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查詢基金持倉明細
可以通過支付來寶查詢,具源體的查詢方法為:
1、在手機上打開支付寶應用程序。
2. 基金重倉股什麼時間公布
基金重倉股一般是公布上個季度的持倉,時間差不多是一個半月後,如第一季度的持倉,一般是在4-5月份才會有公布
3. 各基金第一季度的持倉情況大約什麼時候會公布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季度報告,
並將季度報告至少登載在一種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上。
在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季度報告最小字型大小為標准五號字
報告應披露以下內容:基金簡稱、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報告期末基金份額總額、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業績比較基準(若有)、風險收益特徵(若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名稱等內容。
報告應列示本報告期的下列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基金本期凈收益、基金份額本期凈收益、期末基金資產凈值、期末基金份額凈值等。
簡要介紹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小組成員)情況。
報告期內基金運作的遵規守信情況作出說明;若存在違法違規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諾的,應就有關情況作出具體說明,並提出處理方法。
結合宏觀經濟情況及證券市場情況,對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作出說明與解釋。
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應按《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4號<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編制及披露>》等相關規定披露以下內容:
(一)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二)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若有股票投資)。
(三)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若有股票投資);指數基金若兼具積極投資和指數投資的,應分別按積極投資和指數投資列示前五名股票明細。
(四)報告期末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五)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六)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報告應列示本報告期內基金份額的變動情況(報告期內合同生效的基金,應披露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的變動情況),至少包括:本報告期期初(或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額總額、報告期末基金份額總額、報告期間基金總申購份額、總贖回份額
4. 某支基金公布的持股信息在哪裡可以看到一般幾月幾號公布
基金的持股信息在每個基金公司的網站公告裡面可以看到,基金每季、每半年、每年都有定期報告。裡面會有基金的持股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九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5. 基金什麼時候公布最新持倉
大多數封閉期基金,都會在周五的時候,更新最新的持倉的。也有例外,可能會在封閉期結束才會更新持倉。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6. 基金持倉明細只能查到其持有的前十大股票嗎
1、基金持抄倉明細只能查到其襲持有的前十大股票。基金詳細的持倉情況屬於商業機密,都查不到。
2、基金重倉就是基金持有某隻上市公司大部分流通股票,指被大機構 大基金大量持有 重倉買入的股票。一個股票被多家基金公司重倉持有並占流通市值的20%以上即為基金重倉股。也就是說這種股票有20%以上被基金持有· 就是基金重倉股有可能上漲·
7. 一季度基金持倉什麼時候公布
基金的季報時點肯定是每個季度末的情況,但是公布出來就是下個季度了,比如一季度季報是在四月二0日左右公布,所以只能說是上個季度末的持倉。 公募基金是不允許隨時公布持倉信息的,這可能會損害投資者利益。極端角度考慮,如果你可以時時刻刻知道基金的持倉變化,那麼你就可以根據基金的進出股票來決定自己的投資決策了,那相當於老鼠倉,這是嚴格禁止的
8. 為什麼股票型基金不公布當時季度的持倉,而是只公布上一季度持倉
基金的季報時點肯定是每個季度末的情況,但是公布出來就是下個季度了,比如1季度季報是在4月20日左右公布,所以只能說是上個季度末的持倉。
公募基金是不允許隨時公布持倉信息的,這可能會損害投資者利益。極端角度考慮,如果你可以時時刻刻知道基金的持倉變化,那麼你就可以根據基金的進出股票來決定自己的投資決策了,那相當於老鼠倉,這是嚴格禁止的。
9. 公募基金什麼時候必須公布季度持倉
按《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基金的季度報告(含投資組合情況)於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告。同時按《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
10. 什麼叫基金持倉公布日
基金持倉公布日是指基金的季度報告(含投資組合情況)於每季度結束後公告的時間。
按《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基金的季度報告(含投資組合情況)於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告。同時按《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