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制度特點
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② 現行的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內容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基本內容
⒈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公布和調整。從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每日公布人民幣對美元交易的中間價,並參照國際外匯市場的變化.同時公布人民幣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外匯指定銀行和經營外匯業務的其他金融機構,根據中國民銀行公布的匯率和浮動范圍,確定對客戶的外匯買賣價格,辦理外匯買賣業務。
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如貨幣政策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其中,中國人民銀行向外匯市場吞吐外匯是主要的手段之一。
為了使國內外有關方面及時了解人民幣匯價變動情況,新華社每日早晨用中、英、法三種文字報道人民幣匯價消息。
⒉人民幣匯率涉及的幣別。現行人民幣匯率掛牌的貨幣都是自由兌換貨幣。它包括澳大利亞元、奧地利先令、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朗、德國馬克、新加坡元、瑞典克朗、瑞士法郎、英鎊、美元、芬蘭馬克、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日元、荷蘭盾、挪威克服香港元、澳門元、馬來西亞林克特、歐元等21種。以前我國曾公布雙邊協定項下使用的貨幣(如巴基斯坦盧比、伊朗里亞爾等)的牌價,由於目前雙邊協定逐步廢除,這一類貨幣的匯價已不再公布。
⒊人民幣匯率的標價方法。人民幣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即以一定單位的外幣(通常為100,個別也有1萬或10萬)為標准,摺合一定數額的人民幣來表示匯率的高低。外幣固定單位的大小依外幣的單位價值大小而定,例如,日元由於單位價值較小,為便於表示,則以10萬為單位表示。該標價法的特點是外幣數額固定不變,而摺合的人民幣數額經常調整。人民幣的數額增大,表示人民幣匯率降低,外幣匯率提高。
⒋人民幣匯率實行對外匯買賣雙價制。銀行買入外匯用買入價,賣出外匯用賣出價,買賣差價5‰炒作為銀行業務收入。銀行採用電匯、信匯、票匯賣出外匯時。使用同一匯率。但買入外匯匯票、旅遊支票等因考慮到銀行墊付資金,則銀行要另收7.5‰的貼息。外貿企業對外報價,當發生人民幣對外幣的折算時,出口要用買入價,進口要用賣出價折算。
⒌人民幣匯率實行現匯和現鈔買賣雙價制。現鈔也分為買入價和賣出價。由於銀行買入現鈔需運送到國外才能作為對外支付的手段,故銀行對買入的現鈔存在著運送、保險費和墊付利息等支出問題,所以買入外幣現鈔價格,要低於買入外匯價格的2%~3%,賣出外幣現鈔價格則與賣出外匯價格相同。
⒍遠期人民幣買賣。我國從1968年開始在對外貿易部分業務中採用人民幣對外計價結算,最初在港、澳地區試行,後來逐步推廣到歐洲、日本、美國和其他地區。為適應我國對外貿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的需要,中國銀行1971年開始增加了遠期人民幣買賣業務。
目前可用奧地利先令、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朗、德國
馬克、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日元、荷蘭盾、挪威克朗、瑞典克朗、
瑞士法郎、英鎊、美元、港幣等15種貨幣來買賣遠期人民幣。
中國銀行買賣遠期人民幣不用升水、貼水、平價表示,而是按即期匯率加收一定比例的遠期費。遠期費率根據西方國家貨幣行市的變動趨勢由中國銀行隨時調整。遠期人民幣買賣的交割期限有1,2,3,4,5,6個月6種,以貿易合同為准。超過6個月,可以申請展期,但最長不超過1年。交割期越長,遠期費率越高。
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香港中國銀行和倫敦中國銀行均辦理人民幣的遠期買賣。
希望採納
③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的主要內容
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民幣匯率的形成、公布和調整。從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的浮動匯率制度。
④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什麼
參考一籃子貨幣,實施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