案是什麼
七種銷售提成方案:
1、銷售提成=合同總價x1%,正常報價價格不能低於公司規定的銷售底價,如因拓展業務需要降低利潤,業務員須向部門領導和總經理報批,回款方式好的項目例如現款現貨,公司應給予業務員相應的獎勵。
2、銷售提成=銷售利潤x20%。
3、一種,純提成制。這種薪酬顧名思義就是工資完全由傭金組成,沒有基本的底薪,銷售人員完成了多少業績,公司就會按照對應的比例給予銷售人員傭金,如果一個月完成的業績為零,那麼這個月就沒有薪酬,這種薪酬是純變動式的。
4、純薪金制。這種薪酬就是不管銷售人員完不完成業績目標,有沒有業績都給固定的薪酬,這樣的薪酬結構對於公司來講可能會大大的降低僱傭成本。
5、基本工資+提成制。這種薪酬結構就是銷售人員的薪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本工資,另一部分是提成,基本工資的話每個銷售人員都會有,提成的話就是公司根據給銷售人員制定的目標。
6、基本工資+獎金制。這種薪酬結構就是銷售人員具有一定的基本工資,如果工作業績好的話就會拿到較高的獎金,獎金就跟第三種薪酬結構中的提成是差不多的概念,銷售人員的工資的高低跟業績表現是呈正相關的。
7、基本工資+提成+獎金制。這種薪酬結構的獎勵部分就比較多,提成和獎金都是具有激勵性質的薪酬部分,能夠最大限度的激發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激勵的薪酬在總的薪酬中的比例提升,可以說是激勵效果較好,並且能夠給予銷售人員安全感的一種薪酬結構。
『叄』 大V店的銷售模式誰來分析一下
大V店的銷售模式:
從產品上看:所選的SKU品類很好,高毛利,重購率高。
從流量來看:用戶群精準,重要的是擅長分享,增加了移動互聯網的流量。
從運營的發展用戶的來看,流程設計精巧,激勵方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