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是不是勞務派遣干滿一個月,企業會給更多傭金給勞務派遣公司么
企業與勞務派遣公司合作,除了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用人單位是要支付手續費的。當然,用人單位與勞務公司簽訂的有可能是總額,這樣給派遣的員工支付多少就是派遣公司說了算。你說的情況是存在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② 請問傭金和業務提成費有什麼區別
區分銷抄售傭金與業襲務提成,關鍵要看是否同企業存在任職、僱傭關系:
1、如存在任職、僱傭關系,就是業務提成。按照規定通過應付工資核算,並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在企業所得稅法中屬於工資薪金範圍,按照計稅工資執行。
2、如不存在任職、僱傭關系,就是銷售傭金。既然是銷售傭金,財務上一般應該是計入銷售費用。支付給個人的傭金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單位應該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須符合以下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傭金支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有真實、合法憑證;(個人取得的最好是地方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2、支付對象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金額的5%。
③ 傭金要交什麼稅
1、傭金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納稅時,按次計算;如果該所得具有連續性,則以每月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
2、應納稅額的計算: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費用,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費用。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一款: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3)勞務傭金擴展閱讀:
交稅意義
國家的經濟基礎,主要來源就是稅收。不能說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國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層面上對我國公民確實有一定的益處。
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得到的,國家為災區重建撥的款單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遠遠不夠的,還有國家的三峽水利工程,為半個中國供電。鐵路也是個人開辦不起來的。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但稅收同樣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參考資料:網路 交稅
④ 傭金和勞務費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
1.《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沒有明確傭金的具體內容,請參照第二條「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手續費及傭金是勞務費的一種,不是所有的勞務費都需要受財稅[2009]29號文件限制。我們理解,財稅[2009]29號文件強調三點:一是代理勞務,代理勞務的界定可參照營業稅相關規定;二是代理方應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三是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
上述財稅[2009]29號規定的代理勞務之外的勞務支出,應根據稅法第八條規定處理,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勞務支出,可以全額稅前扣除。
2.工資與勞務費不同。對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中規定的五個原則的兼職或臨時人員報酬,企業所得稅前可以作為工資進行稅前扣除,否則按勞務費處理。
⑤ 傭金與提成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提成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
2、條件不同。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而提成主要是單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實行獎勵制度。
3、法律特徵不同。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而提成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不過是企業或公司自行實行的一種對員工的「福利」。
傭金與提成這兩種不同獎勵形式對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於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對於提升單店的業績顯有成效。
2、獎金配比無據可依,給員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爭端,形成做多了也沒意思的概念,對於積極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營造較良好的團隊。
3、基本無法提高員工積極性,但是不會引起員工的爭端,對團隊凝聚力培養最有利。
員工會注重個人的業績忽視團隊的凝聚力,或者只關注銷售的方面和影響業績的因素而不願承擔團隊的其他輔助性工作,過於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勵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⑥ 傭金是什麼是不是就是工資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和工資有一定的區別。
在委託者委託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人或者機構、單位交納的費用。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反不正當競爭法釋義》(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條法司編)中關於第八條「傭金」的釋義為,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的中間商、掮客、經紀人、代理商等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介紹、撮合交易或代買、代賣商品所得到的報酬。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了合法的中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服務獲得合法的傭金。
(6)勞務傭金擴展閱讀:
傭金支付有以下特點:
1、傭金形式一般為暗佣,即傭金條款只對銷售方和傭金服務商明示,對購買方保密;
2、傭金一般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而且比例達5%以上,有的甚至高達9%;
3、傭金服務商一般為避稅地企業,包括香港、維爾金群島、新加坡等地;
4、傭金服務商單一;
5、傭金服務商提供的賬戶多為離岸賬戶;
6、傭金的支付時點並不是按結匯時點支付,而是按傭金服務商要求支付,且多為滯後支付。
⑦ 給個人的銷售傭金,按什麼交個稅是按勞務報酬算么
給個抄人的銷售傭金,應該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規定,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一般業務人員的提成計入銷售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業務人員
貸: 銀行存款
⑧ 你好!個人去開勞務發票27000元(服務傭金)的需要繳納多少稅
個人勞務費預繳個人所得稅,
按次計稅。
每次收入大於4000元,
扣除20%費用。
不超過20000元部分,
按20%稅率納稅。
超過20000元部分,
按30%稅率納稅
個人所得稅計算:
(27000一27000x20%)X30%一2000=4480(元)
⑨ 什麼叫傭金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在法律上明確了合法的中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服務獲得合法的傭金。
(暫行規定)第7條第1款更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中間人接受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
同時,為區別傭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對傭金的概念作了規定,即'本規定所稱的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
傭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傭金是商業活動中中間人所得的勞務報酬。
(二)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受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帳,這里的明示和入帳與關於折扣明示和入帳的規定的含義相同。
(9)勞務傭金擴展閱讀:
傭金含義種類
傭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佣」或「暗佣」。
「明佣」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佣」。
說合買賣的中間人,在中國史籍上早有記載,《史記·貨殖列傳》稱之為駔儈。宋以後稱為牙行。到了近代,牙行又稱牙紀、行紀,牙商又稱經紀人。
牙行在交易中起著評物價、通商賈、代政府統制市場、管理商業的作用。牙行憑借其特權將經營范圍從為買賣雙方作介紹,擴大到代商人買賣貨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儲款項,運送貨物,設倉庫保管貨物,代政府徵收商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