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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可以在投保時採取等經濟杠桿

發布時間:2021-03-21 05:23:24

1. 在買保險的時候,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你需要注意你的合同內容是什麼,比如你要交多少錢,有什麼具體利益,等等。
同時,出險的時百候,需要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
在這里,我知道在這個行業,大家有公認的三句話是這么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度品」
最後關於投保原則需要注意的是:
(一)買保險先買醫療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證客戶擁有一切。
(二)買保險輕言語重合同,人壽保險一般都是,中長期合同,買好了就能成為終生幸福,否則影響很大。
(三)保險產品需要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現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須能夠抑制通貨膨脹。版
(四)買保險必須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如果家庭主要的財富創造者都沒有保障,那麼保費?生活費?等家庭開支費用都是沒有保證的。
(五)買保險先大人後小孩,如果說大人都沒有保障,小孩擁有再多的權保險,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畢竟是大人在為小孩支付相關費用。

2. 企業財產險如何在投保時進行明確判斷是否可以進行保險

企業資產按能否可保的規范分為三類,即可保產業、特約可保產業和不保產業。在平常事務中,一些技術人員在處置企業財險事務時,關於項目的承保條件考慮得比較充分,但關於企業可保資產如何界定卻很少思索,這樣極易招致需要特約承保的產業未在保單中進行特別約定,而未予承保;而關於條款規則的不保資產以及客戶具有可保利益的資產卻未在保單中除掉。這樣直接招致的結果是一旦發生索賠,極易招致保險雙方發生爭議。客戶會以為,其所期望投保的資產,由於保險公司未作特約承保而不擔任補償,而且保險條款規則的不保資產沒有在投保前清楚通告去除,還收取了相應的保費,這樣有誤導客戶之嫌,侵犯了客戶的知情權。 那要如何正確界定企財險可保產業規模呢?依據企財險條款以及《保險法》的相關要求,企業的可保產業從以下三個方面界定: 一、投保人對於投保產業應具有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損壞(或丟失)或因職責的而產生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保險標的的安全或免於職責而獲益。若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存在上述經濟上的利害關系,則具有可保利益。具體地說,在資產保險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因保險事故的發生而受損失,或許因保險事端不發作而免受丟失的利害關系。可保利益普通應具有以下幾個條件: 1.可保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須是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2.可保利益必須是斷定的利益。斷定的利益是客觀存在的、可完成的利益,而不是憑主觀臆測、揣度能夠取得的利益。 3.可保利益必須是經濟利益。所謂經濟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益必須是可通過金錢計量的利益。 二、不保產業規模 企業產業險條款中清晰列明各項不保產業,如土地、機動車、有價證券、技術資料等不保產業的金額,在幫忙客戶處理投保時應奉告客戶予以除掉,防止無效投保。 三、投保產業歸於條款所列特約承保產業規模 有些資產價值高,危險稀奇,例如:金銀、古畫、藝術品、稀有金屬等,因此在幫忙客戶處理投保時要求保險雙方就其價值和補償方法進行特別約定,並在保單特約條款中註明。依據條款要求,特約承保產業若是未在保單中作特別約定,則視同不在承保產業之列。 企業的資產只要經過這樣三層挑選,才能判定為可保產業。

3. 國家為什麼提倡保險業

國家提倡保險的原因:

1.從微觀看保險的意義:保險通過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幫助個人或機構減少經濟危害,增強其風險管理意識,保證其在受到損害時及時的恢復和轉移風險,同時也有利於促進個人或家庭消費的均衡,幫助企業加強經濟核算。加強人們對保險的意義與功能,不僅對個體發展帶來良好發展,而且對整個社會發展影響不可忽視。

2.從宏觀看保險的意義:保險在保障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及對外貿易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不僅可以保障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積極推動商品的流通和消費,同時有利於財政和信貸收入平衡,增加外匯收入,增強國家支付能力。



3.經濟補償功能。經濟補償是保險的立業之本,最能體現保險的意義與功能,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財產保險的補償和人身保險給付。在災害發生後,保險人及時的補償功能對於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具有重大的意義。



4.資金融通的功能。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閑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而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保值和增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必須對資金進行運營,從而保證了資金融通存在的可能及增強資金融通中的風險意識,這也是保險的意義與功能相融合的表現之一。



5.社會管理的功能。通過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對整個社會及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就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穩定。



6.轉移風險並非災害事故真正離開了投保人,而是保險人藉助眾人的財力,給遭災受損的投保人補償經濟損失,這實際上是把損失均攤給有相同風險的投保人。



7.分攤損失是實施補償的前提和手段,實施補償是分攤損失的目的。此外,一些人壽保險產品不僅具有保險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就是說如果在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保險事故,那麼在到達給付期時,您所得到的保險金不僅會超過您過去所交的保險費,而且還有本金以外的其他收益。因此保險既是一種保障,又兼有投資收益。

4. 在保險公司購買哪些保險可以領取生存金

有的人買了很多份的保險,卻都是同一類型。一旦發生險情卻發現得不到理賠,因為保險保障不齊全!
有的人以為一張保險能包攬所有,買一份保險就可保障生活的全方面,殊不知保險有對應的保障責任!
有的人只給家裡的老人、孩子買了保險,卻偏偏遺漏了自己,造成自身保障嚴重不足!
這些人裡面,有你嗎?家庭購置保險時需要注意些什麼?怎樣才能用更少的錢買到更全面的保障呢?

一、先規劃、後產品
有人在購買保險時,開口就問這款產品好不好?應該怎麼買?其實,保險是一種轉移家庭財務風險的工具,重點在於產品是否與家庭情況相匹配。買保險是一個綜合配置的過程,需要根據個人的基本情況多方權衡,不僅要有完整計劃,還要時時調整,不是單純看產品的保障內容就可以。
不同的人生階段,不同的家庭結構,不同的身體健康狀況,不同的收入水平,都會影響家庭可用預算。大部分的家庭預算有限,一旦買錯保險退保損失巨大,還要付出斷檔風險和時間成本。想要一次買對保險,就要事先做好規劃,明確家庭成員的不同保障需求。

建議大家在買保險前,先明確家庭成員之間的不同需求,考慮好需要購買哪些險種,最後再考慮具體的產品。這樣,購買保險時才不會因為手忙腳亂買錯保險。
二、先人身、後財產
保險,首先要考慮人身保障,其次是財產。只要人健健康康的生活,其他都是身外之物。所以,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一定是先為自己和家人購買合適的充足的保險,其次是車子、房子等合理夠買保險。

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許多人卻捨本逐末,過分愛惜自己的財物,而忽略了身體保障,這是錯誤的做法。數據最真實,往往也最殘酷,我們來用數據說話:

2018年,在人身險領域的十大理賠案例中,賠付金額最高達20億元。很多人會為自己的車、房買各種保險,而家庭成員卻處於「裸奔」狀態,這是不合理的。意外和疾病隨時都可能降臨,沒有提前購買保險,等到風險發生時就只能追悔莫及了。 三、先保障、後理財
在投保類型方面,要以保障型保險為優先選擇。當保障型保險完善之後,再去考慮理財保險。
如果家庭經濟支柱突然身故,整個家庭失去經濟來源,家裡其他人的生活必定十分艱辛。如果生前購買了相對應的保險,那麼家人可憑借賠付款緩解生活壓力。讓家庭在風險發生後,能夠繼續生存下去。保險最原始的功能是風險保障,意外險和健康險等是最具有保障意義的險種,其次才是理財型的保險。
保障型保險不能錦上添花,但是能雪中送炭,幫助緩解家庭壓力,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傷。人是財富的創造者,沒有人的保全,也就沒有財富的積累。因此,保障人比保障財富更重要。
四、先大人、後小孩
劉女士家庭經濟狀況普通,但考慮到孩子今後的生活,她為剛出生不久的孩子投保高達100萬保費的教育金保險,每年交5萬元,分20年繳費。四年後孩子父親罹患癌症,雖無生命危險但手術後沒法工作,且需每月服用數萬元的抗癌葯。本已達到小康階段的家庭,出現嚴重財務危機,孩子的教育金也中斷了。
像這樣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在買保險前沒有基於家庭狀況做合理規劃,當風險發生後保險不僅難以抵禦風險帶來的經濟壓力,還要繼續繳費反倒成了家庭負擔。
因此,家庭購買保險,一定要做到先大人,後小孩。首先要保障家庭經濟支柱獲得了充分保障。一旦發生意外或疾病,父母可以通過保險轉移的風險,使用理賠金去積極治療等。就算不幸身故,也會留下一大筆理賠金,用作孩子未來的教育和生活。對家庭來講,大人平安才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大人保險沒有配置前,謹慎為孩子購買保險。大人的保障如果已經齊全了,可以壽險考慮為孩子買一份少兒重疾險。

媽咪保貝少兒重疾險是在梧桐樹保險網上熱銷的一款少兒專屬重疾險,保障108種重疾+25種中症+40種輕症,中症賠2次每次50%保額,輕症賠2次每次30%保額,帶身故/全殘保障及被保人豁免,可附加投保人豁免、少兒特定疾病保障和少兒罕見疾病保障,很適合為孩子購買!
五、先保額、後保費
買保險要以「便宜為主」,這是一個誤區,保險是一種抵禦風險的杠桿工具,要考慮的並不單純是保費的支出,更重要的是這個工具能否有效地抵禦風險。

目前癌症平均治療費用在十幾萬左右,還不包括後期康復費用和誤工費。如僅因為「低保費」的需求,配置的保額過低,那麼一旦家庭支柱罹患重疾,少量的賠付金意義不大。在預算不大的情況下,配置消費型重疾險比配置返還型重疾險可以獲得的保額更高,那麼這個時候肯定要優先選擇保額高的產品。
其實預算不多也可以通過合理規劃,選到高保額的保障型產品,比如:
25歲白領,想買保額50萬的重疾險,以其經濟情況終身型不太合適,選擇消費型,30萬保額,一年只需幾百塊。等工資漲了,預算充足了,再補充長期或終身型重疾險,並調高保額至50萬,這樣既符合自身經濟條件,又能得到充足的保障。
所以,在購買保險時,特別是重疾險,保額要放在首位考慮。
說在最後
保險是家庭財務規劃的基石,是轉移財務風險的工具。根據家庭經濟條件和投保規劃,購買適合自己的產品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大家在投保前,務必了解清楚這五大基本原則。畢竟,好的開頭就意味著成功了一半。想要買到既適合家庭又比較劃算的保險,可以聯系梧桐樹保險網的專業保險規劃師,為大家定製科學合理的投保方案,讓投保不再出錯!

5. 開車意外撞人,我負全責,人重傷,人保財險投保額30萬,保險公司賠償范圍、額度大概什麼情況望內行解

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你這是交強險的賠償范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以上三項限額的20%計算。

第三者責任險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予賠償。

保額如何確定
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額要根據您的需要按以下檔次選擇,分別是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一般私家車可以選擇投保10萬元或20萬元。 但在實際保險合同的簽定過程中,賠償限額超過一定的金額,要與保險公司協商雙方同意後投保。

關於保險賠償
·賠償項目:被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小心撞了他人或他人的財產,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由您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的規定替您賠給他人,包括傷亡賠償、醫葯費、誤工費等。

·賠償額度:保險公司會根據您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小,賠償所有應賠償總金額的80%-95%(其餘部分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於賠償部分)。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85%,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賠償90%,被保險人負次要責任的賠償95%.

1、什麼是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為什麼要實行交強險制度?
交強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目前現行的商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責險」)是按照自願原則由投保人選擇購買。在現實中商業三責險投保比率比較低(2005年約為35%),致使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有的因沒有保險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時地賠償,也造成大量經濟賠償糾紛。因此,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3、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強險?
根據《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4、實施交強險制度對公眾有什麼好處?
建立交強險制度有利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賠付和醫療救治;有利於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化解經濟賠償糾紛;通過實行「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有利於促進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有利於充分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維護社會穩定。
5、交強險和現行商業三責險有何差異?
一是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二是保障范圍不同。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有免賠額、免賠率或責任免除事項。三是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四是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五是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二、責任限額與費率
6、什麼是交強險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以上三項限額的20%計算。
7、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如何確定的?
交強險實行的6萬元總責任限額方案是綜合考慮了賠償覆蓋面和消費者支付能力。交強險責任限額過低,將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責任限額過高將導致費率大幅度上漲,使消費者難以承受。根據數據分析,在6萬元總責任限額下可以解決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交強險的目的是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渠道是多樣的,交強險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強險實行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並不是說交通事故受害人從所有渠道最多隻能得到6萬元賠償。除交強險外,受害人還可通過其它方式得到賠償,如從商業三責險、人身意外保險、健康保險等均可獲得賠償。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還可根據受害程度,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給予更高的賠償。
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購買交強險後,還可根據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強險基礎之上同時購買商業三責險作為補充。
目前實行6萬元總責任限額比較符合當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的支付能力,以及保險公司的經營能力。交強險責任限額水平將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這也是國際上通行做法。交強險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保監會將根據《條例》規定、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制度實施的具體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適時調整責任限額。
8、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否夠用?
交通事故中醫療搶救費用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保監會在確定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過程中,對保險業交通事故醫療賠款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廣泛徵求了包括醫學專家在內的社會各界的意見。目前8000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能滿足一般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需要,能為大多數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保障。對於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搶救費用,當搶救費用超過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時,根據《條例》規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墊付,故不會出現因醫療搶救費用不足而耽誤救治問題。受害人得到搶救後,同時可以獲得死亡傷殘賠償。交強險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個完整的保障體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和賠償。
9、交強險的費率是如何制定的?
交強險價格與消費者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交強險費率釐定過程中,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的精算人員和產品開發的骨幹力量組成項目組,聘請亞洲知名精算師事務所參與,通過對保險公司歷史賠付數據的整合,運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充分分析了新環境下賠償原則、保障范圍、賠償標准、強制性要求、機動車數量增加及投保面擴大等各種變化因素對出險頻率和案均賠款的影響,分別測算了多種責任限額項下交強險費率水平。
保監會在審批行業上報的保險費率過程中,廣泛聽取了部分消費者代表、有關部委和專家學者的意見。按照《條例》規定的原則,綜合考慮目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險公司經營能力,對費率方案進行審批。
10、為何交強險目前實行全國統一價格?
交強險是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考慮到交強險在法律環境、賠償方式等諸多因素與商業三責險不同,第一年先實行全國統一保險價格。在實踐中積累經營數據,通過實行「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並根據各地區經營情況,逐步在費率中加入地區差異化因素等,逐步實行差異化費率。
11、交強險採取什麼方式「獎優罰劣」費率浮動?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安全駕駛者可以享有優惠的費率,交通肇事者將負擔高額保費。建立這樣一種「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利用費率杠桿的經濟調節手段可以提高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督促駕駛人安全行駛,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保監會目前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費率浮動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爭取盡早出台並向社會公布。
12、交強險如何體現不盈不虧的原則?
根據《條例》規定精神,不盈利不虧損原則是指保險公司在釐定交強險費率時只能考慮成本因素,不設定預期利潤率,即費率構成中不含利潤。也就是說,不盈不虧原則體現在費率制定環節,而不是簡單等同於保險公司的經營結果。保險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以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來實現微利,也可能由於新環境下賠付成本過高而出現虧損。
為了貫徹體現這一原則,保監會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據《條例》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對交強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二是保監會將加大檢查力度,每年對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以便社會監督。三是根據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保監會可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調整保險費率。
三、投保與理賠
13、哪些保險公司可以辦理交強險業務?
《條例》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准,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未經保監會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交強險業務。目前保監會已經批准22家中資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並向社會公示。
14、購買交強險後是否不用再購買商業三責險?
交強險主要是承擔廣覆蓋的基本保障。對於更多樣、更高額、更廣泛的保障需求,消費者可以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自願購買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購買了20萬元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車損險、以及附加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和玻璃單獨破碎險等。在實行交強險制度後,消費者在原保險合同到期後,首先必須購買交強險,同時還可根據自身需要,在交強險基礎之上選擇購買不同檔次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如5萬、10萬元、15萬元或更高),以及車損險和各種附加保險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險保障。
15、交強險可以購買多份嗎?
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需要獲得更高的責任保障,可以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
16、交強險的保險期間有多長?
《條例》規定,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7、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墊付受害人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為了確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條例》規定,對於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同時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8、交強險制度何時開始實施?原已投保的商業三責險是否有效?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制度於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並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在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並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車攜帶保單備查。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後,應及時投保交強險。
19、交強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享有何種權利?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還享有以下權利:
(1)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交強險合同(除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4)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5)被保險機動

6. 財產險附加條款 條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什麼是交強險?
1、什麼是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為什麼要實行交強險制度?
交強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目前現行的商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責險」)是按照自願原則由投保人選擇購買。在現實中商業三責險投保比率比較低(2005年約為35%),致使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有的因沒有保險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時地賠償,也造成大量經濟賠償糾紛。因此,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3、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強險?
根據《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4、實施交強險制度對公眾有什麼好處?
建立交強險制度有利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賠付和醫療救治;有利於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化解經濟賠償糾紛;通過實行「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有利於促進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有利於充分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維護社會穩定。
5、交強險和現行商業三責險有何差異?
一是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二是保障范圍不同。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有免賠額、免賠率或責任免除事項。三是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四是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五是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二、責任限額與費率
6、什麼是交強險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以上三項限額的20%計算。
7、交強險責任限額是如何確定的?
交強險實行的6萬元總責任限額方案是綜合考慮了賠償覆蓋面和消費者支付能力。交強險責任限額過低,將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責任限額過高將導致費率大幅度上漲,使消費者難以承受。根據數據分析,在6萬元總責任限額下可以解決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交強險的目的是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渠道是多樣的,交強險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強險實行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並不是說交通事故受害人從所有渠道最多隻能得到6萬元賠償。除交強險外,受害人還可通過其它方式得到賠償,如從商業三責險、人身意外保險、健康保險等均可獲得賠償。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還可根據受害程度,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給予更高的賠償。
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購買交強險後,還可根據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強險基礎之上同時購買商業三責險作為補充。
目前實行6萬元總責任限額比較符合當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的支付能力,以及保險公司的經營能力。交強險責任限額水平將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這也是國際上通行做法。交強險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保監會將根據《條例》規定、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制度實施的具體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適時調整責任限額。
8、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否夠用?
交通事故中醫療搶救費用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保監會在確定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過程中,對保險業交通事故醫療賠款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廣泛徵求了包括醫學專家在內的社會各界的意見。目前8000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能滿足一般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需要,能為大多數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保障。對於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搶救費用,當搶救費用超過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時,根據《條例》規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墊付,故不會出現因醫療搶救費用不足而耽誤救治問題。受害人得到搶救後,同時可以獲得死亡傷殘賠償。交強險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個完整的保障體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和賠償。
9、交強險的費率是如何制定的?
交強險價格與消費者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交強險費率釐定過程中,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的精算人員和產品開發的骨幹力量組成項目組,聘請亞洲知名精算師事務所參與,通過對保險公司歷史賠付數據的整合,運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充分分析了新環境下賠償原則、保障范圍、賠償標准、強制性要求、機動車數量增加及投保面擴大等各種變化因素對出險頻率和案均賠款的影響,分別測算了多種責任限額項下交強險費率水平。
保監會在審批行業上報的保險費率過程中,廣泛聽取了部分消費者代表、有關部委和專家學者的意見。按照《條例》規定的原則,綜合考慮目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險公司經營能力,對費率方案進行審批。
10、為何交強險目前實行全國統一價格?
交強險是一項全新的保險制度。考慮到交強險在法律環境、賠償方式等諸多因素與商業三責險不同,第一年先實行全國統一保險價格。在實踐中積累經營數據,通過實行「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並根據各地區經營情況,逐步在費率中加入地區差異化因素等,逐步實行差異化費率。
11、交強險採取什麼方式「獎優罰劣」費率浮動?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安全駕駛者可以享有優惠的費率,交通肇事者將負擔高額保費。建立這樣一種「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利用費率杠桿的經濟調節手段可以提高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督促駕駛人安全行駛,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保監會目前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費率浮動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爭取盡早出台並向社會公布。
12、交強險如何體現不盈不虧的原則?
根據《條例》規定精神,不盈利不虧損原則是指保險公司在釐定交強險費率時只能考慮成本因素,不設定預期利潤率,即費率構成中不含利潤。也就是說,不盈不虧原則體現在費率制定環節,而不是簡單等同於保險公司的經營結果。保險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以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來實現微利,也可能由於新環境下賠付成本過高而出現虧損。
為了貫徹體現這一原則,保監會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據《條例》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對交強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二是保監會將加大檢查力度,每年對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以便社會監督。三是根據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保監會可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調整保險費率。
三、投保與理賠
13、哪些保險公司可以辦理交強險業務?
《條例》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准,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未經保監會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交強險業務。目前保監會已經批准22家中資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並向社會公示。
14、購買交強險後是否不用再購買商業三責險?
交強險主要是承擔廣覆蓋的基本保障。對於更多樣、更高額、更廣泛的保障需求,消費者可以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自願購買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購買了20萬元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車損險、以及附加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和玻璃單獨破碎險等。在實行交強險制度後,消費者在原保險合同到期後,首先必須購買交強險,同時還可根據自身需要,在交強險基礎之上選擇購買不同檔次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如5萬、10萬元、15萬元或更高),以及車損險和各種附加保險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險保障。
15、交強險可以購買多份嗎?
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需要獲得更高的責任保障,可以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
16、交強險的保險期間有多長?
《條例》規定,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7、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墊付受害人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為了確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條例》規定,對於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同時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8、交強險制度何時開始實施?原已投保的商業三責險是否有效?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制度於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並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在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並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車攜帶保單備查。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後,應及時投保交強險。
19、交強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享有何種權利?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還享有以下權利:
(1)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交強險合同(除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4)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5)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6)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做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20、投保人購買交強險有何注意事項?
投保人購買交強險要注意以下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21、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與交強險有什麼關系?
根據《條例》規定,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和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三種情形下,將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同時,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救助基金的來源包括:一是按照交強險的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二是對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三是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四是救助基金孳息;五是其他資金。有關救助基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相關部門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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