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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傭金制就是指完全根據

發布時間:2021-10-09 09:13:59

傭金制的傭金制的類型

1、單純傭金制
對銷售人員而言,單純傭金制是一種風險較大而且挑戰性極強的制度,計算公式如下:工資=每件產品單價×提成比率×銷售的件數
2、混合傭金制
X原在以單純傭金制計工資的A公司推銷產品,但每個月都推銷那麼多產品對X來講簡直是太難了,於是他投靠了有300無底薪的B公司。B公司推銷員的工資是這樣計算的:X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底薪
盡管提成比率略低,僅為2.5%,但每月能保證300元人民幣,也挺劃得來,同樣是銷出180件單價100元的產品,X收入=180×100×2.5%+300=750元比原來的工資還多了120元。
可是沒過多久X就發現,盡管都是100元的產品,但B公司產品的銷路實在太差了,自己不僅常吃閉門羹,還經常被客戶奚落,根本不如在A公司幹得痛快。
3、超額傭金制
C公司的薪酬是這樣計算的:收入=銷出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一般為2.5%)
定額產品數×單價×提成比率
原來必須完成一定的定額才能開始有所收入。按3月份銷售的平均水平來看,100元產品平均每人銷出600件,定額銷售總額為200件,於是平均工資:100×600×2.5%-100×200×2.5%=1000元
從以上三種傭金制我們不難看出,根據產品銷售狀況不同,應制定不同的員工獎勵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最少獎金支出的比例上實現最大的激勵效果。

② 銷售提成方案

超過了給5%你就剩下2%了,除掉配送費用,辦公費用及其它,就沒得搞了,除非業績做得很大,如果真的做得很大,就不用給這么高的提成了.
以上你又沒有提供大概每月能銷售多少錢,所以沒辦法給你提成方案.

你自己先算一下,一個人一個每能做多少,毛利有多少,去除自身利潤及費用,剩下的再分一下多少底薪合適多少費用合適多少提成合適.

其實工資無論做么記算,結果還是一個樣,就是他幫你掙多少錢,你分給他多少,只是怎麼算好聽一點,或好算一點,或更吸引人而以.

③ 薪酬體系研究的內容是什麼

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發展,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企業的成功越來越依賴於其吸引和保留客戶的能力,銷售人員無疑成了決定企業成長和盈利的核心因素,是人力資源中最重要的一類資源之一;同時,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也面臨著一個全新的環境,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意識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是企業長期發展的關鍵,對於銷售人員更是如此。
企業的薪酬體系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薪酬不僅提供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更多的要發揮激勵和約束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企業中銷售人員,具有工作方式和時間相對靈活、工作業績可衡量且有風險等特性。如何結合銷售人員的特性,設計科學的薪酬體系,成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目前我國企業銷售人員的薪酬模式
報酬是指員工為企業付出勞動所獲得的回報與酬勞,包括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我們通常把其中的經濟性報酬稱為薪酬,即員工因為僱傭關系的存在而從僱主那裡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保健收入。
目前,我國企業中銷售人員的薪酬模式包括:
(一)純傭金制: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此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
(二)純薪金制:純薪金制就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
(三)基本工資加傭金制:基本工資加傭金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和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人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定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
(四)基本工資加獎金制:這種薪酬制度與前一種有些類似,但還是存在一定區別。這種區別主要體現在,傭金直接由績效表現決定,而獎金和業績之間的關系卻是間接的。通常銷售人員的業績只有超過了某一銷售額,才能獲得一定數量的獎金。
(五)基本工資加傭金加獎金制:這種薪酬制度設計的特殊性在於,它將傭金制和獎金制結合到了一起,使銷售人員薪酬中包含底薪、傭金和獎金三種成分。
二、目前我國企業中銷售人員薪酬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薪酬體系落後、守舊
在市場經濟建立和國企轉制過程中,技術工人的薪酬制度日趨完善,但是許多企業對於銷售人員的薪酬卻仍沿襲改革前的模式,或是只做細枝末節的修改。銷售人員的薪酬帶有濃重的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色彩,適合其工作特性的科學的薪酬制度尚未建立。一部分企業仍然以等級工資制為主,主要考慮員工所處的職位、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工作年限等因素,銷售人員薪酬缺乏活力和激勵性。
(二)薪酬體系缺乏戰略性
1、薪酬體系及其管理與企業戰略、文化脫節。說到薪酬的作用,通常強調的往往是人才的吸引、保留、激勵以及開發,但是吸引、保留、激勵以及開發人才的最終目的是什麼?顯然是為了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幫助企業實現戰略目標和遠景規劃。因此說到底,薪酬體系的設計以及管理必須圍繞企業戰略以及遠景目標進行,並與企業文化的類型相適應,不能自行其是。比如IBM公司在20世紀80年代出現的企業文化變革就導致原來以等級官僚制、內部公平性以及低風險性為特徵的薪酬系統,轉變為強調靈活性、外部競爭性以及薪酬與風險因素掛鉤的新型薪酬系統。然而我國許多企業的薪酬管理都處在方向不明的混沌狀態中,在自己的獨立王國中「過自己的日子」。缺乏明確的戰略指導,企業的薪酬管理往往會對企業戰略實現和文化建設產生阻礙甚至破壞作用。比如,有些企業一方面高呼創新和學習口號,另一方面卻不在薪酬體系中對那些努力進行創新和不斷學習的人提供任何報酬。結果是,企業一方面不斷強調並期望塑造強烈的績效推動型文化,但另一方面卻屢屢失望。
2、銷售人員薪酬體系與企業發展階段的適應性不強。企業要根據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當前的競爭戰略,設計適合企業本階段發展並能夠有效支撐其競爭戰略的薪酬體系。比如,當企業處於初創期時,急需大批優秀人才,而本身的人才競爭力卻很弱,這就要求薪酬的外部競爭性較強。而此時,企業流動資金較為緊張,為了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對於銷售人員底薪可以低一些,提成和獎金卻要具有誘惑力。可口可樂於20世紀80年代初進入中國時,提供給員工的薪酬是當時國內飲料行業的兩到三倍,靠著極具競爭力的高薪政策,吸引了大批優秀人才加盟,有力地促進了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而我國許多企業初創時,一味強調自身的困難和員工的奉獻精神,薪酬水平很低,吸引不了優秀人才,顯然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三)薪酬體系的建立和管理不科學
1、薪酬體系的建立具有很大隨意性。一是薪酬確定由老闆拍板。老闆憑借自己的行政權威和管理經驗,硬性規定企業銷售人員的薪酬,具有較差的民主性。二是缺乏系統的薪酬調查和分析。在制定公司銷售人員薪酬體系時閉門造車,或是照搬照套理論模型、盲目模仿其他企業的薪酬方案,不對本行業、本地區和相類似的企業進行調查,不具體分析本企業的特點,具有很大盲目性和教條性,缺乏自身特點和適用性。
2、薪酬的管理過於死板,不注意適時調整。這在國有企業和小企業中比較明顯。市場經濟瞬息萬變,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包括薪酬管理,都要積極去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比如,行業整體不景氣可能會迫使企業調低薪酬水平;同時,企業也是不斷向前發展的,新產品的問世、新市場的開拓等,都要求銷售人員的薪酬體系「與時俱進」。否則,企業必將在經營上出現問題。90年代,松下根據員工不同年齡段的生存要求,特別設立了年齡工資,以保證員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穩定其終身僱用制。隨著社會的發展,產業結構、技術水平和職工的觀念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多年形成的年功序列工資體系下過高的人工費用支出給松下造成沉重負擔,再加上管理上的其他問題,導致2001年松下出現了80多年來的首次全社虧損,松下的薪酬制度不得不進行調整。
(四)銷售人員薪酬的支付缺乏整體和長遠目光
現代市場經濟越來越強調合作共贏,產品的銷售越來越依賴於團隊共同努力。而大多企業的銷售人員薪酬體系只衡量個人業績、過分強調個人努力,其結果是銷售人員一味無效率地單干,甚至為了追求個人目標相互詆毀,必然導致企業整體業績和整體形象受損;再者,對銷售人員薪酬的計量只靠短期的經濟指標,對於「客戶滿意度」、「售後服務」、「個人學習與成長」等有關企業長遠發展大局的方面很少甚至毫不考慮。但是,從長遠目光來看,客戶回頭率和員工能力的提高是實現長期持續贏利的前提條件。
(五)薪酬體系缺乏應有的職位評估、績效考核基礎
職位評估、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這三大系統被稱為人力資源管理的3P模型。職位評估系統通過員工職位價值的衡量,為制定員工薪酬奠定了基礎;績效考核評估結果是給員工支付薪酬的基本依據;薪酬與職位評估、績效考核掛鉤,才能體現其科學性、合理性。
但事實上,許多企業對銷售人員的薪酬管理並未與職位評估和績效考核相結合。因為銷售人員的工作目標直接、工作業績易衡量,很多人都覺得,我的工作不就是銷售嗎?我的銷售額不就是我的考核指標嗎?何必要再做評估和考核呢?正是由於這種思想,銷售人員的職位評估和績效考核往往被忽視。
在實際的職位評估過程中,管理者主觀設定職級職等。例如,由於「長官意志」的影響,有些職位管理者認為很重要,職級定得很高,但事實並非如此;有些職位職級定得較低,但以該職級的薪酬在市場上根本無法錄用到合適人才。此外,企業只是運用簡單的排序法排出等級,將同等級同類別的職位歸類歸檔。這些都是不科學的職位評價,體現不了員工薪酬的內在公平性。其次,缺乏科學的績效考核評估體系,單純依賴「銷售量」這個指標。現實中,由於產品利潤的不同,可能銷售某一種產品,銷售量很大,但利潤很少;可能我新推出一種產品,銷售員的銷售量雖然不小,但單獨這種新產品的推廣卻不理想;可能我今年的目標是擴大市場佔有率,而不是提高利潤;可能這個銷售員採取了「殺雞取卵」式的銷售,雖然銷售量很大,但客戶對產品和售後都不滿意……等等。這些都是「銷售量」這個指標所無法涵蓋的。
(六)薪酬的效率性和公平性處理不當
1、對銷售骨幹激勵乏力。我國企業的傳統薪酬制度一直把收入分配的內部公平性作為至高無上的目標,對此,企業甚至以犧牲企業效率為代價力求確保所有職工滿意。事實上對企業而言效率無疑是第一位的,以犧牲效率為代價換得的公平不可能長久。企業中80%的銷售任務是由20%的銷售骨幹完成的,但是大多企業並未在薪酬分配上貫徹這一法則,因為收入拉不開檔次,銷售骨乾的滿意度低。企業並未認識到,讓那些真正給企業創造價值的人滿意才是最重要的,因為企業無法讓所有的人都滿意。
2、在薪酬上對特殊員工的傾斜不夠,人文關懷性較差。首先是在企業中一般對新進銷售人員採用和原來人員一樣的薪酬制度,這樣的話,在底薪較低、市場推廣較難的情況下容易打擊新進人員的積極性;另外,對於為企業服務多年、有家庭負擔的已婚銷售人員,往往學歷相對較低,在有些一味追求學歷完美的企業,他們的薪酬勢必給自身帶來不公平感。例如,有些企業對銷售人員規定,剛畢業的市場營銷專業的大學生的基本月薪比非本專業的中專生要高出很多,而後者往往是有著豐富營銷經驗、給企業帶來更大利潤的銷售骨幹。
(七)薪酬攀升通道單
中國是「官本位」意識較為濃烈的國家。此意識反映到企業員工相對價值的定位上,人們一般依員工在管理「職業錨」上取得的進展,或者依「官階」的大小,認定他們對企業貢獻的多寡,在這種薪酬體系下,優秀的銷售精英的薪酬永遠也趕不上職位更高的拙劣的銷售經理。單一的「官本位」或管理「職業錨」通道,給員工個人和企業發展帶來諸多弊端:大企業病,高素質員工的生存與發展空間的局限,以及員工配置的錯位與浪費等,最終挫傷了員工的積極性,對於許多高素質人才也喪失了吸引力。
三、解決企業銷售人員薪酬體系存在的問題的方法
(一)在制定銷售人員薪酬體系之前,進行科學的薪酬調查和分析
在成立的早期,企業都經過了通過領導一雙眼、一支筆來決定員工薪酬的階段。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發展到一定程度,老闆不可能對每一個人了解得都很清楚,這就需要進行科學的薪酬調查(企業外部)和分析(企業內部)來建立自身的薪酬體系。對於具有鮮明工作特性的銷售人員更是如此。拿華為集團來說,在1995年的時候,華為已經有500多人,這個時候,當人力資源經理把他們的薪酬數字報給老闆的時候,由於人數已經不是創業時候的那幾十個人,老闆不可能對每一個人的績效都熟悉,那麼,這個時候老闆怎麼去簽字呢?於是,任正非就要求拿出一個薪酬方案制度來,隨後,他們成立了一個薪酬設計小組,三個月開了十幾次會,還請香港的咨詢公司參與研究,終於形成了自身的薪酬體系框架。
薪酬調查重在解決薪酬的對外競爭力問題。企業在確定雇員薪酬時,需要參考勞動力市場的薪酬狀況。公司可以委託比較專業的咨詢公司進行這方面的調查。薪酬調查的對象,最好是選擇與自己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或同行業的類似公司,重點考慮員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來源。薪酬調查的數據,要有上年度的薪資增長狀況、不同薪酬結構對比、不同職位和不同級別的職位薪酬數據、獎金和福利狀況、長期激勵措施以及未來薪酬走勢分析等。只有採用相同的標准進行職位評估,並各自提供真實的薪酬數據,才能保證薪酬調查的准確性。在報紙和網站上,經常能看到「××職位薪酬大解密」之類的文章,其數據多含有隨機取樣的成分,准確性很值得懷疑。即使是國家勞動部門的統計數據,也不能取代薪酬調查用作定薪的依據。企業在進行薪酬調查的同時,還要對自身情況進行分析(對此,筆者將在「三、(二)」部分進行闡述)。
(二)結合本企業情況,確定合理的薪酬結構
與其他各類人員相比,銷售人員的薪酬在結構上表現出極大的差異性。建立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首要問題,便是確定薪酬中底薪、提成和獎金各部分的比重,確立合理的薪酬結構。對於一個特定企業而言,它的薪酬結構取決於多方面的因素,這就離不了對自身所處的行業、公司產品的生命周期、組織以往的做法等進行分析。
以行業因素舉例來說,保險行業、營養品行業、化妝品行業對於銷售人員的薪酬設計大多是「高提成+低固定」的薪酬模式,甚至是實行純傭金制,而在一些產品的技術含量和專業性很強、市場非常狹窄而銷售周期又比較長的銷售領域中,企業對於銷售人員的素質及其穩定性都是要求很高的,這時採用「高固定+低提成/獎金」的薪酬模式就比較合適。
再比如,就產品的生命周期而言,當公司產品剛剛上市時,產品沒有什麼知名度或者知名度很小的時候,企業最好是採取固定薪酬模式,或者是採取「高固定+低提成/獎金」的模式,因為在這個時候,產品銷售的風險性是很高的,銷售人員的努力很可能得不到足夠的市場回報,因此,這個時候就不能讓銷售人員來承擔風險。然而,如果經過一段時期的努力,產品得到了客戶的認可,逐漸在市場上打開了銷路,銷售的風險度逐漸降低,銷售額處於增長時期,這時企業就可以適當降低銷售人員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提高浮動部分,以鼓勵銷售人員更為積極地擴大市場份額,增加銷售額。最後,隨著產品達到成熟期,產品品牌或公司品牌對於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的作用比銷售人員的說服力更為重要時,企業又可以將銷售人員的薪酬方案改回到「高固定+低浮動」的薪酬模式上。
(三)建立科學、系統的量化指標體系
銷售人員薪酬設計看似只是底薪、提成和獎金之間的權衡配比,但是要想達到它的應有作用,需要大量細致的工作,從而建立科學、系統的量化指標體系。這就需要,一方面加強計算機輔助、數理模型、管理科學等方面的先進工具在薪酬體系方面的研究和運用,另一方面深入做好職位評估和績效考核等基礎工作。
進行職位評估的目的在於確定科學的任職素質標准和合理的職位價值,它包括為確定一個職位相對於其他職位的價值所做的正式、系統的比較,並最終確定該職位的薪酬等級。職位評價的基本程序是對每一個職位所包含的內容(例如,職位所要求的努力程度、技術復雜程度和擔負的責任)進行相互比較,最終形成「職位報酬因素」。在進行職位評價時,每個職位都要就相同的評價因素同所有可比職位進行比較。作為一個業務員,相比管理人員,也許不必要求他有什麼領導能力;相比技術人員,又不必要求他的專業水平有多高,但是他的溝通和表達能力一定要出色……等等。這樣也為績效考核作了很好的鋪墊。
績效考核要注意KPI(關鍵業績指標法)、平衡計分卡、MBO(目標管理法)等先進方法的運用,全方位、多角度對員工進行360°考核。其中,在一個銷售人員的績效考核中要注意下面幾點:1、指標的確定要遵循SMART原則。SMART是五個英文單詞首字母的縮寫:S(Specific)代表具體,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M(Measurable)代表可度量,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A(Attainable)代表可實現,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R (Realistic)代表現實性,指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考察;T(Time Bound)代表有時限,注重完成特定業績指標的特定時限。2、重視客戶的意見。因為銷售人員自身的特性,他們更多是在和客戶打交道,代表著公司的形象、影響著持續的客戶源,讓客戶參與銷售人員的考核便顯得尤為重要。3、業務指標應該佔到絕對比例。但這個業務指標並不一定是銷售量,而是應該與企業今年的戰略和計劃相結合。也就是說,今年企業注重的是什麼,是銷售量,還是利潤,或者是客戶滿意度、市場佔有率、新產品市場份額?這些指標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每年都可以進行適當的調整,但是,企業的戰略意圖應當在考核中得到充分體現,而不僅僅是某一個固定的指標。4、以其他指標為補充。包括學習與成長、個人行為、個人能力等等。這些指標占的比例可以不太大,但是卻可以有效地鼓勵銷售人員的成長。而且從長遠眼光來看,員工能力的提高是實現長期持續盈利的前提條件。但是,這種能力素質的考核不要流於形式,不要面面俱到,而是應該針對這一職類,與職位評估的結果相結合,看他所需的專業素質是什麼。
(四)採用個性化薪酬制度,照顧到不同員工的情況
1、建立彈性的多元化的菜單式提成體系。目前企業實踐中,往往根據業務量的大小和增減幅度來設定提成比例。比如,每月完成1萬元的業務提成比例為3%,2萬元的提成比例是4%,3萬元的提成比例是5%。這種做法有很大借鑒意義,但是,筆者認為還要根據不同銷售人員的業務地域、業務進展速度、業務完成比例、業務增長率而靈活地變化提成率,照顧到不同員工的情況,放大薪酬提成效應。
2、對於銷售新手要採用保護策略。一方面,可對銷售新手設立一定的保護期,在保護期內,享受一定的薪酬優惠,比如較高的底薪。另外,也可實行「瓜分制」的薪酬制度,在保障其一定工資水準的同時,也充分體現競爭體制。所謂「瓜分制」就是將全體新進入企業的銷售人員視做一個整體,確定其收入之和,每個銷售人員的收入則按貢獻大小占總貢獻的比例計算,如要將底薪導入,則可以進一步將「瓜分制」和「混合制」結合,按如下公式進行計算:個人月薪=底薪+ (總工資—底薪)×(個人月貢獻÷全體月貢獻)。這樣,不僅拉近了新增銷售人員的收入距離,保障其生活需要,同時也體現了多勞多得的原則,可以增加其職業歸屬感和進取心。
3、建立特薪制,設立特殊貢獻獎。一方面可考慮建立特殊人才的特殊薪酬制度,比如年薪制。特殊人才是指在市場營銷方面急需且在崗位(職位)起關鍵作用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確定特薪人員應根據崗位(職位)要求和在生產、管理或科技領域做出的貢獻而定,要經過科學的職位評估,不宜一刀切。切忌論資排輩,提倡論功行賞。特別指出要消除對學歷的盲目崇拜,因為目前企業中許多優秀的銷售人員因為年齡、時代、家庭負擔等原因學歷檔次偏低,而銷售本身又是一個經驗性和靈活性較強的工作。許多知名企業都認為,對於銷售人員,基本的學歷是要的,但是經驗更重要。另外,目前有的國內企業設立了「銷售貢獻大獎」,比如,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宇通集團等知名企業通過召開每年一度的銷售精英表彰大會,對作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很高的榮譽和高額的獎金,這種做法很值得提倡。
(五)薪酬體系的設置要「隨行就市」
銷售人員薪酬要反映市場行情,減弱環境的劇烈變化對銷售人員薪酬的影響。對此,可在提成基數上做文章,考慮採用「浮動定額制」。浮動定額制是指在一個銷售群體內,以每月的人均銷售額或上月的人均銷售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定額,銷售人員的報酬與此定額緊密結合,銷售人員的實際定額在此以下者領取基本工資,在定額以上者則除了可領取基本工資外,還可按超過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報酬。這樣,銷售人員的工資報酬便隨市場狀況變化,當市場狀況較好,銷售工作相對比較容易,浮動定額必然隨之上升,市場狀況不佳時,銷售工作較難,浮動定額下降。
(六)實行「訂單式」薪酬發放模式,鼓勵團隊精神
有些銷售任務不是一個人能夠完成的,在宣傳、談判、簽約、結帳、售後等各個環節,都有不同的人在做出努力,需要大家的團結協作,這就需要在薪酬方面體現出來。傳統的針對個人發放薪酬的方式,很難實現這一點。「訂單式」薪酬發放模式,就是針對完成的銷售訂單(銷售任務),對員工整體發放薪酬,根據規定的公式,讓所有參與其中的員工(包括銷售管理人員、業務員、商場營業員、售後服務人員等)共同分享應得的收益。這種模式提高了員工參與團隊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整體業績的提高。
(七)建立多通道生涯發展路徑
GE公司提出「不要把報酬和權力綁在一起」,否則,你會建立起一支忿忿不滿的隊伍,專家們把這些人稱作「POPOS」,意思是「被忽略的和被激怒的人」。他們提倡給員工們更多的機會,在不晉升的情況下提高工資級別。實際上,企業中一個員工的生涯發展「職業錨」往往不止一個,企業應建立管理職業錨、技術職業錨、業務(專業)職業錨等多條生涯發展通道。在松下,員工的成長和進步可以通過特有的幹部體制——「特稱升格制」體現出來,特稱是對員工能力資格認定的一種制度。特稱可分為主擔、副參事、參事、副理事、理事等幾個層次,特稱資格直接與本人工資掛鉤。如果三個人一起進到松下公司,能力都很好,一個升為經理了,另兩個卻不能升為經理,但是他們可以升為主擔,雖然沒有職務,但得到的報酬是一樣的。筆者建議企業對銷售人員實行「職稱制」,如助理營銷員、營銷員、助理營銷工程師、營銷工程師、高級營銷工程師等,這樣,便在管理職業錨外開拓出一個專業職業錨,讓有發展前景的銷售人員在個人成就、薪酬方面多了一條發展路徑。

④ 銷售人員的工資標准

這個不同行業標准也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都都是底薪加提成的 底薪不會很多 關鍵就是銷售出去東西拿的提成

一.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除此之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

=銷售額(或毛利、利潤)×提成率

純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入;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很明顯,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

二.純薪金制

納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激勵的效果就不會很好,這時宜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三.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或「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

四.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或「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

⑤ 請教主管一般怎麼拿提成的呢有幾種方案,謝謝指導

業務團隊銷售提成方案
九種當前最流行的銷售人員工資報酬計算方法,分別為:1純傭金制、2純薪金制、3基本制、4瓜分制、5浮動定額制、6同期比制、7落後處罰制、8談判制、9排序報酬法,並且對這九種計算方法分別從定義、計算公式、適用條件及優缺點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介紹。
1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購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此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的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銷售額(或毛利、利潤)× 提成率
統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人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是很明顯的: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易於助長銷售人員驕傲自大,不服從管理,不尊重領導的傾向。
2純薪金制
純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就起不到激勵的效果了,這時宜於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調動,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⑥ 如何確定銷售人員的薪酬

銷售人員的薪酬一般與工作時間的長短有關。

銷售人員有別於一般的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因為他們的工作時間自由、開放度大,完全以市場為導向。

很難以工作時間的長短進行計算。銷售人員薪酬是指銷售人員用時間、努力、勞動來追求,企業願意用來交換的一切事務。

其主要目標在於指導公司的銷售人員成功地向顧客銷售產品並同顧客進行有效的交流。從本質意義上說,是對人力資源的成本與吸引和保持銷售人員的需要之間進行權衡的結果。

(6)純傭金制就是指完全根據擴展閱讀

銷售人員的考核是銷售經理的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對銷售人員績效准確、客觀地考核不僅與其報酬相連,也與激勵有著密切的聯系,而且毫無疑問地與企業的發展緊密相關。

因為它不僅意味著銷售人員個人的前途,也反映出企業整個營銷策略的成功或失敗。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劃分,按銷售人員績效的內容,通常包括推銷成果、顧客關系、工作知識、企業內部關系以及人格特徵等。

推銷成果的考核,包括評估銷售人員個人的銷售額、銷售量、毛利、新客戶開發戶數、推銷訪問次數、推銷區域的市場佔有率等。

⑦ 個人與公司之間的合作怎樣進行個人提成

業務團隊銷售提成方案
九種當前最流行的銷售人員工資報酬計算方法,分別為:1純傭金制、2純薪金制、3基本制、4瓜分制、5浮動定額制、6同期比制、7落後處罰制、8談判制、9排序報酬法,並且對這九種計算方法分別從定義、計算公式、適用條件及優缺點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介紹。
1純傭金制

純傭金制指的是按銷售額(毛利、利潤)購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作為銷售報酬,此外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固定工資,收入是完全變動式的。純傭金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有20%的企業採用,國內的企業運用得也較多。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收入=銷售額(或毛利、利潤)× 提成率
統傭金制的實施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具體包括已有人獲得眾所周知的高額收人收入一旦獲得,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從開始工作到首次提成的時間勿須太長;純傭金制適用的產品應是單價不特別高,但毛利率又非常可觀的產品。
純傭金制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銷售報酬指向非常明確,能激勵銷售人員努力工作。它還將銷售人員工資成本的風險完全轉移到銷售人員自身,大大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的壓力。當然,其弊端也是很明顯的:完全的傭金行為導向使得銷售人員熱衷於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而對其他不產生直接效益的事情不予重視,有時甚至會損害公司的形象:純傭金制帶給銷售人員的巨大風險和壓力,減弱了銷售隊伍的穩定性和凝聚力;易於助長銷售人員驕傲自大,不服從管理,不尊重領導的傾向。
2純薪金制
純薪金制指的是對銷售人員實行固定的工資制度,而不管當期銷售完成與否。純薪金制在美國有28%的企業運用。公式可以表示為:
個人收入=固定工資
當推銷員對金錢以外的東西(如榮譽、地位、能力鍛煉等等)有了強烈的需求時,再單純地採取提成刺激的方式,就起不到激勵的效果了,這時宜於採用純薪金制;尤其是在知識分子雲集的銷售隊伍中,或是實行終身僱傭制的企業里,採取純薪金制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手段。
純薪金制的優點表現在易於管理、調動,並使員工保持高昂的土氣和忠誠度。但由於對銷售人員缺少金錢的刺激,容易形成大鍋飯作風;固定工資制的實施給評估銷售人員的業績帶來了困難;不利於公司控制銷售費用;工資晉升制度復雜且產生的矛盾很多;不能夠吸引和留住較有進取心的銷售人員。
3基本制
基本制指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置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用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提成率

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一銷售定額)* 毛利率 × 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十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因為它除了指標前後比例不一定一致以外,性質都是一樣的。
4瓜分制
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後在本月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佔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毛利完成額÷全體月售毛利完成總額)
團體總工資=單人額定工資×人數瓜分的人數(起碼多於五人),否則易於串通作弊,從而達不到鼓勵內部競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瓜分制的優點在於:操作簡單,易學易懂:成本相對固定,卻照樣能鼓勵競爭。其主要弊端:員工理解較為困難;瓜分制引發的較為激烈的內部競爭,不利於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
5浮動定額制
浮動定額指的是將每月的銷售定額(當月的銷售總額除以銷售人員人數所得的人均銷售額)乘以一定比例,如果某員工的個人實際完成銷售額在定額以下,則只拿基本工資,如果完成的銷售額在浮動定額以上,則超過定額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外加基本工資。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個人當期銷售額一當期浮動定額)×提成率
當期浮動定額=當期人均銷售額×比例
其中,設定的比例一般為70%-90%較為合適
採用浮動定額制時要確保如下兩條:1.每個銷售員的銷售機會比較均衡,2.參與浮動定額制的銷售員人數要盡可能多。
浮動定額制可以綜合反應市場行情,減弱環境的劇烈變化對銷售人員收入的影響;操作起來比較簡單,可以減少誤差程度;能夠充分鼓勵內部員工競爭,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有助於控製成本。但是浮動定額制引發的激烈的內部競爭,有損內部的團結合作。
6同期比制
同期比制,指的是將每人與上一年同期比較銷售額,如果比上一年差,則予以處罰,處罰程度與下降比例掛鉤。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工資=〔基本工資十(當期銷售額一定額)×提成率〕×(當期銷售額÷去年同期銷售額)n
n可以為1或2或3……視需要而定。
實施同期比法主要是防止銷售人員由於工作時間較長,資格較老而出現的老油條的工作態度;或者是不安心於本職工作,在外兼職而導致銷售額下降。它不適合由於市場狀況的整體惡化而導致的銷售額下降。其最大優點就在於見效快,但缺點也很明顯,容易產生矛盾,而且由於操作時前後換算的困難,也使得採用同期比制往往只能持續幾個月時間。
7落後處罰制度
規定凡銷售額倒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予以罰款。
落後處罰制度是針對公司銷售員中出現較多的鬆懈,不認真努力工作的情況而採取的一種治亂之法。其優點是處罰面小,影響面大,能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但同時易於使後進人員產生消極心理,甚至與管理者對抗或離開公司,所以這種方法主要應用於國有企業。
排序報酬法
所謂排序報酬法,即把所有銷售人員的報酬或工資各自固定,統計出當月各位銷售員的銷售額,最後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順序發放工資。
實施排序報酬法應注意將最後一名的工資與倒數第二名的工資拉開較大的差距,以防止出現吃大鍋飯的情況,該法所調動的積極性與收入差距正相關。
計算公式:
個人工資=最高個人工資一(高低工資差距÷當期人數)×(名次一1)
當市場形勢急劇變化而無法確定銷售定額、提成率時,可以考慮排序報酬法。
排序制剔除了市場變化對銷售的影響,使職工的收入有保障,又鼓勵了適度的競爭;對於銷售隊伍的穩定和提高銷售員的忠誠度有好處。但是在原有的銷售額已經很高的情況下,將很難鼓勵有新的突破。
8談判制
所謂談判制是在基本制(基本工資十提成)的基礎上對據以提成的銷售收人與提成定額之間的差距予以調整,銷售人員按調整後的標准獲得報酬。以公式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x提成率] ×(價格系數)n
而價格系數又是由實際銷售價格和計劃價格之間的比例決定的,即:
價格系數<=(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所以,談判制的銷售報酬制度可綜合表示為:
銷售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十(銷售收入一定額)×提成率〕×(實際銷售額÷計劃價格銷售額)n
其中定額和提成率可由企業根據本行業和企業本身的情況予以確定和調整。根據銷售價格的具體情況,企業可以對價格系數的冪加以調整,如採取寬松政策,n可定為1,如需採取較為嚴厲的政策,n也可定為2,甚至是3、4……以此來嚴格控製成交價格。
採取談判制的報酬制度可以克服產品銷售價格彈性過大,企業難以控制的缺點,一定程度上預防了銷售人員為成交而故意壓低價格的現象發生。因為提成標准與實際價格和計劃價格之間的系數密切相關,如果銷售人員故意以低價成交,那麼這一系數必然隨之減小,這樣銷售員即使完成了很多銷售額,也很難拿到提成或提成很少,銷售人員必然會權衡利弊,使企業的價格維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吳昊個人觀點:

無論採用哪套銷售提成方式,如果網商銷售團隊應該有適合網商特點/特色,比如:
1、業務員為公司經營網站的表現(包括管理、效果及持效價值等)。
2、業務員在工作期間,為公司產生的信譽、人脈、知名度等等。
3、業務員為公司樹立的企業形象,如阿里巴巴網商企業中還包括了,業務員在論壇、博客、商圈、旺鋪以及在線上和線下的活動。
以上三點是很重要的,這些是慢性效果,需要較長時間的堅持和積累,但會越久越有效用,特別是企業在網上的知名度、信譽度、產品知名度和推廣效益,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積累。因此,網路營銷員的提成要多計一份潛在的價值在裡面。當然如果該業務員或銷售員隊都能在企業銷售崗位上較長時間地堅持時,當中部份效果業務在崗期間能夠直接享受(得到回饋)。
但有一點,因為網路的特性,網商銷售員特別需要注重企業的形象,包括服務和平時活躍(活動)中可能為企業帶來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如果是正面的則可按以上三條給予一定的嘉獎,反之追究其給企業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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