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外國人傭金怎麼繳稅
發生的境外的傭金屬境外勞務,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不予征稅。但境內企業支付比例應合規定比例,一般企業支付比例不般不超過所簽訂協議和合同確認收入金額的5%計算,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具體參見財稅[2009]29號文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規定: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 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 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該外貿公司不屬於中介公司應該按照勞務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⑵ 我公司向國外客戶(個人)支付傭金,需要交納10%企業所得稅嗎應交那些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和第五條規定,個人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於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因此,境外個人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不屬於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該所得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⑶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嗎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所得稅。
⑷ 支付給國外個人傭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首先,要明確「對外」的定義,不知樓主的「對外」是指向國內居民企業支付傭金還是向國外注冊的非居民企業支付傭金?如果是前者不用代扣代繳,如果是後者,則應按應付傭金*10%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二樓的,不對喔,15%是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⑸ 支付境外傭金如何繳稅
付給境外企業傭金主要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1、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因而,對於貴企業付給境外企業的傭金,因為該境外企業屬於為屬於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所以應屬於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所以,業應作為代扣代繳該行為營業稅的義務人。
2、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因此,境外企業為境內企業提供勞務,境內企業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應區分是否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對於這一點的判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進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境外公司在境內設有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2)境外企業在境內未設常設機構:如果該境外企業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則對於其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應按勞務發生地確定是否徵收企業所得稅,該企業所提供的勞務確實在境外,則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對於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於境內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⑹ 外貿操作當中,支付傭金給國外的介紹人,要交稅嗎
1、對方如果在中國,你們成立有僱傭關系的話,超過2000部分都是要交稅的。2、對方如果在國外,你本人不需要支付稅金,對方按他所在地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標准交稅。3、如果你們有合同,你有義務為他繳納他所在地的部分稅金的話,你就要支付他額外約等於他應繳納得稅款的傭金。稅率各國標准不同,我們國家個人所得稅按9級累進制算。具體可以看網路個人所得稅,也可以直接用個人所得稅計算器計算。
⑺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的所得稅嗎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⑻ 關於付國外客戶傭金繳稅的問題
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發票的總題因涉外,我這個地稅的也不懂了哈,外國開具的收據或發票應該可以入帳的吧,最好咨詢一下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或涉外分局或直接12366
⑼ 支付給客戶的傭金要交稅嗎
一、個人取得傭金收入可到個人居住地所在區地稅機關辦稅廳申請代開發票專。取得的傭金收入屬應繳納營業稅(5%)及附加稅費、個稅。按次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為每次500元。個人取得勞務報酬個稅計算:
(一)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不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應按3%的預扣率預繳「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
(二)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按減除費用800元後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三)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減除20%的費用後的余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四)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傭金的概念:
傭金,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稱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大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分別付給的。所付傭金的數額依商品的性質和貨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約定俗成的,形成了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