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攤余成本怎樣計算
一、攤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二、演算法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①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的反向處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④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⑤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三、初始攤余成本就是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買價+相關費用。而所謂的實際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來對債券在有效期內的現金流進行折現,使得折現所得現值總額等於取得債券的實際成本(即初始攤余成本)。在收到債券利息的帳務處理為,投資收益的確認金額等於初始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而這一確認的投資收益與實際收到的利息之間的差額就是對初始攤余成本的調整額。調整額為正,則攤余成本會增加,調整額為負,則攤余成本會減少。
『貳』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2、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3、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
攤余成本法:所謂「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叄』 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到底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理解看了那個計算公式,一頭霧水!
攤余成本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肆』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在哪裡
1、成本法是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成本法(costapproach)是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
2、攤余成本法則是在買入成本法基礎上考慮了買入時候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進行攤銷,「相比」成本法更加公允一點,但使用攤余成本的前提是購買的債券要持有至到期,因為攤余成本是把買入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攤銷掉。
『伍』 (請問) 簡述攤余成本並舉例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攤余成本一般出現在使用實際利率法核算的項目中,攤余成本=成本-利息調整-減值准備,最容易理解的解釋是:攤余成本和賬面價值的概念差不多,就是成本減去備抵科目後的余額。
例1:假設大華股份公司2005年1月2日購入華凱公司2005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債券並持有到期,票面利率14%,債券面值1 000元。公司按105 359元的價格購入100份,支付有關交易費2 000元。該債券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利息,最後一年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舉例說明
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應根據付息次數和本息現金流量貼現,即「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可採用「插入法」計算得出。
根據上述公式,按12%的利率測試:
本金:100 000×0.55839(n =10,i=6%)
= 55 839
利息:7 000×7.36(年金:n =10,i=6%)
=51 520
本息現值合計 107 359
本息現值正好等於投資成本,表明實際利息率為12%。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7 359
貸:銀行存款 107 359
根據實際利率,編制溢價攤銷表,如表1。
2005年6月30日收到第一次利息,同時攤銷債券投資溢價。根據表1,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7 000
貸:投資收益 6 441.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58.46
在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上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為106 800.54元。
『陸』 請問什麼是攤余成本法
比如債券的溢折價要分期攤銷,攤銷後該債券的賬面價值(不考慮減值)就是攤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要按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你的問題可能在這里吧。
『柒』 會計上的攤余成本怎麼計算,在溢價和折價兩種情況下計算有什麼區別
攤余成本計算方式:
假設A企業溢價發行5年期債券面值100元,實際發行價格125元,票面年利率10%,每年付息,5年到期後一次性償還本金100元。
100×10%×(P/A,i,5) + 100×(P/F,i,5) = 125
其中(P/A,i,5)為利率為i,期數為5期的年金現值系數;(P/F,i,5)為利率為i,期數為5期的復利現值系數。
用插值法計算出實際利率i=4.33%
第一年年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本期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 應付利息(票面利率*票面面值)
=125+125*4.33%-100*10%
=120.4125;
區別:
溢價發行債券和折價債券區別如下:
1、當你的債券票面利率高於銀行利率時,由於投資人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對於發行方來說,溢價發行相當於從投資人那裡多收取一部分錢來彌補今後將付給投資人的那部分利息。
2、相反,當你的債券票面利率低於銀行利率時,如果你不折價發行,沒有人會來購買你所發行的債券,因為債券的風險比銀行儲蓄高,而如果你不能夠提供更高的利率,投資者沒有理由購買你發行的債券。
3、折價發行,相當於彌補給投資者一部分在今後他無法從購買債券中獲得的利息,使得他能夠獲得比銀行利息更高的一個利息。
溢價或折價是由於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不同而引起的。當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表明債券發行單位實際 支付的利息將高於按市場利率計算的利息,發行單位則在發行時按照高於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即溢價發行,對購買者而言為溢價購入。
溢價發行對投資者而言,是為以後多得利息事先付出的代價。對發行者而言,是為以後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表明發行單位今後實際支付的利息低於按照市場利率計算的利息,則發行單位按照低於 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即折價發行,折價發行對投資者而言,是為今後少得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補償,對發行者而言是為今後少付利息而事先付出的代價。
『捌』 新會計准則22號中關於攤余成本應該如何理解
攤余成本,是指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