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什麼時候的匯率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外匯中間價,而且要以外匯管理局的中間價為准。中間價在http://www.safe.gov.cn/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首頁右下滾動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位置查詢。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由於世界各國(各地區)貨幣的名稱不同,幣值不一,所以一種貨幣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要規定一個兌換率,即匯率。
⑵ 出口退稅發票匯率按哪天
當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的匯率。
公司普遍是中間價匯率按出口之所在的月份的1日,不是按報關當天匯率,更不是按申報退稅月的1日或當天匯率。所以出口退稅匯率應當按1月1日的USD中間價作為退稅換算人民幣之用。
⑶ 出口貨物的記賬匯率、退稅匯率及折算增值稅銷售額的匯率應如何選擇
記賬匯率,即指進出口企業採用外幣結算時記賬需要折算為人民幣本位幣時採用的匯率。根據會計准則及小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記賬匯率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也可以採用按合理的方法確定與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會計准則應用指南中規定「即期匯率,通常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增值稅銷售額折算匯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5條規定,以外幣折算銷售額的,摺合率可以選擇業務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號的匯率中間價。出口退稅匯率,即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需要把外幣離岸價即FOB銷售額採用一個匯率折算為人民幣來計算退稅。對於這個退稅折算率沒有規定採用哪個,但根據稅總發2015 162號要求,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每月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系統外幣的外匯人民幣摺合率設定。摺合率以中國人民銀行當月1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准。因此為了跟稅局審核系統對應起來,企業申報退稅時的匯率也採用1號的中間價匯率。綜上所述,在實務中,出口企業對以上幾種匯率都採用一個即按出口月份1號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中間價,如果1號遇到是節假日,則依照銀發2014 188的規定,找1號前一日的外匯牌價(若前一日仍未有匯率的,繼續往前找)作為匯率使用。有的地區採用的是出口月份第一個工作日匯率,如廣東。
⑷ 出口貨物匯率如何選擇
出口貨物匯率如何選擇?
出口貨物的匯率根據中行每個月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確定,就是每個月的記賬匯率.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外貿企業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在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時,將各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按期末時市場匯率將其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其與相對應的記賬本位幣賬戶期末余額之間差額,確認為匯兌損益.
外貿企業在對外報價和簽訂合同時,對貨幣換算原則和匯率選擇不當就會遭受損失.選擇買入價還是賣出價作為貨幣換算的匯率,依賴於決策者所依據的貨幣換算原則.
出口報關單的匯率怎麼計算?
1、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出口企業可以採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後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
2、出口企業出口銷售收入實現時應將出口銷售收入時的匯率與實際收匯時的匯率加以區別,出銷售收入入帳時以記帳規定的匯率計算,同時記應收外匯帳款.收匯結算時按當日銀行現匯買入價摺合人民幣,與對應的應收外匯帳款人民幣差額部分記入匯兌損益.結匯時銀行扣除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應做財務費用處理.
3、出口貨物銷售收入記帳時間是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定的.記帳匯率以中國人民銀行第一個工作日外匯中間價為准,也可採用變動匯率記帳,但匯率一經確定,需報主管退稅機關備案,在一個出口年度內不得任意改變.
⑸ 1月份報關,下個月開發票匯率寫多少
以當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匯率來開具出口發票。
若報關單的出口日期是在本月,則需本月開具出口發票,一般情況下,如果是25號以後的,一般是允許跨月開具的。出口發票一般以出口當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匯率來開具出口發票。但因退稅是屬地管理,上述情況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確認。
出口發票的匯率應該按出口日期開,借記「應收外匯貨款」,貸記「出口銷售收入」,同時借記「出口銷售成本」,貸記「庫存出口商品」。收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外匯貨款」;由於匯率變化發生的多收或少收,放在「出口匯兌損益」科目裡面,會計年度末結轉利潤科目。
⑹ 金蝶幣別設置為什麼有一個是期初一個是期末的啊,計算的時候是用哪一個的啊
期初設置的是你這個月使用的匯率,比如你月初美元匯率為6.428,這個月就都是用6.428,到了月末你要結賬時就要輸入期末匯率,一般是以月初第一個銀行工作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的中間價做為匯率,具體輸入期末匯率的時間要看你本月結賬的時間,如你公司是每月25日結賬,你在25日或26日憑證已經完成,就可以查好匯率輸入進去,如你月初為6.428,月末為6.427,中間的差價-0.001金蝶就會將這差價乘以你外幣賬戶本月的余額,自動生成一張匯兌損益的憑證,你就可以出報表了,下個月外幣賬戶的匯率就是6.427了
⑺ 每月出口退稅申報的匯率在哪裡查詢
每月出口退稅申報的匯率在稅務局或者稅務局網站查詢。
出口企業申請出口退稅,不僅要如實填報出口產品退稅申請表,還要附送有關資料。出口產品退稅申請表的內容,除了申請單位名稱、企業性質、開戶銀行及賬號外,要分產品填報出口產品名稱、代理出口產品證、編號、向中國銀行交單日期;
出口貨物報關單編號、出口產品計量單位、銷售數量、購進價格總額、進貨費用扣除率、應扣除進貨費用金額、計算退稅價格總額、適用退稅率和應退稅額等。附送的資料包括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發票、代理出口產品證明等。
(7)每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匯率擴展閱讀:
所需材料
1、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
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單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手續。
出口退稅隨附的材料包括以下的全部或部分單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加工單位申報資料、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及其他所需材料。
2、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
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託方退(免)稅。委託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以下的全部或部分憑證資料: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代理出口協議副本、銷售賬及其他所需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口退稅申報
⑻ 出口企業平日入賬都是用每月第一天的匯率,但是2014.11.1是周六沒有匯率,用哪個入賬
我的觀點這樣認為,不知是否妥當:
第一種情況:企業採用交易日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離交易發生日最近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第二種情況: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第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具體舉例:
①企業採用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10月12日(周六)記賬匯率採用上一個工作日10月11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1日離發生日最近。
2013年10月13日(周日)記賬匯率採用下一個工作日10月14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4日離發生日最近。
②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9月1日(周日)採用9月2日的中間匯率作為9月份記賬匯率,而不能採用8月30日的匯率,因為8月30日屬於8月份,不屬於同一個月。
同理,10月1日---10月7日國慶,10月份記賬匯率採用10月8日中間匯率,因為10月8日是10月份第一個工作日。而不能採用9月30日的中間匯率,因為不屬於同一個月份。
⑼ 會計外幣記賬匯率怎樣確定
會計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
另外,公司財務制度實際上應當規定採取哪一種匯率,業務發生日或者當期期初匯率二選一。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說明。
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
(9)每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匯率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