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級分銷合法嗎
二級分銷是合法的,很多平台都在這樣玩;
三級分銷源於直銷,但不是直銷,直銷是多層次計酬。三級分銷只有三級。現在這種模式游離於法律邊緣區。目前尚未將其界定為非法。
三級分銷,指的是品牌商可以發展三級分銷商,每一級分銷商均可以往下再發展兩級分銷商。
一:誰賣出誰拿銷售傭金,無論分銷商等級產品銷售傭金比例一致。分銷商可以無限裂變,分銷商銷售傭金可設置每個級別獲取不同。
二:每一個分銷商的下級賣出商品,上級分銷商可以拿到推廣傭金。推廣傭金最多三級。
三:分銷等級是三級,由於銷售產生關系的最多隻有三級。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推廣中的一級分銷商,拿一級推廣傭金。
國家法律規定,包括本人+A+B是正規的三級,超過三級即為違法。而市場對三級分銷來說是本人+ A+B+C這樣式的三級分銷,這是4級了。你所問的三級分銷其實是4級,二級分銷是法規內的三級分銷,一級之差。
首先不能超過三級,其次返佣比例不能超過50%,國家對於三級分銷的監控還不是那麼完善,以及每種三級分銷後面都有暗卡去刺激分銷商。這些才是需要注意的。
❷ 銷售團隊的傭金提成管理制度
為了完善公司銷售管理機制,規范銷售操作規程,提高銷售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和提升業績,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現結合公司目前開發項目的預計銷售情況和市場需要,引入銷售激勵機制,特製定適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銷售傭金激勵辦法。
一、傭金計提激勵辦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營銷人員採取「底薪(公司編制)+提成(銷售提成)的薪酬結構。
2、傭金提成方式:採用個人業績提成率計算,銷售經理以團體業績提成率計算.
3、考核以月度標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數綜合評價考核並決定銷售人員留用或辭退。
4、提成傭金款來源:目標(實際)銷售總額x傭金提成系數
5、銷售任務:
銷售目標指定以公司項目整體運營目標為總體銷售目標,本項目開發一期11、12、13、14、號樓分別為2個營銷周期即2次開盤,需完成60%的住宅銷售率,周期時間為1年(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1日)共計12月,目標分解為:
11、14號樓為第1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一期11、14號樓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
季度分解:第三極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務,即118套.
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務,即80套.
月度分解為:9月完成118套.(開盤時間和期間在此階段確定)
10月完成 40套 11月完成20套 12月完成20套
12、13號樓為第2個營銷周期,營銷時間為6個月,時間為(2010年1月1日至20010年7月1日)。銷售需完成營銷二期12、13號樓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銷售任務。並在此銷售目標下分解為 季度或月度計劃。
季度或月度分解為:
季度分解:2010年第一極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務,即60套.
2010年第二極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務,即138套.
1月20套(含尾房) 2月完成 20套(含尾房) 3月完成20套(含尾房)
4月完成20套(含尾房) 5月份完成100套 6月完成38套
合計:開發一期經歷兩次開盤,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❸ 什麼是證券交易傭金
隨著證券市場的持續升溫,參與證券交易的個人投資者不斷增多,很多新入市的投資者對於證券交易的傭金法律制度、收取標准及如何降低傭金成本不甚了解,導致其權益受損,引發法律糾紛,近期筆者創辦的中國證券律師網就接到幾起有關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因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准產生矛盾的法律咨詢。
下面,本文特就有關證券交易傭金制度及法律適用事宜做簡要介紹。
一、國際上通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
1975年以前,世界各國的證券市場交易基本上都採用固定傭金制度。但隨著1975年5月1日,美國國會通過「有價證券修正法案」,並率先在全球范圍內廢除了證券交易的固定傭金制度和實行傭金協商制,使得證券交易傭金自由化成為全球證券交易市場的基本發展方向,只不過目前的自由化的程度存在一定差別。
據統計,全球主要的27個證券交易所中,絕大部分對傭金的收取採用自由協商制,其中大部分實行完全的自由協商制(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ASDAQ、東京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大阪證券交易所、巴黎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義大利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瑞士證券交易所、蒙特利爾證券交易所、馬德里證券交易所、畢爾巴鄂證券交易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等),少數證券交易所實行規定最低費率、最高費率或在一定區間內協商議價的方式(如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雅加達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紐西蘭證券交易所、孟買證券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泰國證券交易所等)。
二、我國證券交易傭金制度的改革
金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而證券市場則是金融體系的一個核心基礎,證券市場具有融資、投資、定價和資源配置四個方面的重要功能,其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的發展趨勢,要實現經濟結構的調整、改善投融資環境、推動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促進本國(地區)證券市場發展、提高本國(地區)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傭金是證券交易的主要成本之一,證券交易成本的降低,明顯有助提高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提高資本市場運行效率、提高資產配置的效率,營造證券市場的繁榮,提高一個國家證券市場的綜合競爭力。因此,為降低證券交易成本,推動證券市場的發展、繁榮,傭金制度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了較大的變革。
1975年5月1日,美國率先在全球取消證券交易的固定傭金制度,實行傭金協商制;
1984年開始,澳大利亞實行浮動傭金制,證券公司可以自主決定傭金費率(有最低傭金);
1985年,法國也對大額交易實行傭金協商制,1989年7月1日取消固定傭金,將傭金率交由會員公司與客戶協商決定;
1986年10月27日,英國對證券業實施了一場空前的重大變革(BIG BANG),取消固定傭金制,客戶可與證券經紀商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市場供求情況、交易額度等,決定按何種標准收取傭金或是否收取傭金;
1999年10月,日本實行了傭金自由化;
2000年10月,泰國實行了傭金自由化;
2000年7月1日,台灣證券交易所取消了按交易金額實行傭金分級累進制,實行在最高傭金基礎上的自由協商制度;
2000年,香港聯交所董事局通過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證券及期貨交易最低傭金制,引入傭金協商制」,同時宣布減低股票交易印花稅,以提高香港聯交所在國際證券市場的競爭力;
而作為我國,其最早的證券交易傭金採用的是3.5‰的固定傭金比例,其市場化程度較低、傭金水平也較高,且當時的傭金比例是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迅速成長,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固定傭金制的不少弊端已逐漸凸現出來。固定傭金制度不利於證券市場競爭機制的培育,較高的費率標准提高了證券交易成本從而妨礙了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參與證券市場的積極性。
到2000年,由於證券交易額急劇放大,證券公司傭金收入成倍增長,部分證券公司出於搶占市場份額的考慮開始「傭金打折」。由於傭金打折行為明顯違反了滬、深交易所以及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且引起了二級市場交易秩序的混亂,因此證監會當即採取了措施制止此類「傭金打折」行為,並開始著手研究傭金比例調整問題。
2000年底,中國證監會成立了由市場各方參與的傭金改革研究小組,研究小組經過廣泛調查和深入研究,在多次徵求市場主體對傭金改革的意見、反復權衡各種傭金改革方案優劣的基礎上,提出了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優選方案。最終證監會經商國家計委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02年4月4日共同發布了《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對我國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進行改革調整,該通知於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是降低投資者證券交易成本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我國證券市場規范化、國際化、市場化取向改革的一個重要步驟,是促進我國證券公司優勝劣汰並進而全面提升我國證券業整體實力的一項重大政策,更是我國證券市場適應加入WTO的必然選擇。
三、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和標准
目前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實行的傭金制度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單一的固定傭金制;
二是差別傭金制,對大宗交易和小額交易進行劃分,然後規定不同的傭金費率;
三是按交易額的大小遞減收費;
四是浮動傭金制,即設定最高、最低或者中間的傭金比例,允許在此基礎以下、以上或上下區間浮動;
五是傭金完全自由化。
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所依據的是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發布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該通知的第一條明確規定 「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依據該規定,我國目前所實行的是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傭金制度,而非完全的傭金自由化。
有關最新的傭金收取標准,投資者可以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查詢最新公布的《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費用表》。
具體的鏈接地址為:滬市:http://sse.com.cn/ps/zhs/sczn/jyfy.shtml
深市:http://szse.cn/main/aboutus/service/sjssf/
四、證券公司確定其傭金收取標準的程序和條件。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而《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明確:
「第六條、各證券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傭金收取標准,報公司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營業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營業地價格主管部門、營業地稅務部門備案,並在營業場所公布。證券公司改變傭金收取標准,必須在完成上述備案、公布程序後方可執行。
第七條、證券公司違反本通知規定向投資者收取傭金,或不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稅務部門報備傭金收取辦法,或不及時在營業場所公布傭金收取辦法,或未按公司公開的傭金收取辦法收取傭金的,中國證監會和有關價格、稅務管理部門將依法對其查處。」
按照前述法律、法規的規定,證券公司可以制定本公司統一的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准,也可以授權各證券營業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傭金收取標准。一般來說,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可以根據機構、個人等各類客戶證券交易量大小、交易方式的不同以及對營業場地、硬體設備、通訊資源等方面需求程度的不同,分別設置不同的傭金費率。但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和便於投資者「心中有數」,證券公司不能簡單地設定一個傭金浮動區間(如2‰至3‰之間),而必須制定一個較為明確的傭金收取標准,以便於每一位投資者從事每一筆證券交易前事先能夠測算出證券交易傭金成本。
另外,證券交易傭金屬於政府定價目錄的范圍,且按照前述法規的規定,證券公司制訂的傭金收取標准必須辦理報備手續,一般來說只要該傭金收取標准未違反通知中規定的標准,且具有實際操作性,就可以通過備案,但如果沒有履行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當地稅務和價格管理部門的備案手續,就屬於證券公司經紀業務違規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該證券公司制訂的傭金標准就不具有執行的法律效力,並且按照《價格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綜上,各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取標准要想得以依法順利實施,就必須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當地稅務和價格管理三部門的辦理備案並在其營業場所進行合理的公布,如未履行該程序,則該傭金收取標准就不能依法執行,其對投資者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五、證券交易傭金違法、違規行為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第五條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得採用現金返佣、贈送實物或禮券、提供非證券業務性質的服務等不正當競爭方式吸引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禁止證券公司將機構投資者繳納的證券交易傭金直接或間接返還給個人。」
❹ 二級分銷與三級分銷有什麼區別
1、從本質上沒啥區域,只是層級關系不同而已,運營一個二級分銷平台,其實跟運營一個三級分銷平台是大同小異的。在用戶方面,可以說是沒有差別的。
2、三級分銷平台包含微信二級分銷,差別就在利益關系方面和發展的級數。總體來說,二級分銷的傳播速度較慢一些,發展分銷商的數量少些。
3、三級分銷平台是以三級分銷模式為基礎,而二級分銷模式是總店通過推廣確定一級分銷商A;一級分銷商往下發展一級即為二級分銷商B;二級分銷商繼續往下發展,只限任意兩級有利益關系:也就是說分銷中分銷商C繼續發展下一級。
(4)傭金制度二級關聯擴展閱讀:
三級分銷模式是常用的分銷模式稱呼,市場上主要採用的一級,二級,和三級分銷,統稱為三級分銷模式,因為分銷模式基於微信社交軟體朋友圈裡營銷,而騰訊的營銷傭金發放只限在三級之內,超過三級就不合法,所以三級分銷是合法而且已經被商家風靡使用。河南網中網公司專注於"互聯網+分銷"方面的微信公眾平台產品開發。
二級分銷和三級分銷傭金根據商品的標價和利潤來綜合衡量,分配的比例並不是一成不變可以根據根據商家的發展規劃,傭金結算要看分銷系統的模式,傳統的傭金比例根據上級分銷商的級別來定,新型的分銷模式根據下級分銷商比例來算。
❺ 銷售傭金政策如何制定銷售傭金的有效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