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運用財稅杠桿他的定義
發揮財稅杠桿作用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財稅杠桿是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正確運用財稅杠桿,對優化資源配置,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勢下,作為地方一級政府如何運用財稅杠桿,促進本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財稅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積累性矛盾日益顯現,社會熱點問題層出不窮,政府調控經濟運行的方法手段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地方財政壓力不斷加大,對財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出表現在:l、市(地)一級政府可調控的財力不足。從我省財政管理體制看,一方面,實行分稅制後,省財政對縣直掛體制仍未改變,使得市(地)一級政府財權與事權不相統一。另一方面,省市收入分成辦法自1994年確定以來未作調整,省市增量分成市一塊相對減少,影響了地方可支配的財力。從支出方面看,支出剛性不斷強化,支出壓力加大。除落實調整收入分配政策外,還要深化國企改革,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及「費改稅」改革的試行等項增支項目。
2.財政支出結構不盡合理。目前的財政管理方式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與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主要表現在財政職能的「越位」與「缺位」並存。一方面,財政包攬過多,幾乎覆蓋了社會再生產的各個環節,特別是向一般競爭性領域投資過多,形成財政供給的「越位」;另一方面,政府應該提供的社會公共產品卻保障不足,如社會保障、基礎教育、重點事業、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和科研等方面支出滿足不了日益增長的需要,形成財政供給的「缺位」。由於「越位」一時退不了,致使「缺位」補不上,呈現「騎虎難下」之勢,財政承受著雙重負擔的壓力。
3、預算外資金收支管理缺乏統一協調。雖然我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實現了「一集中、二規范、三統一」的目標,也籌集了一定的政府統籌資金,但由於財權分散,導致財務分散,與政府調控的資金需求量相比仍有差距,一方面政府想辦些大事苦於沒有資金,另一方面大
量資金所有權掌握在部門手裡,或閑置不用,或使用不合理,使有限的資金不能用在刀刃上,造成政府直接調控能力弱化和乏力,嚴重製約著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制約著科教興市戰略的實施。
4.存在財政風險。目前借用的政府性產生的效益受到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等不確定因素的制約,很難說有足夠的償債能力,一旦出現償債資金缺口,必然轉嫁給財政,給財政造成較大壓力。此外,一些地方金融企業以及部分國有獨資或國有股占相當比重的企業,其經營風險也可能危及財政。另一方面,我市部分鄉鎮政府不顧財力可能和政策規定,盲目地向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舉債,用於非生產性支出,使鄉鎮政府債務包袱沉重,財政赤字增加。這些債務和財政赤字,也構成了財政較大的潛在風險。
5.財政負擔社會保障支出的壓力加大。按照中央有關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要求,對於企業、社會籌集不足的部分財政要給予兜底保證。由於社會保障建設滯後,歷史積欠較多,加上養老保險基金擴面和徵收較難,社會保障能力較薄弱,財政壓力較大。
發揮財稅杠桿作用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來自: 第一範文網 二、對策建議
面對新的形勢和問題,要進一步發揮財稅杠桿作用,必須切實轉變觀念,調整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建設經濟強市、文化名市、旅遊大市的奮斗目標,深化財稅改革,強化財稅職能、規范財政管理,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體要把握好以下三方面:
第一,在指導思想上,要努力加快「三個轉變」:一是從小財政向大財政轉變,即通過擴大預算內收入,規范預算外資金管理,盤活國有資產等方式,擴大整個財政盤子,增加地方政府可調度的財力。
二是從無序運作向有序運作轉變,堅持依法征稅,依法理財,創造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
三是財稅支持經濟發展從普遍性向產業性、行業性轉變,即從全面支持各類企業轉到重點支持
符合發揮本地資源優勢的產業、行業,增強財稅政策在調整經濟結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對一股競爭性領域的扶持支出。應在資金的使用方向和運用方式上適當調整,由直接支持企業經營逐步改為對企業改革成本性支出,以達到最終追出競爭性領域的投資。
四是拉動作用。從紹興的實踐看,要確保經濟的長足發展,必須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1)拉動投資需求。要通過向上爭取國債項目等,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擴大投資需求。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暫停徵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引導民間資金,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以拉動投資需求。(2)拉動消費需求。調整和完善工資政策,根據財力的可能,逐步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工資或補貼;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同時,要努力保證農民增產增收,不斷提高人們對收入增長的心理預期,有效刺激消費需求。
第二,在發揮財稅調節功能上,要致力強化「三個作用」:一是杠桿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所需的財務投入越來越大,單純依靠財政投入顯然只是杯水車薪,財稅要有所作為,必須進一步強化「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一方面,要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機制,爭取以少量的財政投入動員盡可能多的社會資金。從實踐上看,要繼續用好用活由經濟中體貸款、財政貼息等行之有效的方式。
二是保障作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政府承擔的責任將越來越大,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逐步解決財政支出的「越位」問題,以保證有足夠的財力投入社會保障建設。當前,一方面,要結合地方機構改革,做好定編定崗定員工作,嚴格控制行政事業經費。
第三,在保證措施上,要著力抓好「三個環節」:
一是加強財源建設。從多年的實施看,要保持一個地方的財源久盛不衰,決不能單純依賴於某一種財源或某一層次的財源,必須形成梯級結構、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財源結構。(1)發展效益農業,穩定基礎財源。以科技為先導,爭取農業產業化經營有一個大的突破,實現農業產業的升級和農民增收。(2)調整優化第二產業結構,壯大主體財源。一方面,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增強企業競爭能力。另一方面,要著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巨人」型企業,帶動塊狀經濟發展。(3)提升第三產業,發展潛在財源。第三產業的繁榮與否與地方財政收入關系極為密切。要緊緊圍繞建設旅遊大市,積極構築有利於第三產業快速發展的機制和環境,力爭在幾年內使第三產業佔GDP的比重能上一個新的台階。(4)抓好個私經濟的升級提高,開發新興財源。個體私營經濟在我市經濟總量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其提供的稅收比重也相應不斷增加,要繼續營造良好的環境,引導個私經濟,加快發展,使其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新的重要增長點。
二是規范財政管理。(1)辦快預算改革步伐。逐步推行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的透明度;實行綜合財政預算,對預算外資金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並實施費改稅改革,將所有的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集中分配,提高預算的完整性;實行零基預算,提高預算的准確性。(2)積極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3)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要進一步擴大政府采
購的范圍和規模,能實行公開招標的,都要按規范的程序實施政府采購。此外,要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確保鄉鎮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三是強化財政監督。(1)進一步完善財政監督體系,健全財政監督機制。從原來注重對企業微觀事項的管理,轉向對收入徵收機關、預算執行部門、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的監督,逐步健全企業財務監督社會化體系;加強預算資金使用的監督,形成包括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資金使用單位、審計部門在內的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預算執行監督體系。(2)切實貫徹《會計法》,完善會計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嚴厲打擊會計領域制假等違法行為。要在總結和擴大會計委派制試點的基礎上,加強全社會的會計監督。(3)建立地方財政風險預警防範系統,加強對財政經濟形勢的監控,建立財政後備基金,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4)繼續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管理體制和高效的運行機制。
② 運用經濟生活的知識,分析財政是如何支持科技創新以適應經濟新常態的.
財政就是國家的收入和支出。國家減免科技創新稅費,有利於調動科技創新的積極性,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大科技創新財政投入,有利於推動科學技術發展和勞動者素質提高,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③ 如何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積極參與地方經濟建設
運用稅收杠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穿襖提領子,牽牛牽鼻子。」當前,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載體,是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來源,也是國稅部門行政管理的相對人。在金融危機形勢下,國稅部門應該把為企業服務作為「牛鼻子」,努力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幫助企業解困,促進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克服當前特殊時期面臨的困難,離不開企業自身的努力,也離不開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各級政府所採取的幫助企業的措施。從國稅部門來講,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第一,認真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好國家支持「三農」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就業再就業、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等方面的稅收政策,支持成長型和就業型企業發展,為地方企業發展壯大和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提供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重點是落實好四項稅收調控措施。一是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許增值稅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降低設備投資稅收負擔,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裝備。二是全力落實好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措施和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調整政策。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順利實施,平穩過渡。三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放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對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准從100萬元以上降低為50萬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從180萬元以上降低為80萬元以上。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分別從工業6%和商業4%統一降低為3%,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對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實行低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全民創業。四是全面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簡化出口退稅管理程序。進一步擴大下放生產企業退稅審核許可權范圍;對於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的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尚未到期結匯的,可先申報退稅並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實行自動核銷方式的出口企業,退稅部門可依據外管提供的電子數據及核銷清單進行審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加大出口退稅力度。爭取出口退稅計劃,切實加快退稅審核進度,做到應退盡退,緩解出口企業資金壓力;深化遠程申報系統應用,完善系統功能,適時開發退稅審核結果遠程反饋功能,切實減輕出口企業負擔;進一步落實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員制度,支持出口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走出去」企業發展。幫助「走出去」企業充分利用境外稅收優惠和雙邊稅收協定的優惠待遇,消除境內外雙重征稅,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走出去」企業整體稅負,促進企業發展壯大。第二,積極研究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大力開展稅收政策調研,深入研究現行稅收政策的實施和調整對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的影響,提出積極有效的對策建議,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工業化進程、促進科技進步、做大做強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特別是要認真研究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接的具體措施,提供有效的稅收政策支持。同時,要把促進就業再就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別要關注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積極研究運用稅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業空間,切實增加低收入者的實際可支配收入,以創業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以發展促和諧。第三,加強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評價機制,選定一批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作為當前國家出台的宏觀稅收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聯系點,跟蹤政策執行效果,特別是對銅加工、成品油、資源綜合利用、重大技改項目等具有特殊性的產品、企業和行業,重點跟蹤調查,定期收集、匯總有關數據,及時分析研究稅收政策調整、執行對江西經濟、稅收的影響,促進各級領導的科學決策;同時,及時掌握政策落實進展情況,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稅收政策落實准確、全面、到位。加大稅收監督力度,繼續開展重點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重點檢查新出台的稅法和稅收政策的落實情況、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行情況以及規范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確保政策效應不偏移、不弱化。(二)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到2010年底將完成4萬億投資。稅收作為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在預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壓力下,對於支撐政府性投資,控制財政赤字,擔負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稅部門必須進一步依託「四位一體」稅源管理機制,為平衡地方財政收支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第一,正確處理經濟與稅收的關系。一是牢固樹立稅收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觀念。我們要正確認識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服從服務於經濟發展的觀念,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二是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找准堅持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結合點。加快經濟發展,需要理順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靈魂和立足點,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依法治稅與發展經濟實質上兩者是辯證統一關系,堅持依法治稅本身就是對發展經濟的促進。國稅部門通過依法應收盡收,籌集財政收入保障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依法禁止收「過頭稅」,可避免加重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可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應當看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稅是大勢所趨,國稅部門促進經濟發展的思路不能局限於過去單純依靠減免稅的做法,必須破除單純通過減免稅「放水養魚」的傳統觀念,樹立新型的稅收經濟觀,立足於為企業營造一個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第二,適度放寬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對稅收優惠有幅度規定標準的一律從優執行,對沒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確的政策從寬掌握,以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減輕企業經營成本。一是延長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將所有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長至15日,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二是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2009年,經國稅機關批准,小規模就業型、成長型困難企業繳納增值稅可以實行按季申報;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稅款,並免交滯納金,緩解納稅人資金周轉壓力。對成長型、就業型困難企業已批准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滿三年,可繼續延長一年。三是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免交稅務登記工本費。執行增值稅起征點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即: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定為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定為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定為200元。四是繼續推行依法稽查、文明執法。依法慎重採取強制執行、稅收保全措施,確保稅收執法行為合法、規范、必要、有效。科學安排檢查計劃,規范檢查計劃管理,嚴格檢查計劃審批,最大限度減少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現象。鼓勵企業在限期內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展的一般性稅收違法行為,允許企業只補繳稅款、滯納金,免予罰款處罰。改進檢查方法,提高檢查效率,縮短檢查時間,最大限度減少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第三,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各級國稅機關要從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提高稅收行政效率和稅收服務水平。一是嚴格控制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稅務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切實保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改進稅務行政審核審批。堅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權責統一、監督有效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稅務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精簡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審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為納稅人減、免、緩稅事項。堅決貫徹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按規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優政策為納稅人減、免、緩稅事項,緩解納稅人資金困難,支持納稅人生產經營。(三)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當前這個特殊時期,對優化稅收服務、營造稅收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難的時候,企業對運行環境就越敏感、越依賴,通過這次金融危機,企業更能感受到這一點。稅收服務是企業運行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納稅人營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既是國稅機關的職責,也是國稅機關為納稅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國稅機關要重點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現實需求為導向,以信息化為依託,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營造良好稅收政務環境。通過稅企雙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機的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第一,進一步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採取舉各類培訓班等形式,利用媒體、網路、稅服務廳等載體,加強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對外,重點是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組織國稅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全體國稅人員准確理解政策、正確把握政策和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每一位國稅人員都必須熟悉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都必須落實到每一戶應該享受的企業。對外,重點是抓好政策宣傳和輔導,幫助納稅人掌握和運用好各項稅收政策;組織對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讓企業及時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規定計算、申報納稅;積極與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在在的問題,考慮政策在實際執行中的困難,提出相應的解決法。另外,做好對地方政府的稅法宣傳,全面分析政策調整可能對當地經濟、財政收入帶來的影響,提請政府應該按照調整後有關政策的精神,調整經濟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尤其要重視環保、節能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積極扶持出口產品企業的生產和競爭能力,充分釋放稅收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方面的政策效應。第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稅負擔。繼續優化流程、整合業務,簡化資料、簡並報表,凡未經總局發文明確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選增設的要求納稅人的涉稅事項和報送的涉稅資料一律取消。納稅人申請的涉稅事項,統一由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對同一納稅人不同稅種的信息採集、調查核實等工作,由稅收管理員統籌實施,避免同一事由多頭、多次找納稅人。第三,不斷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一是創新服務平台。加強稅服務廳建設,進一步規范稅服務廳窗口設置,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自助稅。打造「國稅網上稅收服務廳」,拓寬稅方式和報稅渠道,引導納稅人選擇使用多元化電子申報繳稅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地履行納稅義務。繼續推廣多元化電子申報和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系統。積極穩妥地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和同城通,方便納稅人稅。二是推行分類服務。在通過稅服務廳提供一般性納稅服務的同時,按照「一企一策、一戶一幫」原則,開展「一對一」服務納稅人活動。對大型企業,繼續推行稅收服務直通車制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大力加強網路稅平台建設;對個體工商戶,重點關注其發票領購、就近繳稅、稅法咨詢以及停歇業等方面的服務需求;對農村納稅人,提供定期的上門稅咨詢服務。三是推進國、地稅聯合。要充分利用好現有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資源,加強登記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為推行聯合稅務登記工作做好准備。
④ 如何用財政政策工具拉動經濟增長
網路下財政政策,在從擴張型財政政策分析。
財政政策就是政府購買,和降低稅收,使我們的產品有政府來買,稅收使得產品變得便宜。另外還有個乘數效應。所以有了大量消費,然後有了經濟增長
⑤ 財政杠桿作用
財政杠桿在經濟杠桿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它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主要反映在:
1、調節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之間的平衡。
財政分配是調節控制社會總需求、總供給的一個「閘門」,財政收支的增減變化將引起社會總供求的增減變化,尤其是財政收支的平衡狀況,或赤字,或結余,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社會總供求的平衡狀況。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國家調節社會總供求所通常運用的緊縮性或擴張性財政政策,實際上就是通過收支增減變化及平衡狀況來實現的。
2、調節社會經濟結構。
即通過財政收入和支出對社會經濟結構中的所有制結構、地區結構、產業結構、部門和行業結構、企業規模結構、產品結構、投資結構、流通結構、社會事業結構等進行調節,使之協調發展。
3、調節各種利益關系。
即通過財政、稅收等手段,調節各種所有制之間、企業之間、地區之間、職工與農民之間、各階層之間的收益分配,使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相結合,國家、企業、個人利益統籌兼顧,實現積累與消費比例及各種分配關系的協調。 財政杠桿的運用是人們自覺認識和運用客觀經濟規律的過程,即主觀見之於客觀的過程。人們對經濟規律的認識越深刻,越全面,財政杠桿的運用也就越能發揮效益,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目的也就越易實現。為了提高財政杠桿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總體效果,不僅要注意各種財政調節手段之間的協調配合,特別是相互之間力度和目標的協調,而且要注意同價格、信貸、利率、匯率、工資等其他經濟杠桿之間協調配合,使之形成合力,避免發生相互掣肘的「逆調節」現象。
⑥ 小議現階段我國如何利用財政杠桿優化城建資源配置
【摘要】利用財政杠桿作用,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對城市各種資源進行有機組合,使城市資源的潛在價值顯現,促進整體城市資產的保值增值,確保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良性循環,從而實現城市建設和城市經濟、文化、旅遊等產業可持續發展,提高城市的綜合競爭力。 【關鍵詞】財政杠桿;城建資源配置;措施 一、城市建設中可利用城市資源的基本情況 城市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資源,包括自然資源、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行政事業資產、特許經營權和政府政策等。
⑦ 怎樣發揮財政得作用來促進發展
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財政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積極運用財政補貼、獎勵、貼息等財政杠桿,擴大投資、消費和社會需求,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夯實財政增收基礎。同時,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加快財政專項資金撥付、提前預撥資金等措施,加快在建項目建設進度,保障實施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和民生項目的經費需要,發揮財政資金帶動和引導社會投資的作用,提高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促進經濟平衡較快發展。
⑧ 簡述國家如何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對策干預和調節經濟的運行
為了確保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態勢,有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推進,以及保持和促進社會消費、投資需求的適時適度增長,除了應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以外,還需有針對性地調整當前的相關財政政策。作為國民收入分配的主渠道,國家財政分配和再分配的狀況及其政策取向,對於社會消費與投資需求的規模和結構,從而對於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有著極大的影響和制約。然而,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是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1994年的財稅體制大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財政收支規模增長迅速;但另一方面,國家的財政困難,財政對經濟社會穩定及發展的「瓶頸」性制約現象也日漸突出。從現實情況看,這種財政「瓶頸」,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財政經常性收支方面的突出矛盾和「瓶頸」制約。一國財政的經常性支出,是有效履行國家(政府)職能的基本財力需要,也是安邦定國的必要財力保證。近些年來,政府管理部門和公檢法機關的行政經費欠缺,本應由國家預算解決的教材文衛、公用及其他事業單位的經費緊張,不少地方甚至連正常的工資發放都成為問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政府職能「缺位」,由此而誘發的「三亂」(亂集資、亂攤派、亂罰款)現象和行為扭曲等,就在很大程度上與財政的經常性支出不足有直接關聯。二是國家財政調控上的「瓶頸」制約。這方面的突出問題又主要有三:1、政府投資調控上的「瓶頸」制約。即由於財政困難,使政府投資特別是中央政府投資,在全社會投資總額中的比重持續地非正常下降,從而弱化了政府的投資調控功能。國外的發展經濟學家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投資,一般應占社會總投資的20%~25%左右,而在我國1995年全社會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中,來源於國家財政的投資僅佔3.1%。2、中央政府在實行財政縱向平衡方面的「瓶頸」制約。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時,採取了照顧各地既得利益的「稅收返還」辦法。這種過渡性的、非規范化的轉移支付數額,高達近2000億元左右,且對各地財政能力差異的平衡作用十分微弱。而自1995年實行的較為規范的「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則因其投入的財政資金數額很小,亦起不到多少縱向平衡的作用。就是說,中央政府因其可支配財力上的「瓶頸」制約,故使其現有的財政縱向平衡、縱向調控能力較弱,既不利於為全國各地提供大體相等的公共服務水平、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而且對各地公共投資需求的平衡與滿足,造成了不利的影響。3、對無收入和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財政「瓶頸」制約。隨著企業改革、經濟結構調整力度的加大,下崗及失業職工的人數,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對低收入人群的經濟補償問題,將在近期內變得十分突出。按照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這一類再分配問題的解決,包括對下崗、轉崗職工的再就業培訓,對職工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和必要購買力的維持等,都離不開國家財政的強力支持。而當前我國的財政狀況,則與這種財政政策干預和收入分配調節的現實需要相矛盾。很明顯,上述這些緊迫的財政「瓶頸」制約問題,如不能盡快得到有效緩解,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和發展,帶來多方面的影響和基礎性的障礙。這方面的總體思路是:從切實加強國家財政實力中「增」一塊。即通過切實增加政府的可支配財力數量,以提高其對促進投資和消費需求的支撐力。從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中「移」一塊。即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和要求,通過解決財政職能的「越位」問題,為加強和改善財政的投資地位騰出必要的財力。從減少農民和各類企業繁重的「非稅」負擔中「促」一塊。即通過切實解決農民、鄉鎮企業和其他企業的非稅重負,以增強其投資和消費需求能力。從加快建立政府間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中「調」一塊。即通過打破當前以保護各地既得利益為主旨的稅收返還辦法,建立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以提高國家財政平衡和調控區域投資需求的能力。從適度適量增發國債中「用」一塊。充分發揮財政經濟杠桿在擴大需求中的引導與刺激作用。具體地說,在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為了保持適度消費和投資需求增長,確保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勢頭,似應重點解決好以下幾個緊迫問題,即採取如下的財政對策:(一)盡快增強國家財政實力,提高財政對社會需求的調控能力。這可以說是振興我國財政、緩解和消除財政「瓶頸」的一個核心內容與基礎性環節,也是緩解與消除東南亞金融危機對我國影響的一個必要的「固本」之策。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這方面應採取的措施又主要有三:1.盡快改變國家財力分配過度分散的不正常局面,增加財政的可支配財力。造成我國近些年來財政赤字的不斷擴大的原因,固然與高投入、低產出、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有直接關聯,但國民收入和財政分配格局的失調與扭曲,也是一個帶基礎性的成因。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財力分配向地方、部門、和居民的過度傾斜,不僅形成了財力分配和使用上的散、亂局面,也使國家提高「兩個比重」的努力因缺乏可資動員、可供支配的財力基礎而屢屢受挫。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分散面廣、數額巨大的預算外資金,特別是各種收費和基金擠占稅收及侵蝕稅基的問題。其結果,不僅使很大一部分規范的國家稅收收入即所謂預算內收入,變成了非規范或不甚規范的預算外收入,從而減少了國家的可支配財力,而且使這些「費」或「基金」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游離於財政的運用與監督范圍之外,既造成了極大的浪費,也往往給某些財經違規乃至腐敗行為開了方便之門。事實和資料顯示,當前在中國的不少企業已經出現了「費」大於稅的情況,一些地區也出現了非稅收入的增長規模和增長速度,大大超過稅收收入增長規模與增長速度的不正常現象。這種稅收收入「缺位」和非稅收入「越位」的狀況,不僅已對國家財政收入的正常增長和我國財經狀況的好轉造成了嚴重威脅,而且也極大地損害或降低了農民、鄉鎮企業和其他企業的投資與消費需求能力。其中,特別是在住房建設中,由於各種名目繁雜的附加收費過濫、過多、過高,從而成了抬高房地產價格和抑制消費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大力整頓和規范預算外收支,改革稅費制度,已迫在眉睫。誠然,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或准預算管理的軌道,在增加國家財政可支配財力的同時,也相應擴大了財政的支出范圍,在短期內並不一定有明顯的增收減支作用。但從統籌安排、集中運用國家財力、加強財政管理和預算監督以及減少浪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等方面來看,則無疑能收到維護國家預算的完整性原則,有效利用有限財政資源,從而有利於緩解財政收支矛盾的良好功效。2.逐步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財政投融資制度,以便從制度上解決財政投資需求與投資供給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增加國家可支配財力的一個重要方面。無論是從亞洲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或地區的歷史經驗,還是從中國的迫切需要來看,積極建立適合本國國情的財政投融資制度,都是積極開拓財政性投資來源、保證和加大國家財政的基礎性建設投入、緩解「瓶頸」產業制約、從而在優化國民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和促進技術進步的基礎上增強國家財政穩定和發展功能的一條有效途徑。在這方面,特別是日本已實行40多年的財政投融資制度與政策,就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有益的借鑒和經驗。無論從我國當前的迫切需要,還是從長遠的戰略考慮;亦無論是從解決我國財政性建設資金嚴重短缺的困難,還是從強化國家財政宏觀調控與經濟穩定功能的角度來看,逐步摸索、推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投融資政策,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3、進一步優化稅制結構,切實加強稅收征管。財政收入的主渠道是稅收,因而不斷優化稅制,充分挖掘稅收潛力,就成了增強國家財政實力的重要環節。1994年的工商稅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在1993年各地競相擴大稅收基數的基礎上,1994年增加稅收871億元,1995年增收912億元,1996年增收1100億元,1997年又增收1114億元。連續四年稅收的大幅度增加,充分顯示了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和基本成功。然而,盡管如此,現行稅制結構(如個人所得稅、消費稅、資源稅)、稅源稅率的進一步調整完善,一些新稅種(如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利得稅等)的開征,減免稅的繼續清理整頓等,仍然有著很大的財政增收潛力。至於加強稅收征管可能帶來的財政增收效應,就更是極其可觀、眾所周知的了。如果再考慮到我國目前的總體稅負水平,無論與經濟發達國家還是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相比都明顯偏低,即存在著提高總體稅負可能性的情況,則財政增收的前景就更為明朗。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2020年的中國:新世紀的發展挑戰》指出,如中國做好對非國有企業的納稅工作(它們是經濟增長中最為迅速的部分),改進對稅收徵集的激勵機制,制訂有效的審計程序,採用計算機化信息系統,以及實行對各種逃稅行為進行嚴厲而公平的罰款新制度等綜合舉措,其所能增加的稅收份額,到2000年將達到GDP的6%。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比如到2020年,甚至可能達到GDP的10%。無論世行報告的可靠性如何,我國稅收的增收潛力無疑是十分可觀的。(二)認真調整、積極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就當前的突出矛盾而言,其任務或重點則可概括為三句話,這就是:調整范圍,突出重點,強化支出效益約束。所謂調整范圍,就是要嚴格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級財政事權,來重新規范和界定支出范圍,特別是要徹底從過去那種大包大攬、慣於插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桎梏中解放出來,以免在新形勢下重蹈超負荷運轉、越位運轉的覆轍。通過這種調整,就可用退出某些領域和項目、削減部分財政支出的辦法,來達到同時加強那些應該加強的政府投資的目的。這也是調整、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職能的客觀需要。從當前的實際需要看,這方面的要點:一是配合政府機構改革,大力整頓和壓縮近年來增長過速、膨脹過度的行政管理經費;二是配合國企改革和農產品供求關系的改善,逐步減少巨額的企業經營性虧損補貼和價格補貼;三是爭取盡快退出國家財政在競爭性加工工業、一般性商業服務領域的相關支出。通過這些「壓、減、退」的途徑,盡快使國家財政從職能「越位」與「缺位」並存的矛盾與困境中解放出來,面對新的形勢和問題,加強其應有的宏觀調控和需求管理功能。所謂突出重點,就是要根據現有財力狀況,按照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以及輕重緩急的優先次序來安排財政的支出重點。根據多年的經驗,在這個問題上,尤其不能用撒胡椒面的辦法,為後續財力安排留下窟窿、造成被動;同時也不能再用鼓勵各單位、各部門、各地區通過「創收」的途徑,去解決財政范圍內的支出缺口問題,以免造成分配秩序的混亂和分配規則的破壞。最後,所謂強化支出的效益約束,就是要把支出效益作為財政支出決策的出發點及其歸宿,堅持用必有效、有效方用的理財原則,從而在支出到位和盡力避免損失浪費的基礎上,促進和保證財政收支的積極平衡。(三)切實減輕農民和各類企業繁重的非稅負擔,促進消費和投資的增加。即通過切實減輕農民、鄉鎮企業和其他各類企業沉重的非稅負擔的途徑,以相應增加其有支付能力的消費和投資需求,為開辟我國廣大的農村市場,擴大企業可支配的投資來源和技改能力創造條件。特別是為了使房地產開發、住宅建設真正成為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使住宅消費成為新的消費熱點,就必須改變當前因房地產開發、住宅建設中所承擔的各種名目的收費過濫、過多,房屋成本和售價過高,致使空置房數量與年俱增,住房貨幣化、商品化及房地產業的發展,都遲遲不能進入良性循環軌道的不正常狀態。(四)通過建立政府間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一方面提高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同時為促進我國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平衡和引導地區投資需求創造基礎條件。分稅制改革包括兩個相互聯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即各級財政的分級、分權、分稅,以及政府間規范化的轉移支付制度。前者重在解決與各級財政事權相適應的收入來源的規范化問題,但卻解決不了各地的財政能力差異問題,即解決不了某些地區在提供大體均等的公共服務方面所存在的政府財力缺口問題,因而不利於實現這些地區的財政收支平衡。1994年進行分稅制改革時所實行的、基本上以照顧各地既得利益格局為特點的「稅收返還」辦法,盡管是一種現實的選擇,但卻既不利於公平分配,又不利於某些地方特別是廣大中西部地區的財政平衡。近三年實行的過渡性轉移支付辦法,雖然有利於克服這種不足,但又因中央財力的嚴重匱乏,用於規范化轉移支付的財政資金極為有限(1995年僅為20億,1996年僅為30億,1997年計劃亦僅為40億),故對地方財政平衡的調節力度十分微弱。因此,如何逐步消除分稅制改革中的舊體制痕跡(按照既得利益格局進行「稅收返還」),適當加快政府間規范化轉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的步伐,就不僅成了促進和保證我國地方財政實現穩固平衡的一個必要因素,而且將對改善各地區的投資環境,平衡和引導地區間的投資需求,產生極為重要的影響。(五)制定和實行積極而又審慎的國債對策。國際經驗表明,正確、恰當的國債政策,是解決各國財政問題的一個有力手段。而衡量國債規模適度與否,不能只從個別的、單一性的指標出發,而必須進行全面分析,從綜合性的指標顯示,來作出符合實際、順應時勢、瞻前顧後的判斷和結論。為此,根據世界各國衡量國債規模所採用的幾個通行,睦看中國在這方面的具體情況。1.債務依存度。它是指當年的債務收入與財政支出的比例關系,其計算公式是,債務依存度=(當年債務收入額÷當年財政支出額)×100%。這個指標反映了一個國家的財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國家借債來籌措的。這一指標的計算有兩種不同的口徑:一是用當年的債務收入額去除當年的財政支出額,再乘以100%,習慣上叫作「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二是用當年的債務收入額去除當年的中央財政支出額,再乘以100%,稱之為「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迄今為止,由於中國國債全由中央財政來發行、掌握和使用,並由中央財政負擔國債的還本付息支出,故使用後一種口徑更具實際意義。對這個指標,國際上有一個公認的控制線經驗數據,即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掌握在15~20%為宜,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則控制在25~30%的幅度內為當。我國的資料顯示,自1994年開始,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當年債務收入額÷[當年財政支出額+債務支出額])就超過了上述的安全線,達到20.2%,1995年為22.2%,1996年為26.4%,1997年(預計)是28.2%。而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自1994年開始,也超過50%以上,1994~1997年分別是:52.41、53.28、55.61和57.77(預計數)。與國際上的經驗數據相比較,如果說我國當前超過20%以上的國家財政債務依存度雖然已屬偏高,但還不太為過的話,那麼,早已超過50%以上的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則顯得大大「離譜」了。日本即使在財政最困難的時期,這一指標的最高值也不過37.5%而已。2.國債償債率。它是指當年的國債還本付息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比重。這一指標說明,國債規模需受到財政收入狀況的制約,要把國債規模控制在與當期財政收入狀況相適應的水平上。關於這一指標的數量界限,國內外不少學者認為,應控制在8~10%的幅度以內為宜。我國的情況是:1994年前之前,由於國債發行規模較小,故國家財政的債務支出額也不大,1990~1993年的累積額也只不過1000億元左右,每年的償債率約在7%上下(1992年除外)。但從1994年起,隨著國債發行規模的劇增,這一指標也呈陡然遞增之勢。1994~1997年分別為:9.6、14.2、17.7、23.3(預計值),每年所借新債中用於歸還舊債的比率也不斷上升。3、國債負擔率。它所衡量的是當期的國債累積額占當年GDP的比重。這是度量國債規模最重要、最常用的一個指標。因為它是從國民經濟總體或全局來看,而不僅僅是人財政收支角度來考察的國債數量界限。國外的經濟學家大都認為,經濟發達國家的國債累積額最多不應超過當年GDP的45%,這與經濟發達國家財政收入佔GDP的平均比重大致相當,即一定時期的國債累積額最多相當於當期的財政收入總額。從這一指標來看,我國的國債負擔率又無比經濟發達國家低得多。1989年我國的國債發行額占當年GDP的比重只有0.35%,1996年也僅為2.84%;從國債余額占當年GDP的百分比來看,1991~1996年分別為:5.41、5.25、5.50、5.21、5.45和5.60。4.居民的應債力。一般可表述為:國債余額占當年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重。這是從居民的國債承受能力來考察的國債規模指標。當然,在居民投資意願、投資選擇、投資渠道多元化的情況下,國債規模與居民儲蓄存款狀況不存在完全的正相關系,但也能近似地反映居民的應債力。從年度國債發行額占當年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重看,1990~1996年分別為:1.32、2.18、3.42、2.06、4.77、5.09、4.79。再從國債余額占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重來看,1991~1996年的情況則依次為12.8、12.1、11.8、11.5、10.6、9.87。可見,無論從哪個指標看,當前我國居民的國債應債力,都有很大的彈性或潛力。綜觀以上幾個指標,我們很容易得出一個看似矛盾的結論:從反映國家財政自身「承債」能力的指標來看,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債務壓力已經很大,幾乎沒有進一步擴增國債規模的彈性和空間;另一方面,從國債負擔率和國債余額占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比重來看(目前的GDP是國債余額的20倍,居民儲蓄存款也相當於國債余額的17倍),國債規模的進一步擴增又有巨大的潛力。而且,從動態趨勢看,如國債的發行規模即使按現在的增長速度擴大,在未來10年內,國債余額佔GDP的比重也不會超過14%,即仍舊遠低於經濟發達國家的國債負擔率警戒線。為什麼會在中國出現這種極為明顯的矛盾現象呢?究其緣由,根本之點就在於,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的嚴重扭曲,GDP的財政貢獻率過低,致使國家財政的承債能力十分有限、十分脆弱。從現實情況看,由於國家財力極度分散,預算外資金、非稅收入極其龐大,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可支配財力相對萎縮,因而大大制約了償債能力與發債規模的同步增長,形成了擴增國債規模潛力巨大,而財政承債能力則相形見絀的矛盾結局。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解決這個矛盾的對策有二:1、擴大國債規模必須與集中國家財力、振興國家財政同時進行,使財政實力的切實增強和國債規模的相應擴大,做到雙向協同、相輔相成。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財政的確不必拘泥於僅僅通過稅收來取得資金,需要靈活有效地運用國債手段、國債政策來調控經濟的運行。然而,國債又是需要還本付息的,故國債的發行規模必須顧及到財政的應變和承受能力,不能只顧需要、不顧可能與可行而盲目擴張。因此,無論從理論還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當前進一步擴增國債規模的主要障礙,或者說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國家財政收入或其現實的可支配財力的制約。所以,根據十五大精神,如何切實地集中國家財力,增加各級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的可支配收入,增強財政的承債能力,就成了問題的關鍵。如果中國今後能在提高兩個「比重」上盡快取得實質性的進展,通過整頓預算外資金、清理規范非稅收入、加強稅收征管等途徑,使國家的可支配財力數量有較大增長,那國債的發行規模就能隨之進行「跟進性」的更大擴增。2、國債規模的擴增要建立在國債結構不斷優化的基礎之上。這是因為,合理的債務的結構,不僅有利於充分挖掘社會資金潛力,滿足不同偏好投資者的投資需求,而且也有利於降低國家的籌資成本,減輕財政的未來負擔,提高國債的使用效益。根據我國當前在這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近期似應研究解決好三個問題:一是調整國債的期限結構,適當增加長期國債比重。長期以來,我國基本上是以3~5年的中期國債為主,很少有10年期以上的長期國債和1年以內的短期國債,國債期限結構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這種結構單一情況,使國債缺乏選擇性,很難滿足持有者對金融資產期限多元化的要求,同時又使國家財政的還本付息壓力過於集中,客觀上為國債規模的擴大設置了障礙,因此必須加以調整。二是國債品種結構需進一步 多樣化。如財政債券、建設債券、可轉換債券、儲蓄債券的交叉運用等。這既可滿足國家財政的不同需要,又擴大了投資者的選擇餘地,有利於使國民的應債能力得以充分釋放。同時對於減輕巨額國債的發行壓力,充分挖掘國債的經濟功能也有很大的意義。三是調整國債的持有者結構。國債的持有者,包括中央銀行、機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居民個人和國外持有者等。當前的問題是,需要改革國債市場主要在財政部、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居民個人這樣一個有限的范圍內循環的格局,以利於擴展國債的發行空間。這方面可供考慮的舉措,包括可考慮逐步取消對商業銀行購買和持有國債的某些限制;著力培育和鼓勵機構投資者,以及有條件地允許外國投資者進入中國的國債市場等。(六)充分發揮財政經濟杠桿在擴大需求中的引導與刺激作用。――運用財政轉移性支出手段,諸如靈活運用針對某些社會群體的財政補貼、主要針對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等手段,通過保障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福利水平及其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以防止社會購買力的過度萎縮,確保社會、人心的穩定。――充分運用財政貼息、財政參股、財政擔保等經濟手段,以充分調動和吸納社會資金參與社會基礎設施、高新技術產業和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的投入,收到「四兩撥千斤」之效。為此,在社會投資來源、銀行可貸資金較為充裕的條件下,可考慮在當前有限的國家財政投資中,拿出相當的比重來起這種杠桿或帶動作用,肯定能比財政的直接投資、全額投資收到更好更大的效果。――有選擇地充分運用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支出(稅收優惠)等手段,權引導我國的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技術和產品開發、刺激出口需求。等等。
⑨ 如何綜合運用經濟杠桿
在中國,運用經濟杠桿管理經濟,是改革社會主義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一個重要內容。1978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十分重視對各種經濟杠桿的利用。各項基本建設投資由財政撥款改為實行貸款,推行利改稅和各種形式的利潤留成制度。採用各種不同的工資形式,恢復獎金,改革價格體制等,都已收到良好的效果。1984年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指出:「我們過去習慣於用行政手段推行經濟運行,而長期忽視運用經濟杠桿進行調節。學會掌握經濟杠桿,並且把領導經濟工作的重點放到這一方面來,應該成為各級經濟部門特別是綜合經濟部門的重要任務。」
為了運用好經濟杠桿,趨利避害,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①從實際出發,以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為依據;
②做好經濟情報、經濟信息和經濟預測工作。掌握經濟動態,靈活地運用各種經濟杠桿;
③協調各種經濟杠桿的作用,使它們沿著同一個方向互相配合,協同動作。
⑩ 如何運用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一、科學合理處理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關系
我國確定實行市場經濟以來,一直重視虛擬經濟的發展,避免落後的虛擬經濟制約實體經濟的發展壯大。銀行、證券、保險以及房地產業等虛擬經濟的持續發展,對實體經濟的不斷壯大貢獻卓著,也為不少居民提高財產性收入立下大功,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妨礙實體經濟的發展。今後我們仍然需要發展虛擬經濟,但應當是健康、完善的虛擬經濟。一是虛擬經濟不能脫離實體經濟,應與實體經濟協調發展。二是應拓寬投資渠道,避免投資渠道單一而不得不集結於某個渠道,比如房地產投資過度就反映出投資渠道的狹窄。三是應繼續健全金融制度,不但能防禦金融危機,還能為實體經濟提供強勁支持。
二、進一步清理整頓涉企收費,優化價費環境,助推實體經濟發展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浙江省以及杭州市出台的有關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准、暫停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根據國務院要求,在嚴格執行三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免徵范圍。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的服務收費和會費,降低標准減按60%收取。清理規范並從低核定涉及小型微型企業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收費。及時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收費專項清理行動,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繼續做好收費專項清理工作,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進一步清理整頓和規范涉企收費項目,取締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加大對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在認真落實已取消和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同時,從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運行空間、優化其生存發展條件的要求出發,集中抓好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督查,以收費年審為契機,協調組織財政、經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對所有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面進行清理檢查,堅持實行收費制度。對於違規收費的部門和單位,一經發現即予嚴肅處理。加強對中介性機構、各類協會等涉企收費的督查。重點檢查以為企業服務為名,行轉移行政職能收費為實的涉企收費行為,從行政、經濟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規范其收費行為。加強對壟斷經營性服務收費的督查,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規范。
三、逐步緩解生產要素價格變動對企業發展的瓶頸制約,促進環境資源優化配置
一是扶持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產業發展。對風力發電、垃圾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給予支持。做好深化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改革工作,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政策,促進節約用電。二是促進水資源循環使用。要在調整和滿足日益增長的污水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用差別水價引導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逐步優化水價結構比例,積極推廣再生水使用,按低於自來水價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確定再生水價格,對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戶,免徵水資源費和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市政綠化及景觀使用再生水的,免徵污水處理費。加快推行居民階梯式水價,大力倡導和鼓勵節約,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制度。三是擴大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試點和脫硫電價考核范圍。將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范圍由化學需氧量擴大到氨氮、總磷;將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范圍,逐步擴大到其他重污染行業;在對統調燃煤發電企業脫硫電價進行扣減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公用燃煤熱電企業脫硫設施進行在線監測和脫硫考核,促進燃煤電廠脫硫設施運行。四是完善排污費政策。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並將主要污染物范圍逐步擴大到電磁輻射、光污染等;提高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費徵收標准,並按超標倍數徵收超標排污費,控制超標排污;完善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徵收政策,逐步擴大試點城市范圍,並適當提高試點城市揚塵排污費徵收標准。五是理順氣價。針對液化氣、天燃氣等不同的價格狀況,及時予以合理調節,既有利於這些基礎產業發展,又為大多數居民所接受。六是合理確定公共交通運價。對公交車票價,主要研究公交低票價惠民政策的公交運行成本,以確保這一得民心政策長期執行下去;對計程車運價,要結合油運價格聯動機制,營造多方共贏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積極採取促進服務業發展的價費政策
在我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仍是一條短腿,要積極採取價費優惠政策,加大對服務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減少物流運輸環節相關收費,如減少或降低高速公路收費、國道省道公路收費、渡口收費、路橋收費等,使之與鼓勵物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改革完善停車業和物管業收費管理辦法。對具有重要鏈接作用的中介服務業,要分門別類加強價費管理,其中壟斷性的中介服務業是管理的重點,其他中介服務業,可探索建立成本公示約束機制,或者明確服務中准價或價費調節幅度,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並引導建立規范的書面協議,重點在督促和約束收費行為的規范。
五、建設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價格公共與監管服務互動平台
一是建設價格公共服務互動平台,解決價格信息不對稱問題,讓更多的市場主體及時獲得各自所需的價格信息。這一平台包括利用新聞媒體,將應公開的價格信息全部公開;通過網站、數字電視、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設立涉企、涉及民生的價格信息服務互動專欄;設立企業價格信息服務互動點,定向定期為重點企業提供價格信息服務。二是建設價格監管服務互動平台,解決價格監管不到位問題,讓更多的市場主要的合法價格權益得到有效保護。這一平台主要以「12358」價格投訴舉報網路為紐帶和窗口,包括建設規范化的「12358」價格舉報中心、完善農村和社區價格監督點等,及時由企業、群眾反饋各類收費信息及價格需求,由價格部門幫助企業和群眾及時解決各種價費矛盾,維護各方權益,促進地方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與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