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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匯率是哪種

發布時間:2024-12-27 11:34:28

Ⅰ 哪個幣種最值錢

目前最值錢的幣種應該是科威特第納爾,目前的匯率是1科威特第納爾= 27 人民幣。

Ⅱ 雙重匯率制實行雙重匯率制的意義

雙重匯率制是一種特殊的外匯管理方式,它允許一國在官方市場和自由市場之間區分對待不同類型的外匯交易。經常賬戶的外匯交易通常在官方市場進行,採用固定的商業匯率,保持穩定。而資本賬戶和部分經常賬戶的交易則在自由市場進行,採用浮動的金融匯率,任其自由浮動。中央銀行在官方市場進行干預,確保商業匯率的穩定,而金融匯率則不受干預。


實行雙重匯率制的主要目的是應對資本自由流動帶來的匯率制度選擇困境。單一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都有其局限性,固定匯率可能無法適應國際資本流動,浮動匯率則可能引發劇烈的匯率波動。匯率對一國經濟至關重要,它影響著國際收支平衡和國內經濟的健康運行。小國開放經濟的特點意味著匯率變動受外部經濟影響,從而影響出口競爭力和國內物價。


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選擇都存在難題。固定匯率下,投機性資本流動可能導致官方儲備波動和通貨膨脹;浮動匯率下,資本流動則導致匯率劇烈波動,可能引發通貨膨脹或貿易赤字。雙重匯率制通過區分交易類型,避免了這些單一制度的問題。它允許資本流動影響金融匯率,但不會干擾官方市場的商業匯率,從而保護了本國的人均產出和出口競爭力。同時,中央銀行在控制官方儲備方面更有能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抵禦資本流動對匯率和儲備的影響。


(2)雙重匯率是哪種擴展閱讀

雙重匯率制,是一種匯率管理方式。國際投機性資本的頻繁流動,會對有關國家的國內經濟造成劇烈的沖擊,直至引發經濟金融危機。為了抵禦資本流動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一國政府除了採取常見的直接資本管制措施,即對資本帳戶的貨幣自由兌換進行數量限制外,還可選擇另一種方案,即實施雙重匯率制。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在其匯率制度發展進程中曾實施過雙重匯率制,既包括法國、義大利、比利時等發達國家,也包括墨西哥、阿根廷等發展中國家。

Ⅲ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改革歷史進程詳情!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http://..com/question/122345505.html

Ⅳ 關於國際金融問題,請教!

1.Q:簡述國際收支平衡表差額分析中的幾個主要局部差額,國際收支失衡的調節原則和調節手段?
局部差額:
1、貿易收支差額
2、經常賬戶差額
3、資本和金融賬戶差額
4、綜合差額
5、錯誤與遺漏差額
調解原則:
丁伯根法則:一國所需的有效政策工具數目至少要和想要達到的獨立經濟目標一樣多
有效市場原則:講政策用於實現其最為有效的目標
一旦國際收支失衡超過某種限度,當事國就必須進行必要的調節。在選擇調節措施時,應該注意以下原則:①按國際收支失衡的類型選擇調節方式。②調節國際收支失衡應考慮國內平衡。③選擇調節方式應注意外界反應措施。
調節手段有自動調節機制和調節政策。
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是指由國際收支失衡本身引起額國內經濟變數變動對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作用。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國際收支的調節政策有(1)外匯緩沖政策
(2)財政和貨幣政策 .
(3)匯率政策
(4)直接管制
(5)國際經濟合作

2.匯率是如何決定的?試結合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過程討論人民幣匯率是如何確定的?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一般來說,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外匯匯率是由一國貨幣所代表的實際社會購買力平價和由市場對外匯的供求關系決定的。
一國對另一國資源存在各種不同的需求,這些需要總體上表現為一個綜合的總的需求,這種外來的需求,和另一國本國的需求和供給一起,決定了兩國的匯率水平。

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第一階段在1949--1952年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此階段為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匯率的制定,基本上與物價掛鉤,此時匯率調整頻繁,幅度大。
第二階段為1953-1973年初,人民幣匯率變動呈現出基本穩定的特徵,不再充當調節對外經濟交往的工具,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始終不變,實行盯住美元的匯率制。
第三階段為1973-1980,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第四階段為1981-1984,我國實行雙重匯率制。
第五階段為1985-1993,我國實行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行的雙軌匯率制。
第六階段為1994-2005年6月,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第七階段即為2005年7月,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3.Q:投資者進行外匯市場交易的動機有哪兩個並略加解釋,介紹我們學過的5中外匯交易品種
套期保值和投機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投機指根據對市場的判斷,把握機會,利用市場出現的價差進行買賣從中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投機可分為三類:長線投機者、短線交易者、逐小利者。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
具體來說,現鈔交易 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
現貨交易 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
合約現貨交易 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
外匯期貨交易 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期權交易 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
遠期交易 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4.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內容:1、經常帳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
貨物與服務、收入、經常轉移
2、資本和金融帳戶
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3、平衡帳戶——調節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調節手段:1、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制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2、國際收支的調整政策
融資手段:外匯緩沖政策
支出—增減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
支出—轉換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1)經常賬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主要設置三個子項目:貨物和服務、收益及經常性轉移。2)貨幣和金融賬戶,資本賬戶包括資本轉移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和放棄,而金融賬戶則指一個經濟體對外資產和負債所有權變更的所有權交易。3)平衡賬戶,調節項目,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對於收支失衡的調節手段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通過在經濟運行中的某些自動調節機制,而使其得到某種程度的緩沖,甚至是自動恢復平衡,主要包括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調節機制、自動利率調節機制;另一方面就是通過國家政策,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調節,主要有:外匯緩沖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5.簡述外匯風險的規避和管理辦法

關於外匯風險規避的幾點措施
(一)加強企業防範外匯風險的內部選擇,合理選擇交易中的貨幣
(二)選擇合適的外匯交易品種
1.遠期外匯買賣
2.掉期外匯買賣,分貨幣掉期和利率掉期
3.外匯期權交易
(三)分析和預測外匯匯率變動趨勢,重視外匯的操作
外匯的正確操作也是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進出口額較大的企業。面對國際外匯市場的風雲變換,如不採取應對措施,自己手中的外匯可能就會貶值,給企業帶來損失。當然,如果我們充分利用外匯市場的波動、發揮外匯匯率這把雙刃劍好的一面,就可以取得豐碩的利得。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四)提高企業相關人員的外匯風險防範意識

外匯交易者面臨的風險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交易風險、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外匯風險管理也可以分為交易風險管理、會計風險管理、經濟風險管理。
交易風險管理:1、內部管理方法,又稱商業方法,包括合同貨幣的選擇、多種貨幣搭配、調整價格、加列保值條框等方法。2、外部管理法,又稱為金融法,它是指通過一定的外匯交易來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一類是利用遠期合約等傳統外匯交易,一類是利用貨幣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此外,貨幣市場法也是常用的防範交易風險的手段。
會計風險的管理一般有兩種:缺口管理法和合約報執法。前者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在總額上的平衡來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後者則帶有一定的投機性。
經濟風險的管理:從調整收入和成本兩方面進行,防止匯率變動造成未來現金流入量的減少。生產策略:1、海外建廠策略2、里獲得采購策略3、提高生產效率,加強產品開發,實現產品的多元化。同時還有市場策略和財務策略。

6Q: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匯率形成是由外匯市場上的需求與供給決定的。

在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的條件下,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在實質上仍是由政府決定,而不是國際匯市波動因素作用的結果。這是一種由政府確定匯率,並實施行政管制的、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的穩定型匯率機制,又稱盯住美元匯率。其最重要的特點是不論其他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人民幣兌換它們的比價都是從它們兌換美元的比價換算而來。
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如何形成: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如何形成答案二:匯率形成以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為基礎。外匯指定銀行在中央銀行規定的交易頭寸內進行銀行間外匯買賣,形成市場供求,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人民幣對外幣的市場價格。人民銀行根據前一營業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形成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加權平均價,公布當日主要交易貨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公布的基準價,根據國際主要外匯市場的行情,套算出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匯價。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確定掛牌匯率,對客戶買賣外匯。

7Q: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的資金來源和主要業務是什麼?
IMF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份額、借款、捐款、出售黃金所得的信託基金以及有關項目的經營收入。
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指成員國參加IMF時所要認繳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借款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與成員國協議,向成員國借入的資金。信託基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它六分之一的黃金分4年按市價出售所得的利潤。
業務活動:1、匯率監督與政策協調2、儲備資產的創造與管理3、貸款業務

世界銀行集團
資金來源:1、成員國繳納的股金2、發行債券3、債權轉讓4、業務凈收益
業務活動:世界銀行通過提供貸款、政策咨詢和技術援助,支持各種以減貧和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水平為目標的項目和計劃。 向成員國尤其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業務。
其貸款業務主要有項目貸款、非項目貸款、聯合貸款、第三窗口貸款等幾種類型。



8.國際儲備有哪些組成部分,是如何管理的?
國際儲備的組成部分有1、黃金儲備(是指一國貨幣當局作為金融資產持有的黃金。顯然,非貨幣用途的黃金不在此列);2、外匯儲備(由各種能充當儲備貨幣的貨幣構成。只有那些可自由兌換的、被各國普遍接受的、價值相對穩定的貨幣才能充當儲備貨幣); 3、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也叫普通提款權,是指會員國在IMF的普通資金賬戶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資產); 4、特別提款權(是一種依靠國際紀律而創造出來的儲備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應考慮國際儲備的需求和供給因素,利用進口比率法、國際收支差額法、貨幣供應量法
或成本-收益法確定適度國際儲備量。
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首先黃金的儲備數量不宜過多,應保持穩定 。其次,外匯儲備應進行幣種管理,考慮①對外貿易支付所使用的幣種; ②償還外債本息所需的幣種;③政府幹預外匯市場、穩定匯率所使用的幣種;④各儲備貨幣利率與匯率變化的對比;⑤儲備貨幣的多元化等因素。由於國際儲備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因而各國貨幣當局更重視流動性。按照流動性的高低把儲備資產劃分為三級:一級儲備,主要是現金和准現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國庫券、商業票據等。 二級儲備,主要是中期債券;三級儲備,主要是長期投資工具

一個國家的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是對國際儲備規模的選擇和調整,解決如何確定和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水平,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解決如何實現儲備資產結構上的最優化問題,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通過國際儲備管理,一方面可以維持一國國際收支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一國國際儲備的使用效率。

9.哪些交易行為會引起外匯現貨市場的供給和需求
即期外匯交易:即期外匯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
套利:套利( arbitrage):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
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外匯市場的外匯差價,在某一外匯市場上買進某種貨幣,同時在另一外匯市場上賣出該種貨幣,以賺取利潤。在套匯中由於涉及的外匯市場多少不同,分為兩角套匯、三角套匯和多角套匯。

論述
1、 試分析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演變過程、我國已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此次金融危機。
原因:本次金融危機是從美國次貸危機演化形成的,但並不僅是金融層面的事情,其有著深刻的經濟和金融根源。
1、從宏觀經濟層面看:
(1)美國「低儲蓄率和財政、經常項目雙赤字」的經濟結構不可持續。近年來美國的儲蓄率一直在下降,巨額「儲蓄-投資」缺口依靠經常項目赤字和政府財政赤字來融資。在美國經濟結構中,消費佔GDP比重達70%左右,大大高於一般發達國家50-60%的水平;居民儲蓄率2000年以來平均僅為1.5%,大大低於一般發達國家5-10%的水平;家庭和政府的高消費均靠負債來維持,家庭債務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001年為101%,目前已達到138%,聯邦政府債務佔GDP的比重2000年為60%,目前為73%,;經常項目維持巨額赤字,佔GDP比重從2001年的3.4%上升至2005年的6.6%。這樣一種經濟結構是不可持續的。
(2)為刺激經濟增長而採取的鼓勵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導致了地產泡沫。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滅和2001年「9?11」危機爆發後,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美國試圖通過刺激房地產業發展而重振經濟。美國政府通過房利美和房地美兩大准政府機構,大量購買次級按揭貸款,鼓勵信貸機構發放住房按揭貸款。這些經濟刺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預期效果,但也埋下了隱患。
(3)過於寬松的貨幣政策造成全球流動性泛濫。美國在2001年以後採取了不合理的貨幣政策。美聯儲連續13次下調基準利率,使聯邦基金利率在2003達到了1%的歷史最低水平,並維持一年之久。市場過多的流動性使標准普爾指數從2002年10月份的777點飆升到2007年1月的1565點,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從2000年25美元/桶上升到2008年7月的147美元/桶,美國二手房平均價格也從2000年的13.5萬美元/套上漲到2006年7月的23萬美元/套。
2、從微觀的金融運行機制來看:
(1)信貸機構違背信貸基本原則,沒有對信用狀況較差的客戶群體進行認真篩選,導致其中一些不合格客戶也獲得了房屋按揭貸款。這一方面由於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漲,商業銀行對客戶本身的資信狀況有所忽視;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按揭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出售,使風險轉移出去,因此沒有動機去認真篩選。
(2)金融機構為追逐利潤偏離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盲目發展衍生產品,導致了信用資產泡沫。先是商業銀行把抵押貸款證券化,出售給投資銀行、私募基金等金融機構,而投資銀行又把這些資產重新組合成新的債券CDO,並再次出售,經過多次復雜衍生後,各級投資者已經看不到基礎產品了,難以確定風險點。
(3)監管當局的失職。監管當局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缺乏有效的控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信貸資產的資本充足率至少為8%,但卻沒有對表外資產做出類似規定,導致衍生品普遍具有很高杠桿比率,如美林、雷曼兄弟的衍生產品杠桿約為30倍左右。此外,監管當局對有系統性影響的大型金融機構的風險缺乏有效監測。
在全球經濟高度一體化的今天,我們接受了全球化帶給我們的福祉和利益,但同時也必須承受全球化帶給我們沖擊。這次危機之所以給全世界帶來如此大的影響,關鍵在於這次是作為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美國出了問題,波及全球。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世界經濟結構的不均衡和國際貨幣體系的不合理。世界經濟的一端是發達國家的低儲蓄高消費,一端是發展中國家的高儲蓄低消費;一端是發達國家占據有高附加值的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一端是發展中國家占據產業鏈的低端——製造業。發展中國家形成國際收支雙順差,積累了高額的美元外匯儲備,這些外匯儲備又通過購買美國國債迴流美國,並支撐了美國政府和居民的負債消費。「窮國」支援了「富國」。美國的巨額經常項目赤字和財政赤字通過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的主導地位由全球人來「買單」了

演變過程:縱觀美國金融危機的發展過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7年8月——2008年9月中旬,危機表現為一場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集中於次貸相關的結構性金融產品。第二階段為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雷曼的破產引發了金融市場大面積信心危機,流動性緊縮從貨幣和信貸市場迅速傳遞到全球金融市場,使得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上升成為全球性金融危機。第三階段為2008年10月中旬至今,黯淡的宏觀經濟前景導致銀行的資產繼續下跌,而銀行虛弱的資產負債表又迫使其進一步削減信貸規模,形成了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的下降螺旋關系。

措施:針對金融危機的經濟萎縮,失業增加等負面影響,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應該說這些政策措施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失業、國際收支4方面的國家宏觀經濟目的都相關,都會正面影響:
以上為主要的財政政策
(1)寬松的財政政策:減少稅收(已實施了證券交易稅的下降和利息稅的取消),擴大政府支出(40000億拉動內需正在實施中);
(2)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3)減少企業負擔:勞動法的調整等;
(4)加強公共財政的社會保障/醫療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穩定.
(5)產業振興計劃.
以下為貨幣政策
(1)貨幣政策則從2008年7月份就及時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減公開市場對沖力度,相繼停發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減少1年期和3個月期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頻率,引導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適當下行,保證流動性供應。
(2)寬松的貨幣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連續下調基準利率,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率的下降,貸款基準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場貨幣供應量,擴大投資與消費。
(3)2008年10月27日還實施 首套住房貸款利率7折優惠;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
(5)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災區重建、「三農」、中小企業等貸款。
(6)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7)對外經濟合作與協調(如中日韓之間的貨幣互換等) 。

2、 分析我國改革開放前後利用外資情況,利用外資的利弊,並展望起發展趨勢。
? 1、利用外資情況
? 緩慢增長階段,50年代十幾億美元,主要是東歐前蘇聯的政府貸款;60年代以分期付款方式從日本和西歐引進技術;70年代繼續以分期付款方式引進外資。這一階段引進外資的特點是規模不大、結構單一、發展緩慢。原因有特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想法偏激
? 加速增長階段。
? 2、利用外資評價
? (1)總量評價和結構評價。
? 從外資來源國別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點;從外資投向行業結構看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在三個產業間高度失衡,而且在產業內部也不均衡;從投向地區看80%以上集中在東部,60%集中在上海
? 2)經濟評價與非經濟評價
? 經濟增長效應。勞動、資本和綜合要素是推動一國經濟增長的三大要素,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富裕,但資本嚴重不足,利用外資可以彌補儲蓄缺口和外匯缺口,促進經濟增長。對我國而言,外資的這一歷史使命已經過去,引進外資由彌補傳統型缺口轉化為彌補現代型缺口,即管理缺口和技術缺口。
? 國際收支效應。
? 技術進步效應。提高技術門檻,發展高新技術企業,促進東道國發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通過培訓和管理本地化提高管理人員水平。
? 結構重組效應。包括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向競爭型轉變)、產業結構重組和進口重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由消費型轉變為生產型)
? 產業帶動效應。外商直接投資通過後向關聯、前向關聯和旁側關聯等可以迅速提高東道國一個產業群落的整體實力。我國此方面較差,原因有:加工貿易比重過高和國產率水平較低,一則外方不願意國產化,二則國產化的成本高、質量差。
? 就業效應。擴大就業、轉移就業和擴大失業。
? 非經濟效應:機制轉換效應、倒逼改革效應、擴大開放效應、觀念更新效應、收入分配效應和激活企業創新效應。
? (3)代價評價。
? 優惠政策減少了財政收入。
? 配套資金投入(1:10)引進外資越多國內資金越緊張 國有資產流失
? 高進低出損失,結果為境內虧損境外贏利、中方虧損外方贏利 四假問題損失:假合資、加虧損、加出口、假破產 稅收流失 利潤匯出 環境污染

一、名詞解釋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居民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的系統記錄。
國際收支平衡表:是一國將其在一定時期內各種對外經濟交易的內容,按照經濟分析的需要設置項目,並採用復式記賬法編制的統計報表。
經常帳戶:指一定時期內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往來項目,是對實際資源在國際間的流動行為進行記錄的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益,經常轉移。
資本和金融賬戶:反映資產所有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即國際資本流動,包括資本流入和流出。
平衡項目:是一個為了平衡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缺口」 而設置的調節性項目,包括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兩個子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帳戶:一國貨幣當局直接掌握並可隨時動用的,主要用於平衡國際收支和穩定匯率的系列金融資產。
國際收支失衡:國際收支失衡是指一國經常賬戶、金融與資本賬戶的余額出現問題,即對外經濟出現了需要調整的情況。
外匯緩沖政策:是指各國政府調節國際收支失衡,運用官方儲備或臨時向外籌借資金來抵消超額外匯需求或供給的一種調節政策。
國際清償力:是一國結算對外債務的一切金融能力,或國際資金的籌措能力。
國際儲備:指各國政府為了彌補國際收支赤字,保持匯率穩定,以及應付其他緊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國際間普遍接受的所有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是指一國政府以及貨幣當局根據一定時期內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和經濟發展要求,對國際儲備規模、結構最優化、高效化的整個過程。

Ⅳ 匯率制度的制度分類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早期,成員國很難找到一個與其國際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價,以及伴隨貨幣危機而來的對平價的重新調整,人們由此開始了對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持久爭論。傳統上的匯率制度分類是兩分法: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或彈性匯率),這也是最簡單的匯率制度分類。但固定或浮動的程度是很難掌握的,在固定匯率或浮動匯率之間還存在眾多的中間匯率制度。在20世紀90年代早期,有兩種方法運用於事實上的匯率制度分類:一種方法是通過官方儲備和利率的變化來分析中央銀行的干預行為(Popper,1994);另外一種方法是通過檢驗匯率平價的變化,來對匯率政策的結果進行經驗性分析 (Frankel,1993)。日以後的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除了RR分類以外,一直是這兩種分類方法的應用和延伸。
匯率制度分類最根本的問題是基於何種匯率進行分類。現有文獻對匯率制度分類的歸納,一般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基於事實上(de facto)的分類;另一種是基於各國所公開宣稱的法定上(de jure)的分類。由於這兩種分類都是基於官方匯率的分類,所以這一歸納存在著局限性,還應進一步擴展。從經濟學最核心的一個命題一市場調節還是國家干預——出發,最根本的出發點應該是基於市場匯率還是基於官方匯率來進行分類。 (一)IMF的分類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時代,IMF把匯率制度簡單地分為釘住匯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後。IMF則不斷地細化匯率制度分類。IMF原來對各成員國匯率制度的分類,主要依據的是各成員國所公開宣稱的匯率制度;但純粹依賴各成員國所宣稱的匯率制度的分類,具有事實做法和官方宣稱經常不符的局限性。
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別對基於官方宣稱的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進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匯率;
(3)傳統的釘住匯率;
(4)有波幅的釘住匯率;
(5)爬行釘住匯率;
(6)有波幅的爬行釘住匯率;
(7)管理浮動匯率;
(8)完全浮動匯率。
IMF(2006)強調,它的分類體系是基於各成員國真實的、事實上的安排;這一安排已被IMF所認可,而不同於各成員國官方宣稱的安排。這一分類方案的基礎是匯率彈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種正式的與非正式的對匯率變化路徑的承諾。引人注目的是,IMF從2001年開始將匯率制度分類與貨幣政策框架聯系在一起,即在對各成員國進行匯率制度分類的同時,也對其貨幣政策框架進行分類。IMF認為,不同匯率制度的劃分還有助於評價匯率制度選擇對於貨幣政策獨立性程度的含意。該分類體系通過展示各成員國在不同貨幣政策框架下的匯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這兩個分類標准,從而使得分類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匯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貨幣政策框架相容。據此,IMF對其分類作了較小調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類是:
(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41個成員),主要有美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
(2)貨幣局安排匯率(7個成員);
(3)其他傳統的固定釘住安排(42個成員);
(4)水平帶內釘住匯率(5個成員);
(5)爬行釘住匯率(5個成員);
(6)爬行帶內浮動匯率(1個成員);
(7)不事先公布干預方式的管理浮動制(52個成員);
(8)獨立浮動匯率(34個成員)。
如果將上述匯率制度劃分為硬釘住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那麼硬釘住制包括(1)和(2),中間匯率制包括(3)至(6),浮動匯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類,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間匯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斷縮減,並不斷向硬釘住和浮動集聚。但是,中間匯率制度仍然沒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間匯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員國中的比重為28.4%,無法證明「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類(GGOW分類) Ghosh等人(1997)認為,事實分類和法定分類各有優缺點,他們試圖將兩種分類方法綜合在一起。但實際上,他們主要採用的還是基於IMF各成員國中央銀行所公開宣稱的法定分類,其宏觀經濟數據也主要來源於IMF的資料庫。
GGOW分類有兩種:
一種是三分法,即釘住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另一種是更加細致的九分法,即釘住匯率制包括釘住單一貨幣、釘住SDR、其它公開的一籃子釘住和秘密的一籃子釘住,中間匯率制包括貨幣合作體系匯率、無分類的浮動匯率和預定范圍內的浮動匯率,浮動匯率制包括無預定范圍內的浮動匯率和純粹浮動匯率。
Ghosh等人並沒有對各國匯率制度進行具體分類,其主要目的是檢驗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表現之間的關系。
(三)Frankel的分類Frankel(1999)認為,匯率制度是一個連續統一體,由最具剛性的到最具彈性的匯率安排依次是:貨幣聯盟匯率(包括美元化匯率)、貨幣局匯率、「真實固定」的匯率、可調整的釘住匯率、爬行釘住匯率、一籃子釘住匯率、目標區或目標帶匯率、管理浮動匯率和自由浮動匯率。隨後,Frankel(2003)又對匯率制度分類作了調整和細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彈性的到最具剛性的匯率安排依次是:
(1)浮動匯率,包括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類;
(2)中間制度匯率,包括目標區或目標帶匯率(細分為Bergsten-Williamson目標區和Krugmen-ERM目標區兩種)、爬行釘住(細分為指數化的釘住和預先申明的爬行)、一籃子釘住和可調整的釘住四類;
(3)嚴格固定,包括貨幣局匯率、美元化匯率(或歐元化匯率)和貨幣聯盟匯率三類。
Frankel認為,中間制度和浮動的分界線在於中央銀行的外匯干預是否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中央銀行雖然偶爾干預外匯市場,但並沒有聲明任何目標的國家應當歸類為浮動。嚴格固定和中間制度的分界線在於對固定匯率是否有一個制度性承諾;若有的話,就是嚴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類只是對IMF分類的一 種修正和理論描述,並沒有自己分類的詳細標准,更沒有據此對各國的匯率制度進行具體分類。按照Frankel的看法, 「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或「中空論」) 和世界上的貨幣會越來越少的觀點是完全站不住腳的。Frankel認為,世界貨幣池類似於馬爾可夫靜態平衡過程,獨立的貨幣總是會被創造、消失或在匯率制度之間轉換,但池子里的貨幣大體保持穩定。
(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類(LYS分類) 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類是基於事實上的分類,它與IMF早期的基於各國所公開宣稱的法定上的分類不同。三個分類變數是:
(1)名義匯率的變動率;
(2)匯率變化的變動率;
(3)國際儲備的變動率。
分類的依據是:在固定匯率制下,國際儲備應該有較大變化,以減少名義匯率的變動性;而彈性匯率制則以名義匯率的持續變動和相對穩定的國際儲備為特徵。因此,這三個變數的組合足以決定各個國家的匯率制度歸屬。LYS分類使用聚類分析方法,計算了1974~2000年向IMF報告的所有183個國家的數據,因此避免了研究者選取分類變數時的隨意性。LYS分類有兩個:一個是四分法,即浮動匯率、骯臟浮動匯率、爬行釘住匯率和釘住匯率;另一個是三分法,即浮動匯率、中間匯率制和[[硬釘住匯率]]。
LYS分類和IMF分類高度一致,大約2/3的觀測值是相同的。LYS分類發現了幾個事實:
(1)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的20年間,固定匯率制的數量確實在下降;但在20世紀90年代,相比較IMF的分類而言,固定匯率制卻相對穩定。他們把這一現象叫作「隱蔽釘住」 (hidden pegs)或「害怕釘住」。在他們的研究中,公開報告中採取中間匯率制度或彈性匯率制度而實際上採取釘住匯率制度的國家比例,已從20世紀80年代的 15%上升至90年代的40%。但「害怕浮動」和「隱蔽釘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動,但為了通貨膨脹目標制和金融穩定性而將浮動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後者是指想要釘住,但為了使投機性沖擊的成本更高而允許一定程度的匯率波動。許多使用匯率作為名義錨的國家,特別是小型開放經濟體,為了避免投機性沖擊所帶來的匯率制度的脆弱性,傾向於迴避對匯率水平的公開承諾。
(2)傳統的或爬行的釘住等中間匯率變得越來越少,從而證實了「中空論」(Eichengreen,1994)或「兩極論」 (Fiseher,2001)的存在。怛是,「中空論」對於非新興市場非工業化國家是不成立的,這表明了對國際資本流動的開放對於經濟發展是必須的。
(3)「事實」上的浮動,其匯率的變化率很小。那些宣稱浮動的國家,為了穩定匯率而經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預措施,從而證實了「害怕浮動」的存在,而且「害怕浮動」早在20世紀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現象(Calvo和Reinhart,2000)。
2291個分類觀測值的分布情況,並與 IMF的分類作了比較。從表中可以看出,工業化國家更傾向於使用浮動匯率制,而非工業化國家更傾向於使用中間和固定匯率制;31.8%的工業化國家是固定匯率制,而非工業化國家的這個比例是48.1%。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總的來說支持了「兩極論」的觀點。
相比較其他分類,LYS分類有如下進展:
(1)通過聚類數據的識別,使分類方法更具客觀性:
(2)權衡了分類結果和政策變數的關系;
(3)為今後的進一步經驗分析提供了綜合資料庫;
(4)對匯率制度做出了實際的評估;
(5)通過兩輪的分類步驟,可以辨別不同匯率制度所面臨的沖擊強度,從而克服了無關性假設帶來的偏差,特別是匯率制度對其他變數的影響只有在較高變動率水平上才顯著這樣的假設。但是,由於LYS分類是基於日歷年度的,所以在匯率制度發生變化或貨幣貶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另外,許多觀察值的分類也是值得懷疑的,甚至有6%的觀測值是無法分類的,例如中國和印度的匯率制度在20世紀90年代就有許多年份是不能確定的。
(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類(RR分類) 無論是基於法定的匯率制度分類還是基於事實的匯率制度分類,都是僅僅依賴於官方匯率的分類。Reinhart和Rogoff(2004)認為,復匯率制不但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期間還是之後。都是廣泛存在的。他們使用了 1946~2001年153個國家由市場決定的平行匯率的月度數據(以五年為計算期限),對匯率制度進行了分類。RR分類在方法上有兩個創新:第一個創新是首次採用了平行和雙重市場匯率的數據。這些市場不但在發展中國家,而且在一些發達國家也是相當重要的。Reinhart和Rogoff認為,在大部分復匯率或雙重匯率經濟體中,雙重匯率或平行匯率相比較官方匯率而言,不僅是更好的貨幣政策的風向標,而且是最具經濟意義的匯率。因此,RR分類的主要依據是由市場決定的匯率,而不是官方匯率。第二個創新是發展了各國詳細的匯率制度安排和相關因素(例如匯率管制和貨幣改革)的歷史年表,並通過使用一套描述性統計學方法,區分了官方宣稱的法定匯率和實踐中的事實匯率之間的差別。RR分類把這種分類命名為自然分類,並把匯率制度劃分為14種類型(如果把超級浮動作為一種獨立的類別,則有15種),同時把這14種類型再歸納為五大類,這樣就可與IMF的分類作比較。RR分類最有特色的分類是增加了自由跌落,其數據來源與其他分類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Pick貨幣年鑒」、Pick黑市年鑒」、「世界貨幣報告 」、IMF和各國央行的數據。
從RR的自然分類可以看到,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1974~1990年和1991~2001年兩個階段具有兩個發展趨勢:
(1)自由跌落在匯率制度中都是重要的種類,在前一階段佔12%、後一階段佔13%。對於20世紀90年代的轉型國家而言,40%的國家是屬於自由跌落的。
(2)與官方匯率的世界貨幣史相比較,匯率制度向彈性匯率制聚集。有限的彈性——在自然分類中主要是實際爬行釘住——變得更加重要,而在官方匯率分類體系 (指IMF分類)中是微不足道的。在過去的1991~2001年間,釘住制是最為重要的,其次就是有限的彈性。另一個令人吃驚的差異是自由浮動的重要性在下降。在1991~2001年間,按照官方匯率分類,30%多的國家屬於自由浮動;而按照自然分類,只有不到10%的國家屬於自由浮動。這進一步證明了「 害怕浮動」的存在。實際上,自由跌落的國家要多於自由浮動的國家。另外可以看出,無論考不考慮自由跌落,RR分類並不支持「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
自然分類與官方匯率分類有很大的差異,兩者的相關系數有0.42,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匯率制度分類上分歧巨大。這充分說明了在發展中國家平行市場的普遍性。RR分類還得出了一個與通常想像大不相同的結論: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前和瓦解後,匯率制度的變化很小,這說明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對匯率制度的影響不大。RR分類的最大優點是克服了分類者的主觀判斷,並且對匯率制度的細微差別做了區別。特別重要的是,它對歷史事實做了一個詳細的梳理,縱橫結合,較為科學合理。
(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類(CD分類) Courdert和Dubert(2004)的分類發展了事實分類方法,提出了區分事實匯率制度的統計方法,並將匯率制度分為浮動匯率、管理浮動匯率、爬行釘住匯率和釘住匯率四種類型。如果按照三分法,中間匯率制度包括管理浮動和爬行釘住。其分類的依據和LYS分類相似,主要考慮了名義匯率和官方儲備的變動率,並通過四個分類步驟,檢驗了數據的序貫性。
在CD分類中,浮動匯率的國家比IMF和LYS分類要少得多,這進一步證明了「害怕浮動」的存在。同時,CD分類還證實了亞洲國家的貨幣普遍釘住美元,幾乎65%的匯率制度是釘住或是爬行釘住美元的。與RR分類不同,CD分類使用的是季度數據,所以能夠觀察到匯率制度的年內變化,並將時間序列數據處理為不同的分布情形,在一定的自由度下檢驗原假設是否成立。CD分類結果與RR分類很相近。這一分類的特點是區分了爬行釘住和管理浮動,並確認了貶值的存在。
(七)Dubas、Lee和Mark的分類(DLM分類) DLM分類是基於有效匯率的事實上的分類。Dubas、Lee和Mark(2005)的創新點就在於將有效匯率的變動率作為分類的決定因素,而以往的文獻強調的是相對於錨定貨幣的雙邊匯率變化。他們提出了三個理由:
(1)一些保持硬釘住的國家,其有效匯率比雙邊匯率更不穩定,例如阿根廷;
(2)那些與錨定貨幣國雙邊貿易額較小的國家,雙邊貨幣匯率的變動是無關緊要的;
(3)在各國中央銀行日益分散它們的主要以美元標價的儲備資產時(例如韓國),評價匯率穩定性的多邊方法是有用的。根據他們的計算,在172個可獲得數據的國家中,有92個國家的有效匯率變動率大於雙邊匯率變動率,其中有12個是OECD的成員國。從匯率制度的發展來看,在20世紀70年代,固定匯率的比例有減少的趨勢,但在80年代和90年代卻保持穩定,並一直在各種匯率制度中占最大比重。
相比較LYS或IMF分類,有效匯率分類與RR 自然分類的一致性較高;LYS或IMF分類與有效匯率變動性不相關。基於Ghosh等人的法定分類,DLM分類按逐漸增強的匯率穩定性將匯率制度分為6 種:
(1)獨立浮動;
(2)管理浮動匯率;
(3)按照既定指標的調整;
(4)合作安排;
(5)有限彈性;
(6)貨幣釘住。
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1)和(2)屬於浮動匯率, (3)和(4)屬於中間匯率, (5)和(6)屬於固定匯率。按照這一分類,不同組別的分類結果顯示,非工業化國家採用的匯率制度中。比率較高的是有限彈性和合作安排;而工業化國家則是合作安排和有限彈性。沒有發生危機的匯率制度中,有限彈性和合作安排的比率較高;而獨立浮動和管理浮動下,危機發生的比率較高。 以上匯率制度的分類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共同點:首先,基本上都承認浮動匯率、中間匯率和硬釘住三種基本匯率制度的劃分,這在學術界和政策界都取得了共識,同時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匯率制度分類的可比性。其次,各種匯率制度分類均充分證明了「害怕浮動」現象的存在。再者,基本上都朝著事實分類的方向收斂,至少是考慮到了匯率制度上「做的」(Deeds)和「說的」 (Words)的差異性。然而,不同之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具體有以下四點。
1各種匯率制度分類的相關性較低。RR分類與DLM分類的相關度最高(0.527),RR分類與IMF分類的相關度最低(0.184),這說明現有的各種分類方法存在很大的差異性。
2CD分類與IMF和LYS分類由於在方法上和考察樣本范圍上的差異,所以分類結果也有所不同。
3IMF分類,由於主要是基於各國的官方聲明,因此與其他分類方法相比高估了純粹浮動的比例(因為有「害怕浮動」的廣泛存在)。
4IMF和LYS分類都沒有考慮到貨幣貶值或自由跌落的特殊情形。當這兩種情況發生時,往往伴隨著激烈的經濟衰退。
總的來說,IMF分類、RR分類和LYS分類是迄今為止最為詳盡的匯率制度分類;RR分類還兼具事實分類的優點,故已有一些經驗性研究均採用了RR分類結果。DLM分類對大國的匯率制度研究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因為大國的貿易夥伴的多樣化程度要比小國復雜得多。考慮多邊匯率而不僅僅是與主要貨幣的雙邊匯率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效匯率的概念需要進一步拓展。 DLM分類使用的權重是商品貿易地理分布的比例,然而在當今服務貿易快速發展,特別是國際資本市場日益一體化的今天,計算有效匯率也應包括服務貿易和資本流動地理分布的權重。
由「做的」和「說的」不同而導致的法定分類的缺陷之外,現有匯率制度分類還存在著如下一些缺陷。
1、沒有共同的、核心的分類標准和分類方法。相互之間可比性較差。哪些核心因素決定匯率制度的變化,這應該是匯率制度分類理論的基礎;但由於匯率決定理論還不成熟。匯率制度分類方法還有待發展和創新。
2、主要是運用統計學方法進行事後分類,而統計檢驗的一個弱點是:哪怕是自由浮動的匯率,如果它反映了經濟的基本面,其變動率也有可能較低;而釘住匯率如果脫離了經濟的基本面,也難免會頻繁變動。甚至出現自由跌落或貶值。同時,國際儲備不僅僅是一種外匯干預資產,還是一種支付手段,與匯率制度的關系有可能是間接的,這一點在發展中國家更為明顯。因此,以匯率或國際儲備的變動率作為統計分類的標准難免會出現偏差。
3、現有分類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即都只是考慮了名義匯率而不是實際匯率;如果是考慮實際匯率的話,結論可能又會不一樣。
匯率對市場的影響
對市場的影響主要受到兩個方面因素決定,一是匯改帶來的匯率調整空間,二則是匯改帶來的資產增值收益。
就匯改的空間而言,人行的發言人強調此次在2005年匯改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人民幣匯率不進行一次性重估調整,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這實際上就是給漸進式推進的匯改定調,也間接提示匯率的浮動空間不會太大。實際上,這也非常符合如今國際國內經濟復甦進度緩慢,需要一個相對穩定環境的客觀現實。
在匯率調整空間不大的背景下,又恰逢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帶來的資產價格調整,人民幣資產價格的波動風險甚至大於匯改帶來的收益,因此總體資產增值收益也不大。
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次匯改對市場的直接影響有限,更多體現在短期心理層面,不會對市場產生明顯的中期影響。
總之,匯率制度分類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今還沒有形成一個被廣泛接受的客觀性標准和分類方法。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各種分類方法既需要取長補短,還取決於匯率決定理論的進一步發展。

Ⅵ 外資入股10000美元,假如換算比率是1美元=7人民幣,雙方約定合同入股60000元,會計分錄怎麼做

入股應該按照收到「投資當天銀行的即期匯率」入賬,所以應該是
借:銀行存款 70000
貸:實收資本 70000

Ⅶ 世界上哪種貨幣最值錢啊,哪位知道告訴一聲,謝謝

不是歐元 不是英鎊 更不是美元

他就是科威特第納爾

科威特1939年正式淪為英國「保護國」,原使用印度盧比。1961年4月1日,科威特開始
發行科威特第納爾,取代「特種印度盧比」,按1盧比兌75費爾收回盧比。同年6月19日,
科威特宣告獨立。1963年4月26日,規定第納爾含金量為2.48828克,官方匯率為:第納爾
兌1英鎊,兌2.80美元。1967年,英鎊貶值,科威待宣布第納爾含金量及對美元平價不變。
1971年8月15日,美元停止自由兌換後,8月23日科威 特宣布第納爾釘住英鎊。同年12月1
8日美元貶值,12月21日科威特宣布第納爾含金量不變。1972年6月23日英鎊浮動後,6月2
4日科威特宣布第納爾不再釘住英鎊改與
美元掛鉤。1973年2月12日美元再次貶值後,2月14日科威特宣布第納爾含金量不變,對美
元升值11.11%。1975年3月17日,第納爾不再釘住美元,實行有控制自由浮動,與一攬子
貨幣掛鉤(貨幣有英鎊、荷蘭盾、法國法郎、瑞士法郎、原西德馬克、日元等)。1984年
4月9日,實行雙重匯率制,即貿易匯率和金融匯率。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後,曾宣布從9月24日起,取消科威特第納爾,兩國
貨幣兌換率為1:1,兌換日截止到10月16日。1991年21月28日威特解放後,主要銀行於3月
24日開始營業,中央銀行宣布從即日起開始使用新的科威特第納爾。新幣與舊幣圖案一樣
,但顏色不同。新幣與美元比價為1第納爾兌換2.875美元,舊第納爾與美元的比價為1:3.
4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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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雙重匯率是哪種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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