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基金運作中基金份額持有人、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之間是怎樣的關系
管理人:基金公司
託管人:銀行
買基金的人將買基金的錢交給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派基金經理管理這筆錢,拿這筆錢來幫買基金的人投資股票或債券。
為了防止基金經理或基金公司挪用買基金的人的錢,所以規定要基金公司要找一家銀行來託管這筆錢。也就是說錢放在銀行,基金公司只能從銀行調錢投資,銀行可以起到一定的監督管理作用。
目前銀行可以銷售基金,是指的銀行代銷基金公司的基金。這是另外一個概念了。
B. 持倉份額什麼意思
持倉份額是指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數量,基金總金額=持倉份額*基金凈值(基金凈值就是基金的價格)
基金份額是指基金發起人向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明,表明持有人按其份額享有收益分配權、清算後剩餘財產取得權等相關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拓展資料:
一、基金單位上市交易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與證券等金融領域密切相關。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批准。從本質上講,基金單位是廣義上的一種證券。因此,本條關於基金單位上市交易核準的規定與《證券法》關於證券上市交易核準的規定基本一致。
二、根據有關規定,基金單位上市交易的審批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申請、上市公告書、基金募集申請批准文件、基金份額發售文件、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驗資報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資格證書、基金資產託管證書等。,並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對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出具審核意見,擬定上市交易時間,並附相關文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3.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交易所按照規定報送的文件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證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不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
4.基金份額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發布上市公告,與基金管理人訂立上市交易協議,安排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三、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是指經基金管理人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採用公開集中競價方式進行買賣。
C. 持倉份額是啥意思
持倉份額代表的是持有的數量,基金用持倉份額表示,基金凈值*基金份額=基金總資產,基金份額是買入時確定的。
基金實行T+1交易,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份額,以凈值進行成交,基金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基金單位凈值,是指當前的基金總凈資產除以基金總份額。其計算公式為:基金單位凈值=總凈資產/基金份額。
基金單位凈值即每份基金單位的凈資產價值,等於基金的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的余額再除以基金全部發行的單位份額總數。
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和贖回都以這個價格進行。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是買賣行為發生時已確知的市場價格;與此不同,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單位交易價格則取決於申購、贖回行為發生時尚未確知(但當日收市後即可計算並於下一交易日公告)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開放式基金的單位總數每天都不同,必須在當日交易截止後進行統計,並與當日基金資產凈值相除得出當日的單位資產凈值,以此作為投資者申購贖回的依據。
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每天都會發生,所以作為交易依據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必須在每天的收市後進行計算,並於次日公布。
基金單位凈值的估值是指對基金的資產凈值按照一定的價格進行估算。它是計算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的關鍵,基金往往分散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各種投資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由於這些資產的市場價格是不斷變動的,因此,只有每日對單位基金資產凈值重新計算,才能及時反映基金的投資價值。基金資產的估值原則如下:
1、上市股票和債券按照計算日的收市價計算,該日無交易的,按照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計算。
2、未上市的股票以其成本價計算。
3、未上市國債及未到期定期存款,以本金加計至估值日的應計利息額計算。
4、如遇特殊情況而無法或不宜以上述規定確定資產價值時,基金管理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D. 持倉份額什麼意思
持倉份額是指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數量,基金總金額=持倉份額*基金凈值(基金凈值就是基金的價格),基金持有份額不是固定不變的。
拓展資料:
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價格,依據申購、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加、減有關費用計算。所謂申購、贖回日,指的是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購基金份額或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贖回其所持基金份額的當天。這里所說的費用,指的是基金份額申購費、贖回費。基金份額申購、贖回費等於基金份額凈值乘以申購、贖回費率。從如今的實際操作來看,基金管理人對大額申購和持有時間較長的基金份額贖回,通常有一定的申購、贖回費的優惠,申購費率隨申購量的增加而減少,贖回費率隨贖回的基金份額持有年份的增加而減少。
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直接導致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計算錯誤,可能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多付價款,在基金份額贖回時少得價款,對此基金價額持有人有權獲得賠償。根據本法第83條規定的原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根據本法的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並公告基金份額凈值,而基金託管人負責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因此,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是由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共同行為造成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受到損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其中一人賠償其損失。通常情況下,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是由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過失造成的,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賠償也只限於申購、贖回的價款和利息等直接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