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我們公司給個人的傭金,怎麼做分錄,2000元錢怎麼算稅,誰來交了,謝謝大家!
應當計入「銷售費用-傭金」科目,傭金屬於勞務報酬,應當開具發票。您可以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攜帶經辦人的身份證,貴公司的書面付款證明材料或合同,代開發票。
按支付的傭金計算: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合計綜合稅率5.5%
應納稅額=11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800)*20%=240元。
合計應納稅額=350元。
在代開發票時,個人所得稅也可能採取附征的辦法,附征率在2%左右,合計綜合稅負大約在7.5%左右。
Ⅱ 傭金超出5%的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繳的時候在哪個申報表納稅調整
比如:去年房開企業與國內某知名的房屋營銷代理公司簽訂1份《房屋委託代理銷售合同》,合同金額1300萬元,支付營銷公司傭金96萬元。請問:是否超標?如何納稅調整?
答復:允許稅前扣除:1300*5%=65萬,調增=96-65=31萬
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第23行(十一)傭金和手續費支出中進行納稅調整。
Ⅲ 傭金扣除限額
由別人為公司介紹生意,生意談好了,合同簽完了,然後公司可能支付一定的中間費給他,有些人也叫手續費,其實在稅法上有個專業術語叫「傭金」。Ⅳ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項目有哪些
一、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收入類項目
1.不征稅收入:
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2.國債利息收入:
不計入應納所得稅額,但中途轉讓所得應計稅。
二、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類項目
1.職工福利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繳納的職工工會經費,要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項目處理。
4.五險一金: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機構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機構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算的數額的部分;(3)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超過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具體比例是:金融企業5:1,其他企業2:1。
6.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特別注意國稅函[2010]79號第八條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產生時間性差異。
8.罰款、罰金、滯納金:
(1)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2)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務,均屬於行政性罰款,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9.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Ⅳ 新稅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常見34個納稅調整項目!
由於稅會差異的存在,在計繳當期所得稅時,需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做納稅調增或調減處理,得出應納稅所得額,進而計算應納所得稅。實務中,大部分企業針對企業所得稅,採用的是季度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方式。在季度預繳申報時,主要以實際利潤額進行預繳,僅涉及幾項調整項目(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更多的納稅調整項目是在匯算清繳階段進行納稅調整。
企業常見的17項納稅調增項目和17項納稅調減項目。這里的納稅調增、納稅調減均是指在會計利潤上所作的調增和調減。
調增項目限額扣除
1、職工福利費,稅法規定的扣除標准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
2、工會經費,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
3、職工教育經費,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4、補充養老保險,稅法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5%准予扣除,超過部分調增;
5、補充醫療保險,稅後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5%准予扣除,超過部分調增;
6、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非關聯方),稅法准予扣除的為按照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超過部分納稅調增;
7、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關聯方),稅法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除了滿足第6條的規定之外,還需要同時滿足債資比(債務投資和權益投資的比值)的要求(2:1或5:1);
8、業務招待費,稅法規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稅前扣除,同時有限額的要求,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實際發生額的60%中的較小者;
9、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法准予扣除的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或30%);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稅前扣除;
10、公益性捐贈支出,稅法准予扣除的金額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3個納稅年度扣除;
11、會計准則規定不做視同銷售,但是稅法規定需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要按照稅法規定確定視同銷售收入以及視同銷售成本,收入調增,成本調減;
12、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以及被沒收的財物的損失,稅法不準予扣除;
13、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比如固定資產減值准備,信用減值損失准備等;
14、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15、直接捐贈的支出(除另有規定),捐贈需要經過被認可的的公益性捐贈機構,才可以在不超過限額內享受扣除;
16、煙草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得稅前扣除;
17、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向非個人代理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
調減項目: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
3、由國務院、財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過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免稅收入
4、國債利息收入
5、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
6、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7、符合條件的非盈利組織的收入;
結轉扣除
8、以前年度超支結轉至本年度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贈等,能夠調減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的前提是本年沒有超支;
虧損彌補
9、企業某一年度的虧損可以在計算下年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稅前扣除,下一年度仍然無法完全彌補的可以繼續結轉以後年度,但是一般情況下,結轉期限不超過5年,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最長可以結轉10年;
加計扣除
10、殘疾人員工資,可以加計扣除實際發生額的100%;
11、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加計扣除實際發生額的75%,形成無形資產的加計攤銷75%,滿足條件的製造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稅收優惠
12、農林牧漁業項目,部分免稅、部分減征,關注相關具體政策;
13、技術轉讓所得,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的免徵;超過500萬的部分減半徵收;
14、創投企業——抵扣所得額,企業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兩年的,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15、綜合利用資源,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16、加速折舊——固定資產,縮短折舊年限(比如不超過500萬的准予一次性稅前扣除),經批准准予採用加速折舊方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的;
17、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與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經營收入起享受3免3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