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手續費及傭金如何記賬
手續費是因他人代為辦理有關事項而支付的相應報酬。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手續費及傭金實質上是企業支付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勞務報酬,在商業活動中普遍存在。本文就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進行分析。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核算
對於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因為手續費及傭金是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業務費用,屬於「營業費用」的核算范圍。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發生業務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營業費用」,同時設置「營業費用——手續費及傭金」進行明細核算,期末結轉計入「本年利潤」。
對於實施新《企業會計准則》的納稅人,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屬於銷售商品、提供勞務過程中的業務費用的手續費及傭金,作為期間費用歸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同時設置「銷售費用——手續費及傭金」進行明細核算,期末結轉計入「本年利潤」。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⑵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銷售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銷售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⑶ 委託代銷商品返傭金會計科目
你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回答您的問題:
委託代銷商品支付的手回續費計入「銷售費答用」科目。賬務處理為,
1、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已銷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4、計算並確認手續費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5、結算商品貨款
借:銀行存款
⑷ 傭金怎麼入賬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版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
企權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凈額,扣除傭金後的余額)
⑸ 代理銷售貨物收取傭金代理商應怎麼納稅
傭金屬於服務性收入,徵收營業稅5%。到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開具地方稅務機關監制的服務業發票。
代銷相關稅金的會計核算
(一)委託方的核算,無論是在視同買斷方式還是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作為委託方都是在收到受託方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並核算增值稅,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付給受託方的手續費不能沖減銷售收入,應進營業費用。
(二)受託方的核算,分如下幾種情況:
1、當受託方為從事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納稅人,在視同買斷方式下,受託方將商品銷售後按實際售價確認銷售收入並核算增值稅(銷項稅),與委託方結算代銷款,憑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假設委託雙方都是一般增值稅納稅人);
2、當受託方為從事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納稅人,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受託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對手續費比照兼營非應稅勞務,核算營業稅;
3、當受託方為從事代理應稅勞務的營業稅納稅人,在視同買斷方式下,受託方將商品銷售後按實際售價確認銷售收入,比照兼營銷售貨物計算增值稅銷項稅,與委託方結算代銷款,憑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
4、當受託方為從事代理應稅勞務的營業稅納稅人,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受託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按提供非應稅勞務,核算營業稅。
⑹ 代銷產品怎麼記賬
根據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協議的不同,可將代銷分為視同買斷方式和收取手續費方式。視同買斷方式
即由委託方和受託方簽訂協議,委託方按協議價格收取委託代銷商品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託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託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由於這種銷售本質上仍是代銷,委託方將商品交付給受託方時,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給受託方。因此,委託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受託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受託方將商品銷售後,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並向委託方開具代銷清單。委託方收到代銷清單進,再確認收入。
例如:甲公司委託乙公司銷售A商品1000件,每件轉讓協議價100元,該商品成本為80元/件,增值稅稅率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售價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乙公司實際銷售時按每件150元的價格出售,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註明:150000元,增值稅額為
25500元。
(1)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①在委託方甲公司將商品交付給受託方乙公司時
借:發出商品 8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
②收到受託方乙公司的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乙公司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0
貸:發出商品80000
(2)受託方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①收到甲公司的代銷商品時
借: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代銷商品 100000
貸: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 100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75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00
貸: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代銷商品 100000
借: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 100000
貸:應付賬款—— —委託企業 100000
③按合同協議價將款項付給委託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 —委託企業 10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
收取手續費方式
即根據所供銷的商品數量向委託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對於受託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般勞務收入。
因此,委託方在發出商品時通常不應確認收入,而應在收到受託方開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而受託方應在商品銷售後,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例如:甲公司委託乙公司銷售B商品1000件,以每件100元的價格出售給顧客,乙公司按售價的10%收取手續費,該商品成本為80元/件,增值稅稅率為17%。乙公司實際銷售時,即向買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該商品的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來的代銷清單時,向乙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1)委託方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①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8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
②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0
貸:發出商品80000
借:銷售費用 10000
貸:應收賬款10000
(2)受託方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時
借: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代銷商品 100000
貸: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 100000
②對外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17000
貸:應付賬款10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③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貸:應付賬款17000
借: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 100000
貸: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供銷商品 100000
④支付貨款並計算供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117000
貸:銀行存款107000
主營業務收入10000
⑺ 傭金如何入賬
沖減出口收入
⑻ 關於受託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何做賬
一、委託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1)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支付的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二、受託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受託代銷商品款
(2)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受託代銷商品款10 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0 000
(4)支付貨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
(8)代銷產品收取傭金怎麼入賬擴展閱讀
受託代銷商品的核算:
1、受託代銷商品採用進價核算
(1)發行企業收到受託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進價,借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
(2)發行企業將受託代銷出版物委託外單位代銷,出版物發出時,借記本科目(按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或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
2、受託代銷採用售價(或碼價)核算
(1)發行企業收到受託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售價(或碼價)。
(2)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及「商品進銷差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