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人壽壽險,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哪個更好一點啊
買一份終身壽險,保額300萬,因為萬一身故,而房貸又沒給完錢的話,會被銀行將房子拿回去的。所以保額就得是你房貸的總數。
如果錢多的話,就做躉交,就是一次給清的。終身壽險總體來說比較便宜,保險代理人都不喜歡賣,因為傭金很少。但是終身壽險的性價比就是最高的。
其他保險幾乎不用買,再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是消費險一年一交,現在意外真是無處不在,天知道哪天會碰上呢。
醫保嘛,其實沒有意義的。真得病了,還得靠自費葯和手裡的現金活。醫保只能保病人暫時死不了,但是住院久了,照樣玩完。萬一真得病了,想治好的話,別指望醫保,我見過很多老人為了能利用醫保額度,結果每14天就轉院一次,結果折騰一年下來後,就不用治病了,直接去了殯儀館了。
2. 保險消費型與保障型的區別,營銷人員如何提成傭金提成
消費型是一些一年期的就像醫療保險,車險都是消費型的,就是有事就保,沒事就花掉了。保障型的是有人身保障的終身或定期壽險,類似強制給自己存錢,歡迎咨詢
3. 華夏保險重疾險如果交費3000元每年,十年交,第一年業務員拿多少傭金
您好!我是明亞保險經紀的呂博。
傭金與您交費多少無關,與具體產品和交費年限,購買渠道等有關。歡迎全國朋友全職或兼職,加入明亞保險經紀!
經紀人不同於代理人,法律上代表投保人利益,保險法118條;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保險法117條;公估人客觀中立,誰也不代表。
重大疾病險形態比較多:
一:病種類別
1,單一病種(比如單一白血病保險);
2,單一種類(比如防癌險);
3,多病種(比如6種,12種,25種,50種,60種等)
二:是否單獨銷售
1,單獨銷售(極少);
2,和壽險等其他險種捆綁銷售,常見的有和壽險捆綁的,也有何醫療險捆綁的;
3,附加與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生死兩全壽險)之後,通常有兩種,一種為提前給付壽險保額的,一種為額外給付壽險保額的;
三:給付次數
1,一次給付;
2,多次給付;
四:費率變化狀況
1,自然費率(費率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
2,均衡費率(費率在某一階段恆定不變,這個階段可以是三年五年,也可以是終身等不同);
五:是否含輕度重疾,以及輕症為提前給付,還是額外給付,罹患輕症後是否豁免後期保費。
1,若為提前給付,會佔用重疾保額,若為額外給付,則不佔用重疾保額;
2,罹患輕症是否豁免後期保費,豁免後期保費的,免交後期保費,不含輕症豁免的,後期保費還需繼續繳。
4. 人壽保險傭金
所有零售無諗的傭金都是次月發放。也就是11月份的傭金一般是12月尾發放。如果過15號有內可能會壓到容下個月。其實做人壽保險都知道保險去買份保障,買份心安。有些人可以做到風山水起,而有些人只是吃自己的。所以說行行出狀元。看自己的能力吧!
5. 平安附加定期壽險是什麼意思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本附加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附加合同")可附加於各種人身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條款、投保單及與本附加合同有關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其他協議,凡與本附加合同相關者,均為本附加合同的構成部分。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10%給付"身故保險金",並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身故或於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躉交時指按給付當時保險金額及原投保年齡確定的躉交保險費,期交時指按給付當時保險金額及原投保年齡確定的年交保險費。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附加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附加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和三十年六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附加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附加合同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並於保險單上載明。 投保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餘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附加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附加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附加合同;對於本附加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附加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附加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受益人與主合同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相同。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申請 一、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主合同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屬於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給付相應的差額。 四、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三十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五、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按本條款約定利率計算)後給付。 第十一條 首期後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後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 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附加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 減額交清 首期後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附加合同已持續有效達一年以上並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前項所稱"現金價值凈額"是指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後的凈額。 主合同辦理減額交清時,本附加合同須同時辦理減額交清。 第十四條 附加合同效力恢復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後二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年復利2.5%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主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本附加合同不得單獨申請復效。 第十五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於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條款約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於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六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合同註明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七條 附加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附加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附加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八條 投保人解除附加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附加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主合同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十日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於收到第三項所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退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十九條 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一、 主合同效力終止; 二、 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內申請解除本附加合同; 三、 本附加合同保險期滿。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向簽發保險單的本公司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公司〗 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艾滋病〗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 〖艾滋病病毒〗 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 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准,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周歲〗 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本條款約定利率〗 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 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的具體金額參見保險單上主要保險利益摘要表中的現金價值。
6. 是消費型的定期壽險好還是萬能終身壽險好
定期呢是消費型的,其目的就是保障這個時期內的死亡,也就是說萬一發生死亡的情況了,可以得到賠償,交的少,保障高
萬能是有投資功能的,交的多保障低,投資的錢將來還可以取出來
如果你收入高,那麼可以考慮長期投資萬能,但是保障的功能是相對弱的,如果你只希望是有個保障,那麼建議是定期壽險,投資的部分再通過其他渠道去做
7. 中國平安少兒平安福傭金是多少
中國平安少兒平安福傭金是根據你所買的保額來計算的,不同保額、不同繳費年限傭金是不同的,不同地區傭金也不一樣。
傭金是保險基本法裡面對員工薪酬的1種計算方式,不是客戶的錢劃出1部份當作了員工工資。你可以在個人行銷里的產品知識欄目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這是專業范疇,你簡單1句問題,容易誤導大眾以為自己交的錢中有1部份被當做了員工工資,平安福傭金和繳費年限有關,比例不等,你問組訓老師可以得到美滿解答。出於對客戶的保護及行業機密的保護我就不給你直接答案了。
(7)定期壽險的傭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少兒平安福2018保險計劃涉及的條款非常多,其中主險《平安少兒平安福18終身壽險》及《平安附加少兒平安福18II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是必選的,其他的長期意外險、定期壽險、惡性腫瘤疾病保險、豁免保費等條款可自主選擇是否附加。
費率表
《平安少兒平安福18終身壽險》費率表 單位:人民幣元
(每萬元基本保險金額)
註:月交保費=年交保費*0.09, 季交保費=年交保費*0.265,半年交保費=年交保費*0.52。
用上述同樣的方法把兩個費率表結合起來看:
為3歲(男孩)投保少兒平安福2018,僅主險+附加重疾險,主險基本保額51萬,附加重疾險基本保額50萬,交費期間為20年,年交保費計算:86×51+71×50=7936元。獲得保障如下:
1、80種重疾最高80萬元
基本重大疾病保險金:50萬元(100%重疾保額)。
額外重大疾病保險金:70周歲每發生一次輕症重大疾病保險金增加10萬元(20%重疾保額),額外增加最高30萬元。
2、10種少兒特定疾病最高80萬元
基本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50萬元(100%重疾保額)。
額外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70周歲每發生一次輕症重大疾病保險金增加10萬元(20%重疾保額),輕症最多可賠3次,額外增加最高30萬元。
3、20種輕症最高30萬元
每次10萬元(20%重疾保額),最多可賠付3次。
4、身故保障最高81.6萬元
未滿18周歲:退還已交保費。
已滿18周歲:
基本身故保險金:51萬元(100%主險保額)。
額外身故保險金:70周歲前每發生一次輕症身故保險金增加10.2萬元(20%主險保額),額外增加最高30.6萬元。
備註:
①若先發生20種輕症或10種少兒特疾,後續80種重疾保險金不受影響。若先發生80種重疾,後續則不再享有少兒特疾、輕症保險金。
②主險重疾險共用保額:如果發生重疾保險金理賠,那麼主險終身壽險的保額就要減掉已經賠付的重疾保額。
8. 賣重疾保險傭金幾個點
您好!我是明亞保險經紀的呂博。
傭金與您交費多少無關,與具體產品和交費年限,購買渠道等有關。歡迎全國朋友全職或兼職,加入明亞保險經紀!
經紀人不同於代理人,法律上代表投保人利益,保險法118條;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保險法117條;公估人客觀中立,誰也不代表。
重大疾病險形態比較多:
一:病種類別
1,單一病種(比如單一白血病保險);
2,單一種類(比如防癌險);
3,多病種(比如6種,12種,25種,50種,60種等)
二:是否單獨銷售
1,單獨銷售(極少);
2,和壽險等其他險種捆綁銷售,常見的有和壽險捆綁的,也有何醫療險捆綁的;
3,附加與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生死兩全壽險)之後,通常有兩種,一種為提前給付壽險保額的,一種為額外給付壽險保額的;
三:給付次數
1,一次給付;
2,多次給付;
四:費率變化狀況
1,自然費率(費率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
2,均衡費率(費率在某一階段恆定不變,這個階段可以是三年五年,也可以是終身等不同);
五:是否含輕度重疾,以及輕症為提前給付,還是額外給付,罹患輕症後是否豁免後期保費。
1,若為提前給付,會佔用重疾保額,若為額外給付,則不佔用重疾保額;
2,罹患輕症是否豁免後期保費,豁免後期保費的,免交後期保費,不含輕症豁免的,後期保費還需繼續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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