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去國外出差的住宿費用如何報銷,拿回來的發票是歐元的,我如何報銷,乘以匯率報銷哪天的匯率呢管理費
換算的話應該是發票當天的日期。
⑵ 出國費用用哪個匯率折算人民幣入帳
如果你有美元現金要換成人民幣, 適用銀行現鈔買入價
如果你有國外匯來的美元在賬戶上,適用銀行現匯買入價
如果你是要用人民幣買美元現鈔, 則適用銀行的的現鈔賣出價
⑶ 出國回來時的外國發票報銷時,以何時匯率換算合適開票當月1號匯率中間價換算可以嗎
在我們國家,會計上規定必須以人民幣記賬,所以在核算外幣業務的時候就有一個外幣兌換匯率的問題。 一般這外幣兌換匯率的確定是以企業、單位自己定的,可以定是某年某月某日的銀行中間價,也可以定為是每個月月初、上個月末或每年年初、上年年末的的銀行中間價格,這都是自己定的,只是一經確定不得輕易改變。 對你提出的問題,應該是單位規定的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報銷,如果單位沒有規定,一般可以以出差那天的中間價格或報銷那天的中間價格作為兌換匯率。 我看過文件了,文件的規定是「XX去XX國家,可以用XX美元」,那自然不是當時的匯率了,而是現在的匯率,行政事業單位的,一般都是以報銷時間的匯率或購買外匯時候的匯率為准,而企業都是自己定的時間的匯率。
⑷ 個人墊付單位境外公務費用能否按匯率折算報銷成人民幣現金
可以.這個是可以的.國家沒有明殲運滾文規定說可以還是不可以悄轎.法無禁令就是可以的.不然人家出國的費用不都得自費了么.你們可以按當時發生時的匯率來計算.也可以按月初的來計算氏余.與實際報銷時此人支付的等價人民幣之間的差額走匯率損益進財務費用.
⑸ 我公司同事因公出國預借差費,回國後報銷,因匯率產生的損失應計入什麼科目應計入財務費還是差旅費
因為這是你們同事出差產生的,應該記入差旅費.
⑹ 公司派員工出國留學一年,回國報銷各項問題
出國回來的那些小票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報銷;
關於出差補助及公雜費,可以參照以下規定:
《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
(財行〔2001〕73號)
第五條 出國人員的國際旅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出國人員要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所選航線有中國民航的應按規定乘民航班機,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
(二)出國人員除黨和國家領導人及有特殊情況經批准乘坐專機外,均應乘坐國際班機和國際列車。副部級以及相當於副部級以上人員,可乘坐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艙、火車高級軟卧包廂;司局級以及相當於司局級人員可乘坐飛機公務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卧;其他人員均乘坐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卧。其所發生的國際旅費在上述標准內據實報銷。
(三)出國人員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外段超過6小時以上的按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12美元。
第六條 出國人員根據出訪任務需要在一個國家城市間旅行,應事先在出訪計劃中列明,並報本單位外事、財務部門批准。出國人員在批準的計劃內旅行,其城市間交通費憑有效的城市間原始交通票據實報實銷。
第七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的伙食費和公雜費(指用於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費等項目),按以下辦法:
(一)除特殊情況外,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均按規定的標准發給個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二)根據工作需要和特點,不宜個人包乾的代表團組,其伙食費和公雜費由代表團組統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和公雜費。
(四)黨和國家領導人率領的代表團,其伙食費和公雜費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八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的住宿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黨和國家領導人按實際開支住宿費實報實銷;副部級以及相當於副部級以上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安排,據實報銷;其他人員在規定的住宿費標准之內予以報銷。
(二)參加大型國際會議或活動的出國人員,原則上應按住宿費預算標准執行,如對方組織單位要求統一安排,亦應嚴格把關,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超出預算標準的,可據實報銷。
第九條 出國人員個人國外零用費,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每人每次出國在10天以內的,發給50美元;超過10天的,從第11天起,每人每天發給5美元。
第十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原則上不贈送禮品、不搞宴請。確有必要贈送禮品的,必須按照節約、從簡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在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收禮品的規定》(國務院第133號令)和財政部、外交部《關於對外贈送禮物金額標準的規定》[(93)財外字第834號]執行。確需宴請的,應連同出國活動計劃一並報批,宴請標准按照所在國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費包干標准掌握。
第十一條 出國人員回國報銷費用時,必須憑有效票據填報有團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國外費用報銷單(具體表格由各單位制定)。各種報銷憑證用中文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並由經辦人簽字。
第十二條 出國人員赴歐元區國家,其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開支標准均以歐元作為貨幣單位。在歐元未進入流通領域之前,出國團組可按歐元標准相應領取以固定折算率計算的當地貨幣,或直接領取美元,比價以領取經費之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布的歐元與美元比價確定。
第十三條 出國人員在有出國(境)任務的每一公歷年度內,每人可一次自費購買外匯200美元。屬於黨政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出國人員的個人自費購匯,按照《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號)中的購匯手續,由組團單位統一辦理;其他出國人員的自費購匯,按照中國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人員,均執行本辦法。
第十五條 邊境地區有頻繁出國任務的人員,其出國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由所在省、自治區財政廳(局)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出國人員執行財經紀律的教育,對出國人員違反規定的開支一律不予報銷,弄虛作假的不正當所得必須全部以外幣退賠,所購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國內市場價收取人民幣,並依照國家有關違反財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罰款。
第十七條 國有企業和其他因公臨時出國人員的各項費用開支標准,參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