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財務杠桿有什麼作用呢
財務杠桿有什麼作用呢?主要是用來衡量企業制定的資金結構是否合理。也就是自有資金與借入資金的比例是否合理。
由於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普通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杠桿效應,稱作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原理是指由於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使企業息稅前利潤(EBIT)的微量變化所引起的每股收益(EPS)大幅度變動的現象。
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會給企業權益資本帶來額外收益,但是同時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
財務杠桿作用是負債和優先股籌資在提高企業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業的投資利潤與負債利息率的對比關系為基礎的。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此時企業盈利,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收益(即息稅前利潤)除債務利息之外還有一部分剩餘,這部分剩餘收益歸企業所有者所有。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利益不足支付債務利息,對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企業便需動用權益性資金所創造的利潤的一部分來加以彌補。這樣便會降低企業使用權益性資金的收益率。
由此可見,當負債在全部資金所佔比重很大,從而所支付的利息也很大時,其所有者會得到更大的額外收益,若出現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其所有者會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通常把利息成本對額外收益和額外損失的效應成為財務杠桿的作用。
財務杠桿作用的後果:
不同的財務杠桿將在不同的條件下發揮不同的作用,從而產生不同的後果。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積極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獲得更大的額外收益。這種由財務杠桿作用帶來的額外利潤就是財務杠桿利益。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負面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這些額外損失便構成了企業的財務風險,甚至導致破產。這種不確定性就是企業運用負債所承擔的財務風險。
❷ 增加負債可以帶來財務杠桿收益,是不是負債越高盈利能力越強
不是。
任何企業的負債程度越高,每股收益也越高凈資產收益率(簡稱姿洞ROE)(股東權益報酬率)是凈利潤與平均股東權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稅後利潤除以凈資產得到的百分比率,該指標反映股東權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運用自有資本的效率。一般來說,負債增加會導致凈資產收益率的上升。這句話是動態來說的,他指的是一般負債增加,會帶來企業利潤增加。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凈資產×100% 其中,平均凈資產=(年初凈資產+年末凈資產)/2因為利潤增加得更多,所有者權益增加更少,從而導致凈資產收益率的上升。所以企業適當的運用財務杠桿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雖然借入的資金過多會增大企業的財務風險,但一般可以提高盈利,借入的資金過粗冊租少會降低資金的使用效率。負債增加會導致凈資產收益率的上升是有兩個前提條件的,一個是企業能夠合理利用借貸資金,產生以前一樣的生產效率,即岩兆凈資產收益率高於或等於以前凈資產收益率,二是企業借貸資金的利率低於企業生產效率,即借款利率低於凈資產收益率。1.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平均凈資產=銷售凈利率*總資產周轉率*權益乘數(財務杠桿)2.權益乘數=總資產/凈資產=(凈資產+負債)/凈資產=1+負債/凈資產3.負債增加會導致凈資產收益率上升的前提是你的凈利潤是正數!4.當利潤是正數的前提下,負債的增加,會導致你權益乘數增加,就是說你的杠桿加大了,同時說明你借的的錢也產生了利潤;就像你貸款買房和借錢炒股一樣,一旦有收益,你的收益會放大很多。
❸ 如何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負債經營效益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
假設現在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二、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
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目前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❹ 財務杠桿原理
財務杠桿原理如下:
財務杠桿原理是由於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使企業息稅前利潤(EBIT)的微量變化所弓|起的每股收益(EPS)大幅度變動的現象。
在長期資金總額不變的條件下,企業從營業利潤中支付的債務成本是固定的,當營業利潤增多或減少時,每一元營業利潤所負擔的債務成本就會相應地減小或增大,從而給每股普通股帶來額外的收益或損失。
設置一個恰當的財務杠桿水平不僅可以增強企業資金運用的靈活性,還可以提高特定企業抵禦財務風險的能力。
財務杠桿系數(DFL)=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
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息稅後利潤而不是息稅前利潤。
❺ 債務融資的財務杠桿意義
債務融資的財務杠桿意義
債務融資是企業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相對於股權融資它具有短期性、可逆性、負擔性和流通性的特點,同時又具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優化股權結構的作用,因此債務融資在現代經濟社會中被廣泛應用。
1、財務杠桿的含義
杠桿是物理學中的一個術語,是指一根在力的作用下能夠繞著固定點轉動的硬棒。使用杠桿可以省力,能以較小的力量帶動較龐大的物體運動。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固定融資成本,尤其是債務利息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杠桿效應。只要在企業的籌資方式中有融資成本(或財務費用支出)固定的負債融資,就會存在財務杠桿效應,但不同企業財務杠桿的作用程度是不完全一致的。
從西方的理財學到我國目前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大體有以下幾種觀點:其一,將財務杠桿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融資的利用”, 因而財務杠桿又被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這種定義強調財務杠桿是對負債的一種利用;其二,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得企業每股收益上升,便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使得企業每股收益下降,則稱為負財務杠桿。顯而易見,在這種定義中,財務杠桿強調的是通過負債經營而引起的結果。
2、財務杠桿的作用原理
財務杠桿是企業利用負債融資來調節權益資本收益的一種手段,另一個方面,負債融資又是財務杠桿產生的前提,其中又具備固定融資成本與所得稅兩個具體條件。而財務杠桿的具體作用原理,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分析:
MM從理論認為, 由於利息可以抵稅, 企業價值會隨著財務杠桿的提高而增加, 進而影響企業權益資本利潤率。財務杠桿效應就是企業通過對財務杠桿的選擇而對凈資產利潤率造成的影響。假設企業總資產為A、凈資產為NA、負債為B、負債利率為Cb、企業所得稅率為T、EBIT 為息稅前利潤, 假定財務杠桿變
動前後企業運用資產的效率不變, 即企業息稅前總資產利潤率變,ROA=EBIT /A為定值, 則在企業運用財務杠桿時,凈資產利潤率ROE為: EBIT?CbBROE=×(1-T) NA
ROA?A-CbB =×(1-T) NA
ROA?(NA?B)-CbB =×(1-T) NA
B =[ROA+(ROA-Cb)×]×(1-T) (1) NA
當企業無財務杠桿時, NA等於A, 凈資產利潤率為: EBIT?(1-T)ROE= A
=ROA×(1-T) (2)
財務杠桿對凈資產利潤率的影響由(1)-(2)得出,即財務杠桿效應為:
B△ROE=(ROA-Cb) ×(1-T)× (3) NA
從(3)式不難發現, 財務杠桿的效應取決於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或企業息稅前利潤,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率時, 企業適當地運用財務杠桿就可以提高凈資產利潤率, 這時財務杠桿就產生正效應;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率時,企業運用財務杠桿就會降低凈資產利潤率而產生負效應, 甚至因不能按期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而出現財務困境。當企業進入財務困境時, 由於產生一系列的成本而抵消財務杠桿的抵稅優勢。
其次,從每股收益的角度分析。財務杠桿反映息稅前利潤與普通股每股收益之間的關系,特別用於衡量息稅前利潤變動對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它是作為財務杠桿收益和財務杠桿風險的衡量指標。定義EPS(Earnings Per Share)為普通股每股收益,EBIT(Earnings Before Internets and Taxation)為息稅前利潤;I 為利息;T 為企業所得稅稅率;N 為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票數。將普通股每股收益與息稅前利潤的關系用下式表示:
(息稅前利潤?利息0?(1?所得稅稅率)普通股每股收益= 普通股股數
即,EPS=(EBIT?I)?(1?T) (1) N
從上式可看出,普通股每股收益與息稅前利潤之間是一種線性關系,隨著息稅前利潤的增加,普通股每股收益也是增加的。為了反映息稅前利潤變動對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我們引入財務杠桿系數(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縮寫為DFL),它的定義為: ?EPS/EPSDFL= (2) ?EBIT/EBIT
將公式⑴引入公式⑵得到普遍運用的DFL 計算公式 EBITDFL= (3) EBIT?I
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的百分比所引起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百分比的幅度大小。從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⑶中可以看出,財務杠桿系數與息稅前利潤有關,不同的息稅前利潤有不同的財務杠桿系數,隨著息稅前利潤的增加,財務杠桿系數會呈下降趨勢。當一個公司沒有負債資本時,財務杠桿系數在任何息稅前利潤的時候都等於1。
因此,合理運用財務杠桿能給企業權益資本帶來額外的收益。因為企業利用負債籌資,由於負債利息是不隨息稅前利潤的變動而變動的固定性融資費用,當息稅前利潤發生變化時,股東收益會發生更大幅度的變化。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一元息稅前利潤所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相應降低,扣除所得稅後可分配給股東的收益就會增加,從而給股東帶來額外的收益,即財務杠桿的正面效應。同時,由於負債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可以
通過分析兩種方案下的相關財務指標來進行負債融資決策。
1、無差異息稅前利潤的計算分析
I1=200×10%=20(萬元),t=25%, C1=1000(萬元);I2=400×10%=40(萬元),t=25%, C2=800(萬元)。
(EBIT*-I1)?(1-T)(EBIT*-I2)?(1-T)
=C1C2
(EBIT*-20)?(1-25%)(EBIT*-40)?(1-25%)
=,得出EBIT*=120(萬元)
1000800當息稅前利潤=120(萬元)時,
方案A,I=200×10%=20(萬元),t=25%, N=1000(萬股)。 (120-20)?(1-25%)EPSA==0.075(元)
1000120
DFLA==1.2
120?20方案B, I=400×10%=40(萬元),t=25%, N=800(萬股)。
(120-40)?(1-25%)EPSB==0.075(元)
800120
DFLB==1.5
120?40
當企業根據財務預算已知息稅前利潤大於120 萬元(EBIT>120 萬元)時,任意取一點EBIT=240萬元,同上,算出兩種方案的EPS及DFL; 當企業根據財務預算已知息稅前利潤小於120 萬元(EBIT<120 萬元)時,任意取一點EBIT=80萬元,同上,算出兩種方案的EPS及DFL,比較無差異點指標,結果列表如下:
通過上表的財務指標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①在本案例中無差異點EBIT*=120 萬元時,融資方案A 的普通股每股收益和融資方案B 的普通股每股收益是相同的,即EPSA=EPSB=0.075 元,說明息稅前利潤為120 萬元時,負債融資所籌資金的收益剛好夠付負債的利息,既沒有剩餘,也沒用不足,此時兩種方案都可行。
②在息稅前利潤EBIT 為240 萬元時,普通股每股收益EPS 由0.165 元增加到0.1875 元,說明當息稅前利潤EBIT 為240 萬元時,負債所籌資金的收益除付負債的利息還有剩餘,這些剩餘部分就會加到普通股上進行分配,從而使普通股每股收益提高,這種當企業普通股每股收益隨著負債金額的增加而提高,即財務杠桿正效應的表現,企業可以通過繼續增加負債金額來更大程度的發揮財務杠桿的正效應。
③在息稅前利潤EBIT 為80 萬元時,普通股每股收益EPS 由0.045元減少到0.0375 元,說明當息稅前利潤EBIT 為80 萬元時,負債所籌資金的收益不足以支付負債的利息,不足部分須從普通股的收益中拿去一部分去支付,從而使普通股每股收益降低,這種企業普通股每股收益隨著負債金額的增加而減低,即財務杠桿負效應的表現,企業可以通過減少負債金額來減低財務杠桿的負效應。
2、無差異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的計算分析:
EBIT*EBIT*
=Cb,則=10%,得出EBIT*=120,
NA?B200?1000240
當EBIT=240時,ROA==20%,
200?100080
當EBIT=80時,ROA==6.67%,
200?1000
當ROA*=Cb時,即ROA*=
比較上述幾項財務指標,結果列表如下:
通過上表財務指標的反映,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①當息稅前總資產利潤率等於負債利率為10%時,息稅前利潤剛好全部用來補償新,增債務的利息支出,凈資產收益沒有增加,此時處於無差異的平衡狀態,可以選擇也可以不選擇債務融資。
②當息稅前總資產利潤率大於負債利率為20%時,息稅前利潤在補償了新增債務的利息支出後還有剩餘,於是分配給凈資產,使得凈資產收益增加,也因此凈資產凈利潤率由7.5%提高到18.75%,產生了財務杠桿的正效應。
③當息稅前總資產利潤率小於負債利率為6.67%時,息稅前利潤不足以補償新增債務的利息支出,還需要減少凈資產收益以補償,因此凈資產利潤率由7.5%降低到3.75%,產生了財務杠桿的負效應。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從息稅前利潤和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兩個角度對財務杠桿內在意義的考察是本質相同而形式相異的兩種方法,其考察結果完全相同。由此可以概括總結,債務融資的杠桿意義在於: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率時, 企業適當地運用財務杠桿就可以提高凈資產利潤率,或息稅前利潤EBIT大於無差異點處的息稅前利潤EBIT*時,那麼企業應該選擇負債融資,此時,企業的財務杠桿發揮正效應,普通股每股收益會隨著負債資本的增加而增加。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率時,企業運用財務杠桿就會降低凈資產利潤率而產生負效應, 甚至因不能按期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而出現財務困境,或息稅前利潤EBIT 小於無差異點處的息稅前利潤EBIT*時,那麼企業應該選擇權益融資。此時,企業的財務杠桿發揮負效應,普通股每股收益會隨著負債資本的增加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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